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誤的)。源淨而後流淳,研究空義的人,對這根本教源的阿含,應該如何的注意!
現存的阿含經,有兩種譯本,就是南傳巴利文叁藏的五部,與漢譯的四阿含。阿含中,尤以『雜阿含經』的性質,更早出、更重要,下文所說,大部分的根據都出于此。長阿含與中阿含(『長部』與『中部』),時代遲一點,說明空義 [P17] 的較少。漢譯本的『增一阿含』,說空的地方不少,而且有些特別的意義。可是拿它和巴利文的『增支部』對勘一下,這些含有別義的經,都是巴利文中所無。就漢譯本的內容看來,明顯的與大衆部(末派)有關。因爲它的學派色彩太濃厚,留在下面談學派佛教的時候,再去注意它。
第二項 真.實.谛.如
真、實、谛、如,這幾個名辭,這裏有一加解釋的必要,因它的意義很重要。
佛法中無論說空說有,都是以修行的應離應行爲主的。修行中最重要的,是要具足如實智。「如實」,其所知所觀的對象,就必定是真、是實、是谛、是如。小乘說到它,大乘也說到它;說空的依之說空,說有的依之明有,所以這是佛法中通常而又重要的幾個名辭。
這幾個名辭,阿含經中說到的,一、在明緣起處說到,如『雜阿含』二九六 [P18] 經說:
「此法常住法住法界。……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谛真實不顛倒。」
這一經文,『瑜伽』等都有引證,不過文字少有出入。如『瑜伽師地論』卷九十叁,引作:「法性、法住、法定、法如性;如性非不如性,實性、谛性、真性、無顛倒非顛倒性」。『法蘊足論』卷十一,引作:「此中所有法性、法定、法理、法趣,是真、是實、是谛、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舍利弗毗昙』卷十二,引作:「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比較各譯,意義差不多,只是『雜阿含』中「法空」的「空」字,應該是「定」字的誤寫。經義是說緣起法中前後爲緣的關系法則,是法爾如是必然不謬的。所以在表诠方面,說它「是真、是實、是谛(谛是不顛倒義)、是如」;在遮遣方面,說它「非妄、非虛、非倒、非異」。
二、在明四聖谛處說到的,如『雜阿含』四一七經說: [P19] 「如如,不離如,不異如,真、實、審谛、不顛倒。」
不要以爲這些經文是在說實有自性。這是說:緣起因果,「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其緣起流轉與緣起還滅此彼之間的因果理則,確確實實是如此。佛能照其如此如此的理則而如實覺,依所證覺而如實說;這所說的因果必然理則,就是緣起支與四聖谛。緣起、聖谛的必然性、確實性的因果法則,就是事理的正確判斷,是理智與對象的一致。如此的就見其如此,所證與法的真相完全吻合,沒有一點錯誤,這就是真理。所以釋尊贊歎而形容他說:「是真、是實、是谛、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切勿誤認這些形容辭,是在說某法有真實自性。
緣起聖谛的因果法則,是理解與對象、能說與所诠的一致,而且是必然的、普遍的,所以經中又說:「法性、法住、法定、法位、法界」。緣起法是本來如此的,「非佛作,亦非余人作」,所以說是法性;性有本來如此的意義。「住」是不動不變的意義;緣起法則,過去如是,現在如是,未來也如是,有其不變性 [P20] ,所以說是「法住」。「法定、法位」,是秩然不亂的意思;在緣起法則下,因者因,果者果,前者前,後者後,上者上,下者下,有其一定的決定的秩序與位次,絲毫不亂。「法界」的界字,作類性解,即是普遍性;如生者必死,此地的也好,彼處的也好,此人也好,彼蟲也好,生者必死的共同性,總是一樣,絕不會有例外。
緣起、聖谛的因果法則,是本來如是,必然如是,普遍如是而又確實如是的;釋尊如實不謬的證悟到,所以贊歎形容它「是真、是實、是谛、是如」。後來的學者,把形容緣起法則的話,拿去放在具體事實上,認爲一切具體法是真是實是谛是如。如薩婆多學者的執一切有,原因就在此。大乘經中很多名辭──涅槃的同義詞,都脫胎于此,如法性、法住、法界,……真實、真谛、真如,非虛妄性。不變異性……,如『般若經』的真如十二名。于是有一分學者,依文執義,又大談其真常的勝義實有了。阿含經裏的緣起、四谛,都是從因果生滅中的必然法則說的。因爲緣起法則的深隱難知,于是或者在具體(形而下)的事物上,或 [P21] 者在深隱(形而上)的真實上,來說明顯示它;但緣起法則,並不就是具體的事物或形上的真實。後人解釋這「真實谛如」,不注意到認識與對象之統一的緣起法則的必然確實性,別以爲具體事物或真實勝義是真實谛如,于是問題就多了!
第叁項 世俗與勝義
二谛是佛法的綱要,若空若有,都是依此而開顯的。可是現有的阿含中,未見有明白的說明。不過,照『俱舍論』卷二十二所說的「余經複說谛有二種」,阿含應該有明闡二谛的經文,只是漢譯本中未曾譯出吧了。況且二谛是大小空有一切部派共同承認而無異議的,那是根本佛教所有,應該是不成問題的。
「谛」,是正確不顛倒義,與實在不同,它是真實而不顛倒的,是從認識的符合對象而說的。真實只應有一個,不會是多的,爲什麼說「谛」有二種呢?這是後代學者所深切注意到的,小乘如『婆沙』、『正理』,大乘如『大般涅槃』、『仁王般若』等,都曾討論過這問題。在這裏,我們要承認:所謂確實性,所 [P22] 謂「是真是實是谛是如」,只要認識與對象的某種合一就是了。在世俗立場說,只要人人認識以爲如此不謬的,就可以安立其確實性──世俗谛了。若是真實而非一般人所能認識的,那是聖者同證的特殊境界,是第一義谛。世俗的真實,只要世俗立場以爲真實就可以了,不必是理想所欲證達的究竟真實──聖者的證境,因爲那是依第一義的立場說的。
所以,二谛是從不同的認識而安立的兩種真實;雖不是彼此無關,但卻是各就所見而說。釋尊不像庸俗者的固執世俗,能引凡入聖,闡述這即俗而真、隨順第一義的世俗法,稱之爲中道的立場,如『雜阿含』叁00經說:
「離此二邊,處于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
中道立場的說法,不落凡夫二邊的惡見,而能即俗明真,是恰到好處的說法。這所說的就是「此有故彼有……」的緣起法。中道,本形容中正不偏。阿含經中,就行爲實踐上說的,是離苦樂二邊的不苦不樂的中道行(八正道)。在事理上說的,即緣起法。緣起法是佛教的中道法,爲什麼呢?因爲緣起法可以離諸邊 [P23] 邪執見。如『雜阿含』叁00經與九六一經,說緣起以離常斷二邊見;九二六經與二六二經,說緣起以離有無二邊見;二九七經說緣起以離一異二邊見。這斷常、有無、一異等偏邪執見,均可由這緣起法來遠離它;反過來,可顯示緣起法的不斷不常、非有非無、不一不異。一面破諸外道的偏邪,一面顯示諸法的實相,所以緣起法是中道。
這中道立場所說的緣起法,到底是世俗呢,還是第一義呢?是世俗。『雜阿含』叁叁五經(『第一義空經』)說: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
『增一阿含』「六重品」第七經,也有相同的文句:
「雲何假號因緣?所謂緣是有是,此生則生。」
中道立場所說的「此有故彼有」的緣起法,經中說是「俗數法」,是就世間一切因果生滅的假名因緣建立的。即假名緣起以離我我所、常斷、有無、一異等邪見。因離執而悟入的,是第一義空,故『中論』說:「如來說空法,爲離諸見 [P24] 故」。緣起生滅法是俗數假名法,于中能離諸錯亂,便是第一義空。是正確不顛倒的世俗谛,能即此緣起法以顯示第一義谛,所以稱爲中道。
如不細心的思考,將覺到如來說法的矛盾。前說緣起是真是實,此卻說是俗數假名法,到底是真是假?空者見假,有者執實,各走極端了。其實並不矛盾,如來說法是不會矛盾的。緣起法則確實如是,認識與對象符合,確然不謬,所以說是真是實。此因果的具體法是實有自體嗎?是有常住不變性嗎?有主宰獨立性嗎?沒有!緣起的生滅法,確是俗數的假名法;緣起假名,不失其爲世俗的谛實。至于見常、見一、見我、見我所,只是凡夫的錯見;現在佛以超越凡情──第一義的立場否定之,所以是空。阿含即現實人生的立場以說明空;這生命緣起之空,約聖者深刻的理解到究竟真實說,是第一義谛。真谛,也是形容其正確,並不是實有自性。這種覺解,是常人所不能了解的,所以叫「第一義」,就是「勝義」。就聖者與衆生共同所有的因果現象說,是俗數法,是假名安立的。如來了解體驗到第一義真實之空,所以解脫,所以能知世俗谛是假名;凡夫不能了解, [P25] 執此假名爲真實有,只說某一些是假名的、是空的,所以就生死流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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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中道說法、生滅依緣)……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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