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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诘所說經》講義十四 法供養品第十叁▪P2

  ..續本文上一頁是信仰,只是在我五六歲開始,母親每天早晨煮好飯後,等著僧人托缽之後,我們才能吃飯。于是每一次,我都把糯米團放在出家人的缽中,直到二十多歲,事實,這已然成了她生命生活中的一部分,其實這就是信仰,堅持到這一點,已屬不易。  

  【經文】以佛神力,空中有天曰:善男子!法之供養,勝諸供養。

  【經文意思是】因爲佛的威神力故,在空中有天人告訴他說,善男子,各種供養之中,最好的供養是法的供養。羅什法師以爲,若財供養,則于佛無用,于衆生無益,故非所欣也;如來積劫累功,本爲衆生,若奉順經典、佛說修行,則稱悅聖心,乃真供養也。  

  【經文】即問何謂法之供養。天曰:汝可往問藥王如來,當廣爲汝說法之供養。

  【經文意思是】月蓋王子隨即問天人,怎樣稱爲法的供養呢?天人就告訴他說:你可以去請問藥王如來,佛陀必定廣說法之供養的殊勝利益。  

  【經文】即時月蓋王子,行詣藥王如來,稽首佛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諸供養中,法供養勝。雲何名爲法之供養?

  【經文意思是】聽到天人的指引,月蓋王子馬上來到藥王如來的住所,稽首佛足後,站立一邊,對佛說道:世尊!諸供養之中,法的供養最爲殊勝,那麼,怎樣稱爲法之供養呢?  

  【經文】佛言:善男子!法供養者,諸佛所說深經,一切世間難信難受,微妙難見,清淨無染,非但分別思惟之所能得。菩薩法藏所攝,陀羅尼印印之,

  【經文意思是】佛陀對月蓋說:善男子!所謂法供養,就是諸佛說的甚深經典,所說之法,不可以心思,不可以口議,因爲心思口議是分別心使然,或者是文字般若,不是觀照般若,分別心的差別相,如同猴子撈月,最後死在水中,因爲執著幻相爲真,成輪回法,即猴子水中撈月一場空,枉送了性命,如果不執著幻相,則當體即是真如法性,佛性。如《華嚴經》說,剖一微塵,出大千經卷,又有一字法門,海墨書之不盡,無能受者。所謂微妙難見,即智不能知,識不能知,即是微妙;五眼所不能窺,即是難見。所謂清淨無染,即是諸垢所不能染,所謂“非但分別思維之所能得”,即是叁心所不能測度。所謂菩薩法藏所攝,即不是聲聞緣覺之所能入,菩薩見法身所以是菩薩法藏所攝。所謂“陀羅尼印之”,即遮惡不起,持善不失,百折千難,而不改變,所以是陀羅尼印之。  

  【經文】至不退轉;成就六度,善分別義;順菩提法,衆經之上;入大慈悲,離衆魔事,及諸邪見;順因緣法,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命;空無相無作無起,

  【經文意思是】諸佛所說甚深經典,如《維摩經》,能使修行人破無明,見法身,證入不退轉的八地以上菩薩之位次。到了這樣的位次,自然能成就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的六波羅蜜了。如是,即能善分別諸法相,又能于第一義谛不動,回歸空性,因爲第一義谛中沒有悭貪、毀犯、嗔恚、懈怠、散亂、愚癡等六蔽。如是即能至佛果,即順菩提法了。此等境界的佛法,是在衆經之上,不是小乘外道法所能比擬。如是即能入于無緣大慈,起同體大悲,所謂無緣,即根境不而平等,即慈悲不落于愛見,如是才能遠離魔事及其各種邪見,即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呢?

  諸佛所說的甚深經典,如《維摩經》,能隨順因緣法,如是即能不起我、人、衆生、壽者的實有觀念,即能破除四相的束縛,如是即能不壞四相,即能證入空、無相、無作無起等解脫之法了。僧肇大師說:法從因緣生,緣生則無自性。無自性則無我人衆生壽命,唯空無相無作無起。正是與維摩經所相應隨順。

  【經文】能令衆生坐于道場而轉*輪,諸天龍神乾闼婆等,所共歎譽,能令衆生入佛法藏,攝諸賢聖一切智慧,說衆菩薩所行之道,依于諸法實相之義,明宣無常苦空無我寂滅之法,能救一切毀禁衆生。諸魔外道及貪著者,能使怖畏;

  【經文意思是】因爲諸佛所說甚深經典,破除四相,入于解脫之門,即能入佛心印,如是則能使衆生安住于寂滅道場,轉大*輪破邪顯正,如是諸天龍神乾闼婆(香神)等八部護法善神等所共同歎譽!如是大轉*輪,才能使佛法被一般人接受,才能使衆生入于佛法寶藏,因爲“深入經藏,智慧如海”,所以,能攝諸聖賢一切智慧,甚深經典不是聲聞所受,所以說衆菩薩所行之道;因爲諸佛甚深經典依于諸法實相之義,所以能宣說諸法緣起無常,執則成苦,而幻化不實,究竟無我,如是闡明宣說無常、苦、空、無我的寂滅之法,因爲因緣法中無自性,即如閃電,隨生隨滅,即不離苦、空、無常無我,當下即是實相寂滅之法。因爲諸法實相寂滅之法,則能了知罪性本空,同時也無空相可得,而如有空相可說,即落有所得的法見,即不能救護毀戒破戒的衆生,實際卻是,緣起如幻,不住自性,即是空性,罪福也如是。引導衆生與此相應,則一切破戒也都煙消雲散,如是無相忏即得救護,不似小乘的有相忏悔。至于諸魔外道及貪著諸法爲實有者,聽到諸法實相即寂滅之法,當然會使之生起怖畏,此時正好用以實相寂滅之強力降伏諸魔外道。

  【經文】諸佛賢聖,所共稱歎。背生死苦,亦涅槃樂,十方叁世諸佛所說,若聞如是等經,信解受持讀誦,以方便力,爲諸衆生分別解說,顯示分明。守護法故,是名法之供養。

  【經文意思是】因爲諸佛甚深經典妙契法身的緣故,所以諸佛賢聖所共同贊歎!即能不壞生死法,示現涅槃之樂,即能遠離變易、分段兩種生死之苦。要知道,這是十方叁世諸佛所共同宣說的法門。如果能聽聞如是諸佛所說的甚深經典,並能信解受持讀誦,再以種種方便智慧爲諸衆生分別解說,將此經典中的究竟佛法,如實道來,不故弄玄虛,念念守護究竟法義,不使其退失,即稱爲法之供養。

  【經文】又于諸法如說修行,隨順十二因緣,離諸邪見,得無生忍,決定無我,無有衆生,而于因緣果報,無違無诤,離諸我所;

  【經文意思是】善男子!進一步說,還要對于諸法曆事煉心,曆法觀行,即如說修行,即能隨順十二因緣的還滅一門,而遠離各種生滅的邪見,證得無生法忍。在此無生法忍中,絕對不見有實在的我人衆生壽者。但卻又能于因緣法中,四相宛然而有。因緣果報不失不壞,行人即能如是而無所違背,也無诤論,如是才能遠離我與我所有,因爲對因緣果報等,如有違背和诤論,我人衆生壽者,即是不能稱爲無生法忍,況且,雖有無執又何妨。

  【經文】依于義,不依語;依于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于法,不依人;

  【經文意思是】所謂諸佛甚深經典,闡述無非第一義谛,而第一義谛,前際無始,後際無終,中際不住,即說也如是,不說也如是。就說而言,千經萬論不能窮盡,就不說而言,即便毀盡叁藏,而空義不毀,所以是:言說是“因緣所生法”;不言說是“我說即是空”,而如來說法,無非以言遣言,直接一法不執之時,才知又是一法不舍。如時不執不舍,即法安法位。如《法華經》所說:“諸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雖世間相常住,卻又法法皆歸空性第一義。可見如來說法,爲破衆生執著,如衆生不執,則如來無法可說,所以不可以把破執的文字當作第一義。如果這樣認爲,則如同認指爲月,如是不識月,也不認指。所以一定要消化理解經義而走出經義。有鑒于此,佛陀諄諄告誡,聽聞佛法之時,要有個標准,即,1,要依于義,不依于語;2,依于五根照境之智,現量境空,不依意根分別之識;3,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4,要理性地依于法,而不以感情依于人。如是四依是佛涅槃後,爲後世行人大師,如此規範,即是學佛規則標准,不可因人廢法,不可相信人的價值觀念,而自以爲是。

  【經文】隨順法相,無所入,無所歸,無明畢竟滅故,諸行亦畢竟滅,乃至生畢竟滅故,老死亦畢竟滅。作如是觀,十二因緣無有盡相,不複起相,是名最上法之供養。

  【經文意思是】行人菩薩能如是聽經聞法,即隨順法相,不妨礙于緣起,不似凡夫,舍此執彼,執此舍彼,菩薩對于法相,六根不納六境,六境不入六根,無有一法能歸所歸,如是通達無明實性,即是畢竟空無所有,如是諸行也畢竟無行,由此可知,生畢竟空,老死也是畢竟空,如是一切法畢竟空無所有,自然就沒有了無明乃至老死盡了。如能作如是觀照,則十二因緣,就現象界而言,不失不壞,則無有滅盡相,即不落于斷滅,就理體而言,生即不生,往生即無生,即沒有起相,當然不會停留于生死二業,如是觀照即是稱爲最上的法之供養。  

  【經文】佛告天帝:天子月蓋,從藥王佛聞如是法,得柔順忍,即解寶衣嚴身之具,以供養佛,白佛言:世尊!如來滅後,我當行法供養,守護正法,願以威神加哀建立,令我得降服魔怨,修菩薩行。

  【經文意思是】佛陀告訴天帝說,當時王子月蓋從藥王如來,聽聞如是微妙之法,即得柔順忍,即十信位菩薩,當即解下寶衣以及各種裝飾身體得器具,用來供養佛陀,並對佛陀說:世尊,待到如來應化身滅度之後,我就馬上實行法之供養,堅守護持正法。只是恐怕我的力量不夠,希望佛陀以威神加被哀憫,成就我法之供養堅守護持正法的願望,使我得以降伏魔怨的障礙,修習菩薩所行。此中解衣供養是借衣表法,已然與體不相矛盾。  

  【經文】佛知其深心所念,而記之曰:汝于末後,守護法城。

  【經文意思是】當時藥王如來深知月蓋王子心中所思維,意志堅定,邪魔外道不可動搖,就爲他授記作證說,你在我滅度之後,堪任守護正法之城的大任。

  【經文】天帝!時王子月蓋,見法清淨,聞佛受記,以信出家,修習善法,精進不久,得五神通,具菩薩道,得陀羅尼,無斷辯才。于佛滅後,以其所得神通總持辯才之力,滿十小劫,藥王如來所轉*輪隨而分布,月蓋比丘,以守護法,勤行精進,即于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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