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色?有五種應知,謂極略色、極迥色、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定自在所生色。(卷第一)
我們很容易在色上去比較,如大的、小的、長的、短的、寬的、窄的、美的、醜的……心被外在的境界所轉。例如買一輛汽車,我們往往討論品牌、外觀、性能、裝飾等,而其實真正關鍵的問題是:誰來開、誰來坐、要去哪裏、去做什麼?學佛法也一樣,最重要的是目的,有目的才有方向感,才不會迷惑、走錯路。學佛走不下去的原因往往就是方向不清楚。學佛的方向不是攀援外境,而是在內心用功。外境上很圓滿、很成功,但是內心沒有進步,問題還會再次出現。反之,內心成就了,就能超越所有外在問題,而所謂的問題也就不再是真正的問題了。真正的問題還是在內心。
受蘊就是感受,可以分爲苦受、樂受和不苦不樂的舍受。《大乘五蘊論》雲:“雲何受蘊?謂叁領納:一、苦,二、樂,叁、不苦不樂。樂謂滅時有和合欲,苦謂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謂無二欲。”[16]《大乘阿毗達磨集論》雲:
受蘊何相?領納相是受相。謂由受故,領納種種淨不淨業諸果異熟。……雲何建立受蘊?謂六受身: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如是六受身,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複有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複有樂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樂有味受;樂無味受、苦無味受、不苦不樂無味受。複有樂依耽嗜受、苦依耽嗜受、不苦不樂依耽嗜受;樂依出離受、苦依出離受、不苦不樂依出離受。何等身受?謂五識相應受。何等心受?謂意識相應受。何等有味受?謂自體愛相應受。何等無味受?謂此愛不相應受。何等依耽嗜受?謂妙五欲愛相應受。何等依出離受?謂此愛不相應受。(卷第一)
人有著各種各樣的感受,當自己有了感受時才能體會到別人的感受,才能感同身受。
想蘊就是取相,即觀察問題的角度。比如拍照,雖然面對相同的景物,但不同的人拍出來的照片卻不盡相同,因爲大家是從不同的角度來拍的。《大乘五蘊論》雲:“雲何想蘊?謂于境界取種種相。”《大乘阿毗達磨集論》雲:
想蘊何相?構了相是想相。謂由想故,構畫種種諸法像類,隨所見、聞、覺、知之義,起諸言說。……雲何建立想蘊?謂六想身: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此想故,或了有相,或了無相,或了小,或了大,或了無量,或了無少所有無所有處。何等有相想?謂除不善言說無想界定及有頂定想,所余諸想。何等無相想?謂所余想。何等小想?謂能了欲界想。何等大想?謂能了色界想。何等無量想?謂能了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想。何等無少所有無所有處想?謂能了無所有處想。(卷第一)
行蘊,就是造作,造的各種各樣的業會積累下來。《俱舍論》雲:“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爲最勝。是故佛說:若能造作有漏有爲,名行取蘊。”(卷第一)[17]《大乘阿毗達磨集論》雲:
行蘊何相?造作相是行相。謂由行故,令心造作于善、不善、無記品中,驅役心故。……雲何建立行蘊?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耳觸所生思、鼻觸所生思、舌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由此思故,思作諸善,思作雜染,思作分位差別。又即此思,除受及想,與余心所法、心不相應行,總名行蘊。(卷第一)
行蘊跟想蘊緊密相關,人的造作跟人看問題的角度是聯系在一起的,所以取相非常重要。猶如拍照,若聚焦錯了,則快門按得越多越麻煩。
識蘊即分別判斷。《大乘五蘊論》雲:“雲何識蘊?謂于所緣境了別爲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攝故。”《大乘阿毗達磨集論》雲:“識蘊何相?了別相是識相。謂由識故,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種種境界。”(卷第一)我們的內心常常充滿躁動,這都是妄心。心必須要清楚、明了,智慧現起,才不會虛妄分別。
在五蘊法中,苦、空、無常、無我都能經由修習而通達,我們要去觀察、思維和反省。如《雜阿含經》說:
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焰,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日種姓尊說。周匝谛思惟,正念善觀察,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于此苦陰身,大智分別說:離于叁法者,身爲成棄物,壽暖及諸識,離此余身分,永棄丘冢間,如木無識想。此身常如是,幻爲誘愚夫,如殺如毒刺,無有堅固者。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晝夜常專精,正智系念住,有爲行長息,永得清涼處。[18]
一切法都要用到我們自己身上,法只有與我們自己的心相續結合時才能發揮作用。佛法歸根結底是要對治自己、啓發別人,而非對治別人。《法句經·自己品》說:“若欲誨他者,應如己所行;自製乃製他,克己實最難。”《壇經》說:“世人若修道,一切盡不妨,常自見己過,與道即相當。”
如果我們佛法學得比較通達、透徹,則舉手投足間都能讓人有所感悟,因爲其間內涵了很多佛法的深意。只有看得出自己和別人的五蘊哪裏出了問題,才能進一步解決問題,這樣學才能契理契機。通過對治自己、改變自己來影響別人:別人看到了,跟我們接觸了,就會受影響,從而發生改變。以佛法解決問題時,與世間法的不同之處即在于用心的方向、方法和下手處上。
如果不這樣實際修習,光靠說教是不行的。沒有對佛法的實際感悟,我們理解的很多東西都難免是支離破碎的、片段的和機械的,對法門的理解也往往停留在表層,不能把握其深義,因而也難以會通各個法門。如果你所講的不是整個內心相續的自然流露,而只是一些佛學詞彙的堆砌,那是起不了什麼大作用的。如果我們自己都是支離破碎的,卻向別人宣講佛法,講來講去最後自己也會覺得索然無味,甚至講不下去,最終自己對佛法也不相信了。很多人就是因爲這樣對佛法喪失了信心,心力退失,最後就修不下去了。
四、大小二乘修善斷惡,聞思而修啓慧增信
法門包括大乘法門和小乘法門。雖然都是運度衆生,但有很大的差別。如《大乘莊嚴經論》說:
發心與教授,方便及住持,時節下上乘,五事一切異。釋曰:聲聞乘與大乘有五種相違:一、發心異,二、教授異,叁、方便異,四、住持異,五、時節異。聲聞乘若發心、若教授、若勤方便,皆爲自得涅槃故;住持亦少,福智聚小故;時節亦少,乃至叁生得解脫故。大乘不爾,發心、教授、勤方便,皆爲利他故;住持亦多,福智聚大故;時節亦多,經叁大阿僧祇劫故。如是一切相違,是故不應以小乘行而得大乘果。(卷第一)
小乘有無常,大乘也有無常;小乘有空觀,大乘也有空觀。但是由于發心不同、方便不同,最終的效果也大不相同。《菩提道次第廣論》說:
是故龍猛菩薩諸論,明顯宣說聲聞、獨覺亦證一切諸法無性,以說解脫生死要由無性空見乃成辦故。聲聞、獨覺乃至未盡自心煩惱,當修彼見。若煩惱盡,以此便足,不長時修,故不能斷諸所知障。諸菩薩者,惟斷煩惱自脫生死不以爲足,爲利一切有情欲求成佛,故至斷盡諸所知障,經極長時無邊資糧莊嚴而修。如是拔除二障種子,真能對治,雖是前說空性正見,然由長時修不修故,有惟能斷諸煩惱障而不能斷所知障者。譬如惟一通達無我,俱是見惑、修惑對治,然由惟能現見無我,若斷見惑,不斷修惑;斷修惑者須長時修。如是斷除所知障者,僅長時修猶非能斷,亦必觀待學余衆多廣大妙行。不修對治諸所知障,惟修能斷諸煩惱障所有方便,故說聲聞、獨覺證法無我,無圓滿修。《入中論釋》雲:“聲聞獨覺,雖亦現見此緣起性,然而彼等于法無我未圓滿修,有斷叁界煩惱方便。”……此中可引二種希有定解:一、況雲成佛,若無通達一切法無性正見,無余方便解脫生死。由此定解,以多方便發大精勤,求彼淨見。二、能判大乘、小乘不共特法,謂菩提心及諸菩薩廣大妙行。由此定解,于諸行品特能認爲教授中心,受菩薩戒,學習諸行。(卷第二十叁)
概而言之,小乘空觀是爲了斷惡,視人的煩惱和惡業爲空的;大乘空觀不僅要觀空,還要修善,即發菩提心、造作善業。斷惡與修善的性質不同,斷惡並不等于修善。《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釋沙彌篇》說:“大乘中叁品即叁聚:一、攝律儀,二、攝善法,叁、攝衆生。初則斷惡,二即修善,叁即度生。准《智論》中,二乘但有斷惡一聚,雖有作持,還歸離過;不修方便教化衆生故,無攝善,自調自度。”[19]
對治問題不等于一定就能生起善法,不犯錯誤也並不等于一定能夠增長功德。例如,在寺廟裏遵守規矩與發心承擔是不同的。安分守己固然不會傷害別人,但未必就能利益別人;而如果真心利益別人,就肯定不會去傷害人。當善法現起時,煩惱就不易起,惡的力量會越來越弱。當我們起心動念都是善法的時候,就可以降伏惡法,最後就能斷惡。如《佛說未曾有因緣經》雲:“前心作惡,如雲覆日;後心起善,如炬消暗。”[20]《大乘莊嚴經論》雲:“愛他過自愛,忘己利衆生,不爲自憎他,豈作不善業?釋曰:若略示彼義。菩薩愛他過于自愛,由此故忘自身命而利于他。不爲自利而損于彼,由此故能于衆生絕諸惡業。”(卷第二)《菩提道次第廣論》說:“(《入行論》)又雲:“盡世所有樂,悉從利他生,盡世所有苦,皆從自利起。此何須繁說,凡愚作自利,能仁行利他,觀此二差別。若不能真換,自樂及他苦,非僅不成佛,生死亦無樂。”謂當思惟,惟自愛執,乃是一切衰損之門;愛執他者,則是一切圓滿之本。”(卷第九)因此,要修善心善念必須從衆生的福祉入手。假如一天到晚都只想著斷自己的煩惱,就發不起大善心。
灰身泯智,心心念念想著個人,想著自己不犯錯誤,這是小乘的出發點。大乘法則不然,它建立在廣度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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