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詩偈數百首,教導弟子們注重行持,勿尚空談”[12]。正因其著作大都無存,我們遂失去了全面研究其佛學思想所可依據的材料,但從他尚存的一些開示之中,我們仍然可以看出其佛學思想的基本輪廓。今不辭疏陋,略約之爲數端,而予以簡述如次。
1.戒爲無上菩提之本。“以戒爲師”原爲佛陀之遺命,而在虛雲大師那裏,以戒爲佛祖慧命所得以接續之本的思想是非常突出的。他曾一再強調這一點,如雲:
學佛不論修何法門,總以持戒爲本。如不持戒,縱有多智,皆爲魔事。《楞嚴》二十五門,各證圓通,故雲方便有多門,歸源無二路。[13]
修學者,必須依佛戒,戒爲無上菩提本。如依佛戒,則不論參禅、念佛、講經,無一不是佛法。若離佛戒,縱參禅、念佛、講經,亦與佛法相違,入于外道。[14]
夫“戒”者,生善滅惡之基,道德之本,超凡入聖之工具。以從戒生定,從定發慧,因戒定慧,方由菩提路而成正覺。故才登戒品,便成佛可期,故曰“戒爲無上菩提本”也。[15]
用功辦道,首要持戒,戒是無上菩提之本。因戒才可以生定,因定才可以發慧。若不持戒而修行,無有是處。《楞嚴經》四種清淨明誨告訴我們,不持戒而修叁昧者,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禅定現前,亦落邪魔外道。[16]
顯而易見,戒律的奉持乃被虛雲大師視爲修習佛法的根本要件,不論修習何種法門,都必須以持戒爲首要途徑。持戒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叁個方面:第一,從叁無漏學而言,戒爲定慧的前提與基礎,由戒生定,因定發慧;以戒爲根本前提所發之定方是正定,惟正定所發之慧才是佛慧而能達于正覺;一戒清淨,則叁無漏學清淨,故謂“佛法之要,在于叁無漏學。叁學之中,以戒爲本,良以由戒生定,由定發慧;若能持戒清淨,則定慧自可圓成”[17]。而若不持戒,則縱有多智禅定現前,亦落邪魔外道,無有是處。第二,持戒爲道德的根本前提。佛門之最高道德在解脫一切苦厄,普濟群生,令一切衆生開佛知見,而這一崇高道德目標的實現原須以個體本身之正定正覺爲必要前提,惟先自度方能度人,而自度則必須由持戒始,戒除其習氣,斷滅其煩惱,方能入于無漏之智;故謂生善滅惡,以養成個體本身的崇高道德而實現大乘菩薩道的精神,乃必以持戒爲根本。第叁,持戒是僧伽內部團結和諧的保證,是僧伽威儀之所從出,亦是僧團在形式上區別于社會一般人群的基本標志。法界無量,衆生類廣,欲令其皆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則須不拘形式,隨機接引,故法亦多途,不可執一,而教門遂有種種不同;然無論何種法門,若是佛法,則必有其根本相契的本質精神;戒律同條共貫于佛教內部無論大小顯密禅淨之間,因而最能凸現出其作爲佛法之共同的本質精神,並亦因此而成爲僧伽內部團結和諧的根本保證。“《梵網經》曰:“光明金剛寶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則此戒又通教外別傳之禅矣。”[18]“出家衆的名稱,在印度名爲“僧伽”,譯成中文,便是“和合衆”的意思,和合有六種,即身和同住,口和無诤,意和同悅,見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要具足這六個條件,才能稱爲一個圓滿的佛教僧團,否則,便是非法的。……身在僧團的圈子裏,而不依佛製行持,像這樣的情況,怎麼不影響佛教的前途呢
所以我說要複興佛教,出家衆應首先團結起來,進一步做到六和合的條件,達到僧團的標准。”[19]可見“依佛製行持”是僧伽的共同要求,做到“六和合”才能確保佛教內部的團結與和諧,亦才能維護佛教在新的社會條件下的自身發展並實現其繁榮,“只要我們能真正持戒修行,信願堅固,那末法即是正法”[20]。出家以求禅求慧,自度度人,就形式而言則皆須出之以威儀,威儀能感發人心而啓其正信,而威儀之起,則由于戒律的循持;故謂“功夫從外頭做起,先講威儀教相,行住坐臥都有威儀”[21]。“動作行爲,有內行外行之分。“內行”要定慧圓融,“外行”在四威儀中嚴守戒法,絲毫無犯。這樣對自己有受用,並且以身作則,可以教化人;教化人不在于多談。行爲好,可以感動人心。”[22]作爲“外行”的行、坐、住、臥等等,若能如法如儀,依戒而行,則威儀自見,因一切戒法之戒體在心,心在戒中,則誠于中而形于外;但同時亦與僧伽的衣著等特定的生活方式相聯系,因此穿僧裝,搭袈裟,不吃葷等等,亦爲持戒所必須有的內容;並且正是這些持戒的外在形式,才使僧伽作爲一個群體而與社會一般人群區別開來,才是佛教作爲一種形式而存在的基本標志,甚至亦是佛祖之慧命得以傳續的基本形式保障。
虛雲大師畢生秉承佛旨,以戒爲師,謹醇敦悫,嚴持無時稍懈,大德敦化,人天共仰。而他對律儀及持戒的突出強調,既原于他對佛教以叁無漏學爲核心的教義的精深理解,亦原于他自己整頓僧伽秩序的實踐經驗;他對雲南雞足山佛教的中興,即以傳戒及化導當地僧人持戒爲下手之方,由此而收到了切實的效果。學佛必以持戒爲根本,這一思想是貫徹于其畢生的宗教實踐的,其圓寂之際囑咐弟子,仍爲之再叁致意,謂“今問我最後語,只有: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癡”。又曰:“近我十年來,含辛茹苦,日在危疑震撼中,受謗受屈,我都甘心。只想爲國內保存佛祖道場,爲寺院守祖德清規,爲一般出家人保存此一領大衣;即此一領大衣,我是拼命爭回的。……你們此後如有把茅蓋頭,或應住四方,須堅持保守此一領大衣。但如何能夠永久保守呢
只有一字,曰“戒”。”[23]由此可見,對于持戒的突出強調,實亦深寓著虛雲大師對于佛教界之現狀的深沈憂患意識,同時亦寄托著他對于佛教之美好前途的深切期盼。
2.叁學等持,定慧相資。戒定慧叁學,虛雲大師認爲是一切佛法之精要所在,故畢生言之,孜孜不倦。按照他的理解,戒通于一切佛門之修持,亦爲佛法存在的基礎與前提,當然亦是定慧的基礎與前提;而就定、慧二學而言,則互相不可偏廢,必相須爲用,互動並進。學佛的基本目的在使個體本有的常住真心或自性清淨心獲得終極的開顯,“心即是佛,佛即是覺。此一覺性,生佛平等,無有差別。空寂而了無一物,不受一法,無可修證;靈明而具足萬德,妙用恒沙,不假修證。只因衆生迷淪生死,經曆長劫,貪癡愛,妄想執著,染汙已深,不得已而說修說證。所謂修者,古人謂不祥之物,不得已而用焉”[24]。生佛及衆生,是叁無差別,其所以無別,原即在于其心體本具妙明淨性,無欠無虧,因此就心體本身的自相而言,一切心皆是本覺,“靈明而具足萬德,妙用恒沙,不假修證”。作爲現實中一切衆生獲得其現存在的先天依據,這種常住真心實質上便即構成了個體的本質存在性。正是在作爲存在的終極實在性的意義上,常住真心遂同時具有兩個方面的普遍必然性:一是它具有切實貫徹于個體之當前的經驗存在狀態的普遍必然性;二是它同時又具有並不必然在當前的經驗存在狀態中開顯出來的必然性。前一種必然性是依理而言,是了義,故謂一切衆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皆得成佛,即心是佛,不假修持;後一種必然性則是依事而言,是就衆生之當前的經驗存在狀態而論的。但實際上,正是衆生在經驗狀態中生存的基本情境規定,才導致了其自身所本具的常住真心或其本質存在性的障蔽而有生佛之隔,然亦正因此故,便亦有了修持的必要性。
在虛雲大師看來,一切修證所導向的終極目標都是同一的,是即本有之常住真心的切實開顯而成就正覺。戒定慧叁學總約一切修證,故叁學必須等持,都須圓融,“叁學圓融微妙義,地久天長永傳燈”[25],佛教作爲一種信仰與實踐體系的現實貫徹及其曆史傳承,是需要倚靠戒定慧叁學作爲一個完整系統在實踐上的切實貫徹來實現的;無論是偏于定而得叁昧力多,抑或是偏于慧而得智慧力多,皆難以明見佛性;故“由定生慧,叁學等持”之說[26],便體現爲虛雲大師基本的佛學思想之一。在持戒的前提之下,定是慧的基礎,慧是定的結果,定能策發聖解而入于般若之智,能斷結使,見于佛性;然無定之慧,若無源之水,若風中之燈,倏起忽滅,不能明見佛性,不能斷結,非真佛慧。故禅定須以觀慧之發爲期,無慧之定,乃爲癡定,不能斷結。是故惟定慧相資,叁學圓明,則定即是慧,慧即是定,入于中道,明見佛性。明見佛性,即致本有常住真心的終極開顯,是即個體在經驗存在境域之中其終極存在實性的究竟還原,由是而得身心無縛無礙,心能轉物而不爲物轉。故虛雲大師雲:“定是體,慧是用,真是靜,俗是動;二谛圓融,與天地之氣一般。[27]“如天地之氣一般”,則動中有靜,靜中有動,屈伸動靜皆不失其時,皆不離其體,是爲體用一原,顯微無間;定既是“體”而慧是“用”,則定慧圓明,不離二邊,相資爲用,策發互動,而得入于中道實相,明明見于佛性。故謂“只要你能定慧圓融,二谛融通,深入叁昧,一念無生,則見無邊刹境,自他不隔于毫端;十世古今,始終不離于當念”[28]。
定慧雙修,相資爲用而不得偏廢的思想,顯然體現了虛雲大師對天臺宗基本學說的繼承。他早年入道,嘗精研天臺教觀,這對其佛學思想的形成無疑是深有影響的。由定生慧,慧由定發,這一點的強調似乎突出了禅門修證的次第性,但這種次第卻不是一種必然的順序,而須與修持者個人的根機相契,故謂“今天不是牽高就矮,若是個漢,也許會得由戒生定,由定生慧,叁學等持。說有次第,即非次第,是名次第;漸修頓證,一道齊平”[29]。是亦可見由定發慧觀點的強調,原是爲經驗世界中的一般人而設,中人上下皆可由此接引入道,故亦可謂最爲無弊之法。
3.執一而修,余法相輔。叁學等持而圓融,乃總束一切修證。而一切修證之法,則皆…
《虛雲大師對雞足山佛教的重興及其佛學思想(董平)》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