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象心,受難無間獄,未馴大狂象,爲患不及此。若以正念索,緊拴心狂象,怖畏盡消除,福善悉獲至。”
丙二、廣說自他相換等:
若問:應當如何護持菩提心、淨化菩提心、增上菩提心呢?
爲此而廣說:
觀想衆苦自取受,自之安樂施衆生,
願至菩提不離此,輪番修煉施受法。
願學處修四無量,爲斷違品當護心,
行心學處行六度,爲斷違品當精進。
守願行菩提心學處即護持菩提心;爲斷除二者之違品而精進即是淨化菩提心;輪番修自之安樂與衆生之苦相互交換即是增上菩提心。如是菩提心學處若歸納而言,即是常生歡喜、廣積善資,唯行善法,肩負起利益一切衆生之重任,修自他平等、自他相換。《入行論》雲:“勿怯積資糧,習定令自主,自他平等觀,勤修自他換。”
最初聽到利益衆生的廣大事業與菩薩行,不要想“我怎能作到這樣呢”而懈怠,而應精進而行,這是基礎。應當如是思維:諸低劣的衆生尚且能獲得人身,我若從今起精進行持則必定能成就菩提果,佛經中說低劣的有情也能獲得菩提,從這一點來看,我成就菩提又有何困難的呢?《入行論》雲:“不應自退怯,謂我不能覺,如來實語者,說此真實言:所有蚊虻蜂,如是諸蟲蛆,若發精進力,鹹證無上覺。”《妙臂請問經》中雲:“妙臂,此外,菩薩當如是了知:轉爲獅、虎、犬、狼、鷹、共命鳥、烏鴉、貓頭鷹、蜂蟲蚊蠅等衆生尚且能獲得佛果,我已轉爲人身,爲何不竭盡全力獲得菩提,當不退精進而行;妙臂,此外,菩薩當如是了知:成百上千人若已證得佛果,我無論如何也要證得佛果。”又《寶箧莊嚴經》中雲:“大悲尊主觀世音菩薩至斯裏蘭卡,見耶扣謀傑大城市糞便處住有成百上千種昆蟲,爾時觀音菩薩化爲蜜蜂形相,發出嗡嗡聲,義爲頂禮佛陀,其余蟲類聽此亦隨念頂禮佛陀,從而以智慧金剛摧毀二十種薩迦耶見,終皆成爲菩薩,名爲口香,往生到極樂世界。”
從另一方面來說,無邊無際的衆生都曾作過自己的父母,爲救度此等老母衆生也必須精進修法。何時住于輪回各趣的一分痛苦若少許用于精進修持菩提道上則早已成佛了。遺憾的是,以往未能如是精進而致流轉于輪回中,如今若依然如故,則仍將流轉,因此我們必須精進修持正法。如果爲了他人少許勞苦都不能忍受,那麼比此更難忍受、無邊際的痛苦更是無法忍受,所以應當以堅持安忍、無有厭倦之心修法。《寶鬘論》雲:“諸住無量時,爲無量有情,求無量菩提,行無量善法。菩提雖無量,則四無量聚,無須經長時,如何不能得。由無邊福德,及無邊智慧,身心所有苦,迅速得消除。罪感惡趣身,生飲渴等苦,彼止惡修福,他生則無苦。由癡生心苦,貪嗔怖欲等,彼因無依慧,速離諸心苦。所有身心苦,不能損惱故,直至世間盡,度生如何厭?有苦時雖短,難忍何況長,無苦而安樂,時無邊何妨?彼既無身苦,心苦雲何有,悲愍世間苦,由此長住世。成佛時雖長,具慧不怯弱,爲盡過德圓,此應常勵力。”
此外若想,爲利衆生而長久住于叁有中豈能忍受?並非如此,因爲具有菩提心,所以是享受安樂,而不是感受痛苦,由此也必定能夠堪忍。《入行論》雲:“福德引身適,智巧令心安,爲衆處生死,菩薩豈疲厭?以此菩提心,能盡宿惡業,能聚福德海,故勝諸聲聞。故應除疲厭,馭駕覺心駒,從樂趨勝樂,智者甯退怯?”
又因爲一切衆生是如幻如畫如虛空之自性,本來未生而顯現,所以實有利衆事業是不必要的,爲此也當生歡喜心。《親友書》雲:“當知自心如河水,以及土石與繪畫。”又《寶積經》中雲:“譬如,縱然經過恒河沙數劫虛空亦無有厭煩、無有灰心。虛空亦無有生、滅或毀、散。何以故?虛空無實之故。若任何菩薩了知諸法無實則不生厭倦、失望之心。”應當以此種方式修持菩提道無有厭倦地利益他衆。
此外,按照大乘竅訣中所說,應當思維十叁種道理而利益衆生。如何思維呢?
(一)如是一切衆生都曾屢次作過自己的父母,爲父母時無一不是慈愛饒益我,爲了報答他們的大恩大德,我也必須利益衆生。《聖者涅槃經》中雲:“此大地土抟成豌豆許丸用以衡量一有情爲自父母之數,則作成之丸可數盡,然一有情爲自父母之數卻不可勝數。”
(二)若不精勤報答曾利益自己的衆生,則將會被不感恩圖報的沈重負擔所壓,因此爲報恩德也必須利益有情。《廣戒經》雲:“諸地諸山海,非爲我負擔,不報衆恩德,乃我大負擔。”
(叁)如果一切衆生都幸福快樂,那麼也無需饒益。然而,由于爲我們造罪而受輪回惡趣痛苦壓迫,因此爲償清宿債我也必須饒益有情。
(四)一切衆生雖然無不希求安樂,不願受苦,可是,因對此愚昧而唯一遭受痛苦折磨,爲解除他們的痛苦我也必須行利衆事業。
(五)無量衆生未能蒙受往昔諸佛引導、調伏,我若不引導他們,則已斷絕了大乘種姓,爲了那些無依無怙的衆生我也必須行利衆事業。
(六)爲了調化那些由于我執我所執而被煩惱業風所吹的顛倒衆生,我也要發願盡力精勤利益有情。
(七)雖然諸法是無我空性,但衆生卻未證悟,應當以大悲心引導這些如夢有情,若未引導他們,則已泯滅了大悲種姓,由此我也應當成辦利他之事。
(八)我已發心利益衆生,若未利益則違犯了自己的學處,由此也應當成辦利他事業。
(九)我漂泊于輪回中也是由于曾對有情生嗔心等煩惱所致,如今此等衆生成爲我修菩提道之殊勝對境,由此也當成辦利衆事業。《入行論》雲:“如此利衆者,今已圓證果。”
(十)若直接利益他衆則間接可成辦自利,由此也必須利他。《入行論》雲:“亦成自利益。”
(十一)若利衆生則令諸佛歡喜,因此必須利衆。《入行論》雲:“除悅衆生外,無余可悅佛。”
(十二)發心後若不成辦利益衆生之事業,則墮入聲緣乘,由此也必須利衆。
(十叁)證悟了不緣我與衆生如虛空般的勝義谛,則于世俗谛中利益如夢般的衆生也是無有困難的,由此也當成辦利衆之事業。
總之,應當發心乃至僅有一個衆生未從輪回中解脫前我願爲度之而住于輪回中,日日夜夜無有厭倦地精進,若能于百俱胝劫令一個衆生相續中生起一刹那的善心,也應當以最大的勇氣盡力而爲。《經觀莊嚴論》雲:“佛子依勝勤,成熟諸衆生,爲生一善心,千萬劫不厭。”當以此種方式利益衆生。
生起四力:《入行論》雲:“以欲堅喜舍。”信解力:因誠信菩提心功德而斷惡行善。《入行論》雲:“畏苦思利益,能生希求力。”穩固力:如果我未發菩提心也就另當別論了,已發菩提心再舍棄無論如何都成惡業,如是思維後當锲而不舍。《入行論》雲:“軌以金剛幢,行善修自信。”舍棄力:偶爾在不損害衆生的情況下舍棄輕微的學處也是開許的。《入行論》雲:“遇畏宴會等,暫舍輕微戒。”歡喜力:以歡喜心成辦利衆事業受持學處。《致弟子書》雲:“誰爲他利縱然斷頭顱,亦如蓮花歡喜目視之,爲自利處白傘所遮地,亦將視爲銳利之劍鋒。”當以此種方式發心。善法是應取或者是善趣與解脫之因,故當恒時行持。《入行論》雲:“首當量己力,自忖應爲否?不宜暫莫爲。”又雲:“因昔淨善業,生居大蓮藏,芬芳極清涼;聞食妙佛語,心潤光澤生;光照白蓮啓,托出妙色身,喜成佛前子。”應視衆生爲我所,因爲一切衆生無不成爲過自己的父母與親友,故當利益彼等,而且衆生是修持菩提之福田,由此也當饒益他們,又能令佛歡喜,因此更應當成辦利衆事業。《入行論》雲:“修法所依緣,有情等諸佛,敬佛不敬衆,豈有此言教?”又雲:“爲令如來喜,止害利世間。”
自相平等有共同與不共二種,共同自他平等在四舍無量心品中已宣講過。不共自他平等:如對一個怨敵,首先對其作母親想,再觀想:如同自己向往暫時獲得安樂、究竟成就佛果一樣,他也無有差別,所以願我能盡力利益他。如是而修。從一個衆生到等同虛空界的一切衆生之間而觀修。
自他相換:修不共自他平等達到修量後,觀想:將自己的一切安樂、善根全部取出施與他,以此福德願他暫時轉生善趣、究竟獲得佛果。他的惡業痛苦猶如換衣服般自己取受並成熟于自相續,自己承受他所要感受的惡趣等諸多痛苦。應當誠心誠意修自他相換,心緣于一個衆生直到一切衆生之間修煉。以此可清淨無始以來的深重罪業並且滅盡後世所要感受的惡趣之諸多惡業,獲得衆多安樂。《入行論》雲:“若不以自樂,真實換他苦,非反不成佛,。”
對此,有些人說:“如雲“諸法依緣生,住于意樂上”如此代受衆生之苦是不合理的,因爲自己將永遠墮于輪回中之故。此外造不善業時若以意樂回向菩提,則也應成善法,因具有殊勝意樂而回向之故。”雖然此言屬于魔王的論調,但也應當予以答複:按照你們的觀點來說,若因利他發無邊願而墮落輪回中,那麼文殊菩薩也應當漂泊于輪回中了。因其所發之願中言“爲每一衆生,願住無邊際”故。
所謂的自他相換實際上並沒有與衆生直接相換,如果直接相換也是極妙的,因如此也是廣大福德之故。觀想相換的衆生與自己二者都是自心,而且他人的痛苦不會成熟于自身,自己的安樂也不會遷移到他身。佛在經中說業果不移,《百業經》雲:“自造之業不遷移他身,他衆之業亦不成熟自身,自受自己所積之業果,一切衆生爲業暗所遮。”罪業不是善根,不能作爲回向之因,而是惡趣與痛苦之因。經中也說“此善根回向無上菩提”,任何經中均未說過“此罪根回向無上菩提”之故。所以,具有善根以意樂回向可成爲菩提之因,不能作爲因即使回向也不會成爲菩提之因,就像將此虛空回向菩提也不會成爲菩提之因一樣。因此,這種觀點甚至想也不能想、聽也不能聽,更何況說真正跟隨承認了。
關于清…
《大圓滿心性休息頌 第八品 發菩提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