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種子與有根身——以及外器世間,即成爲其“所緣”。至此,就出現了種子和本識分家的局面,必須先分種子識與現行識,再論其不可分離。因此,種識不一的立場可以說是隨著識論的發達而産生的結果。
圓測法師所提的叁種解釋,皆肯定有現行的第八阿賴耶識。他自己持第二種解釋,而窺基大師則不同意他的看法,關于兩人的不同說法,印順法師在《攝大乘論講記》中有講到:
無性論師根據《大乘阿毗達磨經》的“諸法于識藏,識于法亦爾,更互爲果性,亦常爲因性”。解釋本論的第二頌,所以就建立了“展轉攝藏”的道理。護法承襲他的思想,就有兩重因果的解釋了。傳承護法學的玄奘門下的基測二師,對能所藏的說法,也有不同。基師約現行賴耶說:現行能執持種子,賴耶是能藏,種子是所藏。現行賴耶又受諸法的熏習,能熏的諸法是能藏,所熏的賴耶是所藏。測師約種子說:種子能生現行,種子是能藏,諸法是所藏。現行熏習種子,諸法是能藏,種子是所藏。他們從種識差別的見地,所以各取一邊,固執不通。依無著世親的見解看來,應該在種即是識的合一的見地去解說,並且也只有一重能所,本識是因性,雜染是果性。〔25〕
可見《成唯識論》一系的诠釋,是將一種七現進一步推向八識現行,確立種子賴耶與現行賴耶的嚴格區分,這對于阿賴耶識語義又更深了一步。
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總結出:在初期唯識經典——《解深密經》中,是從生命學的角度把“一切種子識”诠釋爲“隱藏在肉體中的識”,使之執受根身不令失壞;到了《攝大乘論》,隨著唯識學的發展,阿賴耶識的語義诠釋已脫離了與根身之間的關系,轉而傾向于從他與一切雜染諸法的關系來說明爲“攝藏、執藏”;最後到《成唯識論》時,不僅更明確賦予“能藏、所藏、執藏”的名稱,還爲了要參與種種問題的討論,遂將一種七現進一步推向八識現行,確立了種子賴耶與現行賴耶的嚴格區分,走向了“種識不一”的立場。
二、叁性叁無性說
叁性叁無性,是唯識學的核心理論,也是唯識學的一個重要課題。講唯識學而不明叁性叁無性義,那是不可思議的。〔26〕唯識學最爲重要的“中道”思想,就是在叁性上顯的,所以唯識學者對此也特別重視。《解深密經》是最早論述叁性叁無性的唯識經典,後代的唯識學者對此雖作種種不同說明,但根本義皆不出此經。
(一)叁性叁無性的提出
及其意義“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爲《般若經》的思想精髓,龍樹、提婆菩薩曾經依此建立“大乘中觀體系”,是爲初期的大乘佛教。認爲世出世間法皆是因緣和合所生,所謂“緣”即是指“因”,即事物存在的原因和條件,但這種原因或條件不是指事物存在的根本因,而是指處于依存關系中某種事物作爲他物存在的條件,而其自身又需要另外的事物作爲其存在條件。世出世間法既然都是種種因緣條件所生的,那它就是無自性的,無自性即是“空”,是爲“衆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若無自性者,雲何有是法”。〔27〕因爲凡是有“自性”的法,它都是不待緣起、獨立存在、常恒不變的,即此法具有自成、獨存、常住叁個特性。反過來就是說,只有符合此叁大條件的,方可稱之爲有自性。然而經過仔細分析可以得知,宇宙間的一切事物和現象無不是緣起的、無不是互相相待的、無不是無常生滅變化的,所以說一切諸法都是無自性的。如《大智度論》卷叁十一雲:
性名自有,不待因緣,若待因緣,則是作法,不名爲性。諸法中皆無性,何以故?一切有爲法皆從因緣生,因緣生則是作法,若不從因緣和合則是無法。如是一切諸法性不可得故,名爲性空。〔28〕
緣起和自性是邏輯上的反對關系,是不相容的,凡是自性的就不需依賴緣起,緣起的必是無自性。所以一切事物從現象上看是“緣起有”的,從本質上看卻是“空”的。但是自性空並不是說一切法如龜毛兔角的那樣空無所有,在現象上它還是有的,性空不礙緣起。緣起與性空是一種事物的兩個方面,緣起是事物的現象,性空是內在的本質,緣起與性空是非一非異。所謂“緣起有”而“自性空”,“自性空”而“宛然有”。“空”與“緣起”是不可分離的,離開緣起講空就會變成“惡趣空”,離開了空講緣起就成了“有執”。“空”即是“緣起”,“緣起”即是“空”。故《心經》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29〕
這樣,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則一切萬法,就無有可有,也無無可無;無有可有,由無故有;無無可無,由有故無;由無故有,有不自有;由有故無,無不自無;有非自有故非有,無不自無故非無;非有非無,相待緣起,對空說有,對有說空,談空不住空,聞有不著有,空有圓融,相即無礙,假名有無,即是中道。
總之,一切萬法:色法、心法、凡夫法、聖人法、雜染法、清淨法、世俗法、勝義法、有爲法、無爲法,乃至無量無邊的差別諸法,從世俗谛上說是假名有,從勝義谛上講都是畢竟空的。所以《中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30〕徹底否定自性,闡明一切法都是無自性空,以此發揮《般若經》“一切法無性”的根本精神。並說:“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一依世俗谛,二第一義谛,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谛,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31〕只有這樣認識才能算得上是對諸法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因爲這是佛所說的最徹底最究竟的勝義了義之教。
上述是中觀學派對一切法的看法,然而在唯識學派的《解深密經》中,卻對此有不同的說法,如經雲:
世尊,在昔第二時中惟爲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輪,雖更甚奇甚爲希有,而于彼時所轉*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诤論安足處所。〔32〕
在這裏,佛陀明顯說明了第二時所講的“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的教法是一種隱密方便之法,是有容,是諸诤論安足處所,並不是最了義的,只有第叁時講的教法才是最了義的。經雲:
世尊,于今第叁時中普爲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輪,第一甚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轉*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诤論安足處所。〔33〕
既然說第二時所講的“一切法皆無自性等”是隱密方便說,那麼其中到底又有什麼密意呢?經文接著說:
汝應谛聽,吾當爲汝解釋,所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所有密意。勝義生當知,我依叁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所謂: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34〕
此中佛陀爲我們解釋了“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的內涵。也就是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等”的意義,並不是像中觀學派所解釋的那樣,說一切法是“空無自性,緣起而不生,不生則不滅”,而是佛陀約一切法的“相無自性性、生無自性性、勝義無自性性”叁種無自性性的密意說“一切法無性等”罷了。那什麼是諸法的叁無自性性呢?
善男子。雲何諸法相無自性性?謂諸法遍計所執相,何以故?此由假名安立爲相非由自相安立爲相,是故說名相無自性性。雲何諸法生無自性性?謂諸法依他起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緣力故有,非自然有,是故說名生無自性性。雲何諸法勝義無自性性?謂諸法由生無自性性故,說名無自性性,即緣生法,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
于諸法中若是清淨所緣境界,我顯示彼以爲勝義無自性性,依他起相非是清淨所緣境界,是故亦說名爲勝義無自性性。複有諸法圓成實相,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故?一切諸法法無我性名爲勝義,亦得名爲無自性。是一切法勝義谛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由此因緣,名爲勝義無自性性。〔35〕
這裏佛陀闡明了“一切法無性”的密意。就是說宇宙萬有千差萬別,不計其數,但概略地說,一切諸法的相狀不出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和圓成實相等叁種相狀。其中,“遍計所執相”是假名安立無有自相,是爲“相無性”;
“依他起相”是依他故有,非自然有,是爲“生無性”;“圓成實相”是諸法勝義谛故,是爲“勝義無自性”。一切諸法不出遍計、依他、圓成叁性,就在這叁性上建立叁無性,依叁無性,說一切法皆無自性。所以《唯識叁十頌》說:“即依此叁性,立彼叁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36〕
如果說從這段經文還不易明白“一切法無性”的道理,下面這段經文就更能清楚說明:
複次勝義生,非由有情界中諸有情類,別觀遍計所執自性爲自性故。亦非由彼別觀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爲自性故,我立叁種無自性性。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增益遍計所執自性故,我立叁種無自性性。〔37〕
由于諸有情類在依他及圓成上,不能理解緣生的如幻相,諸法的真實性,執著爲實有,生起增益的遍計執,佛才立叁種無自性性。之所以立叁種無自性性,無非也就是但空無遍計所執性。
因此,若按照《解深密經》的說法,一切法的空有問題就決不能像中觀學派那樣簡單地說成是“一切法都是空無自性,是緣起有而自性空的”,而應該要有所分別。在一切諸法的叁性中,只有遍計所執性是緣世間凡夫外道的妄情而起的計執,因而是空無自性的。至于依他起性是因緣生法,圓成實性是諸法實性,他們分別是諸法的現象和本質,因而是不空的。只是依他起性是幻有、假有,非真實有。只有圓成實性是諸法的真如相,才是真實有的。《辨中邊論》的“許于叁自性,惟一常非有,一有而不真,一有無真實”〔38〕,也是正顯此意。
綜上所述,佛陀以叁無性密意說言一切法無性,並非說明…
《《解深密經》唯識要義及其演變之探析(釋道滿)》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