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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緣起深般若 第二章 龍樹四重緣起 5 《七十空性論疏》▪P6

  ..續本文上一頁故非唯佛教徒始相信業力。

  然則,業、因、果等可以無自性耶?

  論主雲:“已說無自性”。

  何以故?論主雲,業由“我執”而作,而此執著則由分別而起,故業實以分別爲性,此分別無非虛妄,故業無自性,無生無滅。

  然則,業及因果豈非已受否定?

  不然,以業雖無自性,其實亦不失壞,故非無業、無因果。此于下頌即說。

  [論]複次——

  35 若業有自性 所感身應常

  應無苦異熟 故業應成我

  [論]若業是有自性,則從彼所感之身應是真實、且應成恒常性,如是彼業即無苦異熟果。彼業常住,故應成我,以無常爲苦,苦即無我故。

  由業無自性,故業無生;由無生故,即無有失壞。

  [疏]常人以爲,業必須有“業性”然後始能起業力功用,此實謬誤。蓋業有自性,則感業而生之身,即當以此業自性爲身自性,如是即成有實自性身,且此實自性身必爲恒常。何以故?以有實自性故。

  如是此身感業而成,若常具業性,此身便成立爲有業自性之我,不但真實(有自性故真實),而且更無異熟果(異時而流轉之果),即成“我而恒常”。此不應理。

  何以成恒常“我”?以無常即苦(現象變壞等),複由苦而無我(能壞滅亦非恒常),今若彼業性既常,如是無苦 (無變壞),遂無無常之我,是故恒常。

  是故應知,必須業無自性,始合世間現象。此業非無自性即失壞,正以其無自性,是故無生,如是業力始不失。何以故?此如虛空,以無自性則不失壞,故飛鳥不留足印于虛空。若有自性,空中當有鳥迹,喻如泥上鴻雁指爪印。彼泥失壞,虛空則不失壞。

  [論]複次——

  36 業緣生非有 非緣亦無有

  諸行如幻事 陽焰尋香城

  [論]業從緣生,即是非有;從非緣生,更不得有。何以故?由諸行如尋香城、幻事、陽焰,故業無自性。

  [疏]上來已說業從緣生,故無自性。若非從緣起而生,則又如何?是更不得有自性。以身、語、意諸行,成身、語、意叁業,而諸行如幻、如陽焰、如尋香城(幹闼婆城),實無自性。故無自性之行何得成爲有自性之業耶。

  業力問題,一直困擾小乘行人,業滅而能生果,且無我而有受者,故說業應有自性,即是實有。說一切有部即說業爲“無表色”,此爲無形物質,叁世恒有。其後經部師則立種子,謂有情一切身語意行都由種子引發,而由此種子感生業果,故種子亦有自性。此皆爲彼等觀修時之決定。

  如是建立,即不能以十二緣起爲空性,以“行”之業既有自性,則十二緣起亦應有自性。如是故謂小乘行人未能圓證“法無我”。于諸法,彼等所證之空,龍青巴尊者喻之如芝麻爲蟲所蝕,余一空殼,如是而空,實未究竟。

  然小乘行人亦知說業有自性其實與十二緣起之說有沖突,蓋十二緣起不可能不具空性,否則生死便有自性,如是即不能無我,而無我則爲釋迦所立之基本原則,不容毀壞。以是之故,彼等即不將業視爲緣起,如是亦即等如認爲由無自性之行,可引生有自性之業:亦可說爲,由有自性之業,引生未來無自性之行。

  今論主于此不論诤業是否緣起,蓋一旦論诤即多費辭。且诤論頻興,須辯破當時尚流行之有部與經部,如是即成另一論題。故只于此處證成,謂業爲緣起,業應無自性;謂業非緣起(獨立于十二緣起之外),業亦應無自性。此即實謂業與行互爲因果,若謂行無自性,業亦當無自性。是故十二緣起中雖無業支,而業則已在行支中俨然具在。

  故下頌即說。

  37 業以惑爲因 行體爲惑業

  身以業爲因 此叁皆性空

  [論]業從煩惱因生;諸行從業煩惱爲因而生;身以業爲因。此叁皆自性空。

  [疏]業從惑生,惑即煩惱。此即“生死相續,由惑、業、苦發業潤生”。于十二緣起中,無明爲發業之惑,稱爲等起因;愛、取二支爲潤生之惑,稱爲生起因。

  行可視爲業之同義詞,指能招感現世果報之過去叁業。是故諸行即以業煩惱爲因。

  身則以業爲因,是爲業感緣起。謂由過去世叁業招感異熟果,而成今世正依二報身。

  如是業、行,身叁者皆由惑爲因而成,以惑即是緣起之支分,故無自性,由是此叁者亦應無自性。

  如是即解決小乘諸部之诤論。成立業無自性。此謂由身起行,由行作業,複由業感果(異熟身),如是循環即是永成相依。于相依中,若一者無自性,則余者亦無自性。今身與行之無自性已不須證成,是故與之相依而有之業當亦無自性。

  業無自性,則業果當亦無自性;業之作者與受者亦應無自性,故下頌即說及此。

  38 無業無作者 無二故無果

  無果無受者 是故皆遠離

  [論]如是,若以正理觀察,果無自性則業非有;若無有業,作者亦無;若無業及作者,則果亦無;若無有果即無受者,是故皆成遠離。

  [疏]此以彼此相依,故連環而破。

  初成立果無自性,此無可诤論,“我”此異熟身便即是過去世業果,若承認無我,必須承認此異熟果無自性。

  由是:果→業→作者→果→受者,此相依而成之環節即皆可說爲無自性。如是即爲總破。

  下來即複作別破。

  [論]複次——

  39 若善知業空 見真不造業

  若無所造業 業所生非有

  [論]由見真故,善能了知業自性空,不複造諸業。若無彼業,則從業所生者亦悉非有。

  [疏]此說業及果。

  何以上來已反覆說業無自性,此處又須別說?此業感問題在當時實甚困擾佛家小乘諸部。當時尚遠無彌勒瑜伽行之建立——此非謂佛家無瑜伽行,只謂其時尚無由無著與世親弘揚之彌勒瑜伽行派,故更無由世親《成業論》所建立之阿賴耶緣起,完善解說業與輪回之機理,于是諸部皆傾向于建立業有自性,由是于觀修上問題叢生。

  龍樹建立緣生性空之中道,實即由十二緣起發展而成。釋尊既說緣起,故若無我則業當不能有自性,龍樹即由是而據四重緣起以說一切法無自性,能知此者,則業自然亦可無自性。何以故?以一切法實互爲因果,若皆無自性,則可說爲:由無自性之業,感生無自性之異熟身,此無自性身作無自性諸行,又成無自性之身語意業。此即如電視螢幕,搬演無自性之劇情,一切皆可于無自性中成立。

  由是龍樹即不得不反覆說此理趣,說明一切于無自性中運作,故業無自性亦可有業感之力用(是故後來應成派認爲,根本不必成立阿賴耶識與種子),由是業無自性亦不壞因果。

  今即成立業無自性,而其果亦無自性,是即因果都于無自性中成立。此即所謂“見真不造業”。不造業者非謂不作業,是即謂非能成立一有自性之業。

  [論]問雲:爲全無耶、抑少有耶?答雲:可有。如何而有?

  40 如佛薄伽梵 神通示化身

  其所現化身 複現余變化

  41 佛所化且空 何況化所化

  一切唯分別 彼二可名有

  42 作者如化身 業同化所化

  一切自性空 唯以分別有

  [論]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現化身,其所化身複現余化身,當知業亦如是。

  如來所化自性且空,況彼化身所化余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別可名爲有,業亦如是。

  [疏]問雲:爲全無耶?足見部派佛教不能接受業自性空。今聞論主反覆取證,證成業空,因果皆無自性,尚以爲其自性未必全無,故仍曰:抑有少分自性也。此即欲于無自性中建立少分業性,以作爲因果之依據。

  論主于此處揣摸小乘行人心理而設問,甚爲生動,而當時部派佛教行人之普遍心理,亦可由是而知。然而,今距龍樹已千八百年,不少佛教徒亦難接受“無業無因果”之說。甚至筆者于一篇文章中談及超越緣起,即受有一小集團叁五衆聯手爲文質難雲:“無人可以超越龍樹!”彼以爲超越緣起即是超越龍樹,且以爲緣起有緣起性,故一說超越,便是謗法謗聖者。

  龍樹當時所處環境恐怕亦仿佛,說無業因果,必有人以爲“無人可以超越佛陀”,且或以爲龍樹謗佛謗法。故龍樹于此即索性明言:佛及其所化皆無自性。佛尚無自性,何況其所說之業因果。

  故言:世間一切業顯現,如世尊以神通示現化身,其化身又以神通再現化身。佛所化身,自然不可說有自性,化身再現化身(化所化身),則更不能說有自性。

  然而化身及化所化身,卻可因分別而于名言上說爲有,故非不可有,只是名言有。

  業亦如是。作業者即如佛之化身,其所作業即如化所化身,彼二可有,唯名言有。如是亦可說爲“少分有”。

  故此叁頌,其說委婉,以世尊化身及化所化身爲喻,當可令部派佛教行人悟知其“無自性”之理。

  如是下頌即可進而說明,何以必須說業因果無自性。

  [論]複次——

  43 若業有自性 無涅槃作者

  無則業所感 愛非愛果無

  [論]若謂業有自性者,有自性則定無涅槃,亦應無作業者。何以故?即無作者亦有業故。若有自性者,則業所感之愛非愛果亦皆非有。

  [疏]若行者不能抉擇業無自性,則必不能現證涅槃。何以故?永受業力牽引故。

  行人修止觀,必持抉擇見而修。由作抉擇而修,由抉擇而生決定,如是始稱爲寂止與勝觀。若教人如何修小乘四念住,如何習大乘定,而不強調抉擇與決定,便只落于形式,很容易就會給人將止觀當成“氣功”。

  于修止觀時,若抉擇業有自性,是即永落于虛妄分別,永落于執“名言有”爲實有,是則永無現證般若體性之一日,以其未通達緣起故。當然更不可能證涅槃。因爲行人永落于業因果自性邊,于決定時,無非只能將止觀境,決定爲因果之運作,而 涅槃則須離因果、離業、離緣起。

  即就世間法而言,若業有自性,則業無作者,以業自性已成,則作者更不能由所作而改變其自性。此如已成型之瓶,更不能有作者能令其改變。

  如是亦無業所感果,愛果與非愛果皆不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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