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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講記▪P6

  ..續本文上一頁二果。無住涅槃,是不住生死涅槃二邊。于無住大涅槃中現起一切法,而一切都趣向于寂滅,所以稱爲涅槃;勿以爲他是與小乘的灰斷涅槃一樣。無住涅槃,本論說是轉依離雜染所顯的真實性。斷煩惱所知二障 [P23] 所顯的法性,確是不生不滅的;但大乘的法性或心性,是具有無爲功德── 稱性功德的。如來藏,佛性,以及那不離法性而即法性的無爲功德(常樂我淨),都是依此而建立的。世親釋論所說的『最勝種類自體』,就是這個。

  十、「叁種佛身」「說名彼果智體」:彼果就是智,名彼果智。約斷障的寂滅邊說,是無住大般涅槃;約顯現的智慧邊說,就是圓滿的無分別智,就是叁種佛身。第八識轉成的大圓鏡智,第七識轉成的平等性智,是「自性身」,它的本體是常住的。第六識轉成的妙觀察智,是「受用身」;前五識轉成的成所作智,是「變化身」,這二身可說是無常的。自性身即以解性阿賴耶識離障爲自性。由自性身而現起的一切中,受用身爲地上菩薩現身說法,受用一切法樂;變化身爲聲聞現身說法。

  「以此所說」十種殊勝,「顯于大乘異聲聞乘」,因爲聲聞乘中是絕對說不到這十種殊勝的。異于聲聞,這是殊勝的第一義(差別義)。「又顯最勝」,是說大乘在整個佛法中,是最殊勝的,不但與小乘不同而已。因爲這 [P24] 十義,「世尊但爲菩薩宣說」,不對小乘說,這是殊勝的第二義(超勝義)。這十相如此殊勝,絕非小乘所有,因此可知,「但依大乘」,才有這樣殊勝的法門。

  

  第叁項 顯大乘是佛說

  複次,雲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于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大乘性?由此十處于聲聞乘曾不見說,惟大乘中處處見說。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爲能證得一切智智。

  上面以種種的義理,顯示了大乘異于小乘,勝于小乘,但「此十相殊勝」的「如來語」,怎能「顯于大乘真是佛語」,而「遮」止「聲聞乘」的自以爲「是大乘性」呢?小乘學者以爲聲聞乘法就是成佛的方法,這是必須加以否認的;否定了聲聞乘的是大乘,才能顯出十殊勝法的是大乘,是佛說。成佛的法門,不能說沒有,不能說沒有說過。佛說的聲聞乘,大乘莊嚴經論 [P25] 曾指出它五相異于大乘,即發心不同,教授不同,方便不同,住持不同,時節不同。聲聞法決非成佛的法門,那就必有聲聞法以外的大乘,爲佛所說過的了。這就是上文所說的十種殊勝。因爲「此十處」是不共聲聞法的。在「聲聞乘」的教典「中」,從來「不」曾「見說」過,「唯大乘」經「中」。才「處處見說」。它異于小乘經,所以敢決定它就是佛說的大乘。否則,佛說的成佛法門何在?你能說佛沒有說過嗎?再從內容去看,「此十處」全是成佛的法門。這「是最能引大菩提性」的:大菩提性以智斷二種殊勝爲自體。引是引發,謂十種殊勝,是最能引發大菩提的因性(發心)。這又「是善」能「成立」的:這十處,由聖教正理諸量獲得堅固的勝解,不是凡外小乘等所能摧壞動轉的(正解)。這又是「隨順無違」的:說十殊勝法,能隨順大菩提,趣向大菩提,而不相違背(修行)。依此十種殊勝,啓發了菩提因性,得堅固勝解,隨順這菩提因性去精勤修習,就可「證得一切智智」的佛果。從這教典、義理兩方面,很可明白成立大乘是佛說了。 [P26]

  

  第四項 重頌 此中二頌:所知依及所知相,彼入因果,彼修異,叁學,彼果斷及智,最上乘攝是殊勝。此說此余見不見,由此最勝菩提因,故許大乘真佛語,由說十處故殊勝。

  初頌的前叁句舉列十相,後一句顯十相殊勝。次一頌的第一句,因譯筆的關系,看來不容易懂,若把它讀爲「此說此見余不見」,就很明白了;這意思說,此所說的十相,在這大乘教中見說,余小乘教中是絕對看不見的。其余叁句,如文可知。

  

  第二節 攝大乘

  複次,雲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于諸法因要先善已,方于緣起應得善巧。次後于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次後如是善 [P27] 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密多,于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叁無數大劫。次後于叁菩薩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又此中說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這十義次第,依文義看來,在說明總攝一切大乘佛法。爲什麼只說這十義而不增不減呢?因爲從第一說明所知依,到最後說明圓滿的果智,在理論上就已夠遍攝一切大乘佛法,究竟無余了,故文末說:「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真谛譯沒有又此說的又字,文義更順。

  所知依在最初說:因爲修學佛法的第一步,對「諸法」的「因」相「要先」得「善」巧,然後才能「于緣起應得善巧」。緣起法是佛法的中心,所以修學佛法的人,對緣起法,不能不先有個認識。緣起與緣生不同,因緣和合所生的叫緣生,這在果的方面講。爲緣能起叫緣起,這在因的方面說。若 [P28] 能真正理解緣起,則對無因論邪因論種種的邪見,都可以消滅無余;對正因正果可以獲得正確的見解。要獲得緣起正見,首先要善知因相。因是什麼?就是阿賴耶識,因爲一切法都是從阿賴耶識種子中所現起的。賴耶中的緣起,有分別自性緣起和分別愛非愛緣起兩種,本論主要的在分別自性緣起;至于平常說的愛非愛緣起(十二緣起),也可以含攝在內。整個的佛法,建立在緣起上;要明白緣起,就先要認識佛法的正因。這正因就是所知法的所依,也就是阿賴耶識,所以最初說所知依。

  所知相說在第二:對緣起因相得了正見之「後」,進一步「于緣所生諸法」「相」,要求有正確的認識,就是對真妄有空要得個真確的知見。阿賴耶識爲諸法的自性緣起,從賴耶所顯現的一切緣生諸法,應該善巧了知緣生法的真相,這才「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的「過失」。這邊字含有不正與偏邪的意義。世親釋論說:凡情妄執的遍計執性是沒有實體的,若執以爲有,就是增益執;聖智悟入的圓成實性是有實體的,若反執爲無,就是損減執 [P29] 。至于依他性的增益損減完全沒有談到。無性釋論說:在偏計所執性上唯有增益執,不會有損減執,因爲損減執要在有體法上才可以生起,遍計所執性既無自體,當然沒有損減執。在圓成實性上唯有損減執,不會有增益執,因爲增益執要在無體法上才可以生起,圓成實既有自體,自然不會生起增益執。依他性既不是實有的,便不落損減;又不是實無的,所以不墮增益。二師的解釋,同樣的主張不可執遍計性爲實有,執成實性爲都無,才能正見緣生法相的中道。一般法相家的分辨二邊與中道雖也如此,以爲緣生法無妄執性有二空性,但重心在依他起的有無。依辨中邊論說:依他起性是『非實有全無』。這句話的意思說:依他既不是實有,說實有是增益執;也不是全無,說全無是損減執。在抉擇有空的意義上,承認它是世俗有,並且非有不可。這正與瑜伽、成唯識論一樣,他們注重緣起法的非無,問題不在空性的非無,在和中觀學者诤論從緣所生法(依他起)的有無自相。他們以爲若說緣起法沒有自性,就是損減執。至于說遍計所執有是增益執,說圓成實無是損減 [P30] 執,雖也有著不同的見解,但還不是诤論的重心。

  入所知相排列在第叁:于緣生法相有了正確的認識以「後」,更須「善修」「正」確的知見,「通達」這從心所現爲心所取的諸相,以求悟入彼「所取相」的非有,「令從」煩惱、所知「諸障心得解脫」。解脫就是離障,心得解脫就是心與諸障不相應。心得解脫了就可證入初地。衆生在生死海中,爲無明覆染,所以不得解脫,心不能與諸障脫離關系。現在登地菩薩脫離了諸障,根本無分別智現前,悟入唯識實性,就解脫叁界的生死了。

  彼入因果列在第四:因爲善巧「通達」彼「所知」法的實「相」,不過是修習世間「加行位」的「六波羅蜜多」,初證增上意樂清淨的六度;但不能以此爲止境,應該更進一步去「成」就圓「滿」出世間果位的「清淨」「增上意樂」的六波羅蜜多。清淨增上意樂,原是整個的名詞,不過加一「得」字,讀起來就好象成了兩件事。意樂以欲勝解爲體,增上是強有力義,這是對于佛法的一種強有力的信解和希求。這種意樂,只要對佛法有正信正行 [P31] 的人,都會有的,不過在加行位上有分別心相應,不能叫清淨;入地以後,與無分別心相應,才叫做清淨。

  彼因果修差別在第五說:雖修得出世果位的「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但「十地中」菩薩所修的六波羅蜜多「分分差別」,所以須要在十地中「經叁無數大劫」去「勤」勇「修習」,以求獲得波羅蜜多的究竟圓滿。

  叁增上學次第在六、七、八說:諸菩薩在彼因果差別修中,對于增上戒學、心學、慧學這「叁菩薩所學」,也「應」勤勇修習「令」其「圓滿」,所以排列在這裏。

  斷智二果次第說在九、十:因中勤勇修習六波羅蜜多及叁增上學,修到究竟「圓滿」的時候,永斷一切諸障,便得到斷「果」的無住「涅槃」;叁種佛身顯現,便證「無上正等菩提」的智果。這是最究竟圓滿的果位了,所以在最後說。

  以上次第所說的十種殊勝,看起來雖很簡單,但「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P32] 攝盡無余。因爲從初發心到究竟佛果所需要的,在這十大義中已統括無余了。縱使別的經論中還說一些別的,但那都不過是這十大主幹中的支分,或者是這十義的資糧,方便,附帶條件。一切大乘佛法都包括在這裏面,所以也就不增不減整整的說這十義,稱之爲攝大乘。 [P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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