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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講記▪P29

  ..續本文上一頁種所生唯識爲性的方面,它是依他起性的所遍計;但在能所交涉的認識上,爲緣而生亂識的執著上,它就是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性,是所遍計的認識化。再說一句,如此心生,如此義現,在我們衆生的有漏心中,所遍計與遍計執性,是一事的兩面,並不能分離。到了地上的菩薩,後得智生起,這所遍計的似義顯現,才能透視它是唯識非義,稱爲了達依他起。能了達而已,它的義相還不能全去,因妄習漸滅漸除,所遍計的似義相漸漸的淡化。直到五地,這唯識的依他相,與無義的真實相,才有並觀的可能。所遍計與遍計執性,勿太機械的分裂它才是!(真能通達依他起,能知者既不是能遍計,它也不成爲所遍計了)。 [P243]

  

  複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緣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執著?由何起語?由何言說?何所增益?謂緣名爲境,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見執著,由尋起語,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于無義中增益爲有:由此遍計能遍計度。

  爲要顯示遍計所執自性,所以再說明「能遍計度」的意識「遍計」是怎樣的成爲計度。這就提出六個問題,給予一一的解說。(1)「緣何境界」?能遍計心的所緣境──所遍計,是依他起的名言,就是唯識爲自性的似義意言;意識「緣」這「名」言依他起法「爲境」界。(2)「取何相貌」?當能分別所分別的時候,「于依他起自性」的名言中,「取彼」與名相應的「相貌」,就是似義顯現的義相。這緣名取相二義,是遍于一切的虛妄分別心。(3)「由何執著」?執著,是由取相而心中生起肯定的堅決的妄「見」,認爲確實如此,必然如此;非義而肯定它確有此離心的境界,便是「執著」。(4)「由何起語」?不但自己執著,還要傳達他的意見給別人,這主要的就是言語。我們的言語,都是「由尋」伺發動的,因尋伺語行的思慮 [P244] ,才能引「起語」言。(5)「由何言說」?言說的來源,不外把自己的認識吐露出來;而自己的知識,又不外眼見,耳聞,鼻舌身的知,意的覺,所以「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6)「何所增益」?見聞覺知所感的一切境界,本來是似義顯現假無實體的,但一經言說,使人隨名起想,又誤認它爲實有,「于無義中,增益」它「爲」實「有」。因這種種關系,意識「遍計能遍計度」。

  

  第叁節 辨一異 複次,此叁自性爲異不異?應言非異非不異。謂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成依他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遍計所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成實。由何異門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習種子起故。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遍計所執?由是遍計所緣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圓成實?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故。 [P245]

  在大乘佛法中說到真俗空有,都是認爲非一非異的。現在說到叁自性,也同樣的說是「非異非不異」。在同一「依他起自性」中,「由」叁種「異門」而成爲叁性。從同一的依他起性上說,不能說它是不一;從異門安立上看,又不能說叁性是不異。異門是在同一事情上,約另一種意義,作另一種說明,或者另一種看法,並非說它就是叁個東西。無性說『異門密意』,與世親的見解不同。那末,依什麼「異門」建立「此依他起成依他起」呢?約「依他熏習種子」爲緣而「起」的意義,成立爲依他起。唯識家說因緣,特重在種子,所以這裏說依他起,略去依他而住的意義,著重在這一點上。遍計所執性又是怎樣安立的呢?「由是」能生「遍計」心的「所緣相」,「又是遍計」所現的「所遍計」影像,所以成爲遍計所執性。這與上面釋名義中的定義完全相同。圓成實呢?因爲「如」遍計「所遍計」的義相,「畢竟不如是有」,就是依他起法因通達遍計執性增益的義相,究竟不如是有,而顯出空性,成立爲圓成實性。 [P246]

  此下陳隋二譯,有建立一意識的一段文,本譯與魏譯都沒有。隋譯的世 親釋論,也沒有解說。

  

  第四節 辨品類

  第一項 總辨叁性品類 此叁自性各有幾種?謂依他起略有二種:一者、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由此二種依他別故,名依他起。遍計所執亦有二種:一者、自性遍計所執故,二者、差別遍計所執故,由此故名遍計所執。圓成實性亦有二種:一者、自性圓成實故,二者、清淨圓成實故,由此故成圓成實性。

  叁自性各又分爲二類。依他起有二類:(一)「依他種子熏習而生起」的,這就是仗因托緣而生的依他起,側重在雜染。(二)「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的,這是說它本身不是固定的雜染或者清淨,它如果爲虛妄分別的所 [P247] 分別,成遍計執性,就是雜染的;如以無分別智通達它似義實無,成圓成實性,就是清淨的。這自身沒有一成不變性,隨他若識若智而轉的,所以也名爲依他。

  【附論】平常把依他分爲雜染依他、清淨依他二種,像有漏的八識,是雜染依他,八識轉成的無漏智,是清淨依他,但本論沒有這個解說。又有人依染淨不成而建立依他的染分淨分,在依他法上起遍計執,是依他的染分;依他本具的清淨法性,是依他的淨分。但這還是不能圓見本論的正義。

  遍計所執性也有二類:(一)「自性遍計所執」,就是遍計諸法一一的自性,如色聲等。(二)「差別遍計所執」,就是遍計色聲諸法的差別不同的義用,像色等的無常義,苦義,空義等。自性遍計,執諸法的自相;差別遍計,執諸法的共相。由遍計諸法的自性及差別,所以有兩種遍計所執自性。圓成實性也有二類:(一)「自性圓成實」,法法本具的成實性,迷悟不 [P248] 變,凡聖一如的自性清淨;特別多在凡夫位上說。(二)「清淨圓成實」,這自性清淨性,雖本來不染,但因離染而顯現,這離垢真實性,在見道以上建立。由自性本具和離染所顯的二義,在無差別中,建立兩種圓成實。或可以說:自性圓成說,但約不生滅的法性說。清淨圓成實,就是下文說到的四種清淨名圓成實。

  

  第二項 別辨遍計品類 複次,遍計有四種:一、自性遍計,二、差別遍計,叁、有覺遍計,四、無覺遍計。有覺者,謂善名言;無覺者,謂不善名言。如是遍計複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叁、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遍計性的品類,上面雖說有兩種的差別,若再加分析,尚有四種五種等 [P249] 不同。先說明四種的遍計:(一)「自性遍計」,(二)「差別遍計」,這與前所說的一樣,毋須再釋。(叁)「有覺遍計」,即「善名言」者的遍計。(四)「無覺遍計」,即「不善名言」者的遍計。如成年人能用言語表達所認識的,叫善名言的有覺遍計;如嬰兒的咿呀,及牛羊等不能以言語傳達它的意境,叫不善名言的無覺遍計。這兩種都是從名言熏習種子現起名言的相,不過一個能起表義名言,一個不能起表義名言罷了。還可以這樣分別:凡是遍計心上似義顯現,只能直取它的義相,不能尋思構畫,就是無覺的不善名言;如能安立名想,尋思構畫,就是有覺的善名言。大乘莊嚴經論說:『意言與習光,名義互光起,非真分別故,是名分別(遍計)相』,也就說到這二種遍計。

  再說五種遍計:(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聽到某一不知意義的名字,就去推度那名下所诠的義是什麼,以爲「如是名有如是義」,這叫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自性」,現見某一義相,不知它的名字,就 [P250] 去推想那義的能诠名是什麼,以爲「如是義有如是名」,這叫依義遍計名自性。(叁)「依名遍計名自性」,依已經了解所诠義的名,「遍計度未了義」的「名」,如聽見一譯名,譬如說阿賴耶,根本不知它的意義,現在用我國習知的名字去譯它,說阿賴耶就是藏,依藏名去計度阿賴耶名,這樣的遍計,叫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性」,依已知名稱的義,「遍計度未了名」的「義」。如初見電燈,不知它是什麼東西,見它能放光,知放光是燈名的所诠義,因此,以燈義去推度這電燈,這叫依義遍計義自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就是以已了義的名,及已了名的義,推求未了知的名義,或因名而推想到義,或因義而推想到名,「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這叫依二遍計二自性。

  

  第叁項 廣辨十種分別 複次,總攝一切分別略有十種:一、根本分別,謂阿賴耶識。二、緣相分別 [P251] ,謂色等識。叁、顯相分別,謂眼識等並所依識。四、緣相變異分別,謂老等變異,樂受等變異,貪等變異,逼害時節代謝等變異,捺洛迦等諸趣變異,及欲界等諸界變異。五、顯相變異分別,謂即如前所說變異所有變異。六、他引分別,謂聞非正法類及聞正法類分別。七、不如理分別,謂諸外道聞非正法類分別。八、如理分別,謂正法中聞正法類分別。九、執著分別,謂不如理作意類,薩迦耶見爲本六十二見趣相應分別。十、散動分別,謂諸菩薩十種分別:一、無相散動,二、有相散動,叁、增益散動,四、損減散動,五、一性散動,六、異性散動,七、自性散動,八、差別散動,九、如名取義散動,十、如義取名散動。爲對治此十種散動,一切般若波羅蜜多中說無分別智。如是所治能治,應知具攝般若波羅蜜多義。

  上來分析遍計執性,這裏再約十種分別來說。遍計執與分別,意義上有點不同:遍計執性是在能所遍計的關系上說,分別卻不妨別說能遍計的分別心。(一)「根本分別」:就是「阿賴耶識」。賴耶是一切種子識,以虛妄 [P252] 分別爲自性。一方面它本身是虛妄分別,另一方面它又是一切分別的根本,爲一切分別生起的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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