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大師的放生思想及其影響 ——兼對當前佛教界放生現象的思考
通賢
內容摘要:流傳至今且興盛不衰的佛教活動——放生,其興起並形成具有有規模、有組織性的,乃是始自于隋朝的智者大師,本文首先簡略的闡述中國早期佛教的放生思想,然後就智者大師放生思想的形成和影響展開論述,從而對大師放生思想有一清晰了解。然而,隨著放生活動的興盛,在放生活動發展的過程中亦漸漸流露出種種弊端,因此最後就當前佛教界的放生現象進行了分析思考。
關鍵詞:智者大師 金光明經 放生 放生池 放生儀規
作 者:中國佛學院09級研究生
一、前言
放生,一直是佛教徒具有神聖認同感的宗教實踐之一。在佛教的放生觀點中,認爲所謂放生,就是將被捕獲之魚、鳥等生類放之于山野或池沼之中,使其不受人類宰割、烹食,使其重獲生命自由。在放生的同時,爲舉行放生儀式,即予以放生物食物,並爲之授“叁皈戒”及解說大乘經典等,以結法緣。
在佛教中,“放生”主要緣于佛教中“戒殺護生”的思想,如《大智度論》中雲:“知諸余罪中,殺罪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世間中惜命爲第一。”[1]又《梵網經》卷下雲:“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2]出家修道者以悲憫衆生爲念,故而戒殺生食肉,基于此乃有救護、放生之舉。因此,放生可以說是戒殺、素食的發展。如果說不殺生、素食是對生命的消極保護,那麼,放生就是對生命的積極保護。在佛陀時代,就有專門爲保護生物生命的器具,名“放生器 ”。在古印度,由于天氣炎熱,生命繁盛,出家人日常飲水,其中多有生物存在。爲防止殺生,佛教徒取水時,必用濾水袋過濾,將過濾所得的小生物放到專門的容器中,再將他們放到大江、大河、大泉池當中,這一專門容器,就叫放生器。《護命放生軌儀法》中說:“(善逝)唯以大悲,宣揚法化,於護生處,極致殷勤。是佛弟子,理應隨作。觀蟲濾水是出家之要儀,見危存護乃悲中之拯急。既知有蟲,律文令作放生器者,但爲西國久行,人皆共解。”[3]放生器的設置,可以說爲佛教徒在日常生活中保護生命提供了實在的工具。
在中國,“放生”一詞,最早見于《列子·說符篇》:“邯鄲之民,以正月元旦獻鸠于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4]放生這一習俗,有著其悠久的發展曆史,齊梁時代就有施行,但是當時放生之舉更多的只是出于儒家“好生之德”的思想。而在放生池中放生,並爲放生物傳授“叁皈戒”,解說大乘經典等,以結法緣,“方舟江上講《流水品》,又散粳糧爲財法二施。”[5]天臺智者大師實爲首例。正是在智者大師的極力倡導下,遂使得放生活動遍及于全國且流傳並影響至今。因此,本文試對智者大師放生思想的形成及其影響略加闡述,使對其放生思想能有所清晰的了解;另外針對當前佛教界放生現象進行分析思考。
二、中國佛教早期的放生思想
在佛教未傳入中國之前,護生放生之舉早已存在。如 “成湯解網”、“正旦放生”、“子産畜魚”的記載,無不說明我國早就已經有戒殺放生的風氣。
在中國傳統思想中,主要強調 “仁者愛人”和“仁者愛物”的思想。如先秦時期,周公告成王:“舜之爲政,好生而惡殺,湯開叁面之網,澤及禽獸。禮記所載,無故不殺生,無故不食珍。曰:不傷胎、不破卵、不填穴、不覆巢,皆愛物之明征也。”又孟子感歎:“君子之于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6]則充分體現了聖人的仁者“愛人、愛物”之心。
如《呂氏春秋·異用》中記載:
湯見祝網者置四面,其祝曰:“從天墜者,從地出者,從四方來者,皆離(通“罹”。遭遇)吾網吾網。”湯曰:“嘻!盡之矣。非桀其孰爲此也?”湯收其叁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作網罟,今之人學纾。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漢南之國聞之曰:“湯之德及禽獸矣。”四十國歸之。人置四面,未必得鳥;湯去其叁面,置其一面,以網其四十國,非徒網鳥也。[7]
商湯之所以能夠討伐成功,除了擅用萬物之外,更懂得珍惜生靈,不讓一切生命被趕盡殺絕,其治國之道,乃提倡仁民愛物,強調放生爲上合天心,下順民意,仁慈的君主因爲不忍見獵人四面布網,認爲有違上天好生之德,于是去除叁面,僅存一面;並更改祝禱詞,化殺戾氣爲和祥之氣,表現了統治者意識到若行放生將比殺生較易獲得民心。
又,《列子·說符篇》中雲:
邯鄲之民,以正月元旦獻鸠于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衆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然。”[8]
相傳趙國邯鄲城民衆在正月初一貢獻斑鸠給趙簡子,趙簡子每每都會厚賞民衆後,將斑鸠放生,以顯示諸侯有好生之德。可見當時就已經出現專門捕魚鳥以供放生的風俗。但是此種放生只是表示對生靈的恩惠,先捕生靈然後再放之,則功過難以相抵。因此,周簡子聽衆門客勸導,將“捕物放生”的作法改爲“禁民捕捉”。
春秋時代鄭國賢大夫,公孫僑,字子産。心地仁厚,孔子稱贊他:“有仁愛之德古遺風,敬事長上,體恤百姓。”當時列國橫爭侵擾,而鄭國能以保持內政穩定,民生安樂,首賴子産輔政有功。每當有人贈送活魚給子産,子産從來不忍心,以享口腹,而使活生生的魚受鼎俎烹割痛苦,總是命人把魚畜養在池塘裏,眼見魚兒優遊水中,浮沈其間,子産心胸暢適,不禁感歎地說:“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可見子産的仁德普及物類,不只是民吾同胞,事實已擴大到物類了。
因此,愛惜物命,放生的善舉,儒家聖賢君子,早已有之。也正說明了放生習俗在中國文化具有深厚的思想背景。
然自佛教傳入東土以來,人們對于佛法的認識,除了受僧侶的弘揚與其自身行爲影響之外,具體接觸並了知佛法的思想乃是來自于佛典。公元一世紀初,佛法傳入中國,約在東漢桓帝建和元年時(147),開始陸續有佛經翻譯出來,而有關放生救護之法的佛典,如《六度集經》、《梵網經》、《雜寶藏經》、《金光明經》等,也在譯經初期逐漸傳譯出來。如《六度集經》卷叁亦記載,往昔佛爲大理家時,見觀市睹人賣鼈,以百萬價贖之放生之事。[9]又,《雜寶藏經·沙彌救蟻子水災得長命報緣》卷四記載,一沙彌見衆蟻子,隨水漂流,命將欲絕,遂心生慈悲,自脫袈裟,盛土堰水,而取蟻子,置高燥處,遂悉得活。沙彌以此因緣,得延命之果報。[10]此外,《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品》卷四記載,流水長者子不忍魚爲日所曝,乃求其國王,與以二十大象,暫往負水,濟彼魚命,王允其請。長者子乃及請二子,至象廄中,隨意取二十大象,又從酒家多借皮囊,往決水處,以囊盛水,象負至池,瀉至池中,水即彌滿,還複如故。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予之水、食,爲其解說大乘經典,諸魚聞經後,皆生忉利天。[11]
其中《梵網經》和《金光明經》影響最具,隨著此二部經的譯出與流行,放生活動漸作爲奉佛修行的一部分,時有舉行。如:梁武帝,勅太醫不得以生類爲藥,郊廟牲牷,皆代以面,宗廟用蔬果。[12]梁武帝曾先後頒布“斷酒肉文”、“論酒肉敕”、“喝斷肉律”、“禁犧牲文”等诏令。既用佛教戒律,又用強製的行政命令,禁止食用酒肉,甚至不許用畜禽作爲祭祀用品,這對護生有極大的幫助。又,北魏獻文,勅祭天地宗社勿用牲,歲活七萬五千牲命;[13]北齊文宣帝高洋皈依佛門,從僧稠禅師(480—560)受菩薩戒,並“永不食肉,盡停鷹犬傷生之具及境內屠殺”。[14]可見,自東晉末年至南北朝,在佛教的影響下,戒殺護生放生的觀念逐漸爲社會各階層所接受。佛教的“放生”已開始出現,並漸漸流行開來,上自皇帝,下至百姓,佛教徒中皆不乏好之者。
不過,中國初期的佛教“放生”更多是是建立在“戒殺護生”的思想上,只能說是個人慈心善舉的一種表達,基本上屬于個人行爲,並末能形成有一定規模和組織性的。直至天臺智者大師,中國方始有大規模並且有組織和系統性的放生。如宋·志磐《佛祖統紀》卷叁十叁中雲:“《(金)光明經》述流水長者救魚十千天子報德,此(放生)緣起也;智者買斷簄梁,悉罷江上采捕,此(放生)立法也;赴計诩獄中之難,報修禅堂上之恩,此(放生)顯驗也。”[15]智者居天臺山時,爲令臨海居民莫以捕魚殺生爲業,曾自舍身衣,並勸募衆人購置放生池,此爲設放生池放生之始;複傳授池中族類“叁皈戒”,爲彼等說《金光明經》、《法華經》等,以結法緣,從而開天臺放生會之濫觞。此後即盛行不衰,在今日之佛教界,仍然風行。
由上可知,中國早期佛教放生思想的形成,既有佛教戒殺護生的思想根源,同時亦受到儒家好生思想的推動。但是,佛教放生之精神內涵重在“法食兩施”,此也是有別于儒家的“好生之德,放生之舉”的地方。
叁、智者大師放生思想形成的背景與體現
智者大師(538—597),生于烽火動蕩的南北朝時期,父兄皆任梁朝命官。雖出身官宦之家,但由于時局動亂及父母亡故,因深體無常而于十八歲,禮長沙果願寺法緒大師出家。 二十叁歲時,往大蘇山,求受慧思禅師教導,勸修法華叁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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