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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是救世之光▪P12

  ..續本文上一頁薩過去生中事迹,用種種方法稱揚贊歎他。從前,印度流行以偈頌贊歎佛菩薩功德。以現在來說,或以文章,詩詞,歌詠等贊歎。見菩薩像時,應恭敬的瞻仰禮拜;或稱地藏菩薩的名字;或以香花供養;或用彩畫的 [P102] 菩薩像,或用木刻,石雕,銅、鐵、金、銀等鑄的菩薩像,或土塑等,無論什麼,只要是菩薩像,恭敬禮拜,功德很大,能得百世生于人天中的善果。經中對恭敬供養地藏菩薩,稱名、塑像、禮拜等功德,說得很多:一、能滅叁十劫重罪。二、以後生中,往生于天上。叁、不受女身:女人,本來沒有什麼不好,只是生理不同,雖說男女平等,在體質上,實在不及大丈夫。若能稱地藏菩薩名,可以不受女身。若有以爲女身也好,願意受女身的,那來生一定是端嚴尊貴,賢淑純良,作一賢妻良母。或如摩耶夫人,作佛母。四、生于人間有鬼神衛護。世間的邪惡鬼神很多,有些會娆亂人,但對有德的人,一分善良的鬼神會擁護保衛,得到平安。

  2.臨終時之救拔:上面所說,是人在生前平時,對地藏菩薩的尊敬禮贊而得的功德。現在要說到將死時的救濟。人死後不一定墮落,或再生爲人;若功德大的可能生天;念佛專精的,往生極樂世界。這些人,根本用不著超度救濟。但人生數十年中,錯誤的事當然不少;尤其末法時代,鬥爭堅固,瞋恨心重,貪欲也 [P103] 大,每人都免不了罪過,所以也就都有墮落──地獄、畜生、餓鬼的可能。那用什麼方法才能救濟呢?若在未死前,較容易,死後就困難多了。現代學佛的,常重于死後的救濟,其實最好是在生前。救濟方法,大致有兩種:一、施舍作福,二、于叁寶前修功德,誦經及稱佛名號。經中常說,病人在最危險最痛苦時,很可能墮落,最好把屬于他自己的東西,拿去布施,尤以施舍他本人最喜歡最心愛的東西爲佳。如有人喜歡收藏古董字畫,郵票等,各人的嗜好不同,以心愛的東西布施,可破衆生貪著。最心愛的對象都能施,其它還有什麼不可施舍?以最愛物布施,功德也最大。衆生爲錢財而造罪的最多,若能以金錢布施,並對病重者說明,把你所最愛的東西,爲你布施作福,必定獲大功德果報。一方面使他起舍心,減輕愛著,一方面增長他的福德。不戀著現身財物,增長人天福德,那當然不會墮落了,這是佛教對病人臨終的根本救度法。另一方法,是于叁寶前修功德,于佛前設供養,誦經禮忏,稱佛名號,憑仗叁寶力的加被,使于臨命終時,得大利益。這如『本願經』(下)說:「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爲設福以資前路 [P104] 。或懸幡蓋及然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如是衆罪,悉皆銷滅」。人在臨命終時,境界不好,罪業又重,最容易墮落。若本人的父母兄弟姊妹等親屬,爲之設福修功德,燃燈造旛,誦經或念佛菩薩名號,都能令死者離開危險的道路,走向平安的前途。更簡要的,如「臨命終時,得聞地藏菩薩名一聲曆耳根者,是諸衆生永不曆叁惡道苦」(『本願經』下)。在人臨命終時,若能聽聞地藏菩薩名字,一聲聖號,直達耳根,知有地藏菩薩,此人即永不曆叁惡道苦;若更能爲其布施念經,放生作福,則更不會墮落。

  人于一生中,作業很多,臨命終時什麼業受報?這有叁類不同:一、隨重:比如作五無間罪,是最惡之業,一死即刻墮入地獄,又如修最高禅定,定力深強,死後必立刻生天。造業雖多,必依最有力的業而趣生。所以說「如人索債,強者先得」。二、隨習:依平常的習慣。業並不太重,但平常所作,久久成了習慣性。有些人,一生不作大惡,也不作大善,這就要看其平常的久習的業,那些最 [P105] 多。即隨著受報。叁、隨念;最後時,其心念在何處,即向何處趣生。若作有重業,當然是轉不過來。如無重業,于臨命終時,教他不執著、看破、放下,以身外物爲其布施作功德。雖然生命已垂危,只要他還知道自己布施作福,心中不再貪著,心境開朗,即隨這意念而受生。或在臨命終時,爲他助念,引導他,使病者聞佛名,心中也隨著念佛。即使本有墮落的危險,當他知道有人爲他念佛,即會生起善念,向于光明。聽到佛號,心中有安全感,就可以使他從惡道中轉過來。所以平時能念佛當然更好,臨終時助念,也是一重要的事。最可怕的,是到了最後關頭,煩惱惡業現前。惡念一起,一生的修行皆變成白費。所以臨終時,家屬高聲啼哭,將使死者心情動亂,痛苦,令其墮落,這是愛之適足以害之了。所以最要緊的,是令其心境平靜,清淨,生歡喜心。特別是悭貪者,將墮餓鬼趣,若眷屬爲之布施修福,死者生舍心,即可救拔。作重惡業的,不但不易輕改,就是作生天重善業如修無想定,必生無想天,要使他不生,也是不容易辦到的。雖有這叁類,而救濟的方法,就是以善念來轉惡念,把握「隨念」的好方法。佛法 [P106] 有方便,可以把臨到地獄邊緣的衆生拉回來,但最好還是不作重惡業。

  3.命終後之拔濟:作惡業的,臨命終時境界不好,即爲其作福,仗叁寶威力來救拔他。若已經死了,怎麼辦?經上說:「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衆善,能使是諸衆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本願經』下)。這應該于七七日內,爲他修福、布施、念佛、回向,令他遠離叁惡道苦,生于人間天上。爲什麼要在四十九日內,爲他作功德呢?中國佛教徒,也是逢七天做「七」,四十九日叫做「滿七」,這要解釋一下。原來人的壽、暖、識都離開了身體,叫做死,這即是精神作用完全停止,身體內熱度消失,命根斷絕,才是死。人死後,有些即刻受果報,有些經過一段時間,才受果報。如果作五無間惡業重罪的,死後立刻墮地獄,前一念死,後一念立刻下地獄,中間一念的距離都沒有,即成無間獄。生天亦是這樣,若作重善業,此一念死,下一念即生天。若生人間、畜生、餓鬼等,大多數經過一段時間。那時,雖然死了,另有中陰身起。人死了以後,下一次當生何處?若還生爲人爲畜等,大抵不能立即受果;從死後至再受生這 [P107] 一段時期,名爲中陰身,這是過渡時期的過渡形態。此中陰身,七天死一次,死後于第二念中立即再受另一中陰身。可能在第一天,第二天,就受後生果報,但最久的經過四十九日的七生七死,即決定受生。換言之,此七七日中,還是過渡階段,還未真正受生,這過渡時期結束後,一定要受爲人爲畜或墮落地獄的果報。當這下一生的業報還未現前(過渡時期)時,要廣修衆善。如果要墮落畜生道的,在中陰身時期,還未受畜生果報,此時爲他修善作福,還可以轉變。于七七日中作佛事,並不限于頭七或二七的日期,而是四十九天內都可以作。這譬如由臺北坐車到高雄,高雄是終點,是目的。假如有人找他,在中途的臺中,臺南,每一站都可以下車,而改變到高雄的目的。于四十九日內爲亡者修福、布施、念經作佛事,使他從惡道中轉回來,等于使他在半路下車。如果過了四十九日,則隨業受其果報,已無法挽回,正如車子已達目的地,已經無辦法了。

  佛在世時,主要爲病者死者,布施修福,或供養叁寶,或救濟貧困等,爲死者回向。現在中國佛教,流行爲死人做功德。齋主請出家人念經,念佛,禮忏。 [P108] 有些並沒有虔誠的心,爲亡者修福回向,而等于買賣交易,多少錢一天或一夜,一切談判妥當,才開始做佛事。這樣以錢雇人念經,自己家屬沒有半點虔誠。拿錢到寺院中,不作布施想,也收不到布施的福果。布施是一回事,請出家人念經念佛而出錢,又是一回事。若以錢請人念經,即失去布施的意義。今日的誦經念佛,超度亡者,是祖師傳下來的,說起來也是人生重要的事;但問題在佛事的營業化,失去佛法方便拔濟的意義。

  家屬爲死人誦經念佛,功德並不完全歸于亡人。如『本願經』(下)說:「命終之後,眷屬大小爲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又說:「營齋資助……如有違食及不精進,是命終人了不得力」。原來爲亡者念經,作佛事,所得的功德,活人多,死人少──活人得七分之六,亡者只得七分之一。若人命終後,爲他布施、作福、誦經、念佛等一切功德,都是作者得六分,死者得一分。故『地藏經』說:「存亡兩利」。若出家人爲人作佛事,至誠懇切,自己也得功德。可是現在一般出家人,爲人誦經,作佛事,似乎並 [P109] 不將此作爲修行。若不能于作佛事時,至誠恭敬,一心以此爲修行方便,亡者既不得利益,自己也毫無功德,只是一天得了xx元錢而已。亡者未死前爲他念經念佛,仗叁寶力,令他自己也發歡喜心,虔敬心,所以容易濟拔。等到死後于七七日內,爲他做功德,超薦回向,需要家屬虔誠,誦經禮忏者的虔誠,才能發生效用。所以『地藏經』中,特別提到這兩點。請僧衆爲亡者念經回向,即經中所說的營齋資助。在印度,營齋即是供佛及僧。中國是請出家人誦經禮忏,設齋供養,以此功德回向先亡。若齋主殺生食肉,或僧衆作佛事不精進,死者不能獲益。所以第一是,自己眷屬以清淨心,誠懇心,自己參加素食,于叁寶中生信心,才有效果。有些人,祖宗父母去世後,也請出家人念經,但似乎與自己無關,你念你的經,自己眷屬則招待客人,喝酒打牌玩樂,熱熱鬧鬧的。這樣的超薦,齋主對出家人毫無恭敬,如雇工人,雖然錢也化了,光是熱鬧好看,對死者一無用處。最要緊的,是自己眷屬兒女,精進虔誠,仰叁寶力,請出家人領導念經禮忏。並不是我給你錢,你給我誦經。自己必須懇切虔誠,隨著禮拜忏悔,才能仗叁 [P110] 寶力,救度超薦先人,使亡者于墮落因緣中,得生人天。平時念『地藏經』的人很多,這些大家都應知道及注意的。

  功德要在七七以內去做。爲什麼呢?因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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