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打翻“醋醰子”。按理說,男女初期交往尚中規中矩,而嫉妒這種情形,往往是提早于婚前便發生性關系,(佛法稱爲犯邪淫—除了正式的夫妻外,所犯的男女性行爲皆算邪淫。)而讓彼此有系屬感(占有欲)—“您是我的”,當成了“我所”之後,只要有第叁者的介入,強烈的“我執”便會啓動自我保護系統來防衛;而當防衛失敗所産主的挫折感強烈到不可平複時,不是選擇自殺來懲罰對方,要不然就是“甯爲玉碎,不爲瓦全”的報複行動。所以誡勸男女交往皆當守身如玉,如此好聚也好散。看了社會事件及親問時下的男女交往情形,皆同出一轍,且有科學家的研究資料佐證,故一並提出以爲警誡。
十七年前的一場夢
民國七十六年的農曆四月一日是兄長的忌日—記得父母們爲不讓我操心而善意隱瞞下,完全不知他曾經割腕自殺未遂被救,直到出事的前一天早上,家人攔不住他騎腳踏車出去,現已出家的叁姊隨後騎摩托車在後追趕,但怪的是到了廟口,輪胎便被鐵釘紮破,就這麼一去不回。在此情況下,家人才通知在臺北工作的我,坐著夜車,一路亂了頭緒而徹夜未眠,回家後清晨馬上騎車到河邊、田裏尋找,喪氣地回到家,鄰居便告訴我—兄長已在祖母的墳上仰毒自殺。(之後,凡有兄長不知情的朋友打電話來家裏找他,我們都“說不出是自殺”地以“出國(天國)去了”來回應;在數年內,“出國的”竟成了兄長的代名詞。)
從事件的發生到出殡,沒看到母親在人前掉過淚,據父親說只是整理房間見到遺照才傷心地哭。(非常抱歉!身爲家中麼兒的我,從不知如何去安慰二老。)隨後,直到同村子有一相類亡兄年紀也是自殺身亡的男子,母親偶遇其父母,竟勸他們:“傷心也沒用,應該好好念佛回向給他。”從此,我很感謝亡兄,讓這個家走出了陰影和帶來“希望”—因爲人世的滄桑與無常,反映出佛法解脫的可貴(在此之前,俗家是信仰民間神道),叁姊和我陸續深入佛法(非逃避現實),而同在八十二年先後薙發出家。
亡兄剛棄世不久,大姊先在高雄某神壇“牽亡魂”,經靈媒扶乩引出亡兄之魂與大姊溝通,一出來指著手上曾割腕的傷口及咽喉(被農藥腐蝕)表示痛苦而無法多說話,大姊本想問其自殺原因的目的也只好作罷(從死至今十多年,他的死因一直是個謎)。隨後,又到屏東某神壇“如法炮製”,情形如出一轍。因叁姊和我學佛後,便以其爲外道而勸大姊不要再去搞這種事了,好好藉佛法爲其作功德回向、超渡才對。直到出家五六年後,大姊、二姊對佛法尚無決定信心,便又偷偷跑去再牽亡兄之魂欲解其近十年的疑惑。當靈媒降駕後到陰間“調人”,過了不久,只帶回亡兄的“傳話”,靈媒向大姊說:“家裏發生什麼事你不知道嗎?家裏二個人出家修行,最好不過了,以後不要跑外道了,好好在佛法中念佛修行。感謝兄弟姊妹這些年的功德回向、超渡,現在我已能自由的在這邊聽經聞法,以後不要再叫我出來問東問西了……。”前幾天爲寫此紀實,再打電話詳問大姊,大姊告訴我,因爲此次的機緣,她才對佛法有信心。
對于靈媒或催眠治療等,在此提出一個中肯的看法:《因果報應實證》九九頁:“目前神壇到處林立,主持份子良莠不齊,藉此騙人屢有所聞。因此家父遇有神廟開壇設乩邀他參加或指導,全都謝絕,以免被人利用,成爲幫凶,以致背負因果。”乩壇扶乩情形既如上述,我們對它究竟應采取何種態度?
對此, 印光大師有明白的開示:“不可排斥此法,亦不可附贊此法。”爲何不可附和襄贊?大師告訴我們,扶乩之事,有許多是靈鬼假冒仙佛神聖,所說的天乘道理及佛法,簡直是胡說,其所說佛法全屬臆測杜撰,若加以附和襄贊,恐招致壞亂佛法,贻誤衆生的罪愆。目前某些不屬于正統佛教的0教或0道,乩文是他們維系教徒信心的重要工具,有時更成爲他們教義的重要來源,對這一點,大師的開示,無疑是最佳的當頭棒喝,其信徒們,應防乩文來自人爲作假或來自靈鬼假冒佛聖說法,以免修行誤入歧途,求升反墮,豈不可惜!
爲何不可排斥?大師告訴我們,乩壇所開示改過遷善、小輪回、小因果等,皆對世道人心有大裨益,若加以排斥,則有阻人向善的過失。
但是大家要明白,大師所不排斥的是,專門從事宣揚因果、輪回,教化人心改過遷善的乩壇。對于目前流入弊端的下列叁種神廟、乩壇,大師若仍在世,必定痛加喝斥無疑:(一)、藉開設乩壇騙財甚且騙色者。(二)、開乩壇讓人問賭博中獎號碼或六和彩中獎明牌號碼者。讀者當知,有道德有修爲的正神,絕不會鼓勵信徒從事賭博投機,可見指示明牌的,一定是小鬼或邪神,一旦中邪,後果堪慮,可不慎防乎?(二)、目前許多神壇很熱衷于舉辦進香活動。主辦的人,常于活動中雇請花車女郎,穿著暴露、表演色情歌舞,戕害青少年身心、破壞善良風俗,這絕非正直的神明所許可。那麼這種活動是出于神的意旨,或者主持者假藉神意而舉辦?到底爲了什麼?捐錢贊助或參加這種活動有無功德?聰明的信徙們應該知所抉擇吧!”
現在我和叁姊已出家十多年,父母也很精進地念佛求往生,尤其母親堅毅的個性,和對西方極樂世界的信願,讓我一直很感恩亡兄的“身教”,連難以度化的大姊、二姊,現在也多少有在念佛呢!
佛度有緣人—沒有契入的因緣也強求不來,但在彷徨無助之時,“正統”的宗教信仰是可以産生很大的力量,從最初的精神寄托,再內化成“看破放下”的動力;如果您更有能力,應“推己及人”地再對一切的苦難衆生,生起一種責任感。這是我們此生的目的—除了淨化我們自己的問題之外,還有幫助其他的有緣衆生,是更重要的課題。請續讀二部影片給我的啓示—
生命不息
《生命不息Life affer Life》這是從網路下載的一部影片,是美國Dr.Raymond Moody醫生實地采訪數百位有死亡經驗又還陽(又活過來—但要注意,據這些人的死亡經驗都還算好,應是平日非是犯大惡,而先受前所造善業的善報之人;至于實際的業力,非我所能斷定。而自殺是屬惡業,決難有如他們一般的去處,千萬別妄想要以此爲借口而自殺,只恐怕“有去無回”,在此特別警示。)的真實報告,讓您對生命的意義及價值重新思考。以下是我觀後所得,提供給您參考(“”內是片中的文字,余是我的心得。)
(一)、“在他們生命要結束的那一刻,在這個與他們同在的發光體前前,(案:曾請教 會公此“發光體”者, 會公表示:衆生人人都有光,只是自已看不到,除天眼通的人可以;臨終最後一念會看到自已的光,之後“一念之間”才轉入中陰身。故此發光體還不是中陰身。)會現出所謂“全景影象”(即楞嚴卷八所雲:“臨命終時未舍暖觸,一生善惡俱時頓現。”),並非在轉瞬間連貫地出現,而是頃刻間頓然同時展現—從出生到死亡前一刻的每一感覺、思想、動作、事迹;自已好像是觀衆卻也是戲中的演員,(案:即《莊子.齊物論》雲:“不知周之夢爲蝴蝶欤?蝴蝶之夢爲周欤?”)就如置身于立體電影院中,觀看一立體電影;于中可以了知自已與周遭人事物,如何地互相影響。在這全景影像中,可以確定一件事—沒有一件事,乃至一個念頭可以隱瞞的。”
(二)、“一生所回顧的,並不是那些我們所期盼回顧的—所謂大的的成就,而卻只是極簡單的善行—通常是些你忘了的事—出于真心去做的事情;可是這些善行,會在宇宙中流動。”以隨順真如所起之妙用,故其磁場能量,亦能豎窮叁際、橫遍十方。是知,若心存有善事、功德可修,則已隔了一層。如悠悠隨隊放生,與忽見生命將被殺而起悲心救贖之,自然于心真不真有差也。“我所做過—我一向認爲重要而好的事情,它們根本不算什麼;而是那些小而不被人知,你們爲彼此所做的事。所以,助人者即自助,施給他人愛,即是以愛自滋養自己。”真心去做的—即是陰德,亦是《了凡.積善》中所揀擇之善的標准;即如一個孝子,從來不認爲自己對父母所付出的有什麼值得表揚,因爲那只是天經地義—應做的本分事耳。是知,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
(叁)、“檢視自己,看看真實的自己,再以神(佛、菩薩)的眼光來評價自己,此次死亡的經驗,讓你真正了解—比你所曾經肯定的自我,更偉大、更莊嚴。”
(四)、“佛菩薩能無私地完全接受我們,包括我們曾經無知所造的惡業,但我們自己能原諒我們嗎?”只要好好慚愧忏悔就好了,應該撥開烏雲(惡障)去見太陽、月亮無私平等的光明,這些才是佛的本意,而不是將忏悔的善義,變成了五蓋煩惱中之悔蓋。
(五)、“並不須在他人傷害你時,要你去原諒他;而是要了解他們,而去包容他們。學習看待相似處,而非相異處。”相似處者—即衆生之同一體性;相異處者—即衆生之間的差別相,如美醜、貧富等。此理甚深,當好好向智者討教。
(六)、“我相信—如果有個人了解自已,了解神對我們的愛(《觀經》雲:“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衆生。”),那我們就能跟自我有同樣的那種關系。”能對自己真慈悲的人—便能推己及人,設身處地的了解自他的苦難,才懂得付出慈悲對待他人。(佛菩薩只是光體,但隨衆生示現不同之相而度之—正以無我相而化一相度衆生。)
(七)、“此生所學的,會隨著我們到下一世。”此正等流習也。既知如此,您願意學善—慈悲、智慧、誠實等;或學惡的呢?
(八)、用佛法的角度來觀看這部—“爲我示現、教育”而來的影片,應該值得感恩和合的一切因緣,乃至感恩自己—懂得慚愧而願意覺醒的心。若不用“心”觀之,則亦不過是體會一種自己“似未曾有”的經驗而已;難道不知—我們都已“死”過數不清的次數了,卻仍以此來“洗眼睛…
《等待黎明的時刻(修德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