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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講記▪P19

  ..續本文上一頁在佛教裏,被稱爲法王的有叁:一是推行十善,以正法治世的轉輪法王;二爲鐵面無私,治理地獄罪犯的琰魔法王;叁即于一切法得大自在的無上法王──佛。叁者雖同稱爲法王,而意義很有差別。

  這裏所說見琰魔使者等等,是在病重悶絕,或昏迷狀態之下,過去所作的業相現前。便在自己的心識上,幻現一種果報影像,並非真的死去,也不是真被琰魔使者拘入地獄。因爲依佛法真義說,人如真的死了,是不能複生的。很多關于遊地府見閻王的民間故事,在衆生當時的心境,確有這種經曆,但絕不是真已死亡墮入地獄,而祗是業相的顯現于心識而已。唯識學說衆 [P164] 生有八識,這神識即系第六意識,非是第八阿賴耶識。我們見人悶絕或昏迷過去,似乎已經死亡,其實還有第八識在執持。第八識若一旦脫離軀體,生命便告結束,絕不可能複活。所以此處說神識受報的情景,純屬意識的活動作用。

  琰魔王的裁判罪人,或輕或重,完全是以罪人自己的『俱生神』所呈報爲根據。我們每個「有情」,從生下來就有一個「俱生神」,形影不離地跟蹤著,「隨」我們「所作」的事情,「若罪若福」,或善或惡,「皆」一點不漏地完全「書」寫下來,比我們自己記的還要清楚。待我們命終之後,便原原本本「盡持授與琰魔法王」。那「時」,琰魔王就依著記事簿冊,審「問」那被拘去的「人」,並且「計算」他平生「所作」的事,看到底善多惡多,然後「隨其罪福」的輕重,「而處斷」他該受何報。這與我國民間傳說的閻羅王故事一樣。

  像以上的這種境界,在沈重的病患者中,有經驗的很多,而且蘇醒之後 [P165] ,能夠記得清清楚楚。不過若依佛法的真義說,這是將死而業相現前。一生作善作惡,此時皆一一清楚地浮現于自己的心前,一幕一幕過去,如在夢中所見一切境界,像真的一樣。如年輕時不孝父母,後來時常抱疚于心,于是夜裏就作夢,好象真的因此而受到懲罰。平時的所作所爲,到了將死的前夕,業相即從神識顯現出來,也是如此。

  此中所說的俱生神,也即是衆生的第八識;所謂記錄善惡罪福,便是八識的熏習作用。一切種子,不管善的惡的,或是無記性的,都熏習在八識田中。有時自己都記憶不起,而它卻受熏而並不失去。一舉一動,做善做惡,都留下一個不可磨滅的印象,在自己的八識庫藏中;沒有化爲現行前,永遠保存在那裏,到將要死亡的時候,就會完全顯現出來。特別是作惡的,如宰羊殺豬爲業,臨死時,所見的都是豬羊向他討命索債;好殺青蛙的,見到滿地盡是青蛙,向他叫囂吵鬧。所以本經所講見琰魔王使者等等,祗是業相在心識中顯現,並非真情實景。若果真造了惡業,死後當然要墮落惡趣,受種 [P166] 種苦逼的。假使一落琰魔死王手中,是再也不能複活。

  

  庚叁 作福續命 『時彼病人親屬、知識,若能爲彼歸依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請諸衆僧,轉讀此經,然七層之燈,懸五色續命神幡,或有是處,彼識得還。

  病情進入死相現前的階段,是難有生還的希望了。然而大悲慈濟的藥師如來,設有一消災延壽的法門,若能依教奉行,或有複起的可能。此一方便,據救脫菩薩的指示是這樣:一、「彼病人」的父母「親屬、知識」朋友等,要專誠懇至,「爲」他「歸依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二、「請諸」高「僧」大德,一遍又一遍地「轉讀此」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叁、「然七層」長明「燈」,每層七盞,共四十九盞,以象征生命光輝的延續;四、「懸」挂「五」種彩「色」的長「幡」,幡上寫著藥師琉璃光如來的名號,叫「續命神幡」,意思即延續病者的壽命。若能這樣代爲皈依藥師如來,禮請高僧讀誦藥師經,以及然燈、懸幡供養如來,那末「或」者「有」此可能, [P167] 使「彼」病人神「識得」到「還」複蘇醒過來,生命得以延長。不過,這是病人壽命還沒有盡,或具有善根,再加以代爲皈依、念佛、誦經,作了許多功德,則可因此回複生機。如壽命已盡,此生業報力盡,到了必死的時候,那是無法挽救的。故說或有是處,即或者有此可能,而不說決定。

  

  庚四 勵力行善 『如在夢中,明了自見;或經七日,或二十一日,或叁十五日,或四十九日,彼識還時,如從夢覺,皆自憶知善不善業所得果報。由自證見業果報故,乃至命難,亦不造作諸惡之業。

  如此死相現前生命垂危的病人,若因受藥師如來慈悲願力的加被,而得以扭轉危機,恢複健康,那末他此後的一生,必定能夠棄罪惡,而進趣于善行。這因他在沈病中,被琰魔使者拘引到地獄裏,親見各種殘毒可怕的刑具,犯人受罪的淒厲慘痛的景象,以及琰魔王推問審判他的情形,都曾令他毛骨悚然!他在經曆這些境界的時候,「如在」睡「夢」之「中」,一切「明 [P168] 」明「了」了地親「自見」到。這樣的情形,「或經」過「七日,或二十一日,或叁十五日,或」長到「四十九日」。在這期間,因其親屬能依照前面列舉的各種續命辦法去做,所以他的神「識」就得「還」蘇回來。那「時」,他恰「如從」大「夢」中「覺」醒一般,病中所夢所見的各種淒慘苦況,曆曆分明,「皆」能一一記「憶」著,並且確切了「知善」業與「不善業,所」應感「得」的「果報」,和生死輪回的因果情況。「由」于親「自」身曆其境,確實「證見」到「業」感「果報」的緣「故」;所以自今而後,不但平時不做越軌的非法行動,「乃至」遇到「命難」──如有人威脅他的生命,逼他作惡,也甯可犧牲生命,「不」願「造作」任何罪「惡」「業」。因爲他知道:死,不過一期生命的結束,還可得到未來的善報;如作了惡業,必定要墮落惡趣,受無量苦。

  

  己叁 結勸 『是故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皆應受持藥師琉璃光如來名號,隨力所能, [P169] 恭敬供養』。

  這是結勸,即總結上述延命的方便法門,而勸大衆努力修持。救脫菩薩說:以「是」之「故」,凡對藥師如來有「淨信」的「善男子、善女人等,皆應」依教「受持」,稱念「藥師琉璃光如來」的「名號」。或遇病苦纏綿,死相現前,或者無此不幸遭遇,都應「隨」分隨「力」,盡自己「所能」做的,用種種香、花、燈、幡等物,「恭敬供養」藥師如來。

  

  戊二 明延壽儀

  己一 問 爾時,阿難問救脫菩薩曰:『善男子!應雲何恭敬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續命幡燈,複雲何造』?

  救脫菩薩在佛前開示大衆,欲救病難以延命的,應該恭敬供養藥師如來,和然燈、懸幡等等,但仍嫌簡略,故今由阿難啓問具體辦法,對此方便作一番詳說。救脫菩薩雖于佛前爲大衆說,而其真正的稱機者,實爲像法轉時 [P170] 的衆生;阿難體會得這點,也爲彼時衆生著想,因而起問。

  救脫菩薩結勸大衆的「時」侯,「阿難」便問他說:「善男子」!有病難的衆生,「應」該怎樣「恭敬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同時,「續命幡」和長明「燈」,又該如「何」製「造」?阿難所提出的問題,僅此兩點。

  

  己二 答 救脫菩薩言:『大德!若有病人,欲脫病苦,當爲其人,七日七夜,受持八分齋戒,應以飲食及余資具,隨力所辦,供養苾!9文僧;晝夜六時,禮拜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讀誦此經四十九遍;然四十九燈;造彼如來形像七軀,一一像前各置七燈,一一燈量大如車輪,乃至四十九日光明不絕;造五色彩幡,長四十九!5銂手;應放雜類衆生至四十九;可得過度危厄之難,不爲諸橫惡鬼所持。

  救脫菩薩答複阿難,先尊稱一聲「大德」。阿難稱救脫菩薩爲善男子,救脫菩薩卻尊稱阿難爲大德;因救脫雖是菩薩,但現在家相;阿難雖屬小乘 [P171] 行者,而現出家相,爲尊重出家比丘,故稱大德。救脫菩薩說:「若有病人,欲」想「脫」離「病苦」,親屬朋友,或諸相識,應「當」代「爲其人,七日七夜,受持八分齋戒」。同時,「應以」種種清淨「飲食,及」其「余」各樣「資」生用「具」,「隨力」量「所辦」得到的,多少不拘,隨分「供養苾!9文(比丘)僧」。又于「晝夜六時(印度古時,日夜各分初中後叁時)」中,虔誠「禮拜」,恭敬「供養彼世尊藥師琉璃光如來」。此外,還要專心「讀誦此」藥師「經四十九遍」。這是答雲何恭敬供養藥師如來的問題。

  下再說明幡和燈的造法,及如何然燈供養。「然」七七「四十九」盞「燈」;「造」藥師「如來形像七軀」;在「一一」聖「像前,各」各供「置七」盞「燈;一一燈」的體「量,大如車輪」。輪有大小,所以可隨力而辦。燈要有人常時照應,從第一天「乃至四十九日」(極多四十九日,如早些日病好了,一七、二七便可停止),務使「光明不絕」。因爲燈的光明,是 [P172] 延續生命的象征。製「造五色」的「彩幡,長」約「四十九!2努手」,印度多以!5銂手量物;伸長手指,從大指端到中指端,叫一!5銂手。現在成人的一!5銂手,約六七寸。四十九!5銂手,有叁四丈長。此外,還要放生,「放雜類」的「衆生至四十九」數,如放鳥雀、魚蝦、爬蟲之類。放生,即是解脫其它生物的壽命之災,使他得以延長,由此可得消災延壽的功德。佛教提倡不殺生、放生,處處表現這一慈善行爲。如能依照以上各種辦法去做,病人便「可」以「得」到「度過危厄」的災「難」,不致于死,而能恢複健康,無病延年。衆生的病,有時實系邪神惡鬼的作祟,攪得病者不死不活,苦痛欲絕!如依法修持藥師法門,過去罪障得以消減,功德善根不斷增長,蒙受藥師如來威力的加被,也就「不」再「爲諸橫惡鬼所」執「持」,而能恢複健康了。

  

  丁二 救國難以延命 『複次,阿難!若剎帝利灌頂王等,災難起時,所謂人衆疾疫難,他國侵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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