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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古代佛教醫學教育略論(陳明)

  印度古代佛教醫學教育略論

  北京大學曆史系:陳明

  印度古代醫學體系的主流是源起于吠陀(Vcda)文獻的生命吠陀(Ayurveda)體系(1)。與此主流體系相聯系的。還有印度佛教醫學體系、南印度泰米爾人的“悉達”(Siddha)醫學體系等(2)。《妙聞本集》(Susruta-Samhita)記載了具有神話色彩的印度古代醫學的傳承過程:印度醫學的始祖是梵天(Brahma),梵天將醫術傳給了生主(Prajapati),生主再傳給雙馬童(Two Asvins)雙馬童又傳給大神因陀羅(Lndra)因陀羅再傳給Dhanvantari,Dhanvantari最後給了人類。(3)而人類早期最著名的醫生就有阿提耶(Atreya),在他的門下分出了如火、貝拉(Bhala)兩大派別。

  印度的世俗教育要求學習“五明大論”,醫方明(Cikitsa-vidya)就是五明之一。《大唐西域記》卷二在介紹印度教育時說,“而開蒙誘進,先導十二章。七歲之後,漸授五明大論。一曰聲明,釋诂訓字,诠目流別:二工巧明,伎術機關,陰陽曆數:叁醫方明,禁咒閑邪,藥石針艾:四謂因明,考定正邪,研覆真僞:五曰內明,究暢五乘,因果妙理”(4)。玄奘用八個字“禁咒閑邪,藥石針艾”來概括“醫方明”的內容,這種概括實際上隱含了他的中醫學的知識背景,因爲“針”與“艾”是相對典型的中醫內容。

  關于醫方明的具體內容,印度梵文醫典《醫理精華》(Siddhasara)的第一章第一頌解釋爲:

  1.1 tasya tv angani salakyam kaya-bhuta-cikitsite

  salyagada-vayo-bala-raksa bija-vivardhanam

  試譯如下:

  它(醫術)的諸分支爲:(1)針刺首疾(眼科);(2)治身患;(3)鬼瘴;(4)治諸瘡;(5)惡揭陀藥;(6)長年法;(7)治童子病;(8)足身法。

  angani)是anga的複數形式,有“節、肢、枝、分節、分支、部分”等意思。Angani)在醫書中通常即astangani,asta指數字八,astangani是一種叫做“雙牛釋”的依主釋複合詞,意爲“八支”,表示印度生命吠陀體系的八個部分。在漢譯佛典中,這種分類法曾被譯爲八分醫方、八種術、八術、八醫等。

  南北朝時陳朝天竺叁藏真谛所譯的數論派哲學經典《金七十論》卷上,“一者八分醫方所說能除身苦。”(5)從現存梵本《數論頌》(Samkhya-karika)一譯《僧佉頌》來看,與《金七十論》所對應的詞爲“ayurveda-sastra”,意即生命吠陀論。雖然《金七十論》早于《數論頌》,但八分醫方即生命吠陀論是毫無疑義的。

  北涼昙無谶所譯的《大般涅槃經》卷9,“譬如良醫解八種藥,滅一切病,唯除必死。”(6)又,卷25,“譬如良醫善八種術,先觀病相,相有叁種”。(7)此經有兩種譯法:八種藥與八種術。

  東晉法顯譯的《大般泥洹經》卷6,譯爲“八種術”。(8)

  隋代章安(灌頂)法師撰寫的、唐代天臺沙門湛然再治的《大般涅槃經疏》卷6,對八種術做了注解,雲“初文明醫曉八術,一治身、二治眼、叁治胎、四治小兒、五治創、六治毒、七治邪、八知星,內含佛知八正道能治八倒病。”(9)“知星”之說,不知從何而來。這一條解釋後被《一切經音義》卷25引用。此外,所謂“內含佛知八正道能治八倒病”,將八種醫術比附爲八正道,可能是灌頂法師的獨家發揮,因爲在佛家醫學中,特別是從反映早期佛教醫學面貌的律藏資料來看,並沒有象生命吠陀那樣的體系劃分。

  唐代高僧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叁“先體病源”條,稱之爲“八醫”,並有更詳細的說明。“然西方五明論中,其醫明曰:先當察聲色,然後行八醫,如不解斯妙,求順反成違。言八醫者,一論所有諸瘡,二論針刺首疾,叁論身患,四論鬼瘴,五論惡揭陀藥,六論童子病,七論長年方,八論足身力。言瘡事兼內外。首疾但目在頭。齊咽以下,名爲身患。鬼瘴謂是邪魅。惡揭陀遍治諸毒。童子始自胎內至年十六。長年則延身久存。足力乃身體強健。斯之八術,先爲八部,近日有人略爲一夾。”(10)義淨在天竺求法多年,故能明確指出,八醫屬于醫方明的範疇。

  義淨所譯的《金光明最勝王經》卷9“除病品第二十四”中雲,“善解醫明、妙通八術”;“雖善醫方,妙通八術”(11)。八術一詞在現存的梵文《金光明經》(Suvarnaprabhasa-sutram)輯校本中,對應詞爲(astanga-ayuridya-sastra),意即生命吠陀醫論八術。義淨該經譯本中還有,“複應知八術,總攝諸醫方,于此若明閑,可療衆生病。謂針刺傷破,身疾並鬼神,惡毒及孩童,延年增力氣”。(12)後四句就是對八術的簡明解釋。

  唐代翻經沙門慧沼撰寫的《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6,雲“八術者,一療被針刺法、二療破傷法、叁療身疾、即前四病,四鬼損、五中毒藥、六療孩童、七延壽、八養身。”(13)慧沼的解釋與義淨的譯文基本一致。

  唐代慧琳的《一切經音義》卷25,“八種術:一治身、二治眼、叁治瘡、四治小兒、五治鬼、六治毒、七治胎、八占星,見注涅槃經。”(14)與上引《大般涅槃經疏》卷六相比,順序有所差異。又,《一切經音義》同卷,“解八種藥:一治身、二治眼、叁治瘡、四治小兒、五治邪鬼、六治毒、七治胎病、八占星,如下耆婆所說。”(15)

  應該注意,《大般涅槃經疏》卷6、《一切經音義》卷25中的“治胎病”,實際上包含在童子方之中,而不應分開。此外《大般涅槃經疏》卷6、《一切經音義》卷25,沒有“足身力”,而有“占星”。“占星”恐怕有誤,因爲占星是指星占術或天文一類,而不屬于八分醫方的範疇。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漢譯佛典以外,在敦煌出土文書中也提到了“八術”。悟真撰寫的《索法律邈真贊》(P。4660,全稱《金光明寺故索法律邈真贊並序》記載,索法律“練心八解,洞曉叁空。平治心地,克意真風。燈傳北秀,導引南宗。神農本草,八術皆通。”(16)“八術”無疑即上述印度古典生命吠陀醫學體系的八個分支,亦成爲印度古典醫學的代稱。此處說明索法律不僅通曉中醫,而且對印度古典醫學也有造詣。(17)可見敦煌作爲絲綢之路上一個地位突出的文化交流據點,也接納了印度古典醫學的因素。

  印度佛教醫學與生命吠陀相比,從形式上看沒有太大的差異。佛經中並沒有具體的解說,不過,《摩诃僧祗律》卷叁十八中,有幾處文字與此相關:

  “爾時,闡陀母比丘尼善知治病,持根藥、葉藥、果藥、入王家、大臣家、居士家。治諸母人胎病、眼病、吐下、熏咽、灌鼻、用針刀,然後持此諸藥塗之。”

  “若比丘尼作醫師活命,波夜提。比丘尼者如上說。醫者持根藥、葉藥、果藥治病。複有醫咒、蛇咒、毒咒、乃至咒火、咒星宿日月。”

  “若比丘尼授俗人外道醫方者,波夜提。比丘尼者如上說。俗人者在家人。外道者出家外道。授醫方者,咒蛇、咒毒、乃至咒火、咒星宿日月。”(18)

  從這些引文中可知,印度佛教醫學的主要內容有“胎病、眼病、吐下、熏咽、灌鼻、用針刀”、“諸藥塗之”“咒蛇、咒毒、乃至咒火、咒星宿日月”等,實際上不出“八分醫方”的範疇。當然,它的理論是經佛教教義爲支柱的,特別是關于病因方面的學說--業因說,具有典型的佛教色彩。佛陀常被稱爲“大醫王”,其教義則被喻爲能解衆生之毒的“阿揭陀藥”(agada)。“如來善方便,隨病而略說,

  譬如世良醫,隨病而投藥”(19)。佛教提倡以慈悲爲懷,不僅要治療世人的“心病”(心理治療),也要治療人的“身病”(生理治療),還要徹底改善社會人生(社會治療),賦于俗人以佛教的信仰體系(信仰治療)。佛教徒的醫藥實踐活動隨著佛教教義的發展,而呈現深入的趨勢,特別是大乘佛教修菩薩行的出家人,爲了自度度他、自覺覺他,對醫學教育更自覺一些。

  (二)

  以上,我們大約知道了佛教醫學教育的大致內容,但是,具體的教育過程又是什麼樣的情況呢?雖然缺乏相關的記載,但是我們不妨從佛陀同時代的醫王耆婆的習醫經曆來考察,或許能管窺一二(20)。雖然,耆婆並不是出家人,在學醫時也還沒有親近過佛陀,接受佛教思想,而且他也不是在寺院中學習佛教醫學,但是,從寬泛的意義來說,他的學習內容與經曆對考察當時的佛教醫學教育來說,仍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耆婆是一個有神話色彩的人物,天生就手中抱持針藥囊而出。耆婆學習醫術的原因及其過程,有下列的記載:

  《善見律毘婆沙》卷十七:“問曰:耆婆童子何不學余枝術?答曰:往昔有佛,名曰蓮花。時有一醫師,恒供養蓮花如來。耆婆見已,心自念言:雲何我未來世,得如此醫供養如來。作是念已,即于七日供養如來,往至佛所,頭面禮足,白佛言:願我未來世作大醫師供養佛,如今者醫師供養佛無異。作是願已,禮佛而退。耆婆命終,即生天上,天上福盡,下生人間。如是展轉乃至釋迦出世,宿願所牽,不學余技,但學醫方。問曰:耆婆所(何)以善學醫道者?(答曰)耆婆就醫學時,天帝釋觀見此人醫道若成必當供養佛。是故天帝釋化入耆婆身中,以教耆婆,于七月中得師法已,過七月己,帝釋所教如是。滿七年醫道成就,耆婆還國。”(21)耆婆學習醫術,是“宿願所牽”:在學習時,受到天帝釋七個月的化身幫助。學醫的時間是七年。但沒有提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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