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意義四暢,然後宣述經奧,于是乎正。前古譯人,莫能曲練,所以舊經文意,致有阻礙。豈經礙哉
譯之失耳。昔安息世高,聰哲不群,所出衆經,質文允正。安玄、嚴調,既曡曡以條理;支越、竺蘭,亦彬彬而雅暢。凡斯數賢,並見美前代。及護公專精,兼習華梵,譯文傳經,不愆于舊。逮乎羅什法師,俊神金照;秦僧融、肇,慧機水鏡,故能表發揮翰,克明經奧,大乘微言,于是炳煥。至昙谶之傳《涅槃》,跋陀之出《華嚴》,辭理辯暢,明逾日月,觀其爲美,繼軌什公矣。至于雜類細經,多出《四含》,或以漢來,或以晉出,譯人無名,莫能詳究。然文過則傷豔,質甚則患野,野豔爲蔽,同失經體。故知明允之匠,難可世遇矣。竊尋經言,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皆是佛說。然則言本是一,而梵漢分音;義本不二,則質文殊體。雖傳譯得失,運通隨緣,而尊經妙理,湛然常照矣。既仰集始緣,故次述末譯。始緣興于西方,末譯行于東國。故原始要終,寓之記末雲爾。
釋僧佑在這篇大論中列舉了前代許多“辭理辯暢”、“克明經奧”的譯匠,目的在于說明他的佛經翻譯的准則:“文過則傷豔,質甚則患難野,野豔爲弊,同失經體。”換言之,佛經翻譯中的關鍵在于把握好“文”“質”的關系,做到不“豔”不“野”、文質彬彬,斯爲明允。——這實是孔子“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論語·雍也》)觀點的繼承和發展。此前劉宋的釋道挺在《阿毗昙婆沙論抄》中也曾表達過類似的翻譯觀點:
請令傳譯理味。沙門智嵩、道朗等叁百余人考文詳義,務存本旨;除煩即實,質而不野。王親屢回禦車,陶其幽趣,使文當理詣,片言有寄。
在北方,昙林的《深密解脫經序》也提出了“下筆成句,文義雙顯”的主張[24]。至陳代,釋慧恺(亦名智恺)協助作爲中國佛教翻譯史上四大翻譯家之一的釋真谛譯《攝大乘論》,在其所作《攝大乘論序》中在贊美真谛“妙解聲論,善識方言。詞有隱而必彰,義無微而不暢”的翻譯水平的同時,亦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翻騰譯之事殊難,不可存于華绮。若一字參差,則理趣胡越,乃令質而得義,不可使文而失旨。故今所翻,文質相半。
從表面上看,慧恺的觀點可能更側重于“質”——“乃令質而得義,不可使文而失旨”。但這只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策略,他的積極的主張應是下文的“文質相半”,彼此允當。在南北朝即將結束之際,釋彥琮寫下了他那篇著名的《辨正論》,對此前數百年來的佛經翻譯理論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總結,並提出了自己在不背“本源”前提下,力求華與野、繁與簡、文與質兩相得當的主張,實開有唐南北文風大融合之先聲。《辨正論》有曰:
竊以得本關質,斫巧由文。……聊因此言,辄诠古譯。漢縱守本,猶敢遙議;魏雖在昔,終欲懸討。或繁或簡,理容末適;時華時野,例頗不定。晉宋尚于談說,爭壞其淳;秦涼重于文才,尤縱其質。非無叁五高德,緝之以道;八九大經,錄之以正。自茲已後,疊相祖述……意者甯貴樸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倘見淳質,請勿嫌煩。
雖然釋彥琮也提出了“甯貴樸而近理,不用巧而背源”的矯枉過正之論,但由對漢魏以來譯經“或繁或簡”、“時野時華”的“遙議”或“懸討”,我們不難看出其真實的主張乃文質兼備、文質允正的“圓實”或“圓義”。爲了達到這一圓融的翻譯境界,他還在釋道安“五失本,叁不易”說的基礎上,提出了做好翻譯工作的“八備”、“十條”,對後世的翻譯理論産生了深遠的影響。宋僧法雲的《翻譯名義集》第十篇《宗翻譯主》,基本上只是複述了釋彥宗的這些主張。
形神論
如果說魏晉時期中國佛教僧侶在文學理論方面的主要貢獻,在于豐富和發展了中國文學理論中的“言意”說的話,那麼南北朝時期中國佛教僧侶在文學理論上的成就,則在于它促進了中國文學理論中形神論的發展,並爲後來“神韻說”的産生奠定了哲學理論的基礎。
形神論是中國哲學的固有論題之一。先秦孔子罕言鬼神,但莊子、管子則多有言及。《莊子·知北遊》說:“精神生于道,形生于精,而萬物以形相生。”這表明,莊子“將人心稱爲精,將心的妙用稱爲神。合而言之,則稱爲精神”[25]。《管子·內業篇》說:“精也者,氣之精者也。”“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而不通,鬼神將通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氣之極也。”即“以爲人的精神來自精氣,表現了唯物主義傾向”[26]。荀子則提出了“形神而相生”的命題。至漢代,桓譚、王充以火燭爲喻來說明形神關系,認爲精神不能離開形體而獨立存在。
自漢魏佛教傳入中國以來,中國形神論思想有了新的發展:一是對形神論的討論更爲深入、廣泛,並逐漸形成了神爲形主、形恃神立、精神不滅等具有佛教思想特點的觀點;二是對形神論的討論已遠遠地超出了哲學領域,舉凡宗教、文學、藝術等各方面對此都有積極討論,並紛紛將當時哲學上的這種受佛教理論影響而形成的新的觀點,廣泛運用于當時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東晉末年,形神論已成爲學術界關注的焦點之一。當時僧伽提婆傳譯了犢子一系的有我學說,主張有“補特伽羅”,並且是勝義有而非假有。釋慧遠的《沙門不敬王者論》的最後一節,宣揚的就是這種“神存在于情化之外的思想,就是犢子部的有我思想”[27]。羅含寫有《更生論》,“主張人、物有更生義”;鄭鮮之又寫了《神不滅論》,直接發揮神不滅思想。而當時藝術審美領域遂有所謂“四體妍蚩,本無關于妙處,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中”[28]。這種重視神俊而略其玄黃的重神之論。
至南北朝時期,人們對形神問題的討論更加深入,這就是當時既有主張“神不滅論”的,也有如何承天、範缜等主張“神滅論”的,而形神論正是在這種正反相對的反複辯難中得到了向前發展。在南北朝時期的佛教理論中,“神”已不止是與“形”相對的一個概念,而是一個與佛教宇宙本體論、認識論、美學均相聯系的一個範疇。從宇宙論來看,“神”是一個關于宇宙本體實相的概念,它就是魏晉玄學家王弼所說的“無”或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所說的“無限”[29],也就是釋僧肇所謂“非有非無,亦有亦無”的“實相”。釋僧肇在《不真空論》結尾處說:“然則道遠乎哉
觸事而真,聖遠乎哉
體之則神。”佛教本體論中的所謂“法性“、“法身”、“法相”等,實皆應作如是觀。這個“神”是似有似無、似相非相的:“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不窮。”[30]
但是,如果從認識論上來講,“神”是認識的主體,即人的心智思維活動;“形”是主體的認知對象,必定是與主體相對待的客體。二者之間的關系,即何承天《達性論》中所謂:“生必有死,形弊神散,猶春榮秋落,四時代換,奚有于更受形哉!”[31]
南北朝時期真俗之間對“形神”關系的爭論頗爲激烈,齊梁期間由範缜造《神滅論》而達到高潮。客觀地講,在這場論爭中,由于佛教僧侶堅持了前後一致的本體論立場,故他們雖然有時未能把形神又即又離的關系講透,但他們前後並不存在明顯矛盾之處。但反對“神不滅論”的文士如範缜,一會兒站在本體論立場,認爲“形即神也,神即形也”,形神猶刀刃之于鋒利;但另一方面卻又回到了認識論立場,認爲形與神猶如“蛩與駏虛”的關系,即承認形與神是兩個東西,從“形神一體轉成了神合用了”,“沒有完全駁倒佛家神不滅之說”[32]。從現存當時佛教僧侶的論文來看,不論是劉宋釋道高的《答李交州淼難佛不見形》《重答李交州書》、釋法明的《答李交州難佛不見形》,還是北周釋道安的《儒道升降論·诘驗形神四》、隋釋真觀的《因緣法性後論》,似均立足本體論以論“法性”、“佛身”——“神”,前後立場完全一致。據《續高僧傳·釋真觀傳》記載,釋真觀“八歲通詩禮”,“暢懷文集,日新月異”,“江表文國,莫敢爭先”,文壇詞人,“莫不宗猷于觀”。
釋真觀或有感于文藝審美中形神之關系,創作下了著名的《愁賦》和《夢賦》。其《夢賦》雲:“昨夜眠中,意識潛通,類莊生之睹蝴蝶,如孔子之見周公。”即劉勰《文心雕龍·神思篇》所謂“神與物遊”之創作活動的展開:“夫正法宏深,妙理難尋,非生非滅,非色非心。浩如滄海,郁似鄧林,隨機即赴,逐感便臨。”此時的“神”:“雙林現滅而不滅,王宮示生而不生”;“形”:“質非質礙之質,名非名相之名。”[33]——實是“如羚羊挂角,無迹可尋”的“神韻”之境,對後來“神韻”說的倡導者應有所啓示。
[1]參見張伯偉:《禅與詩學》之《宮體詩與佛教》一章,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2][德]黑格爾著、朱光潛譯:《美學》第二卷,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57~58頁。
[3]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論文雜記》,人民文學出版社1959年版,第90頁。
[4]案:《詩辯坻》卷二將“六朝釋子多豔詞”的原因歸結爲當時“弊俗之趨使然也”。這一看法有偏頗,實際上佛徒乃受佛經影響而“好爲豔詞”。張伯偉《禅與詩學》第192頁有辯,可參閱。
[5]南北朝佛教僧侶的朝代歸屬各書互有異同,此處據逯欽立《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的時代劃分。
[6]陳寅恪:《四聲叁問》,《金明館叢稿初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7]《梁書》卷一《武帝紀》。
[8]案:關于“四聲”說,除陳寅恪有論之外,饒宗頤、逯欽立、郭紹虞、管雄諸人均有較多研究,可參考以上諸人各自著述。見普慧:《南朝佛教與文學》“第五章:詩歌聲律與佛教”,中華書局2002年版。
[9]劉躍進:《中古士族與永明文學》,生活·讀書·新知叁聯出版社1996年版,第351頁。
[10][日]遍照金剛:《文鏡秘府論》,王利器校注,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81、97、98頁。
[11]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下冊),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312頁。
[12]饒宗頤:《唐以前十四音遺說考》,《梵學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78頁。
[13]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下冊),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412頁。
[14]釋僧佑:《出叁藏記集》,第460頁。
[15]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下冊),第417~418頁。
[16]《續高僧傳》卷一《梁揚都莊嚴寺金陵沙門釋寶唱傳》,《高僧傳合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頁。
[17]釋寶唱:《比丘尼傳序》,《全梁文》卷七十一。
[18]《高僧傳》卷十四《序錄》。
[19]梁啓超:《佛學研究十八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74頁。
[20]案:釋昙宗,《隋志》作“昙景”,湯用彤先生以爲“景字系宗字”。湯說見其《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下冊),第418頁。 [21]《全晉文》卷一百六十叁。
[22]《法苑珠林》卷第一百《傳記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91頁。
[23]馬祖毅:《中國翻譯簡史》,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35~58頁。
[24]《全魏文》卷六十。
[25]徐複觀:《中國藝術精神》,春風文藝出版社1987年版,第133頁。
[26]張岱年:《中國哲學大綱》,中國社會出版社1982年版,第159~160頁。
[27]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53頁。
[28]《世說新語·巧藝》。
[29][德]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206~211頁。
[30]釋慧遠:《沙門不敬王者論》,《全晉文》卷二十四。
[31]何承天:《達性論》,《全宋文》二十四。
[32]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157~158頁。
[33]釋真觀:《夢賦》,《全隋文》卷叁十四。
《南北朝佛教僧侶文學概述(高華平)》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