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困惱。一般人總以爲生是可樂的,老病與死亡才是悲哀的。不知道生了就不能不老,不能不病,不能不死;老病死由生而來,那生有什麼可樂呢?生是苦根,老病死如枝葉花果一樣。從根芽到結果,都是苦的。
從我們對外物,對社會,對身心的關系中,分別爲七種苦。如推究起來,這些苦,「總」是「由」于「五蘊聚」而有。五蘊,是五類(五聚)不同的事素,也就是我們身心的總和。這五蘊自身,存在著一切苦痛的症結;在對外物 [P148] ,對社會,對身心,就不能免于上說的七苦。我們所以有一切問題,一切苦惱,並不是別的,只是因爲有了這個五蘊──身心自體。五(取)蘊是苦惱的總體,與前各別的七苦,合稱爲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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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物所引起的────所求不得苦
│ ┌─怨憎聚會苦
五取蘊苦─┤ 對社會所引起的──┴─恩愛別離苦
│
│ ┌─生苦
└──對身心所引起的──┤ 老苦
│ 病苦
└─死苦
辛二
壬一: 所謂五蘊者,色受想行識,取識處處住,染著不能離。
上文「所」說的「五蘊」,是五類不同的事素。同類相聚,每一類都包括了很多的事素,所以叫蘊,蘊就是聚集的意思。佛說到苦谛,每約五蘊來說。經中曾說:五蘊像五個拔刀的賊,這正是使衆生苦迫,而無法逃脫魔區的東西 [P149] 。五蘊到底是那五類呢?是「色受想行識」。一、色蘊:色的定義是『變礙』,是可礙又可分的。有質礙,就是有體積而占有空間的;有質礙,就是可分析的,可破壞的:這就是現代所說的物質。但從物質生起的能力,佛法也稱之爲色。雖然所說能力化的色,指善惡行爲的潛能,然與現代所說的『能』,也很有類似的見地。二、受蘊:受的定義是『領納』。在內心觸對境界時,領受在心,引起內心的情感,感到或苦或樂的,叫做受;受就是內心的情緒作用。叁、想蘊:想的定義是『取像』,就是認識作用。在認識境界時,內心就攝取境相,現起表象作用;再加構想,聯想等,成爲概念;依此而安立種種的語言或文字。四、行蘊:行的定義是『造作』。在對境而引起內心時,心就采取行動來對付,如經過心思的審慮,決斷,發動爲身體的,語言的行動。行,本是思心所,是推動內心去造作的心理作用──意志作用。因此,凡以思──意志爲中心的活動,所有一切複雜的心理作用,除了受,想以外,一切都總括在行蘊裏。五、識蘊:識的定義是『了別』──明了,識別。我們的內心,原是非常 [P150] 複雜的。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來,如受,想,思等,叫做心所。而那內心的統覺作用,叫做心。此心,從認識境界的明了識別來說,叫做識;所以識是能識的統覺。色是物質的,受想行識是精神的;輪回在生死中的衆生,就是這五蘊。我們所自以爲是我,或是我的,其實都離不了五蘊,不外乎身心的活動,物質與精神而已。
衆生的五蘊,叫五取蘊,因爲是從過去的取──煩惱而招感來的。從取煩惱而生的,本質上已免不了苦痛。而現在有了這五取蘊,由于取煩惱的妄想執著,所以又苦上加苦。佛說有『四識住』法門:我們的「取識」(與煩惱相應的識),是不能沒有境界的,取識的境界,不外乎四事:物質的色;情緒的受;認識的想;造作的思。取識在這些物質的或精神的對象上,一直是「處處住」著,看作可取,可得,可住,可著的。取,得,住,著,都表示取識與對象的「染著」,像膠漆的粘著似的,「不能」脫「離」。識對境界有了染著,那境界的每一變動,都會引起內心的關切,不能自主的或苦或樂,當然是免不了 [P151] 苦痛。樹上的葉子落下,你可能並無反應,那因爲你沒有看作與自己有關的。如心愛的人,心愛的權位,財富……尤其是最關切的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脅,或瀕臨死亡的邊緣,那就會感到無比的痛苦。這因爲你染著他,看作自己或自己的。取識的對境染著,正像陷身于網羅或荊棘叢中一樣。總之,識是能住著的,色受想行是所住著的;總合爲五蘊,就是一切苦痛的總彙。
壬二: 此複由六處,取境而生識。
衆生的身心自體,就是苦惱的總聚。除了五蘊的開示而外,佛又有六處說(又十二處),六界說(又十八界)。所以「此」苦聚,「複由六處」來開示。六處,是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六處又叫六根,都是『生長』的意義。六處是身心自體的又一分類,說明了由此六根門,攝取境界,發生了別的識。六處是認識活動必經的門戶,通過這六根門,才能發生認識。如眼,耳,鼻,舌,身,是物質的,是能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覺觸的生理官能。佛說是極微妙的色法,所以應該是神經。意是能知一切法的心理官能, [P152] 心識的源泉。衆生的認識,是不能離開六處而成立的。六根能攝取六種境界,就是色,聲,香,味,觸,法。依六根門而攝「取」六「境」,就能發「生」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六識是依六根而發生的,六根是增上緣。也是緣六境而發生的,六境是所緣緣。因爲根與境,對了別的識來說,都有生長的作用,所以也可以總合六根,六境,名爲十二處。不過從衆生的身心自體來說,經中大都著重眼等六處。六處爲根門,這才取六境而生六識。等到六識起來,不但是了別境界,而且是煩惱相應,取著境界。取著境界,這個身心自體,就陷在苦痛的深淵了!
壬叁: 或六界和合,世間苦唯爾。
對于苦聚的身心自體,佛「或」著重于物質的分類,而說「六界和合」。如說:『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數名爲人』(8)。六界,是六類,是構成衆生自體的六項因素,界是種類或因素的意義。六界是: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也叫六大。地、水、火、風四(大)界,是物質特性的分類,意 [P153] 義有深有淺。從淺近處說:身體的骨肉等堅硬性,是地界;血汗等潤濕性,是水界;溫熱性,是火界;呼吸運動等輕動性,是風界。這是物質──生理的一切。空界,是空間。如髒腑中空隙,眼耳鼻口等空隙,以及周身毛孔,都是空界。換言之,物質的身體,是充滿空隙的。識界就是了別,取著的六識。有了這六種因素,就成爲衆生。
衆生成就的身心自體,經上每說:『得蘊,得界,得處』(9),這是衆生苦聚的一切。有了這,就有了生命(約通俗說),也就有了苦迫。這正如老子說的:『吾有大患,爲吾有身』。但在外道的思想中,除了這身心現象而外,還有永恒不變的『靈』,或者叫『我』,才是流轉于地獄,人間,天國的主體。其實,這是衆生愚癡的幻想産物。「世間」衆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苦因苦果的無限延續,更沒有別的,「唯」是這蘊,界,處而已。
在佛說苦聚的開示中,一、指出了這是徹底的苦迫性:『真實是苦,不可令樂』。如不給以徹底的修治,是沒有任何希望的。二、指出了苦聚的事實, [P154] 衆生才能從『靈性』,『真我』的神教迷妄中解脫出來,才有解脫自在的可能。修學出世的聖法,這是必要而首先應該深切解了的。
庚二
辛一: 苦生由業集,業集複由惑,發業與潤生,緣會感苦果。
以下,說明集谛。集是爲因爲緣而生起的意思。衆生世間的「苦」果,爲什爲會不斷的「生」起呢?這是「由」于「業集」。業,是爲善爲惡的行爲(表業),又從善惡行爲而引起的潛力(無表業)。因業力的積集,苦果就從業力而集起了。但「業集」又爲什麼生起呢,這是「由」于「惑」。惑,是迷惑,是煩惱的通稱。因衆生內心的不良因素,煩動惱亂,這才有業的集起。
說到這,應該了解一個重要的問題。要知道,業力的招感苦果,煩惱是主要的力量。煩惱對于業,有二種力量。一、「發業」力:無論善業或惡業,凡能招感生死苦果的,都是由于煩惱,直接或間接的引發而起的。所以如斷了煩惱,一切行爲,就都不成爲招感生死的業力。二、「潤生」力:業已經造了,成爲衆生的業力。但必須再經煩惱的引發,才會招感苦果。這如種子生芽一樣 [P155] ,雖有了種子,如沒有水分的滋潤,還是不會生芽的。也就因此,如煩惱斷了,一切業種就幹枯了,失去了生果的力量。由于煩惱的發業與潤生,在因「緣會」合時,才有業種的招「感苦果」。所以,一般但說業感,是說得不夠明白的。假如要說業感生死,倒不如說:由無明等煩惱而感生死,說得更扼要些。
壬一: 業有身語意,善惡及不動。業滅如種習,百千劫不失,隨業感生死,不出于叁界 。
集谛中,招感生死的業力,在五乘共法中,已經說到。現在略說「業有」二類的叁業。一、「身語意」叁業:這是從業的所依而分類的。身體的動作,或是惡的,如殺生,偷盜等。或是善的,如不殺,不盜等。這不但是一般的生理活動,而是帶有道德或不道德性質的身體動作。這種身體的動作,名爲身表業,業就是動作的意思。由此身體的動作,引起潛在的動能,名爲身無表業。這雖然無可表見,但是物質的能力化,有著招感果報的作用。同樣的,語言的表達(文字,可說是語業的身業化)中,妄語,兩舌等是惡的;誠實語,和合 [P156] 語是善的,名爲語表業。由此語言的表達,而引起潛在動能,名爲語無表業。身業與語業,屬于生理的動作,及引起的動能,都是屬于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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