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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頌講記▪P30

  ..續本文上一頁法不自合 異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時 合法亦皆無

  現在,轉到本題的和合不成。說和合,不出二義:或是就在這一法中有和合,或是在不同的二法中有和合。但這都是不可通的。假定就在這一「法」中有合,這是「不」可以的,「自」己怎麼與自己相「合」?假定在不同的「異法」中有合,這也「不」可以,因爲不同法,只可說堆積在一起,彼此間並沒有滲入和「合」。是法異法都不能成立合,那「合者及合時」當然也沒有。就是勝論所立的爲一切和合原理的和「合法」,也是「無」有了。 [P250]

  

  觀有無品第十五

  本品,開示佛說緣起的真意。世間的一切,在生滅無常中;但不同一般人所想象的有無。他們所想到的有,是實有;所想到的無,是實無。有是有見,無是無見,沈溺在二邊的深坑中,永不得解脫。如來出世,離此二邊說中道,即依緣起說法,使人體悟有無的實不可得。緣起法,即一切爲相待的現象,因緣和合的假名。因緣和合的時候,現起那如幻如化的法相是有;假使因緣離散的時候,幻化的法相離滅,就是無。此有此無,離卻因緣不存在,也不非存在;不生也不滅。是緣起假名的,一切性空的;有無生滅宛然,而推求諸法實性不可得的。緣起性空中,離有離無,離非有非無,滅一切戲論。這是如來開示緣起法的根本思想,以糾正世間一切妄見的。未得善解空義,不知性空是自性見的寂滅;不知無是緣起假名,是因緣幻有離散的過程;以爲空與無同樣的沒有。聽說非有非無,于是在有無外另執一非有非無的 [P251] 諸法實體,以爲是非有非空的。這樣的錯見,不知空,也不知非有非無。還有,一分學者不知佛說緣起是性空的假名,執著緣起有決定相;于是愛有惡空,仍舊落在二邊中。本品特別針對緣起自相實有的學者,加以破斥,使佛陀的真義開顯出來。十二門論也有觀有無門,但他約有爲法的叁相說:生、住是有,滅是無。本論所觀的有無,是約法體說──就是諸法的自體,不可說他自性實有,也不可像外人說的實無自性。兩論同有觀有無品,但內容不同。

  

  戊叁 觀有無

  己一 別觀

  庚一 非有

  辛一 觀自性 衆緣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衆緣出 即名爲作法 性若是作者 雲何有此義 性名爲無作 不待異法成 [P252]

  說有性,不出自性、他性、或非自他性的叁者。說無性,外人或以爲一切都沒有,或以爲壞有成無。衆生妄見,不出此四句。現在先觀自性有不成。本頌以衆緣生的事實,破他有自性。所以這裏所破的主要對象,是佛法中的有所得學者。有所得的大小乘學者,以爲十二緣起的『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是自相有的緣起法,是實有實無的。所以破斥道:既承認諸法是因緣和合生,那就不能說他有自性;因緣有與自性有的定義,根本是不相吻合的。『自性』,依有部的解說,與自體、自相、我,同一意義。承認自體如此成就的,確實如此的(成、實)自性,就不能說從衆緣生。凡從衆緣生的,即證明他離卻因緣不存在,他不能自體成就,當然沒有自性。所以說:「衆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假定不知自性有與因緣有的不能並存,主張自「性」有或自相有的法,是「從衆緣出」的。承認緣起,就不能說他是自性有,而應「名」之「爲」所「作法」;這不過衆緣和合所成的所作法而已。一面承認有自性,一面又承認衆緣所作成,這是多麼的矛盾!所以說 [P253] :「性若是」所「作者,雲何有此義」?凡是自「性」有的自成者,必是「無」有新「作」義的常在者;非新造作而自性成就的,決是「不待異法」而「成」的獨存者,這是一定的道理。承認緣起而固執自相有,這在性空者看來,是絕對錯誤的。所以論主在六十如理論中說:『若有許諸法,緣起而實有,彼亦雲何能,不生常等過』!

  本頌明白指出自性的定義,是自有、常有、獨有。我們的一切認識中,無不有此自性見。存在者是自有的;此存在者表現于時空的關系中,是常有、獨有的。凡是緣起的存在者,不離這存在、時間、空間的性質;顛倒的自性見,也必然在這叁點上起執。所以佛說緣起,摧邪顯正,一了百了。月稱顯句論,不以本頌的自性叁相爲了義,專重「自有」一義;離卻時空談存在,真是所破太狹了!他又以自性有爲勝義自性,非本頌的正義。

  

  辛二 觀他性 法若無自性 雲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爲他性 [P254]

  他性,是依他而有自性。依他起法的自相有者,不像一切有部的未來法中自體已成就;他否認自然有性,而承認依他有自性。依論主的批評,這不過是自性見的變形而已。所以說:諸法若有實在的自性,可以以自對他,說有他性。假定諸「法」的實有「自性」都不可得,那裏還「有」實在的「他性」可說?要知道,自性、他性的名詞,是站在不同的觀點上安立的。如以甲爲自性,以甲對乙,甲即是他性。所以說:「自性于他性,亦名爲他性」。這樣,說了自性不可得,也就等于說他性無所有了。舍棄自性有而立他性有,豈不是徒勞!

  

  辛叁 觀第叁性 離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諸法則得成

  有人以爲:自性不成,他性也不成,在自性他性外,另有第叁者,那是應該可以成立的。那裏知道,這也不得成。不是自性,就是他性;「自性、他性」既沒有,那裏「更有」第叁者的「法」呢?假定實「有」諸法的「自 [P255] 」性、「他性」,「諸法」也或者「得」以「成」立;現在根本沒有實在的自性、他性,所以諸法實性都不得成立。

  

  庚二 非無 有若不成者 無雲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壞名爲無

  有人以爲:諸法實有自性、他性,第叁性不成,那麼,實無自性,這該沒有過失了!這是不知緣起無的誤會。要知先要成立了有,然後才可成立無。現在「有」都「不」能「成」立,「無」又怎麼「可」以「成」立呢?無是怎麼建立的?「因」先「有」一種「有法」,這「有」法在長期的演變中,後來破「壞」了就說他「爲無」;無是緣起離散的幻相。從上面推察,實有已根本不成,那還說什麼無呢?如說人有生,才說他有死;假定沒有生,死又從何說起?這可見有無都要依緣起假名,才能成立;離緣起假名,實在的有無,都是邪見。

  

  己二 總觀 [P256]

  

  庚一 開示真實義

  辛一 遮妄執 若人見有無 見自性他性 如是則不見 佛法真實義

  此下,依化迦旃延經的中道正觀,明有無二見的斷常過失。先承上總遮:「若」有「人」在諸法中,「見有」性,或見「無」性;有性中,「見」實在的「自性」,或實在的「他性」。那就可以斷定,這人所見的一切法,是不能契合諸法實相的,也即是「不」能正確的「見」到「佛法」的「真」義、「實義」、谛義、如義。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流轉法,經說但以世俗假名說有。就是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緣起還滅,也建立于假名有。但以假名說緣起,所以緣起法的真實不可得。外人不能理解緣起假名,見有性、無性,自性、他性,那就自然不能夠知道緣起性空的真義了。

  

  辛二 證佛說 佛能滅有無 于化迦旃延 經中之所說 離有亦離無 [P257]

  緣起性空,是阿含經的本義;所以引證佛說。實有實無的自性見,能滅除他的,只有大智佛陀的緣起法,所以說「佛能滅有無」。這在「化迦旃延經中」,佛陀曾經「說」過了的。迦旃延,具足應名刪陀迦旃延,是論議第一的大弟子。他問佛:什麼是有邊?什麼是無邊?佛對他說:一般人見法生起,以爲他是實有,這就落于有邊;見法消滅,以爲他是實無,這就落于無邊。多聞聖弟子不如此,見世間集,因爲理解諸法是隨緣而可以現起的,所以不起無見。見世間滅,知道諸法不是實有,如實有那是不可離滅的。這樣,佛弟子不但「離有」見的一邊,也「離無」見的一邊。離有離無,即開顯了非有非無的性空了!不落二邊的中道,就建立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上。性空唯名的思想,所依的佛說很多。這離二邊的教說,見于雜阿含經,是值得特別尊重的。

  佛陀爲令有情契入勝義空性,證得寂靜的涅槃,所以就在世間現事上建立緣起法。衆生從無始來,都不見諸法的真實義;假使不在緣起的現象上顯 [P258] 示,就無法說明。緣起現事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因這緣有,而那果才有;因這緣生,而那果才生:這就開顯了世間的流轉。翻過來說,因這緣無,那果也就無;因這緣滅,那果也就滅;因緣滅無,就開顯出世還滅。由此,也就可以得解脫,入涅槃,悟證空性了。世間的緣起現事,可生,可滅,可有,可無,這可見諸法不如常人所見那樣的實有、實無、實生、實滅。如實在的有法,決不可以無;可以無的法,就知道他不是真實有。有法是這樣,生法也是這樣。諸法既是假有假生的,自然也就可以假無假滅。從一切唯假名中,離卻諸法的真實性,就是還滅入涅槃了。這是從流轉還滅中,離卻有無的執見,而達到一切法空性的。實有、實無、實生、實滅,雖然沒有,假有、假無、假生、假滅,緣起假名中是有的。自性空而假名有,這是緣起的本性。佛所說的緣起定義,佛教的一切學者都不能反對。一切法空爲佛教實義,真聲聞學者也不拒絕,何況以大乘學者自居的呢? [P259]

  

  庚二 遮破有無見

  辛一 無異失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無 性若有異相 是事終不然 若法實有性 雲何而可異 若法實無性 雲何而可異

  上從教證,顯示實有實無性的不可能,這從理論顯出實有實無性的過失。假定諸「法」是「實有」自「性」的,「後」來的時侯,無論怎麼樣,都「不應」該「無」有。這樣,佛說緣起,只可說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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