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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門論》破邪方法研究(悟實)▪P2

  ..續本文上一頁自《中論》,與《中論·觀因緣品》釋“八不”二偈中的第二偈相似,後一偈出自龍樹的《七十空性論》。第二《觀有果無果門》中一偈、第叁《觀緣門》中叁偈出自《中論·觀因緣品》。第四《觀相門》中十一偈,除第一偈外,其余十偈都與《中論·觀叁相品》諸偈相同。第五《觀有相無相門》中一偈與《中論·觀六種品》第叁偈相同。第六、七兩門共二偈,《中論》中沒有,但其大意與《中論·觀叁相門》第二偈相似。第八門一偈同《中論·觀行品》第二偈。第九門一偈,《中論》無,大意同《中論·觀因緣品》釋八不的第一偈。第十門中二偈,前一偈與《中論·觀苦品》中第一偈相同,後一偈與《中論·觀因緣品》釋八不的第二偈同。第十一門中一偈,《中論》中無,但其大意與《中論·觀因果品》中相關之偈相仿。第十二門一偈與《中論·觀叁相品》第十五偈同。他總結出叁類情形,“一者全用《中論》,二者引《七十論》,叁、二論所無,或同《無畏論》”據吉藏以上的研究結論統計,《十二門論》二十六偈中出自《七十空性論》的只有一偈,出自《中論》的有二十偈,不是直接出自此二論,意義和《中論》相同,也可能出自《無畏論》的有五偈。

  

至于《十二門論》的宗旨,吉藏認爲以境智爲宗,其目的也爲了表示和《中論》、《百論》的區分,“此論亦破內迷,申明二谛,亦以二谛爲宗,但今欲示叁論不同,宜以境智爲宗”[14]。所謂境,指實相之境,由實相境發生般若智,而稱境智。

  

叁、龍樹《十二門論》破邪方法之原則

  

佛法所以興出世的因緣就是有邪故有正,邪去正不留。生死、涅槃,真谛、妄想的道理也是這樣。因爲有了妄想執著的邪知邪見、邪論邪說,産生心遊道外的心殆亂了正法,才感得四依大士出世,傾倒邪見,發起正觀,用大乘佛法破斥邪見,令回邪見而悟入大道。在《十二門論》中雖立十二門以破外人,但終歸于無所得之空,有如《百論》所說:“言而無當,破而不執”[15],言而無當就是破而不執,是菩薩的言教。無當是無住、無著之異名,無依無得之別稱。雖然破外道實無可破,因爲外道有執才破,若邪見即除則不需破。原則上,凡是心有所依著就要破除,既然所破即除,能破亦舍,所以說“破如可破”,破可破既去,亦破可破、非破可破四句內外一切不依,亦不見無依,如此蹤迹不可得,則無難不通。因此《十二門論》是破而不執,才能通而無難、顯現正法。故龍樹在《十二門論》中論破的原則大概可分爲總、別兩種:其一、《十二門論》論破的總原則,就是批判有所得的邪見,顯示大乘中道非空非有之正理——破邪顯正。並且是主張破而不立,破邪即是顯正。中觀叁論學認爲對事物的四種說法都不適合:“是”爲增益(見),表肯定;“非”爲減損(見),表否定;“亦是亦非”爲相違(見),表雙重肯定;“非是非非”是愚癡論,是是而非,表雙重否定。此四重意思都不能表達事物的根本性質,也都不能揭示事物的真相,所以龍樹菩薩選擇以“空”來批破——破邪顯正。所以說“破邪顯正,破而不立”是《十二門論》論破方法的總原則。如《叁論玄義》中說:“論雖有叁,義唯二轍,一曰顯正,二曰破邪。破邪則下拯沈淪,顯正則上弘大法,振領提綱,理唯斯二。”[16]又《大乘玄論》雲:“他論有破而複更立,今論唯破而不立。……今論不爾,唯破不立。所以然者,論主出世,唯爲破顛倒斷常,更無所立”[17]。總的來說,顯正爲了摧邪,破邪爲了申正。《十二門論》論破的特色是以破爲主,破而不立,奠定了“寓立于破”方法論的思想基礎。其二、《十二門論》論破的別原則,在《十二門論疏》中說:

  

因緣因果未曾有無,而惑者計因緣中決定有無,此則但破不收;故因緣望有、無有于二句,因緣亦破亦收;有、無但破不收;故《涅槃經》雲:若言因中定有果、無果、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名謗佛法僧。又執有、無四句爲愛人,系屬于魔。故知決定有、無,但破不收。今言觀有無門者,觀有、無、亦有亦無此叁病畢竟不可得悟入實相。[18]

  

中觀叁論學認爲從破執不破法的標准,應該由淺至深、循序漸進地引導。如《叁論玄義》中提出:

  

總談破顯,凡有四門:一破不收、二收不破、叁亦破亦收、四不破不收。言不會道,破而不收;說必契理,收而不破;學教起迷,亦破亦收,破其能迷之情,收其所惑之教。諸法實相,言忘(亡)慮絕,實無可破,亦無可收,泯上叁門,歸乎一相,照斯四句,破立皎然。[19]

  

在這裏把破邪顯正開爲四門:與佛法不相應,完全乖離的邪說,就要破而不收;如果所說的道理與佛理相應,那就收而不破;雖然學的是佛教,但是錯解經意,便又破又收,破其錯誤的見解,收取其所迷的經教;如果從一切皆空的實相之理而言,諸法實相,言亡慮絕,沒有什麼可破,也沒有什麼可收。前叁個只是方便,第四個說一相無相、不破不收才是目的,所以說“泯上叁門,歸乎一相”才是破顯的目的。如果對這四句的意義了解、掌握了,在破顯的過程中,對各種見解,就知道該破,還是不該破了。《大乘玄論》也說:

  

《叁論》破則即不破而破,《釋論》收即是不收而收。不破而破,破無所舍,不收而收,收無所取,乃顯不破不收、無舍無取,故能善息諸見也。”[20]

  

由此可知破只是針對邪見、邪說而采取的手段,因爲諸法實相無依無得、無取無舍,所以破無所破,只是爲了息滅邪見而采取破邪方法。

  

總之,般若中觀叁論學提出四門破收料簡,最後歸結到“不破不收”的“言而無當、破而不執”的境界,表明了自己“無所得”的立場,強調了緣起無生的根本精神。並認爲這四句原則是對待一切經論的基本態度,也是破顯的妙術所在。

  

四、龍樹《十二門論》論破之主要對象

  

凡事都有緣起,成果皆有其因。吉藏在《叁論玄義》中說:“叁論所斥,略辨四宗:一摧外道,二折毗昙,叁排成實,四呵大執”[21]。吉藏認爲龍樹、提婆所批破的總括起來不出這四類,這四類迷執破了,就等于破了所有的邪說。因此,菩薩出世造論都是爲了因機施教,破病顯理。對人天乘者教令舍罪舍福,對聲聞緣覺菩薩乘教導舍中舍相。無非令昧心向善、惑者融通。有如是多種因緣,致使如來廣說般若。末世衆生不體佛意,自以爲是,不學般若,難得實利。故《般若經》者,意在實相,功在萬行,攝一切法。龍樹繼承釋迦、文殊、馬鳴之學,教導修習般若觀照的方法,考察煩惱的根源是無明,無明就會産生種種幻想和妄想,有了妄想就會去造業,造業又表明要感苦果,輾轉往複,循環不息。如果通過破愚顯理,就能夠明了般若的觀照,就能對治無明的煩惱,了解妄想的根源,引導業力的去向,超越因果的輪回,解脫六道的束縛,進入無得的涅槃。所以說,不管內教、外道、大乘、小乘學人,凡是心有所依、有所得皆需破斥,引導令其進入無所得的般若中道。

  

龍樹在《十二門論》中的破邪方法,是以破邪顯正、破而不立爲主要論破特色,如吉藏釋:“一者開通無滯。二者遮閉衆非”[22]。開通即顯正,就是開啓通往聖道的門徑;遮非是破邪,就是破除種種障礙菩薩大道的非法邪見。說明龍樹用種種善巧方便來破斥衆生執見,顯示真空妙義,促成菩薩行道,助成佛道妙果。所以僧叡說:“《十二門論》者,蓋是實相之折中,道場之要軌也”[23]。以上從觀智對境來顯示中道實相,並斥責不達實相的情況,總結爲四種:

  

凡有四人,皆明實相並折而不中。一者、世俗之道:皆是安家全國不淨之法,非實相之折中也;二者、九十六術,欲明己道爲真,並是虛妄非是實相,故折而不中;叁者、五百小乘論師,各執諸法相有決定相,不信畢竟空法,亦是明實相而不折中;四者、有所得大乘學人,方廣之例,雖信畢竟空鈍根自害,如不善呪術不善捉毒蛇,爲空見所害,亦是折而不中。故指斥余人也。[24]

  

說明《十二門論》所破的對象至少可概括爲四種人:1、一般世俗之人,自私地考慮自已的家國,所修不淨之法;2、古印度流行的九十六種外道,都說自己所修的道最爲究竟,所執非真之道;3、古印度部派分裂的小乘論師,各自執者諸法的相狀有決定,不信諸法畢竟空的道理;4、學習大乘而産生有所得的心理。這四種人都是不能了達實相,堵塞成佛之道的特例,所謂:“有二種塞:一、六道舊迷;二、學教封著”[25]。一類是通過久遠宿業累積而來的,一種是學習教法對境生迷的執著。不管是舊迷還是新惑,只要執著于有、無,是、非的見解皆在《十二門論》所破斥的凡例,如吉藏在說明《十二門論》造論的意義和破斥的對象時表明:

  

凡有五轉十不:謂不內不外,不法不人,不緣不觀,不虛不真,不得不失。其言巧、其義深、其文約、其理富。無病不破,無教不申,無理不通,無緣不益矣!今初破內病,病乃萬端,有無爲本,又是障中道之根,又如來常依二谛說法,以不達因緣有無二谛故,成性有無二病,二谛既無教不該,二谛之迷亦無迷不攝,又小乘多著有病,學大者多滯無病,又凡夫著有,二乘滯空,又愛多者著有,見多者著空,是以斯論破此二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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