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緣爲菩提道
(1)七義論雲:“報應皆歸一。” 說凡是我所生的一切衆苦,都是由于過去不知我執爲怨敵,有情爲恩人所感,這不能責怪別人。《入行論》雲:
所有諸世聞,損害怖畏苦,
皆從我執生,我何用此鬼?
這是說從無始以來,在無我中,執著有一個我,爲了貪愛這個我,于是造了種種惱苦他人的罪業,以致在生死輪回中,感受種種的苦報。《入行論》又雲:
意汝欲自利,雖經無數劫,
以此大疲勞,汝唯成就苦。
如是衆苦都是我執所生,所以當觀我執猶如怨敵。由于這個我執,以致從無始生死到現在,生起種種痛苦。又如“嫉妒高者,輕毀低者,等者爭勝”之種種鬥爭心,都是由我執所生,令我沈淪于生死苦海不得解脫,乃至令我遭非人之侵害,也是由我執所造。《入行論》雲:
此于生死中,百返損害我,
今令諸怨恨,推汝自利心。
倘若我執生起時,當觀我都非有,何故執我?如是能在我執生起時,現前斷除。又爲了使我愛執永不複生,所以應勇猛精進,勵力剔除。《入行論》雲:
汝曾傷害我,昔時彼已過,
今見汝何逃,應摧汝
慢。
因此,凡遇有損害,都應了知這是我執的過患,一定要勵力調伏我執。就如霞婆瓦所說的:“于此短壽期中,願當勵力調伏此鬼。”又一個人的心行如果都是尋求自利的,那就是俗人,如果都是利他的,那就是行者。所以應當以善知識的行持來修取舍。善知識本說:“今除于心門,持一對治短矛,相待而擊,無余可修;彼急我亦急,彼緩我亦緩。”如果能觀我執猶如怨敵,而現前斷除者,霞婆瓦說這是“送祟法”。
(2)《七義論》雲:“修一切大恩。”是說我們不但要觀我執猶如怨敵,更要修一切衆生都是我們的大恩人。因爲一切衆生,都是無始來的父母,往恩甚重。即使是現在,也因緣于衆生乃得發心,爲利衆生乃得開始修行,所以要成佛仍須要衆生。如《入行論》雲:
有情與諸佛,同能辦佛法;
如恭敬諸佛,何不敬有情?
這是說,衆生要成佛,佛與衆生的恩量是相等的。所以應對衆生修猛利悲心,取衆生一切苦,由我代受;將我一切善功德,施給衆生。特別是在有人、非人來損惱時,應作如是思維:他之所以來損惱我,都是由于無始以來作我慈母時,爲了替我承辦利益,全無顧慮到自己的罪苦和惡名,以致遭到生死苦海之種種苦;又由于迷亂力,導致對過去的親眷全不相識,所以才來損惱我。另一方面,是由于我自己惡業的牽引,令他現在造害我的惡業,日後也將因此惡業而受種種苦報。他這樣長時的受苦,都因我而起,實在令人悲愍。此外,更應思維:過去我對他只有作損害,今當替他遣除衆苦,辦諸饒益,勤修取舍。
如果見到人或畜生時,應現前爲他盡力饒益。倘若不能現前饒益,也應發猛利心,願他離苦得樂,速當成佛。如是至心思惟,並加持誦。又應發願:凡我今後所做的善事,都要饒益于他。
倘若是鬼神來作損惱,應如是思惟:從無始以來,我一直是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我今將作酬報,把我頭目髓腦,全部布施給他。于是觀想剖開自己的身體,放在作損惱者的面前,並這樣地對他說:“茲將我頭目髓腦布施給你,隨你意樂,任你飲食。”接著又觀想:損惱我的鬼神,因吃我的肉,而息滅了饑渴,身心充滿了無漏妙善,成就二大菩提心。以後對所有的食肉鬼神,都應如是布施自身,使他們全能得到飽滿,並具足善樂。
總而言之,一切過患都是我執所生,所以應觀我執猶如怨敵,盡力去對治它;一切利樂都因衆生而有,所以應觀衆生爲親眷,盡力去饒益它。朗日塘巴說:“我隨展幾許深法,一切過失都是自造,一切功德皆是有情所有。以此關要,除利勝施他,衰敗自取外,別無所解。”
2、以勝義菩提心轉惡緣爲菩提道
《七義論》雲:“亂境觀四身,空護最爲上。”我們應當明白,凡是依止煩惱以及內外情、器所生的衆苦,都是自己內心錯亂所顯現,並無少許真實。在世俗中如是顯現的,如在夢境裏,見到火燒水漂等事而生的種種苦惱,全是由于在諸法無實中妄見真實的過患。在勝義中,這一切法都無所有。倘若觀察煩惱和苦的自性,因而了知:一切法無所生,這是無生法身;因爲是無所生,所以也就無所滅,這是無滅報身,由于是無生無滅,中間也是同樣無所住,這是無住化身;又這些自體都不可分離,這是自性身。這種把妄境觀成四身,是明白一切法都是四身的教授。
又應思維:這些來損害我的人,能勸我進修二菩提心,他們的恩德很大。因我遠離了對治法,已發生煩惱卻一無所知;他們這樣地來警告我,一定是上師、本尊或佛、菩薩所化現。如果患了像癫痫一樣的病,而生猛利苦時,應如是思維:倘若我不患此苦,一定會墮入現法範圍,乃至忘失正念;如今能因此而提起正念,一定是上師、叁寶所化現的事業。總而言之,親近師長無非是爲了引生菩提心,如今依止此損害和衆苦,也能令我生起菩提心。所以說,依止惡緣也能達成夙願。
(二)加行
1、轉惡緣爲菩提道
《七義論》雲:“四行勝方便。”四行即是:
(1)積聚資糧加行。當我們一有了苦,便馬上想擺脫掉,這即表示我們不願受苦,願得安樂。既然想得到安樂,就應勤加積聚資糧。修習此法時,應先供養上師叁寶,承事僧衆,布施鬼神,由身、口、意清淨叁業,盡力勤修福德資糧;然後修皈依發心,于上師、叁寶處供曼陀羅,並至心祈禱:“維願上師、叁寶慈悲加持,倘若弟子病者善,請加持令病;倘若愈者善,請加持令愈;倘若死者善,請加持令死。”如是至心祈求,以斷除希望和怖畏這二種妄心。
(2)淨障加行。既然不想受苦,就得趕快斷除惡因,消滅業障。此法可由四力悔除:①破壞力,至心忏悔先前所造罪業。②製止力:發誓從今以後,縱使喪命也不再造罪。③依止力:皈依上師、叁寶,發菩提心。④對治力:修習空性正見,持殊勝陀羅尼(如百字明咒等)。
(3)供魔加行。供魔施食後,至心表白雲:“你來作我修菩提心之助伴,此恩最大。今後願衆生一切罪苦,都成熟于我身。”若不能如此做,則應施食,修慈悲心,告訴他說:“我將爲你作現前和究竟的一切利益,請你不要阻礙我修法。”
(4)供養護法加行。以食供養護法神後,至心祈求護法神息滅修法違緣,承辦諸順緣。
2、取客緣爲菩提道
《七義論》雲:“隨現遇而修。”倘若遭到重病、魔害、怨敵等而生猛利苦時,應憶念在這世界中,感生如是苦的,還有無量數的衆生。他們蒙受此猛利苦,實在可愍。所以,願他們一切衆苦,全流入我身中。又應思維這些能損害我的,都可作爲修菩提心之助伴,猶如師長激發我發菩提心一樣,他們的恩德都很大。見到他人受苦時,應相續取他的煩惱衆苦,全流入我身中。如果我和他人同時有猛利苦時,應至心祈願他人的一切煩惱,全攝入我身中。
像這樣,能轉惡緣爲菩提道的一切方便,其目的全在消除希望與怖畏二心。如朗日塘巴說的:“究竟雖皆能至離希、怖之道,然于現時分爲親怨而修者,如正曲樹。”
四、明攝爲一世修持
(一)《七義論》雲:“總攝教授心,應修習五力。”五力者,是指牽引力、修習力、白種子力、破壞力、願力。
(1)牽引力。是說從現在開始,一直到今年、今生,乃至成佛,願常不離二菩提心,數數引發其心。
(2)修習力。是說要數數修習這二菩提心。
(3)白種子力。是說爲了生長菩提心,應盡力去積集資糧。
(4)破壞力。是說在生起我執分別時,應立即思惟:從無始以來,由于這個我愛執,而遭受到無量大苦,就在今世,也因此而受苦遭罪,雖想修習正法卻不能如願。這都是我愛執的過患,所以應當舍棄我執分別。
(5)願力。是說在行善事之後,應當發願,願從今生到成佛,生生世世永不離修習世俗、勝義二菩提心,願隨遇一切惡緣,都轉爲菩提道。在供養上師、叁寶、護法,以及施食之後,也應如是發願,並祈求加持,令所願都能圓滿成就。這五種力,就好像密宗裏,攝持一切法爲礧字的法門。
那麼,在臨命終時,這五種力又將如何修持呢?《七義論》雲:“大乘死教授,五力重威儀。”這是說明修持這個法門的衆生,在臨命終時,應如是次第修習五力:
(1)修白法種子。將一切資具供養于上師、叁寶大福田處,使內心全無耽著。
(2)修願力。在上師、叁寶前供養七支,並猛利發願說:“祈求上師、叁寶慈悲加持,令我于中有時,以及在後世一切生中,能修習二菩提心,並能值遇開示此修菩提心法的上師。”
(3)修破壞力。當作如是思惟:過去因我執而遭受無量苦;往後如不舍棄我執,仍然得不到安樂,現在也是因愛執此身而感受痛苦。倘若詳細觀察,就能了知吾人身心如幻,沒有實體,全無可執著之處,所以應勵力斷除我執。
(4)修牽引力。應當頻頻生起欲樂,祈願在中有時,也能繼續不斷的修習此二菩提心。
(5)修修習力。應當時時記住前面所修二菩提心的道理。
威儀者,是說在臨命終前,應當右脅向下,左手托頰,以小指端塞住右鼻孔,從左鼻孔出氣。然後先修慈悲心,順著出入息修二取舍,再思維一切生死、涅、起滅等種種法,都無有真實,這些全是內心錯亂所顯現。而這內心亦無真實,有如虛空法界,所以也不應執著。應如是修習菩提心,于安詳中死去。臨終之教授,雖然有很多法門,但沒有比這個法門更殊勝的了。
五、心修成之量
(一)《七義論》雲:“諸法攝一要。”這是說明,叁藏十二部裏的一切大、小乘法,其目的均在調伏我執。如果不能調伏我執,則所修的法,就毫無意義可言了。反之,如果所修的法,都能對治我執,這就表示身中已生起修心之行相。修…
《大乘菩提心法(無著賢論師造 修慧語譯)》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