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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文化論稿 第二章 漢文《大藏經》與佛經翻譯▪P6

  ..續本文上一頁梵文意義與梵文經卷原文有何不同,以便酌量修正,不使發生理解上的錯誤。(叁)證文,亦稱證梵本,譯經時坐在譯主的右面,聽譯主高聲誦讀梵文,以檢驗誦讀中有無差誤。(四)書字,又稱度語,譯語或傳語等,系根據梵文原本寫成漢文,但仍是梵音。(五)筆受,又稱執筆,即翻譯梵音爲漢語。(六)綴文,又稱次文,負責調理文詞,把梵文的倒裝句等重新組織成符合漢語習慣的句子,使成句義。(七)參譯,又稱證譯,參核漢梵兩種文字,使之完全相合,不出語意上的錯誤。(八)刊定,別稱校勘、總勘、铨定,刊削冗長、重複的句子成爲簡練的句子,定取句義。(九)潤文,又名潤色,位于譯主的對面,負責潤色文辭。(十)梵呗,用高聲念經的調子將新譯的經唱誦一遍,以檢驗其是否順口順耳、美妙動聽。此外,有的譯場還設有“證禅義”一職專門評量有關“禅法”的含義。唐代中期所設,沙門大通曾任此職。唐代所譯佛經綜合了衆人才智,它是集體勞動的結晶,因而不但譯籍之富,而且譯藝之精,也是空前絕後的。

  自唐末至北宋太平興國時約二百年間,中國佛經翻譯事業一度停頓。太平興國八年(983年),始重建譯場,至景佑四年最後結束,凡五十六年,譯出五百余卷經論,此後便式微了。南宋的記載中未見譯經。元代八思巴、管主八等少數人奉诏譯經,只有十余部。明代僅智光等一二人譯了幾部經,但皆單本小品,微不足道。

  叁、中國佛經翻譯理論概觀

  中國曆代的譯經大師,不但將汗牛充棟的印度佛教經典陸續譯成漢文,創造了人類文化交流吏上的奇迹。而且在譯經過程中還善于總結經驗,形成了別具一格的翻譯理論。這些理論雖然只是散見于各個時期所出經論的序文跋語裏,但大多簡明扼要,論點鮮明,切合實用,達到了相當高的認識水平與概括能力。

  漢文“翻譯”一詞即出于譯經大師之言。贊甯《宋高僧傳》釋“翻”雲:“如翻錦繡,背面具華,但左右不同耳。”法雲《翻譯名義集》雲:“譯之言易也,謂以所有易其所無,故以此方之經而顯彼方之法。”“翻譯者,音雖似別,義則大同。”

  在漢末以來的中國佛教譯經吏上,翻譯文體問題,一直是長期爭論不休的焦點。由此形成了直譯、意譯和新譯叁種翻譯理論流派。魯迅在評論嚴複的翻譯時,對中國古代的翻譯理論曾提綱挈領地理出一個頭緒:“中國之譯佛經,漢末質直,……六朝真是“達”而“雅”了,……唐則以“信”爲主,粗粗一看,簡直是不能懂的。”這段話大致概括古代直譯、意譯和新譯叁種流派。梁啓超在《翻譯文學與佛典》一文裏指出:“新本日出,玉石混淆,于是求真之念驟熾,而尊尚直譯之論起。然而矯枉太過,诘鞠爲病,複生反對,則意譯論轉昌。卒乃兩者調和,而中外醇化之新文體出焉。此殆凡治譯事者所例經之階段,而佛典文學之發達,亦其顯證也。”這段話可視爲對曆史上直譯意譯彼此消長,以及交相爲用孕育新譯這一辯證發展的歸結。

  中國第一篇關于翻譯理論的文字,是叁國時支謙寫的《法句經序》,其中說到:“諸佛典皆在天竺。天竺言語,與漢異音,雲其書爲天書,語爲天語,名物不同,傳實不易,……其所傳雲。或得胡語,或以義出音,近于質直。仆初嫌其辭不雅,維只難曰:“佛言依其義不用飾,取其法不用嚴,其傳經者,當令易曉,勿失厥義,是則爲善。”座中鹹曰:老氏稱:“美言不信,信言不美。”仲尼亦雲:“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明聖人意深邃無極。今傳胡義,實宜徑達。是以自偈受譯人口,因循本旨,不加文飾。譯所不解,則阙不傳,故有脫失,多不出者。”(《出叁藏記集》卷七)這篇寫于1700年前的序文,已經涉及翻譯理論的一些重要方面。首先確認“名物不同,傳實不易”。在“不易”的情況下,要求“因循本旨,實宜徑達”。並強調譯經應以“當令易曉,勿失厥義”爲標准,雖然支謙本人譯經風格“頗從文麗”,故對竺律炎譯出的《法句經》“嫌其辭不雅”。但是他在序文裏仍忠實地反映了當時直譯派的主張。此外,據今人錢鍾書诠證,嚴複提出“信、達、雅”的翻譯標准,其叁字在這篇序文裏皆已出現。信、達、雅叁義後來成爲中國翻譯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翻譯界,幾乎到了“譯必稱信、達、雅”的地步。信、達、雅成爲“譯書者唯一指南,評衡譯文者的唯一標准”,奉爲“翻譯界的金科玉律”,至今仍然具有生命力,仍然爲人樂于引用,作爲衡量譯文的准繩。信、達、雅叁義的提出,固然是嚴複對我國翻譯理論發展的一大貢獻,但也是其借鑒古代佛經翻譯理論的結果。

  東晉道安也是竭力主張直譯者,他曾說,“叉羅、支越、斲鑿之巧者也。巧則巧矣,懼竅成而混沌終矣。若夫以《詩》爲煩重,以《尚書》爲質樸,而刪潤合今,則馬鄭所深恨者也”(《出叁藏記集》卷八,《摩诃缽羅若波羅蜜經抄序》)。“昔來出經者,多嫌梵言方質,改適今俗,此所不取。何者

  傳梵爲秦,以不閑方言,求知辭趣耳。何嫌文質

  ……經之巧質,有自來矣,唯傳事不盡,乃譯人之咎耳”(同上書,卷十,《鞞婆沙序》)。“譯人考校者少,先人所傳,相承謂是。……或殊失旨,或粗舉意,……意常恨之。……將來學者,審欲求先聖雅言者,宜詳覽焉。諸出爲秦言便約不煩者,皆葡萄酒之被水者也”(同上書,卷十一,《比丘大戒序》)。道安以“竅成混沌終”、“葡萄酒被水”比喻譯家摻雜主觀願望,潛易原著精神的流弊,可謂十分痛切。他所監譯的經典,要求“案本而傳,不令有損言遊字,時改倒句,余盡實錄”。但他也不是一味呆板地堅持硬譯。道安提出了“叁不易”、“五失本”的翻譯理論。“叁不易”是:“《般若經》叁達之心,複面所演,聖必因時,時俗有易,而刪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歲以上微言,傳使合百王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通疊察疊書,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裁,彼阿羅漢乃兢兢若此,此生死人而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勇乎

  斯叁不易也”。“叁不易”說明佛經是佛因時而說的,古今時俗不同,要使古俗適應今時,不易做到;要把佛經中聖智所說的微言大義傳給凡愚的後人理解,更不易做到;佛經結集時,那些大智者還需要不時相互審查校寫,如今去古久遠,無從征詢,又是由普普通通的人來傳譯更是極難的事,故譯人應該注意譯經之艱辛,盡可能忠于譯事。同時,譯經既有此諸多不易,故在“案本而傳”的前提下,可以允許適當變通。其變通規則即爲“五失本”:“一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人好文,傳可衆心,非文不合,斯二失本也;叁者胡經委悉,至于歎詠,丁甯反複,或叁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斥,叁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說,正似亂辭,尋說向語,文無以異,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全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已乃後說而悉除,此五失本也”(見《摩诃缽羅若波羅蜜經抄序》)。“五失本”實際上包括了叁方面內容:第一是語法上的問題。梵語名詞、代詞、形容詞等有叁性、叁教、八格的分別,動詞有六時辭法、語氣的分別,語尾的變化也很繁雜。在句法上每一個詞的位置也與漢文不同,如果按梵本對翻、硬譯,而不回綴文字,則讀起來不但不順,不像漢語,甚至也讀不懂,故知此“本”不失,便不成翻譯。第二是文與質的問題,雖然道安力主直譯,忠實審慎。但梵語的習慣畢竟不同于漢文,倘完全直譯,不加文飾,就很難爲中國讀者所接受,故道安還是相當注重文飾,不過是直譯基礎上的文飾。于是,在五失本中定下了一條,作爲當時譯經的通行規則。而且從當時譯《婆須蜜經》趙正擔任潤文開始,譯場就聘有潤文的專家。可見,當時直譯派也不是完全排斥修辭的。第叁是譯文的削繁刪冗,求簡明易了,包括“五失本”的最後叁條。第叁失本是指梵本的偈頌有許多重複的句子,在印度人讀來,反複詠歎,更能增加其韻文的華美和意味的深長,但是譯爲漢文,不僅失去了原來的音節之美,而且顯得語意重複,不合中國人的口味,因此需要削除。第四失本是指梵本時常有解釋的詞句夾雜在正文裏,與正文內容相混淆,使讀者難以分辨,因此也需要刪去。第五失本是指梵本在敘述一事完了將過渡到另一事時,往往將這事再重複一遍。這在中國人看來當然是完全不必要的,因此便允許譯者把它省略。總之,翻譯時遇到這五種情況,譯文在形式上絕不會與原本一致,道安允許這五種“失本”情況的存在,實際是要求譯文應該比較接近于漢文的規範。道安的“叁不易”、“五失本”理論精當中肯,對當時以及後世的譯經事業都産生了極大的影響。錢鍾書曾稱其爲“吾國翻譯術開宗明義”之篇。

  六朝鸠摩羅什則爲意譯派的代表。他在與僧睿論西方辭體時說:“天竺國俗,甚重文藻,其宮商體韻,以入弦爲善。凡觐國王,必有贊德;見佛之儀,以歌歎爲尊。經中偈頌皆其式也。但改梵爲秦,失其藻蔚,雖得大意,殊隔文體,有似嚼飯與人,非徒失味,乃令嘔穢也。”(《全晉文》卷一六叁)。這實際上是對直譯之失的尖銳批評。過分強調直譯,貴本不飾,質而無文,就會失去讀者,也就失去了翻譯的意義。羅什推敲《正法華經》的譯句,已成爲中國翻譯史上有名的譯例。竺法護原譯“天見人,人見天”。羅什譯經至此,覺得“此語與西域語義同,但在言過質”,參與譯事的僧睿提議譯作“人天交接,兩得相見”,羅什當即采納了他的意見。羅什譯經,主張只要能存本旨,就不妨“依實出華”,他譯《智度》“梵文委曲,師以秦人好簡,裁而略之”;譯《百論》則“陶練複疏,各存論旨,使質而不野,簡而必詣”;譯《維摩》則“文約而詣,旨婉而彰”;譯《法華》則“曲從方言,趣不乖本”,宋人贊甯稱其爲“有天然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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