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間都充滿生機,這些生機,依有情來說即是大樂,依法身來說便是大悲;每一個世間都有它們自己的煩惱,依法界來說,一切不同形態、不同建立的煩惱,無非都只是法身的自顯現,因爲智境須藉識境而顯現、法身須藉煩惱纏而顯現、自性清淨心須藉阿賴耶識而顯現、如來藏須藉阿賴耶而顯現、法界須藉煩惱而顯現。
這一切,龍樹喻譬如水,于夏日中說水暖、于冬日中說水冷,而其水則同一,所以同一法界,佛可見其清淨,而我們凡夫則見其煩惱。他說——
此可譬如夏日水 是可說之爲溫暖
此水若然于冬日 則可說其爲寒冷
被誘入于煩惱網 由是得名爲有情
于中能離煩惱境 是即尊稱爲佛陀
因此一切器世間不離法界、一切有情不離法身;法界周遍一切器世間、法身亦周遍一切有情世間。亦即——法身唯藉有情而自顯現;法界唯藉器世間而自顯現。
這就即是龍樹所說的中道。
對于龍樹的中道,如果光從“勝義空、世俗有”去了解,或說“無自性的緣起與緣起的空性相成”,無非都是名言,實非龍樹的意旨。
龍樹在《法界贊》中是這樣說中道的——
以兔角喻牛角喻 此爲如來所現證
是故于彼一切法 除中道外無所有
這即是說,唯能由中道成立一切法。而此中道,則可由兔角喻與牛角喻而現證。[注16]
我們且看看這兩個喻。于兔角喻,頌言——
兔頭上角爲譬喻 除妄想外無所有
見一切法皆如是 唯妄想而非爲有
這即是說識境無所有。因爲識覺即是妄想(虛妄分別),由妄想所成爲有的,唯是識境,對識覺來說,這識境可以說爲有(虛妄分別有),但其實所謂“有”者,無非只是妄想,有如妄想兔頭上有角。(在實際觀修上,甯瑪派又將“兔角喻”建立爲非識境,此次第較深,在此不擬述說。)
于牛角喻,有二頌言——
非由實有極微成 是故牛角亦不見
以極微既無所有 極微成者焉成有
以其由緣起而生 以其由緣起而滅
故無一法可爲有 童蒙妄想焉成有
這裏說的是智境,智境亦無所有。智境由智覺而成,行者于初地後即能起智覺,但若對智境執之爲實境,那就有如執牛頭上角爲實有。一切法緣生緣滅,非由極微所成,所以觀修的智境實亦緣生緣滅,行人必須于智境中觀察重重緣起,才能現證無一法可以爲有。
龍樹說,這二者即是釋迎的現證,由前者知妄想爲識境,證人我空;由後者知無所有爲智境,證法我空,由是他才轉*輪說緣起法。
頌中末後一句,指落于智境的人爲“童蒙”、落于識境的人是“妄想”,但童蒙之想其實亦可說爲妄想,因爲行者若一旦執持智境,例如初地菩薩執持真如,則智境實亦變成識境,因爲智境唯藉識境而顯現,凡有所執,無非執其顯現,這顯現便即是識境。
所以龍樹的中道,實在是識境與智境相成(雙運)。透過識境而現觀智境,同時于智境上現觀識境,如是重重悟入緣起,複重重超越緣起,于悟入與超越時,即現證中道。
這裏所說的智境與識境,由基來說,可以說爲空性與物性;由道來說,可以說爲法性與法;由果來說,可以說爲如來藏與阿賴耶。
于實際觀修中,亦必須將層層智境建立爲識境,然後才能加以層層觀察,因爲凡觀察必依心識,必依識覺,當依于識時,便即是將所緣境建立爲一重緣起有,複由觀察而起智覺,由是始生一重超越識境的智境。必須這樣才是實際的觀修,而不是但落于名言中求理解的虛妄分別。
若將這樣的觀修境界說爲“空有雙運”,亦無不可,但卻必須知道,空與有並非居于同一緣起層次,此由上來所說即可知,識境與智境不能同居一個層次。若于彌勒瑜伽行,即是遍計自性相與依他起相不能同一層次。識境與遍計即是兔角喻、智境與依他即是牛角喻。
“除中道外無所有”,所以一切有,都只是“中道有”,這即是勝義的世俗、世俗的勝義。
因此龍樹有頌說——
莊嚴住者具力尊 及宏麗色究竟天
連同心識此叁者 可合爲一我敢說
具力尊即是身、色究竟天即是界、心識即是智,此叁者無有分別,故說“可合爲一”。當于究竟離礙時,法身依然要藉身、智、界而成顯現。如來的身智界可呈現爲報土,亦可呈現爲一切情器世界,但這又有甚麼分別呢?一切顯現無非只是“中道有”,所謂淨土與穢土,只是我們背離中道的虛妄分別,這就是龍樹所說的“未熟唯依于識覺”。
所以龍樹熱切地贊頌法界說——
究竟周遍一切邊 噫彼蓮花億萬千
朵朵含藏鮮花藥 辦辦光明寶莊嚴
一切情器世界都是蓮花世界,因爲它是法界的周遍自顯現,即是法身自顯現。是故結頌言——
有情性實離諸色 由受局限而成界
此即勝義菩提心 法身遠離一切礙
于見法身清淨時 此即轉依智慧海
能滿一切有情願 無價寶珠深海內
于智慧海中依然有能利益有情的寶珠,這便可譬喻爲龍樹中道。
龍樹中道,其實于五地始能悟入。所以在說十地與法身的諸偈頌中,龍樹如是說第五難勝地——
通達智與世間明 非唯一趣住禅境
難淨世染亦消除 是故名爲難勝地
這地位上菩薩的修習,是于禅定中不遣世智(識覺),而且于行持中亦須通達聲明、因明、工巧明、醫方明等,這亦包括咒術、方術種種,在古代,甚至包括煉金術的研究。何以在禅觀以外還須要通達這些世間事務呢?這就即是將一切“外明”都視爲佛智藉識而顯現、法身藉煩惱而顯現,倘若因其爲“外”即不去加以了解,那就是只持于智、只持于智境、只持于法身與法界,由是即離中道,而且其所證智尋且又退轉爲識。
《大般涅槃經》說——
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注17]
其實便亦即是這個意思。在這裏的“我”,是指法身,如來藏是法身的智境,而“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則正是藉識境而顯現的智境。
所以這個“我”,並不是爲了遷就外道而說,既說,亦從來未有將之與世間的因緣法混同,在因緣的層次上說之爲“真常”。
這個“我”,可說爲“一切衆生有如來藏”。此即說智境不離識境而成顯現,識境顯現亦從未離開過智境,而智境則並未因此而有任何變異。
因此,《大般涅槃經》說——
所有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皆是佛說,非外道說。
有人認爲這是“過去佛所說”,不過流傳久了,走了樣,才成爲外道說。這樣的理解,未免太過不了解如來藏,難怪就會說如來藏是建立爲衆生的清淨因。
因爲法身唯藉煩惱而成顯現,所以異論、咒術等等顯現,便都即是佛的法身現爲煩惱相,《大涅槃經》正是由此層面而說,其意趣等同《維摩經》所言——
于是維摩诘問文殊師利:何等爲如來種?
文殊師利言:有身爲種、無明有愛爲種、貪恚癡爲種、四顛倒爲種、五蓋爲種、六入爲種、七識處爲種、九惱處爲種、十不善道爲種。以要言之,六十二[外道]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注18]
一切煩惱都是佛種(如來種),自然即是:一切煩惱都是如來藏、都是法身。是故種種異論、咒術、言語、文字等煩惱相,“皆是佛說”,因爲這一切都是佛智藉煩惱而成自顯現。
那麼,有情如何能透過煩惱纏來見本初清淨法身呢?
《法界贊》有頌雲——
由思于我及我所 由思名言及其基
即由大種和合等 施設四種戲論義
此即是說,行者須知于煩惱纏有四種戲論,那就是:我、我所、名言、名言基。
“我”,由大種和合而成,那即是業因緣起,由觀察此緣起,便可去除“我”這戲論。
接著,龍樹以兔角喻來說“我所”。我所如兔角,本無所有,由妄想而成爲有,這即是識境,因此可以用相依緣起來去除識覺戲論。說相依,即是說識覺依心識而妄想建立。
然後是牛角喻,這則是針對“名言”。牛角不是由妄想而成,但卻由名言而成顯現,因此,可以悟入相對緣起而證其無自性,這裏的相對,是名言與真實的相對,亦即戲論與真如相對。由觀察極微無自性,是故決定由極微而成的牛角亦無自性,這觀察實在可以通于一切名言法,亦即是觀察名言與真實,因爲“極微”其實亦是名言。
最後一種戲論,是名言所依基,它包括的範圍很廣,可以說蘊、處、界皆爲其所依,《法界贊》因此便分別說色、聲、香、味、觸、法等外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等內六入,以及其六識等,即遍十八界而說。于此不擬詳說,讀者可以自行參閱原頌。
龍樹于說此時,著重說明一點:不能說“以識爲因”生起外六入。譬如說以鼻識爲因然後生起“香”,那麼,法界便變成是“香界”。因此,“以識爲因”便即是戲論。
在這裏,可以說,後起的唯識實在與龍樹的觀點不同,一切外境唯識變現,那即是以識爲因。不同的緣故,是由于龍樹著重于般若波羅蜜多的體性,彌勒瑜伽行則著重般若波羅蜜多的行相。著重體性,是故可以凡行相都置之于緣起上,現證其無自性;著重行相,便須將識境加以內外觀察,這時候,識就自然成爲識境的因。
比較起來,龍樹的觀行可以說爲頓,而彌勒的觀行則可說爲漸。所以二者的差別,亦可說爲頓漸的不同。不過卻亦須知,龍樹的頓,只利于悟入,而彌勒的漸,卻利于現證。瑜伽行中觀將心識建立爲壇城,壇城則攝集一切法界功德,那雖依然是以識爲因,但這心識于觀修時則實已等于法身(例如修“迎智尊”),這就即是依龍樹的中道(智境與識境雙運)來觀修瑜伽行。
瑜伽行中觀于正式觀修前,須先依“九種住心”來作“叁等持”。這叁等持,目的即在于令行者能將心識等同于法身,也即是說,此時的心識已經是不離煩惱纏的如來藏,這即是心識的實際狀況。因此,如來藏絕對不是一切有情可以成佛的唯一清淨因,它實在是實際觀修的顯現基。
這樣的建立,既符合龍樹的中道,亦符合彌勒的瑜伽行,是故才稱爲瑜伽行中觀。如今有些學人,認爲瑜伽行中觀即是密宗,密宗偏向于神秘,所以有外道的傾向,那是根本誤解了壇城建立的意趣。有人甚至輕率地說,瑜伽行中觀理論基礎薄弱,不堪一擊,由是印度佛教才會受外道摧滅。這些學者不知到底有沒有讀過密續。隨口誹撥,即是對讀者不負責任。
龍樹所說的這四重戲論,實都由相礙緣起加以遣除,以名言顯現基即是心識,以心識爲因即是戲論,這戲論實可看成是煩惱纏對如來藏的相礙,行者只須認識相礙,戲論即可遣除。這便即是透過煩惱纏來看如來藏,亦即初地菩薩的現證。頌雲——
佛以十力助未熟 加持力似月離礙
然彼若受煩惱纏 是即不能見如來
此中所說的“如來”,應該即是如來藏、法身。
注釋
15 下來引頌依拙譯,詳見本章附錄。
16 《楞伽》亦有言(依拙譯):
“世尊告言:大慧,有一類外道,溺于無有,依彼見地,斷言一切法自性隨因壞而無有,即以此分別見而謂兔角無有,彼等乃說一切法無有如兔角。複次,大慧,又有一類外道,見大種、求那、極微,實境 (dravya)、形與位等諸法差別有,故執著于兔無有角而牛有角。
是故大慧,彼等墮入二見而不能了達唯心,彼等欲分別自心[所成]之外境。大慧,身及資具,與所住處,實唯分別而成爲有。……
爾時世尊複說與大慧言:菩薩摩诃薩,大慧,須離兔角與牛角、色與空等分別想。如是,大慧,汝與諸菩薩當思維自心所現分別之自性,則當入諸菩薩地,宣說彼等于自心顯現中之觀修法。”
西方學者Chr.Lindtner,于Nagarjuniana:Studies in the Writings and Philosophy of Nagarjuna一書中,提出龍樹造諸論著時,應已熟知當時尚爲口傳的《楞伽》經義,即于《中論》,亦引用《楞伽》偈頌五次。此《法界贊》所說“兔角”、“牛角”喻,應亦出自《楞伽》。
17 大正·十二,no.374,頁407b。
18 大正·十四,no.475,頁549a。
《四重緣起深般若 第四章 如來藏 3 龍樹說法界》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