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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智慧品》講義▪P12

  ..續本文上一頁彼于前性外不可能變動故。雖然如是,但恒時見者何時也無有故,不應理。

  若說:雖然樂等恒時有,但有明顯與不明顯的差別故,不一定恒時見。

  答:如果樂等畢竟不明顯,由誰也不知故,有也不應理,如是你也不承認。而有些階段中有樂等明顯者,爲何不恒持領受?以樂等可見、周遍所緣境且恒時安住故,如具眼目者前的燈火一般。

  若說:彼樂等從粗者明顯變爲細者後以不明顯的功能自性而有者,彼不能領受。

  答:彼樂等常法一體者,爲何成爲階段不同的相違粗細二者?

  若說:以舍離前面粗大體相後成爲其他微細故,無過失。

  答:成爲粗細自性的樂等,彼等成立無常。若承許諸樂等明顯者舍離前位後成爲余法,如是爲何不承許一切二十五谛都是無常?因爲不可能恒時唯一見任一種現相故。

  若認爲:雖成爲粗細、然未舍離樂的自性故,從常法中不失壞。

  反問:粗者與樂,彼二者是異體還是一體?若許異體,雖滅粗者但不滅明顯之樂而需要恒時領受。若彼粗者與樂不是異體而承許一體,則顯然或決定成立彼樂的無常性。

  對此,他說:樂雖然成爲不明顯,但它是在根本界中隱沒而成爲功能的自性,而且再度明顯時,僅是前有的彼者現前而已。如果前時畢竟無有者,則少許産生也不應理,以無故,如泥中兔角。

  這樣就問:一切果在因位有的話,爲何不是恒時見?

  他們說:于彼,在心前僅是先不明顯而後明顯,如暗室中瓶以燈火而明現一般。

  答:將會失壞你的根本理論,即是明顯者,因位是無而最新生起,你雖不欲或不承許,但實際如是存在。若明顯者在因位有,則明顯與不明顯的差別沒有安立而從最初應成明顯。因此你自己的承許中存在相違。又與理相違,即若因上真實有果,則你食用食品時應成吃不淨糞,此外你應以買布錢去購買棉花種子,從彼中取布而穿衣,才能成立你宗。

  對此,他說:雖然實際因上有果,但以愚癡翳染汙眼目的世間有情不見。

  答:以了知因上有果之真實性的諸數論師安立“彼了知真實性世間也有”,以因具足故,爲何不見?即是按你的觀點來說,一般成爲了知真實性的識果,一切有情須要具足,而且,“許因上真實有果的數論安立”也承認有的話,難道不見他們也只吃食物而不吃不淨糞,欲求衣只購衣而不尋求棉花種子?何時何處也不見如你所作的真實性安立那樣受用故,有損害。

  若說:世間之見不是正量故,以此無損害。

  答:那麼,“以世間者見果之自性明顯”也應成虛妄。若彼虛妄,則所謂“此因上有此果,由後時明顯故”應成毫無意義。

  他們說:若由能量是虛妄而不成立所量,則你中觀宗能量之識也在勝義中不成立正量的話,以此所衡量的宗派安立豈不也成虛妄?如是的話則以彼觀察的虛妄量對所謂“真實性或勝義中空性”衡量而抉擇後修習空性,也根據彼故,不能成爲合理。

  答:此處,我們以量成立的結果——所謂“空性”,並沒有對所緣的實有境承許宗派。爲什麼呢?不觸或不依所觀察的瓶等彼有事,則何時不是單獨取無瓶等彼有事的無事,是故,如無瓶或瓶空般的相似或少許空性,它也是排除其他有事或是遮遣分故,這樣承許以自性虛妄的何等有事,其無事也顯然或決定是虛妄。

  若說:那麼修“一切有事無有”有何作用?因爲有事無事二者平等虛妄而均非真實故。

  答:從無始以來串習實執,于輪回之中能束縛。其對治暫時唯修有事無自性而已。以有事無事二者虛妄故,如同夢中生子後夢見子死而悲痛時,想無子的分別念是想有子分別念的障礙,彼也是虛妄。因此,猶如以兩木相摩所生之火燒盡兩木,如是以觀察一切有事無實有的智慧火無余燒盡一切有事無事之安立的所緣稠林後,安住于寂滅一切戲論的智慧中時,即是遠離一切承認的大中觀。《般若攝頌》雲:“行此菩薩智明者,斷貪爲衆無貪行,日離羅睺明然住,如火燒盡草木林,諸法性淨極清淨,若彼菩薩般若度,不緣作者及一切,此即殊勝慧度行。” 《中論》亦雲:“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

  辛二、宣說真實義

  故以如是觀,絕非無因有,

  非住別別緣,亦非住合集,

  非從余處來,非住非他往。

  由此,以如是觀察一切有事法絲毫也不存在無因而有,從常法因也不出生,即是外的諸法如從種子生芽等依于各自因緣而生,內的諸生處從無明乃至老死之間相續不斷依緣起産生。如是有事各因緣彼等別別一一之上,以及一切諸緣的合集之上,果也不安住,因爲以各自一一無法産生,而合集也除諸因外毫無其余故。顯現果時,彼果不是從彼等因緣外的他處來到此處,也不是因外以自性異體的果依仗因後已成立者于此處安住,也不是滅時從此處去往他處。因此,一切諸法本來以因空。

  此處,其他注釋 中以“別別”破自生和他生,以“合集”破共生,如是破四邊生。

  庚二、抉擇體爲空性

  以癡所執實,與幻有何異?

  幻師所幻物,因緣幻現法,

  當審觀彼等,何來複何去。

  何以何近見,彼無則非有,

  虛僞如影像,雲何有谛實?

  以愚癡所執著的谛實內外諸法與幻物無異,即是以幻師變化的象馬等和以衆因幻化的諸事,應當審細觀察彼等從何處來,到何處去,必定將會見彼二者相同。若對此有谛實的話,此顯現是須要從他處來此處,而且滅時從此處去他處,然而對彼沒有任何前後際。何果能生它的因緣相近或積聚時,唯以彼力將會見果體;若無彼因,不可能有以自己的自性成立之相。因此,彼果是以其他因緣造作,和影像相同,對彼怎有自性成立谛實

  即是無有。如是緣起生遠離常斷來去有無諸邊的自性,應當以幻化八喻等的方式了知。如《般若攝頌》雲:“菩薩般若觀緣起,了知無生無有盡,如日無雲放光明,破無明障證菩提。”

  庚叁、抉擇果爲無願:

  于已成有者,何需以因生?

  彼無者亦然,何需以因生?

  縱以億萬因,無不變成有,

  無時怎成有?成有者爲何?

  無時無有者,何時將成有?

  乃至有未生,定未離于無,

  而未離無者,定無生有時。

  有亦不成無,應成二性故。

  如是無有滅,有事亦非有,

  是故諸衆生,恒時無生滅。

  衆生如夢境,觀察如芭蕉,

  涅槃不涅槃,真實中無別。

  若對果觀察,彼所生是有者,還是無者?彼果以自性成爲有者,何需以因?彼二者不能互爲因果。而說彼果無者以因産生,果自己的性唯一是無者,于彼何需以因?以無者一般無因而自己已住無性故。

  若想:彼僅僅無者雖不是以因産生,但以此因把無果變爲有之有事。

  答:彼不能。縱然以億萬因緣集聚後勤作,何法無自性,彼也無有轉變成有者,如集聚何等因緣也不能使兔角變成有者,無者不成任何所觀待。“無事不能變爲有事”的理由也是:無事不舍離自己的同時轉變以及舍離後轉變二者都不應理故,即如是正無事的階段彼時不是有事,以彼二互相分離而住故,舍離無事後新變成有事也是何者?即彼不可能。這樣,如果安住無自性彼者正無時不可能有有事,則于彼何時也沒有有事的階段,因爲乃至未産生有事之間不遠離無者,且“不舍無事自相的同, 時有有事階段”何時也不可能有故,無事如何變成有事,即“變”不應理。因此,是無事的同時不可能變成有事的話,所謂“無事變有事”只是詞句而已,因爲何者以唯是無者成爲舍離有事之故,無有此變爲彼。如果雖無有變成彼而執著有變,則應觀此芽等變爲石女兒。無事不可轉變爲有事,同樣,有事也不會轉變爲無事,彼二者互相舍離故,理論如上文講解無事般,此處將有事和無事交換而了知即可。如果彼有事轉變成無事,則彼者應成有事無事之二性故。

  如是的話,在真實義中無滅,而且有事也非谛實,是故此等一切衆生叁時恒時也無生無滅。雖如是而顯現此種種世間的衆生者,現而無自性,如夢。若以理觀察時,無有堅固實義故,如芭蕉樹。因此,涅槃與不涅槃也在真實義中無二無別,以無任何束縛、也無解脫而恒時唯一安住平等性故。

  丙二、證悟空性之作用分二:一、自己平息八法;二、于他無勤生慈。

  丁一、自己平息八法:

  空性諸法中,有何得與失?

  有何他人敬?有何他人輕?

  苦樂從何出?有何喜與憂?

  真實性中覓,誰貪于何貪?

  觀察生存世,誰將此處亡?

  誰當生已生?誰爲親與友?

  一切如虛空,如我悉當持。

  如是以自性空的一切諸法之中,有何利養等的獲得與失去?如是,有何恭敬與輕蔑,安樂與痛苦,以及歡樂與憂愁?若于真實性中以理觀察,于何境貪愛,且誰人貪愛?若善加觀察此生存世間于叁有處如何會死亡?誰是來世當生及前世已生?親友也是何者?則一切諸法猶如虛空一般。以具有觀察實相的智慧如我一般受持後,應當平息八法。

  丁二、于他無勤生慈:

  諸求自樂者,以爭愛二因,

  引生擾及喜,憂苦勤劬爭,

  及身互殺刺,以多罪勞活。

  數數來善趣,享受衆樂竟,

  死已墮惡趣,難忍長苦中。

  叁有險地多,非真性如此,

  彼亦互違故,無此見真性,

  彼中無可喻,劇苦海無邊。

  如是力微弱,壽命亦短促,

  彼亦營壽康,饑疲及睡眠,

  損害近凡愚,如是以無義,

  命無義速逝,慧觀極難得,

  彼亦習散亂,焉有遮方便?

  爲令墮惡趣,彼中魔精勤,

  又複邪道多,疑中難超越。

  暇滿難再得,佛出世難遇,

  難度惑瀑流,嗚呼苦相續!

  如是雖極苦,癡愚不自知,

  住苦流衆生,嗚呼當悲愍!

  如人數數浴,複數數入火,

  如是住極苦,猶自以爲樂。

  似若無老死,以行而住者,

  先遭殺後墮,惡趣受劇苦。

  如是苦火逼,何時我成就,

  福雲中善出,自樂具令息。

  何時以無緣,恭敬積福德,

  于著相衰者,開示空性理。

  如是自己欲求安樂的衆生,于怨敵爭鬥,于親友歡愛,以此二因,引生內心的惱亂與歡喜,而且所欲不成的憂苦、爲求所欲的勤作,以及與他人诤論,自他身體互相斬殺砍刺,另外以叁門諸多罪業積財,以具極大辛勞營生——以小義的今生圓滿欺蒙自心度日而住。

  此諸衆生有時以福德力數數來到善趣世間,然而享受欲樂後以罪業力死後又將墮入漫長且極度難忍的惡趣痛苦之中,並且是高低苦樂不定的叁有之生相續流轉。如此的諸叁有中,顛倒欲癡愛的險地甚多,而且于彼叁有之中,具有我見特性執著顛倒法有事爲谛實,非真實性是如此故,彼亦互違故,叁有中沒有如此見真實性而猶如黑暗界中的光明一般。于彼遠離見真實性光明的叁有,也是在無可言喻的難忍苦海沒有時方邊際的自性中安住。

  在此之中,諸衆生以叁有的強大業惑力壓製後,修善之力微弱,而且修善所依暇滿身的壽命也極其短促,在彼短暫的住留期間,也是——長壽的作業種種養身,依止無病之因的藥等,饑餓、疲勞、睡眠、內外種種的損害,以及狎近凡愚等——以無義的作業生命無意義的迅速消逝。從叁有中解脫之因——于真實性之義以慧觀察極爲難得,而且在彼輪回險處之中,串習散亂猛力如河流傾瀉,焉有忽然遮止的方便?不僅如此,在彼界中,爲了令人墮落惡趣,天魔等黑衆作精勤,複有衆多斷常見等邪見,不産生真實道無誤分析所緣及行相的定解而難以從疑惑中超越,以斷疑的內外緣難得故。如是未得正法光明而死,則難再得暇滿,難遇佛陀出世,以及難得勤修彼佛法後截斷自相續煩惱瀑流之時。嗚呼!痛苦將會一一接踵而來。

  如是雖然極苦,但不見自己沈溺于衆苦之中反而耽著叁有,緣此等住于苦流的衆生後,嗚呼!應生悲愍呀!如同有人欲得清涼觸覺而再再洗浴後,又欲溫暖而再再投身入火,見如此反複而作時,嗚呼!此補特伽羅實堪憐愍!如是雖住極苦之中然以貪愛牽引而自以爲樂的同時,不曾有過將到老死的想法,逍遙以行樂而住的人們,先以死主無法抵擋且無慈愛地殺戮後,將墮入惡趣感受難忍的痛苦。

  于如是遠離見真實性義故以叁有苦火逼惱的有情,何時我能以自己無量福德雲中善出的安樂具或資具——衣食住所等所求的諸聚,息滅彼等的痛苦!如是發心,即暫時安樂。又從決定勝而言,何時我能以叁輪無緣的方式,爲利樂有情恭敬且極歡喜地積累福德聚,進而以自己現前一切諸法的真實性後,對于僅以實執安住輪回成爲衰敗的諸有情,將能宣說其對治開示一切諸法無緣的空性,該有多好啊!願我如是成就!如是而發大悲。如果自己見一切法無實有,則于其他衆生以實有執著轉生輪回,何時不舍棄的大悲將會自然産生。而産生此處所說的發心也正是法性的規律。

  此曰:音韻優美義深沈,智者善說雖衆多,

   常人難解韻何用,易曉長行此宣說,

   重複回聲即滿意,已成顛倒行四依 ,

   雖按聖境智論說,現今誰耳生歡喜,

   然不隨轉觀慧人,于彼心水如入鹽,

   當得滿足絕疑故,猶如汙穢中黃金,

   業惑滿口善說此,從善造得諸善根,

   以此願我成群生,癡暗惡破法日輪。

  由善知識思嘎瑪再再勸請爲緣後,在通達五明大班智達華智仁波切前善受此論傳講、而且閱盡藏地所有本論印度注疏、藏地智者所著善說大多亦見、並彼等義善現心中之文殊勝者(麥彭江揚南嘉),自十五勝生周戊寅年孟秋初一動筆,座間寫之,該月十叁著畢。願此釋誰人見彼即成爲獲得于勝乘中觀之理離疑定解之因。茫嘎朗!(願吉祥!)

  2004年藏曆11月15大恩上師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涅槃周年日譯竟

  

《《入行論·智慧品》講義》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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