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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大師十重唯識略探(昌如法師)▪P2

  ..續本文上一頁》卷十叁雲:

  叁、攝數歸王,故說唯識。謂亦通具八識心王。以彼心所,依于心王無自體故,許彼亦是心所變故。如《莊嚴論》說。[6]

  1、明八識相應的心所

  有關八識的相應心所的情況,在法相唯識宗中都有較爲詳細的論述,這裏略加說明。

  第八識中與五遍行心所相應,即觸、作意、受、想、思。

  第七末那識與十八個心所,即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及遍行中的觸、作意、受、想、思五個心所,別境中的慧心所,另外還有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八個隨煩惱相應。

  第六識與全部五十一個心所相應,如下所列:

  遍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

  別境心所(欲、勝解、念、定、慧)

  善心所(信、精進、慚、愧、無貪、無嗔、無癡、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隨煩惱心所(貪、嗔、癡、慢、疑、惡見)(忿、恨、惱、覆、诳、谄、憍、害、嫉、悭、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不定心所(睡眠、惡作、尋、伺)

  至于前五轉識,有叁十四個心相應,即遍行中的五個心所,別境中的五個心所,善心所十一,及貪、嗔、癡叁根本煩惱,還有隨煩惱中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十個心所,共計叁十四個心所與其相應。

  2、述義

  在第二重“攝相歸見唯識”中,八識及心所是並立存在,而又分別建立的。在此第叁重“攝數歸王唯識”中,則要攝諸“心所”歸于各自“心王”。亦即是攝八識中各自相應的一一心所法,歸于其心王。那麼心所如何可以歸于各自的心王呢?那是因爲心所是依于心王的,心所是沒有自體的,所以心所自可歸于心王。再者心所也是心王所變。因此在此第叁重“攝數歸王唯識”中,都將八識心王相應的心所法,全都攝歸于心王,此時只有八識心王的存在。此際叁界唯心,或者萬法唯識,也都是唯此八識心王了。

  (四)以末歸本唯識

  第四重“以末歸本唯識”,如《大方廣佛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叁雲:

  四、以末歸本,故說唯識。謂七轉識,皆是本識差別功能,無別體故。《楞伽》雲:“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又雲:“譬如巨海浪,無有若幹相,諸識心如是,實亦不可得。”解雲:既離水無別有浪,明離本識無別六七。廣如彼說。[7]

  1、明此門唯識中的阿賴耶性格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在此第四以末歸本唯識中,阿賴耶的性格,已經與法相宗將阿賴耶識的性格定爲妄識,已經有所不同。華嚴宗叁祖法藏大師,在本門唯識中,已經將阿賴耶識與如來藏等同,從而使阿賴耶識具備了真妄和合的性格。這種區別與華嚴宗的思想源頭地論宗南道系的唯識思想有著直接地關聯,這些已經在上文有所論述。

  在玄奘系的法相唯識中,八識心王,都是各各自體的,也就是說,玄奘系的唯識是唯八識,八識皆有實體。而在華嚴宗的唯識體系中,在此門唯識中,叁祖法藏將叁界唯心的一心,定爲阿賴耶識,而此賴耶識即具備真妄和合,也就是真如與生滅和合的性格,所以此阿賴耶識與如來藏等同,而非法相宗所認爲的阿賴耶識爲純粹的妄識。由此,則此第八阿賴耶識即爲一心,爲“本體”,而前七轉識都沒有依于此阿賴耶所生,無有別體。所以前七轉識都可以皆歸于第八阿賴耶識,亦即歸于如來藏或者一心。

  2、述義

  在第叁重“攝數歸王唯識”中,八識俱存,各有業用。而此第四重“以末歸本唯識”中,則對八識作出本末之分,前七識是末,第八識是本,末識都由本識的功能顯現,沒有自體,都可以歸于本識之中。因爲七轉識都是第八本識差別功能,離開第八本識之外,無有別體,如同離水則不會有浪的存在的道理。因此在第四重唯識中則以本攝末,名爲“以末歸本唯識”。

  (五)攝相歸性唯識

  第五,攝相歸性唯識,如《大方廣佛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叁中雲:

  五、攝相歸性,故說唯識。謂此八識,皆無自體,唯是如來藏平等顯現,余相皆盡。經雲: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複更滅等。《楞伽》雲: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如是等文成證非一。[8]

  1、釋“謂此八識,皆無自體”

  此中意思是說,八識心王在第叁重攝數歸王唯識內,八識是並列存在的。而今此門攝相歸性唯識,則是從八識本性而言,認爲八識都是如來藏顯現之理,所以八識並無實體。

  2、釋“如來藏平等顯現”

  如來藏即是真如妙體,如《大乘起信論義記》雲:“自性清淨心名如來藏。”[9]

  平等顯現,即是因果的差別與對立,不再隨于差別與對立,一切平等平等,無不皆是如來藏平等顯現。

  3、釋“余相皆盡“

  余相皆盡,意思是說諸法本來自盡,不是因爲斷除而盡。真理從來都是顯現無余的。

  4、釋“一切衆生即涅槃相”

  一切衆生,因爲不悟本覺,從而流轉生死,處處受生,名爲衆生。其實衆生之體,本來無有生死煩惱。那麼如果衆生煩惱本來自滅,則當相即性,如此則諸相自盡,不由緣滅。就此而說“一切衆生即涅槃相。”

  5、釋《楞伽》經文

  此文出自四卷《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一,原文如下:

  譬如海水變,種種波浪轉;七識亦如是,心俱和合生;謂彼藏識處,種種諸識轉;謂以彼意識,思惟諸相義;不壞相有八,無相亦無相;譬如海波浪,是則無差別;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10]

  引文中的意思是說,本識是唯一的,而七轉是緣而生,以末歸本則唯是一。然則本末不相壞,事相即有八識。無相亦無相的意思是說,八識究竟來說,無有八相,唯有一本識,而此一本識也緣生,緣生則無性,而唯是真如,而真如又無相,不住諸法,所以說“無相亦無相”。

  6、述義

  在第四重“以末歸本唯識”中,因爲本覺受無明熏動,而成真妄和合的阿賴耶相,在第四重唯識中,還存有阿賴耶相。而今此第五“攝相歸性唯識”中,則是闡述,既然本覺是隨無明而成阿賴耶,所以離開真如也就沒有所謂的阿賴耶相。所以此門唯識中,就攝諸識相,而歸本覺理,名爲“攝相歸性唯識”。

  7、法相唯識與法性唯識之辨

  大乘始教唯識,也即是法相唯識,是能證所證,始終差別,不能融會。而此終教(包括頓、圓)唯識,也即是法性宗唯識,則理智不二,而能所曆然,無礙自在。由此可知始教唯識與終教唯識,即法相與法性二宗的不同。因此第八識體也有所差別:始教唯識,是以異熟賴耶爲第八識體,終教等唯識,是以如來藏隨緣受熏爲第八識體。如《成唯識論》卷九釋真如雲:“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11]此即是法相宗所主張的真如凝然,不作諸法的意思。因爲,如果真如作諸法,那都是無常變易。而真如是常住不變的,所以不作諸法。由真如不作諸法,無有變易的前提,所以法相宗中的種子六義,有刹那滅義,表明阿賴耶識是無常法,非真如義。能熏四義中,立有生滅義,也是表明阿賴耶識爲無常法,沒有清淨義。所熏四義中,立無記性,也就表明真如本覺善法,非爲所熏的道理。總之,法相宗立真如常住不變義,從而主張不許真如受熏,以及不許真如隨緣轉變作成一切有爲諸法的思想學說。

  然而,在終教等法性宗中,也建立有種子六義,以及能熏、所熏等種種與始教法相宗相同與相似的說法。在法性宗中,也有法相轉變緣起之相。但在終教等法性宗中,必然有兩重緣起:第一重是真如受熏而隨緣作有爲法,此爲真如緣起;第二重是有爲緣起,此是有爲緣起義,亦即生滅緣起,與法相宗的阿賴耶識緣起,也就生滅緣起層面的意義相同。雖用有爲緣起之義,但同時與無爲緣起和合而成,此爲法性宗緣起之義。

  另外,有關法性與法相二宗,有關于唯識的不同與會釋,華嚴宗四祖澄觀大師,在其《大方廣佛華嚴經疏》中,也有所闡述,如《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十四雲:

  問:若爾《瑜伽》等中,異熟賴耶,從業惑種,辦體而生,非如來藏。隨緣所成,如何會釋?答:《瑜伽》等中,對于凡小,約就權教,隨相假說。《楞伽》《密嚴》對大菩薩,依于實教,盡理而說。既機有大小,法有淺深。教有權實,故不相違。故《密嚴》雲:“佛說如來藏,以爲阿賴耶,惡慧不能知,藏即賴耶識。”此明守權拒實,诃爲惡慧。又彼經雲:“如來清淨藏,世間阿賴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差別。”《楞伽》中:“真識現識,如泥團與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複如是。”皆此義也。又彼經雲:“如來藏爲無始惡習所熏,名爲藏識。”又《入楞伽》雲:“如來藏名阿賴耶識,而與無明七識共俱。”又《起信論》雲:“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又如《達磨經》頌雲:“無始時來界,爲諸法等依。”《攝論》等就初教釋雲:“界者因義,即種子識。”《寶性論》翻此頌雲:“此性無始時等。彼論就實教釋雲:性者,謂如來藏性,如聖者勝鬘經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以此等文,故知兩宗不同,淺深可見。又唯識等,亦說真如,是識實性。但後釋者,定言不變,失于隨緣,過歸後輩耳。[12]

  如引文中所說,澄觀大師認爲,法相宗之所以認爲異熟阿賴耶是妄體,不是如來藏,是因爲法相宗的說法的對象、權巧與機宜與法性宗不同。法相宗的說法對象是凡夫、小乘,是諸佛隨巧方便假說。而法性宗則是對大菩薩說的實教。然後列舉了《楞伽》、《密嚴》、《起論》等經論證明,阿賴耶識如果就終頓圓等法性宗來說就是如來藏。總的來說,澄觀大師法相與法相二宗的判別與闡釋,還是用判教的方法來說明的。

  (六)轉真成事唯識

  第六,轉真成事唯識。如《大方廣佛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叁雲:

  六、轉真成事,故說唯識。謂如來藏,不守自性,隨緣顯現,八識王數,相見,種現。故《楞伽》雲:如來藏爲無始惡習所熏習故,名爲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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