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劉甫澄(湘)于楊柳街招待所,歡宴大師。談次,劉擬選派漢僧入藏 留學,以通漢藏之文化友誼。大師因告以世苑之組織,不如先就川省設學校,集漢藏僧青年而訓教之爲便。潘仲叁、何北衡、王旭東、王曉西等韪其議;何北衡建議,以衰廢不堪之缙雲寺爲院址。漢藏教理院,即緣此發起(漢藏教理院緣起;漢藏教理院碑;王曉西「悼憶大師」)。
大師乃複溯嘉陵江而上,遊北碚,參觀江巴璧合峽防局,受盧作孚之招待。
大師講「創造人間淨土」克全記。遊北溫泉,望缙雲山之雄勝(新中國建設與新佛教;詩存)。
按:新中國建設與新佛教,以此爲二十一年事,誤。又吳從周「太虛大師在缙雲寺之前後的我見」,謂: [P317] 『在渝出發後,首先即到北碚缙雲寺』。不但詩存編次于成都歸來後,且 「川東雜詠」之「由重慶赴合川道中」,有『一日輪舟叁百裏,合川城已到東隅」;及「沿嘉陵江赴成都」之「小叁峽」,有『溫泉二岩合,浮石半灘邊;饒有園林趣,遙瞻意興骞』之句。則知由重慶去合川,中途並未登北碚及北泉遊覽。
大師在渝在蓉,頗望能就川省施行「建立中國現代佛教住持僧」,與劉自幹、劉甫澄、蔣特生、趙伯福,李哲生等均有論及,然卒無成(致蔣特生書;複李哲生書;致劉甫澄及川東各信佛者書)。十二月,大師離重慶至漢口。「十一月十五日」,爲王森甫五秩之慶。佛教正信會,乃于二十叁日(「初四日」),請大師開講維摩诘經爲壽(維摩诘經序;「王森甫五十初度恭請太虛大師講演維摩诘經緣起」)。
民國二十年,一九叁一(庚午──辛未),大師四十叁歲。 [P318] 一月
一日,大師被邀參與漢口律師公會之新年團拜,講「法與佛學」,周文瀾記(文)。
大師以中國佛教會函催東下(海十二、二「法界通訊」)。過南京,晤梅撷雲(光羲)(相宗新舊二譯不同論書後)。
大師偕李子寬去寶華山,訪戴季陶,商世苑建設事。值寶華山戒期,大師爲示「戒爲定慧之基」,李子寬記(文)。
十六日,大師出席上海中國佛教會第一次常務會議。議決:叁月十五日,召集江浙諸山開特別會議;四月八日開全國佛教徒代表大會,約各省區、蒙藏、四大名山、佛學院、居士林等派代表來會(略史;海十二、叁「佛教史料」)。
是年,海潮音改由滿智編輯(南北東西之海潮音)。柏林教理院創刊「佛教評論」。
大師抵廈門南普陀寺──閩院。 [P319]
二十叁日,大師應鼓浪嶼武榮中學陳存瑤校長邀請,莅校講「釋迦牟尼的教育」,芝峰記。中華中學所講「亞歐美佛教之鳥瞰」,亦此時講;宏度記。二月,大師應閩南信衆請,就蔡慧誠(契誠)湧蓮精舍,講唯識叁十論。岫廬記,成「唯識叁十論講要」(附記)。
十五日,大師作「相宗新舊兩譯不同論(梅撷雲作)書後」。以爲: 『舊譯(流支、真谛譯)之異于新譯(玄奘譯)者,……當視爲傳泛世親學或誤傳者,而正世親學乃應以新譯爲准』。 [P320]
十七日,「元旦」,書「維摩诘經中正信會員格言」( 文): 『「執持正法攝諸長幼」:謂深信佛教之正法,以攝化若長若幼之群衆也。此爲總句,本會會員皆應本此以行;而總務部、修持部員,尤須身體力 行之!
「一切治生諧偶雖獲俗利而不以喜悅」:謂經營實業,治理生産,而能輕財樂施也。本會會員皆所應行!
「遊諸四衢饒益衆生」:謂作社會教育家、公益家、慈善家也。本會慈濟團、宣化團員所應行!
「入治正法救護一切」:謂政治家、法律家、軍事家,當存救世護民之心也。本會護法社社員所應行!
「入講論處化以大乘」:謂入諸學術研究院、研究館、講演會、討論會等,皆以大乘佛學融貫之也。本院研究社社員所應行!
「入諸學堂誘開童蒙」:謂開辦小中大學,教育青年,啓發佛慧也。本會 [P321] 宣化團團員所應行』!
二十一日,撰「成實論大意」(文)。
二十八日,大師于閩院,開講「大乘宗地圖」,寶忍記(法舫「大乘宗地圖釋後序」;海十二、叁「佛教史乘」)。叁月
十六日,大師爲閩院學僧,講「學僧修學綱要」(文),以「立志的標准」,「爲學的宗旨」,「院衆的和合」,「環境的適應」爲訓。
是春,李子寬以受派赴臺灣考察臺灣財政之便,來廈晉谒,大師偕以登五老峰。李氏因發心築「太虛臺」以爲紀念(海十二、叁「佛教史乘」)。
時常惺還江蘇任光孝寺住持。四月
一日,大師應南京中國佛學會請,假覺林講「法與人之研究」,凡叁日,胡法智記(文「注」)。大師晉京,爲世苑苑址事。太平門外佛國寺住持如民,願讓寺址寺産爲世苑苑址。四月六日,由李子寬洽商成議,代表世苑接收。地處首都,勝于北平(略史;海十二、八「通訊」;海十叁、二「史料 [P322] 」)。
八日至十日,大師出席上海之全國佛教徒會議,被選爲執行委員。會議中,大師提出「告全國佛教徒代表」,堅決表示:敷衍之教會,有不如無。略雲: 『廟産興學已打銷,再言整頓僧寺、興辦教務等,徒惹人厭』! 『本會第二屆以來,經費益枯窘,人才益雕敝。常務委員開會,每不合會章。如委托非本會委員爲代理人,及一人同時代理二人之違反辦事細則第八條。他若開會不推定主席、記錄,不具開會儀等。又名爲佛教會總辦事處,而辦事員中甚至無一僧人或正信居士,如此何能構成爲全國佛教最高機關,而期其能得全國佛教徒之信托,振興佛教事業耶?今謂如中國佛教會要續辦者:一、必須精選才德僧伽、正信居士,以構成常務委員會及總辦事處。每半月須將議辦之事,通知全體執監委員與各省佛會,以憑糾察。二、最少須籌有確定之常費叁萬元,除常委及辦事員能有安定之辦事經 [P323] 費外,並辦一萬不可少之會報,及急需之「全國各級佛教會辦事僧員訓練班」,以期各省各縣佛教會,陸續可得有能貫徹本會宗旨之辦事僧員。否則,空挂一招牌,而每徒耗討乞得來之數千元經費,反爲佛教增加許多不合理不體面之情節,倒不如從速將中國佛教會自動解散取銷之爲愈』! 『不能振作,應即取銷!願先決,然後改選』。
會議改選結果,大師一系獲勝利(一向包辦操縱之滬杭名流失敗),仁山、臺源、謝鑄陳、黃忏華並任執委。黃健六、鍾康侯等落選(海十二、四「史乘」)。新舊之間,顯然趨于破裂。如黃健六致滿智書雲: 『開會叁日中,一再詳觀詳審,一方面(舊派)則精神渙散,一味憂憤;一方面則抱定決心,惟知一意孤行。雖以常惺法師之穩健,平日議論最能持平,而此次亦驟然急進,意志異常堅決』!
十一日,中國佛教會開第叁屆第一次執行委員會議,聞蘭亭來函辭職。當推舉太虛、圓!4漒、仁山、臺源、德寬、王一亭、關炯之、黃忏華爲常委。下午 [P324] ,開第一次常務會議,圓!4漒!4漒來函辭職(海十二、四「史乘」)。大師與仁山、王一亭、謝鑄陳等,全部接管中佛會,移至南京毗盧寺(略史)。
大師作「由第二次廟産興學運動說到第叁屆佛教徒全國代表大會」(文)。
是春,大師募款捐助摩诃菩提會──興複鹿野苑之建築(複大菩提會秘書維利申喀函)。
大師駐錫南京佛會辦事。五月,國民會議開會,大師「上國民會議代表諸公意見書」。擬就保護寺産之建議,經班禅代表提出會議通過。十叁日(「元」),致電達賴,請其來京與班禅修好(蓋時大師與班禅晤談,知班、達間之隔礙,起于徒屬)。其後八月一日,國府乃公布維護寺産之明令,謂:『以後無論軍警,以及機關團體個人等,如有侵奪占用佛寺僧産者,概依法津辦理』。中佛會之成立,至是始獲得中央黨部之認可(略史;呈行政院維護佛教僧寺;電邀達賴來京)。 [P325]
大師駐京期間,隨時弘化:講心經于中國佛學會,李了空與胡法智記,成「般若波羅蜜多經講義」;講「佛學與國術」于中央國術館,傳戒、胡法智記;講「現代人生對于佛學之需要」于基督教青年會,談玄、胡法智記(文)。
時以圓!4漒等辭職,諸山承認之經費抗而不繳,不合作運動,陷會務于無法進行(略史)。而黃健六致書大師,且印刷分發,指會議選舉爲不合法,建議中佛會移滬辦事(略史;黃健六「致滿智書」)。大師鑒于事之難行,亦于六月叁日(申報)聲明辭職(黃鍾)。
十四日,上海部分執委,以協和挽留名義,于上海功德林,召開第叁屆第二次執行委員會。議案如下: 『一、王一亭居士提議:請辭職各執監委員一致挽留,請求複職。議決:通過,去函敦請。 『二、王一亭居士提議:南京設立會所,上海仍應設駐滬辦事處,並于四 [P326] 屆大會提出追認。議決:京會請太虛法師、謝鑄陳居士主持會務。上海設駐滬辦事處。常會由會召集,或即在上海開會。公推圓!4漒法師暨王一亭居士爲辦事處主持,有事開會公議。又公推鍾康侯居士爲本會駐滬辦事處秘書長,每月致送車費五十元』(現代僧伽四、叁)。此非協議挽留,實乃偷天換日,棄京會于不問。大師佛教會之工作,完全失敗。圓!4漒爲江浙諸山叢林、名流居士所擁戴,以反對佛教之革新,大師與圓 !4漒間,乃不可複合。
二十一日,大師主持中國佛學會之改選,加強組織(海十二、九「史乘」)。
二十八日,大師離京抵北平。七月二日,發出退職之通告,以明今後之責任。時雲南、四川等省佛教會,攻讦黃健六而挽留大師之函電,編集爲「黃鍾」。茲錄有關函件二種,以略見當時情形。大師複黃健六書雲: 『惠書展悉。雖則溢譽之辭,才追繡虎;其如無悔之意…
《太虛大師年譜》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