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皆是禅波羅蜜功德所成」(頁叁八),「叁乘一切智慧皆從禅生」(頁四二),即連斷煩惱得解脫,也不外乎是「先以定動,然後智拔」(頁叁八),因此本論將因地修行的重點,放在「禅波羅蜜」。
將「禅波羅蜜」置于六度之首,並以「禅波羅蜜」逐一貫串六度內涵,這可說是本論新猷。論主也知道,這與《般若經》的「般若爲前導,亦是叁世諸佛母」(頁四○),確有理論上的落差,但他對這樣的立論,有著堅強的自信。
他先分析修學禅定的重要性,以及高心輕慢坐禅而散心讀誦講說的危險性(頁四二~四叁)。其次說明「禅波羅蜜有無量名字」(頁四四~四九),歸納這無量名字的修行內涵,我們終于理解,慧思心目中的「禅定」,是可以攝得奢摩他(止)與毘婆舍那(觀)(頁四八)的。具體而言,本論所述「禅波羅蜜」,攝得八背舍(即八解脫)等現法樂住的色、無色界禅,可以得諸神通、斷諸煩惱,可以立大弘誓,攝得四無量心、四攝法,通于其余五種波羅蜜,以及四念處等叁十七道品,甚至攝得佛眼、佛智、佛之十力與十八不共法、佛之十種德號等佛果功德。
至本論卷下,將上述諸證境、道品與佛果功德的內容縮小範圍,依「四念處觀」而作「禅波羅蜜」的實修闡述。原來,身、受、心、法等四種念處,絕非只是解脫道的道品,它們都可以成爲初學菩薩坐禅的所緣境。依四種念處而起修,分別可以獲得斷種種煩惱、證種種神通、得種種叁昧,成就種種道品的大成就與大自在。
至此,本論之所以名之爲「諸法無诤叁昧法門」的理由,已經呼之欲出:
一、這不是《雜阿含經》中的「不與世間诤」義──善巧隨順世間經驗,導入蘊、處、緣起無我、四種聖谛等之出世深法。
二、這也不是《中阿含經》「分別無诤經」、《大毘婆沙論》乃至諸大乘經論中所述及的「無诤行」與「無诤叁昧」──依慈悲心與法空慧而打破人、我藩籬,善巧恒順衆生,不令衆生于己生結而受諸苦。
叁、本論的「諸法無诤叁昧法門」,是以「禅波羅蜜」而涵攝四念處、叁十七道品、四攝、四無量心、六度等一切修行,以及叁乘果德;並于實修教學中,拈出「四念處」作爲初學菩薩的禅觀所緣,指出此諸念處于一切法門無所隔礙。其「一入一切,一攝一切,一即一切」之一多無礙,確屬天臺家風;而法門間之無所隔曆,確實也有著「無诤」特質──不必因各種法門的內容差異,而作入主出奴的紛擾诤論。一「禅波羅蜜」即一切法門,一「四念處」可攝得一切法門,無所隔礙,于諸法門而無所诤論,故名「諸法無诤叁昧法門」。
這種直下依定慧綜合的止觀途徑,而非定慧分離(先得禅定,再依禅定以發慧)的修行,與《雜阿含經》有著「定慧綜合」的共同特質。但是其中「無诤」或「無诤叁昧」的義涵,已與原始佛教及初期大乘經論的「無诤」、「無诤行」或「無诤叁昧」,有了很大的落差。
四、結語
本文作者依于〈諸法無诤叁昧法門〉之「無诤叁昧」一詞,産生了探索興趣,並進而發現:本論內文不曾出現「無诤叁昧」乃至「無诤」詞彙,因此對其題目之所以安立,産生了研究興趣,欲進以探索它究竟是出自「版本差異」、「標題一時誤植」或「文本有所遺阙」,還是確乎在全文內容之中,透出了「無诤叁昧」的消息。
因此循源溯流,先從原始佛教、部派乃至初期大乘的文獻下手,以理解「無诤」、「無诤行」與「無诤叁昧」的定義與內涵,再進而依此理解作爲基礎,拿來驗證〈諸法無诤叁昧法門〉之全文,看其中是否具足「無诤」、「無诤行」與「無诤叁昧」的內涵。倘能證明確乎如此,則自可不必揣測本論有著「版本差異」、「標題一時誤植」或「文本有所遺阙」的問題,而可直下認定它確實是題文相扣的。
然而經過經論文獻的比對分析,答案逐漸清晰呈現。原來,本論確乎是題文相扣的,但其「無诤叁昧」義,卻與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乃至初期大乘佛教中,「無诤」、「無诤行」或「無诤叁昧」的原義,有著極大的落差。
「無诤行」或「無诤叁昧」的重點,在于「善待有情」。這是將阿蘭若行的功夫由外而內,再由自而他,擴及周遭衆生──依慈悲心而不欲令其于己起結而感苦,依法空慧而打破人、我藩籬,令衆生斷結、得證。
相形之下,〈諸法無诤叁昧法門〉的重點,則在于「善貫法門」。這是以一「禅波羅蜜」攝衆法門,以一「四念處」入衆法門,依于諸法門間的無所隔礙,故名「諸法無诤叁昧法門」。
因此,筆者于本文前言所作的另一項推測:是否作者慧思法師在該文的論述過程中,確實是要將「無诤叁昧」作爲一種「法門」,來建立一套禅觀理論?這項推測至此也已可以推翻──慧思無意于本論中將「無诤叁昧」作爲一種「法門」,而是要建立依「禅波羅蜜」──「四念處」,而「一攝一切」的禅觀理論。爾後智者提出「一切法相即互入」之圓教義理,視六波羅蜜與叁十七道品爲相即相入且互爲助行之法門。如雲:「六度道品相即者,檀即摩诃衍,四念處亦即摩诃衍,檀與道品,無二無別。」「于行有益,互有相修;約理,互有相即。」[xxii]或可謂即濫觞于慧思「諸法無诤叁昧法門」的思想。
天臺家用「無诤叁昧」,來指稱任運證得「叁谛」行法,並認爲圓教初門修一切無漏對治、觀練熏修之禅定的同時,即能證得聖果,成爲大力羅漢,具足六通及叁明等,同時也可證得「無诤叁昧」。慧思因催生後來的天臺學,而被推尊爲天臺「二祖」。依本論內容以觀,本論對「諸法無诤叁昧法門」的闡述,已與「無诤叁昧」的原義不同,對應于天臺圓教初門證境,本論純粹是就著「一多相即」的天臺核心理論,安立其「法門無量」而又「法門無礙」的工夫論──依一「禅波羅蜜」與一「四念處」,建立了「一多相即」而「法門無诤」的修行觀。
──發表于100.8.16「慧思大師與南嶽佛教」學術研討會
參考書目
一、藏經
《中阿含經》,《大正藏》冊1。
《雜阿含經》,《大正藏》冊2。
鸠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藏》冊8。
鸠摩羅什譯,《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3,《大正藏》冊8。
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四分律》卷17,《大正藏》冊22。
龍樹,《大智度論》卷11,《大正藏》冊25。
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79,《大正藏》冊27。
僧肇,《注維摩诘經》卷3,《大正藏》冊38。
智顗,《摩诃止觀》卷5上,《大正藏》冊46。
慧思,〈諸法無诤叁昧法門〉,《大正藏》冊46。
二、專書
釋印順,《佛在人間》,臺北﹕正聞出版社,1987年。
釋昭慧,《佛教倫理學》,臺北:法界出版社,1995年。
釋昭慧,《如是我思》,臺北:法鼓文化,1989年。
叁、論文
釋昭慧,〈初期瑜伽行派之止觀要義──「七覺分」的完滿開展〉,《東宗的呼喚:2010賴鵬舉居士逝世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傳統藝術研究中心,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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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有關「欲诤」(或「愛诤」)與「見诤」的內容,印順導師著作中多次出現,其中〈佛法是救世之仁〉一文,論述尤詳(《佛在人間》,頁175-184)。
[ii] 釋昭慧,《佛教倫理學》(臺北:法界出版社,1995年),頁98-104。
[iii] 唐‧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79,《大正藏》冊27,頁899上。
[iv] 如:佛陀耶舍共竺佛念等譯,《四分律》卷17,《大正藏》冊22,頁681中。
[v] 詳參:釋昭慧,〈诤事與滅诤法〉,《如是我思》(臺北:法鼓文化,1989年),頁341-414。
[vi] 有關「叁昧」的定義與內涵,詳:釋昭慧,〈初期瑜伽行派之止觀要義──「七覺分」的完滿開展〉,《東宗的呼喚:2010賴鵬舉居士逝世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傳統藝術研究中心,2011年1月),頁193。
[vii] 姚秦‧鸠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藏》冊8,頁749下。
[viii] 《雜阿含經》卷2,《大正藏》冊2,頁8中。
[ix] 第213、214經,《雜阿含經》卷8,《大正藏》冊2,頁54上。第306經,《雜阿含經》卷13,《大正藏》冊2,頁87中。
[x] 《雜阿含經》卷8,《大正藏》冊2,頁54上。
[xi] 《雜阿含經》卷13,《大正藏》冊2,頁91中。
[xii] 《雜阿含經》卷11,《大正藏》冊2,頁72中。
[xiii] 《雜阿含經》卷16,《大正藏》冊2,頁110下。
[xiv] 〈拘樓瘦無诤經〉,《中阿含經》卷43,《大正藏》冊1,頁701中-703下。
[xv] 同上注,頁703上。
[xvi] 同上注,頁703下。
[xvii] 唐‧玄奘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79,《大正藏》冊27,頁898上-900中。
[xviii] 姚秦‧鸠摩羅什譯,《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3,《大正藏》冊8,頁234上。
[xix] 龍樹,《大智度論》卷11,《大正藏》冊25,頁136下。
[xx] 僧肇,《注維摩诘經》卷3,《大正藏》冊38,頁351下。
[xxi] 慧思,〈諸法無诤叁昧法門〉2卷,《大正藏》冊46,頁627下-640下。本文所引,一概依于南嶽佛教協會校勘編訂的《慧思大師文集》,頁23-68。
[xxii] 智顗,《摩诃止觀》卷5上,《大正藏》冊46,頁94中。
《無诤、無诤行、無诤叁昧與「諸法無诤叁昧法門」——兼論〈諸法無诤叁昧法門〉中之「無诤」意涵》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