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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七冊 如何依止善知識與走向解脫▪P2

  ..續本文上一頁一切諸行,如是獲得圓滿一切波羅蜜多、地、忍、等持、神通、總持、辯才、回向、願及佛法皆賴尊重爲本,從尊重出,尊重爲生及爲其處,以尊重生,以尊重長,依于尊重,尊重爲因。”

  《菩薩藏經》說:“總之,我們能獲得菩薩的一切修行,能圓滿一切波羅蜜多,能獲證一至十地的果位,能成就安忍、等持、神通、總持、辯才,能發起回向、大願,乃至能成就佛的功德法,這一切都依賴上師、以上師爲根本、以上師的大慈大悲而得以出生、以上師的護持方得增長。一切地道功德之出生乃至圓滿,都依靠上師,上師是一切利樂的源泉。”

  博朵瓦 亦雲:“修解脫者,更無緊要過于尊重。即觀現世,可看他而作者,若無教者亦且無成,況是無間從惡趣來,欲往從所未經之地,豈能無師?”

  博朵瓦尊者也說:“凡是修持解脫,再沒有比上師更緊要的助緣。即便是觀察今生,我們可以看他人做事,若無老師指導,也無法成就,何況剛從惡趣中出來,想去往從未經過的地方,豈能沒有上師?”

  華智仁波切在《普賢上師言教》中說:“一切佛經、續部、論典中,從未宣說過不依止上師而成佛的曆史。我們現量見到的,也無有一人以自我造就及魄力而生起十地五道功德的。如此自己以及一切衆生對于邪道很有造詣,而對于解脫與遍知的聖道卻猶如無依無靠的盲人迷失在空曠的荒野上一般知之甚少,沒有不依靠商主而從如意寶洲中取寶的例子。”

  歸納:

  住種性者,如理依止善知識非常重要,因爲:總攝一切教授的首要,是不舍離善知識之故;一切善樂的本源即是善知識之故;菩薩的修行乃至佛功德法等,均依上師而出生之故;《菩薩藏經》中明顯宣說之故。

  (諸理由中,後後是前前的能立:以教證了知一切功德皆依上師出生,可以決定善樂之源爲善知識,由此了知一切教授的首要是不舍離善知識,所以如理依止善知識極爲緊要。)

  乙二、正式宣說依止軌理分六:一、所依善知識之相 二、能依學者之相 叁、彼應如何依師之理 四、依止勝利 五、未依過患 六、攝彼等義

  由是親近知識之理分六:一、所依善知識之相;二、能依學者之相;叁、彼應如何依師之理;四、依止勝利;五、未依過患;六、攝彼等義。

  丙一、所依善知識之相分四:一、略說 二、上等法相 叁、中等法相 四、下等法相

  今初。

  丁一、略說

  總諸至言 及解釋 中,由各各乘 增上力故,雖說多種,然于此中所說知識,是于叁士所有道中,能漸引導,次能導入大乘佛道。

  論中這樣認定本論所指的善知識:

  總的在諸經論中,雖然按照各乘自身的情況,宣說了許多種上師的體相,但此處所說的善知識,是特指在下中上叁士所有的道中能夠漸次引導,之後能將學人導入大乘佛道的善知識,即能于叁士道中漸次引導學人的上師。

  歸納起來,上師可分爲傳戒上師和教授上師兩種。傳戒上師的法相,將在後文(受菩薩律儀)宣說。關于教授上師,按小乘《戒律叁百論》所說,必須具足六種德相,按《入行論》須具二相,按《戒律根本頌》須具二相,按《菩薩地》須具八相,按《事師五十頌》須具十四相。本論則按彌勒菩薩的《大乘莊嚴經論》講述上師的法相。

  以下分別從上等、中等、下等叁個層次來抉擇上師的法相。

  丁二、上等法相

  如《經莊嚴論》雲:“知識調伏靜近靜,德增具勤教富饒,善達實性具巧說,悲體離厭應依止。”是說學人,須依成就十法知識。

  按照《大乘莊嚴經論》所說,學人必須依止成就十法的大乘善知識。“十法”即:一、調伏;二、靜;叁、近靜;四、德增;五、具勤;六、教富;七、善達實性;八、具巧說;九、悲體;十、離厭。

  此十法可分爲自利功德和利他功德兩類,即:前七法除“具勤”之外,均是自利功德,其余四法是利他功德。

  以下分別解釋。

  此複說爲自未調伏而調伏他,無有是處,故其尊重能調他者,須先調伏自類相續。若爾,須一何等調伏?謂若隨宜略事修行,于相續中有假證德名,全無所益。故須一種順總佛教調相續法,此即定爲叁種寶學,是故論說調伏等叁。

  爲什麼善知識必須具備“調伏”、“靜”、“近靜”叁種德相呢?

  自己尚未調伏而能調伏他人,絕無是處。因此,能夠調伏他人的上師,首先必須調伏自相續。那麼,需要何種調伏法呢?如果只是隨便稍作修行,相續中只有虛假的證德名稱,則對他人毫無利益。所以,必須具有一種隨順佛教調伏相續的證法,這決定是戒定慧叁種寶學,因此《大乘莊嚴經論》中首先講述了“調伏”等叁種德相。

  經雲:“己猶未度,能度他者,無有是處。”《維摩诘經》雲:“自疾不能救,而能救諸人?”《佛子行》中也說:“無戒自利尚不成,欲成他利誠可笑。”因此,善知識應具調伏自相續的叁學功德。

  其中調伏者,謂屍羅學。

  “調伏”,指屍羅學或戒學。《大乘義章》雲:“言屍羅者,此名清涼,亦名爲戒。叁業炎炎,焚燒行人,事等如燒,戒能防息,故名清涼。”

  調伏相續必須依靠戒學,依靠其它法則難以成辦。比如:耽著現世會增長身語惡行,依止戒學就能禁止這些惡行而獲得調伏。又如微細的犯戒,可依戒律發露忏悔而得以清淨。

  《別解脫》雲:“心馬常馳奔,恒勵終難製,百利針順銜,即此別解脫。”

  《別解脫經》說:“心的野馬日夜不停地奔馳,即使長期努力也難以馴服,而能調伏心馬的百利針順銜,即是別解脫戒。”

  “百利針順銜”,是具有一百支銳利鐵針的銜。必須使用具有銳利鐵針的銜,才能調伏烈馬,以此比喻只有憑借別解脫戒,才能製伏心之野馬。

  “別解脫”之義,如《義林章》雲:“別別防非,名之爲別,戒即解脫,解脫惡故。”

  又如《分辨教》 雲:“此是未調所化銜。”

  又如《毗奈耶經》中說:此別解脫戒是製伏尚未調伏之衆生的鐵銜。

  如調馬師以上利銜 調 悷馬,根如悷馬隨邪境轉,若其逐趣非應行時,應製伏之。學習屍羅調伏心馬,以多勵力製令趣向所應作品。

  如同馴馬師以銳利的鐵銜調伏烈馬,同樣,六根如烈馬一般隨著邪境流轉,當它趣向非理的行爲時,應及時製伏。學習屍羅調伏分別心的野馬,應當通過多次努力製馭心馬,使它趣向應當行持的如理行爲。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大乘莊嚴經論》注釋中說:“以增上戒學禁製相續,故諸根調伏。”

  寂靜者,如是于其妙行、惡行所有進止,由其依止念正知故,令心發起內寂靜住所有定學。

  “寂靜”,即對善行和惡行的所有取舍之處,通過依止正念正知,使心發起內在寂靜安住的所有定學。

  唯有依止正念正知,才能寂靜內在的煩惱散亂,以心外之法根本無法獲得寂靜。全知麥彭仁波切說:“以定學寂靜煩惱散亂。”

  近寂靜者,依心堪能奢摩他故,觀擇真義,發起慧學。

  “近寂靜”,即依靠內心堪能的奢摩他觀察抉擇真實義所引生的慧學。

  全知麥彭仁波切說:“以慧學寂滅煩惱分別念。”

  爲何在具足叁學的基礎上,還要具有“教富”、“善達實性”此二德相呢?論中說:

  如是唯具調伏相續叁學證德,猶非完足,尚須成就聖教功德。

  善知識僅僅具有調伏相續的叁學證功德,仍不足夠,還須具有成就聖教的功德。

  言教富者,謂于叁藏等成就多聞。善知識敦巴雲:“言大乘尊重者,謂是須一,若講說時,能令發生無量知解,若行持時,于後聖教能成何益,當時能有何種義利。”

  所謂“教富”,就是對叁藏等教典成就了多聞。善知識種敦巴說:所謂的大乘上師,必須是一種說法時能令弟子産生無量知解,若依其教言行持時,對于未來聖教接近隱沒時能成辦何種利益,當時對初學者能有何種利益,比如持戒、取舍因果等,就宣說此種法。

  達實性者,是殊勝慧學,是謂通達法無我性,或以現證真實爲正。此若無者,說由教理通達亦成。

  所謂“通達真實性”,即殊勝慧學——通達法無我空性,或者以現證真實爲主。如果沒有證悟的智慧,通過教理通達真實性也可以。

  爲了簡別上文“觀察抉擇真實義所生起的慧學”,此處特別說是殊勝慧學,即證悟的智慧。

  爲什麼還需要有“功德增上”呢?

  如是雖能具足教證,若較學者或劣或等,猶非圓足,故須一種德增上者。

  善知識雖然具足了教證功德,但如果功德較學者低劣或與學者相等,則仍不圓滿,因此還需要一種功德比自己增上的上師。

  《親友集》中作如是說:“諸人依劣當退失,依平等者平然住,依尊勝者獲尊勝,故應親近勝自者。所有具最勝,戒近靜慧尊,若親近是師,較尊勝尤勝。”

  《親友集》中說:“依止低劣者,自己原有的功德將會退失;依止相等者,便會平然而住,不得進步;依止尊勝者,才能獲得殊勝的功德。因此,應當親近功德勝過自己的善知識。若能親近具足戒定慧等殊勝功德的尊長,則將比尊勝更爲殊勝。”

  全知麥彭仁波切說:“所依止者在持戒、多聞等功德方面超勝自己,如是依止才能增長善根。若依止與自己平等或不及者,必要不大。”《論語》也說:“毋友不如己者。”

  以下引語錄說明。

  如樸窮瓦 雲:“聞諸善士史傳之時,我是向上仰望于彼。”又如塔乙雲:“我于惹珍諸耆宿 所而作目標。”是須一種目向上望增上德者。

  如同樸窮瓦所說:“聽到諸善知識的傳記時,我是向上仰望他們的。”又如塔乙所說:“我把惹珍寺的長老上座們作爲自己向上的目標。”善知識必須是一種學人自己心目向上仰望的功德增上者。

  如是六法是自所應獲得之德,諸所余者是攝他德。

  以上六法(叁學成就、教證二德、功德增上)是善知識自相續中所應獲得之功德,其余四法則是攝受衆生的功德。

  以下“攝他功德”,都是在說法方面安立的,因爲除了說法之外,再無其它利益衆生之事。

  此亦如雲:“諸佛非以水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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