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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的空性與二谛思想研究——以新舊唯識比較爲中心▪P2

  ..續本文上一頁“言事理門”的空義,得到護法一系的繼承與發揚。《成唯識論》說:

  愚夫所計實我、實法,都無所有,但隨妄情而施設,故說之爲假。內識所變似我、似法,雖有而非實我,法性,然似彼現,故說爲假。外境隨情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由此便遮增、減二執。境依內識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識是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有。16

  護法亦繼承中觀“假名”思想,提出一般人所執取的我、法只是隨妄情而施設出來的。但是,依“假必依實”的原則,實我、實法的顛倒分別來自內識轉變似我、似法的內境(即見分、相分),內境是依心識而假立施設的,所以內境是世俗有;識較內境更具有真實性,所以認爲識是“勝義有”。17所以,護法提出二種假:一、外境隨情假,即是實我、實法;二、內境因緣假,即內識所變似我、似法,因緣所生,體非全無。 18

  瑜伽行派的中心,“識”的存在是一種根據的存在,而實我、實法是依此根據而成爲觀念性的存在,這是古今唯識思想所共同的。如安慧所說:“一切所知,都是存在于遍計所執自性的狀態;從實事言,都不存在。識卻是緣生法,故應許有實體。”19安慧站在存在論的立場,強調對象是不存在,而“識”是緣生法,是有實體的。安慧只是以“緣起”來界定識的實在性,識是依緣起而生的,緣起有真理性,依此而成立的識亦相應地有真理性,但是否是殊勝,安慧沒有進一步的發揮。20所以,瑜伽行派必須對二谛的結構進行重新建構,才能對對象、識、真理的叁種存在進行更好的诠釋。

  對于瑜伽行派來說,在意識界域中呈現的對象或“它者”是被構造的,但不是主觀而任意地呈現,而是有其相應的言說世界作爲意識界域的現實基礎。21這種現實基礎即是來自“種子”,而護法系認爲種子是實有的,這樣意味著種子與識是同一層次的存在。由于種子與識的實有,所以世界的存在成爲一種“他性空”的存在。22

  二、叁性、叁無性與空性

  佛教存在論的中心是否定一切實體性的存在,龍樹依此確定“空”的觀念,從而遠離肯定或否定、存在或非存在的一切虛妄關連,以“中道”確定了大乘“空”的基點。23“中道”指向超越一切二元性的路數,超越包括存在與非存在、肯定與否定在內的二元性,從而開啓了“真空妙有”的矛盾結構。在瑜伽行派的叁性說中,除了有、無的關系以外,還闡明能緣與所緣的關系,這是與中觀學派最爲不同的地方,是以主體彰顯了“真空妙有”的境界。

  1、叁性與空義

  龍樹以諸法緣生,無著、世親則以“識”和“境”來剖析諸法,同時瑜伽行派又以“依他性”來表示“識”是緣生的;境是無的,只是被虛妄分別(識)分別而爲有,被稱爲“分別性”。因此,以“識”爲依他性,以“境”爲分別性,表現了“唯識無境”。

  在真谛的唯識思想體系中,所緣既然是無,則緣此的能取識亦不能爲有,所以“識”也必定是“無”。因此,所緣與能緣的“無”是同時成立的,即是“境識俱泯”,而成立無分別智。此時,無分別智緣真如境而生起,境智不二,此無分別智、真如是真實性。總之,境(分別性)無而唯有識(依他性),包含了真實性。識作爲依他性的緣生法,是有;同時,如安慧所說:“由于識不是由自身生成,而是像幻象一樣,依〔幻術師、咒語等〕他緣而起,所以如所現見那樣的生起是沒有的”24,因此依他性的識既是“有”同時又是“無”(空)。但識之“無”並非如龍樹所言,乃緣生故無,而是由于識(能取)之境(所取)“無”,所以識也是“無”。龍樹是以空觀來空諸法,但是無著等則是透過唯識觀來空諸法。所以,“依他性是緣生”是指依他性之有,而非意味空;“空”是因爲所取境的無。真實性是以“無”爲自性25,但是其“無”並非相對于“有”之“無”,而是作爲無分別智、真如的“無”。

  所以,分別性與依他性的同一無性即是真實性。實際上叁性就是同一無性。這樣,依他性就成爲“無而有”的構造。在般若、中觀體系的“色即是空”中,色(有)和空(絕對無)的不二是由“即”來表現;但在真谛的叁性思想中,是通過依他性蘊含“有”和“空”二義,來表現出有(因緣有)和絕對無對立而且同一的矛盾構造。民國年間,梅光羲編《相宗新舊兩譯不同論》曾討論真谛與玄奘所傳叁性思想的不同:

  真谛所譯之《叁無性論》曰:一切諸法,不出叁性:一、分別性,二、依他性,叁、真實性。分別性者,謂名言所顯自性,即是塵識分;依他性者,謂依因依緣顯法自性,即亂識分,依因內根緣內塵起故。真實性者,法如如,法者即是分別、依他兩性;如如者即是兩性無所有。分別性以無體相故無所有;依他性以無生故無所有。此無所有,皆無變異,故言如如。而在玄奘所譯之《顯揚論》則曰:叁自性者,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者,所謂諸法依因言說所計自體;依他起者,所謂諸法依諸因緣所生自體;圓成實者,所謂諸法真如。按此不同之處,在真谛則謂分別性與依他性悉皆是空,唯真如實性是有;而玄奘則謂但遍計所執性空而依、圓二性則皆是有。26

  總之,真谛主張分別性與依他性都是空,而真實性是有;而玄奘主張分別性是空,依他性、真實性是有。所以,二者的叁性對望中道各有不同,列表如下:

  真谛:叁性對望中道 分別性——體相都無——非有

  依他性——無生——中道真實性——境識俱泯、智如合——非空玄奘:叁性對望中道 分別性——體相都無——非有

  依他性——如幻假有——中道

  真實性——真空妙有——非空

  真谛是站在“性相融即”的立場,主張“空”是否定的對立同一,分別性無相、依他性無生都加以遣除,空與空性是同一的;玄奘是站在“性相永別”的立場,主張“空”是“無”乃至否定,強調分別性是“無”,而不否定依他性,所以分別性是“空”,而真實性是“空性”, 因此“空”與“空性”是有絕對區別的。如《成唯識論》說:

  此即于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爲性。說于彼言,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遠離言,顯妄所執能所取性,理恒非有。前言義顯不空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離有離無性故。27

  在西方思想中,認爲存在(being)爲本體論地先于非存在(non-being),所以超越乎存在與非存在的對反之上的究極者,是大寫的絕對存在(Being)。28按照中觀思想,“空”是一種動態的構造,“空”不是單純的否定,而是對否定的否定。這種雙重否定並不是一相對否定,而是“絕對否定”,“絕對否定”正是“絕對肯定”。29所以,絕對否定即是絕對肯定,絕對肯定即是絕對否定,這種吊詭的表述方法正顯示出“空”的辯證和動態的結構。所以,中觀 “空”的究極者,不是“絕對存在”自身,而是無形相的“空”;“空”不是有,亦不是無;爲了區別相對無,所以常被稱爲“絕對無”。所以,“空”的動態結構表現爲:(1)有與無間的交相涉入的運作;(2)有與無的自我同一的運作都在真正的“空”中被完全地、動態地和吊詭地體會。

  玄奘系的叁性思想強調“空”與“空性”的分離,雖然繼承佛教“空”(絕對無)是把握最高真理(絕對存在,真如)的本質需要,“二空所顯真如爲性”,但是“真如”、“空性”成爲後世所說的“凝然真如”,而成爲了靜態結構,從而背離了中觀“空”義的根本精神。于是,作爲最高真實的“真如”、“空性”,有點類似于西方思想傳統的“絕對存在”;其原因在于玄奘系的叁性思想只遣“分別性”,而不遣“依他性”。因爲,“依他性”作爲肯定面的存在,如果沒有遭到遮除與克服的話,便會形成這樣的預設:依他性在存在論上是“先在”于作爲否定面的“分別性”,這就自然把作爲“絕對存在”的“真如”、“空性”視爲最高的真實,視爲解脫的象征。而這樣的“真如”、“空性”,是存在論的先在性的焦點。在這種理解下,否定面成了肯定面所克服的對象,所以《成唯識論》說:“圓成實于彼常遠離前性”,即克服了否定面的“分別性”,也顯示了“絕對存在”的“真實性”。圓測介紹了玄奘對“空”的四種說法:

  慈恩叁藏泛論空者,略四種:一者、說無爲空,是故《瑜伽·菩薩地》說:有爲、無爲名爲有,無我、我所名爲無;二者、別空無我,謂有漏五蘊上,無我、我所,即說五蘊爲空,故《成唯識》雲:別空非我,屬苦谛故;叁者、通空無我30,如世尊說:一切法皆空,空無我體通一切法;四者、生法二空所顯真如,說之爲空,此即空之性故,說名爲空。若依梵音,空有二義:一者、舜若('sūnya),此翻爲空,四中第一,能顯無義;二舜若多('sūnyatā),此雲空性,即是第四所顯真性。今論此中舜若多處說舜若聲,非如舊說。31

  正因爲“空”與“空性”的隔離,造成了“性相永別”的立場,于是成爲分別性之“無”與依他性、真實性之“有”相對的“中道”。分別性之“非有”、依他性之“假有”、真實性之“實有”是叁個不同的層面,它們之間不許絕對地相互交徹。

  真谛的叁性思想正是體現了“空”的動態結構,依他性是“無而有”的矛盾構造,分別性、依他性的無所有正是“真實性”——“空”,即是有與無的自我同一性。所以,我們一直強調真谛的叁性思想是對“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進一步演繹,只是創造了通過主體(即依他性——識)來彰顯“空”的新途徑。相反真谛強調肯定面的“依他性”與否定面的“分別性”是相等與交相涉入,二者之間形成一種背反的、矛盾的對峙形勢。而“空”正是從存在的背反中解放出來,真正的解脫,必須最後連“空”也“空亦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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