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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緣起深般若 第二章 龍樹四重緣起 3 四重緣起觀的例證▪P3

  ..續本文上一頁察,其實亦即彌勒的觀察。彌勒觀“法爲無、法性爲有”,那是相礙緣起的觀察。“法”的成立由虛妄分別相礙,是故爲無(本然),“法性”本離相礙,是故說爲有 (本然)。在龍樹的例證中,人與造作亦是相礙。造作礙于人的分別與決定,即是礙于人心識的起用;人則礙于造作的時空,即是礙于成立造作的條件。前者礙于內,後者礙于外,由是二者即不能同一。

  龍樹又說——

  若謂于去法 有異于去者

  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論頌所說的“離”,並不是相對緣起中“可離異”的離,而是“不理會”的意思。不理會去者便說有實自性的去法,那便只看到由時空相礙而起的造作狀態,未看到去者的心識分別與決定;相反,若不理會去法而說有實自性的去者,那就只觀察到去者的心識分別與決定,未觀察到外在的時空相礙狀態。前者礙于外,後者礙于內。當這樣觀察時而認爲二者“有異”,實際上于相礙中二者則無差別,一如法與法性于相礙中無有差別。

  這樣解釋,似乎過深,因爲照通常的解釋,只須說去法與去者相依,就能說二者不能離異而成立。但這卻不是觀修的層次,在相礙緣起的實際觀修教法中,不像龍樹所說那樣觀“去非去”,而是觀“相對非相對”。這就有兩重觀法——

  一者,行者初觀修時,妄念紛呈,那即是虛妄分別的阿賴耶狀態。對于妄念,不必著意去除,只須將妄念相看成是心的行相,修至“心一境性”時,便自然體會到無分別的心識狀態,這即是不受虛妄分別的如來藏境界。

  “心一境性”是九重住心法的第八重,在這裏不能細說。

  這樣觀修,即是現證由相對而成立的阿賴耶與如來藏,二者不一。

  再觀察這不一,即能現觀其非是相依、亦非相對,只是礙于阿賴耶狀態即不能成如來藏境界(這是主要的觀修),由是認知(不是現證),倘若礙于如來藏的境界,阿賴耶狀態實亦不能生起。即是由相礙緣起否定其“相對有”。

  這時候自然亦能同時觀察到——礙于虛妄分別而後有阿賴耶行相:無此行相即便能現觀如來藏境界。所以阿賴耶實非相對有,而是由相礙而成立。這就現觀了“法性唯藉法之無有而顯現”,亦即現觀到二者的不異。

  二者,承接著上說的觀修境界,即可以觀如來藏境界能令妄念不起。這時候,可以說是現證如來藏礙阿賴耶 (即現證上說的認知)。是故在相礙緣起中,如來藏亦不能成爲相對有,因爲它只是令虛妄分別不起的一個境界(此亦可說爲礙虛妄分別),這個礙,可以說是“清淨礙”,但這樣說時,卻又落于相對緣起層次了。

  由這觀修,可同時現觀二者的不一不異,道名言稱爲“雙運”。于雙運中等持,即能觸證真如。——等持是九重住心的第九重境界,在這裏亦不能細說。

  這樣修證,即是將相對而成爲有的如來藏與阿賴耶,否定其“相對有”,同時成立其“相礙有”,如是才能說爲“不一不異”,否則“相對”便即是異,因爲若非二法則不能相對(“一”有何相對可言)。正因爲只是相礙,二者才能不一不異。此如初一的月與十五夜的月,如何能說二者是一是異呢。

  在實際的觀修中,這亦即是“法界觀”,因爲如來藏其實亦是心識中的法界(這時,心識已住于法性,而非住于心性),由于受心識相礙,是故便只能是如來藏而非法界。

  華嚴宗說“真如緣起”爲“如來藏緣起”,即由這重理趣而來,至于其“法界緣起”說爲“如來藏體”,此便已是真如的觸證。是故萬法皆由如來藏變現(非一),而萬法亦互相融會(非異),更是直說這重理趣。

  不過“相礙有”亦非究竟,所以華嚴的判教,才有離一切緣起的“頓教”,這亦即是由“無礙”而現證畢竟空,于是便即是對“相礙有”的否定,不過它的否定卻不徹底,由是才落于他空見。

  下來,即說如何超越相礙緣起。

  (四)不來不去

  《中論》說“八不”,以“不來不去”爲甚深緣起,因爲牽涉到“時方”,而時間與空間實在最難了解。

  《七十空性論》第29頌說“時”無自性——

  不住及相依 變異及無體

  無性故叁時 非有唯分別

  這是用五種觀察來成立“叁時非有,唯是分別”(由是說“相礙有”無自性)。此即:不住、相依、變異、無體、無性等五種。在未有時空元次觀念的時代,便亦只能這樣觀察。

  不住,是說時間不停地遷移,從無刹那安住。既然時間無停,我們就不能在不斷的變遷中施設它的自性。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察,因爲由這觀察,我們就可以體會到何謂相礙。凡事物安住,都可以說是因受礙而住,或者說,事物即住于障礙之內。宏觀的如星球的運行軌迹,正由于受礙,所以才會有軌迹形成,而星球即安住于這軌迹之上。微觀的如光中塵,飄浮不定,但卻因受光才讓我們看見,那即是說,它的顯現,以光柱的局限爲基礎,光柱的範限便即是它顯現的範限。這便是相礙而成顯現的一例。

  所以宏觀如宇宙中的星體,微觀如光中的微塵,雖然看似不住(不停地運動),但其實已住于相礙的範限之中。我們因其不住(不斷變遷)而無法施設其自性,但卻可以施設它的範限。所以星球的範限施設爲“軌道”、光中塵的範限施設爲“光束”,而我們便亦只能這樣去理解它們的運動與安住。

  由是即可以說,凡不安住的事物,因爲不斷變動,所以無自性可言,但是,它必然有一個障礙的範限,事物其實是住于此範限之內。因此,要觀察這些事物,便應該由其所受的障礙來觀察。如果對時間作這樣的觀察,我們便會發現兩點特征:一、相依;二、變異。

  所謂“相依”,用現代語言,即是成立時間爲一元次。依過去,才能成立現在與未來;依現在,才能成立過去與未來;依未來,才能成立過去與現在。所以成立“叁時”,即是成立時間運行的軌迹爲一直線,是即爲一元次。

  這“一元次”便即是時間的障礙,由此障礙,時間即成爲有去無回的流動。

  在一元次的流動中,時間便無定性,此即所謂“變異”。目前這一刹那,名爲現在,但瞬即變爲過去;目前這一刹那,名爲未來,但瞬即成爲現在,因此我們實在無法將一段段時間定性,說這段時間有“未來性”,那段時間有“現在性”。

  那麼,過去時是不是就可以定性,說爲有“過去性”呢?亦不可能,因爲這一段“過去”實不同那一段“過去”,有這樣的分別,即是因爲時間受一元次軌道範限的緣故。所以我們認識時間,其實是認識它的軌迹,依著這軌迹,我們才可以爲曆史定位。

  這就可以說時間無“自體”了。無自體自然就無“自性”。

  所以我們說時間有“叁時”(過去、現在、未來),並不是說時間以叁時爲體,或時間以叁時爲性。“叁時”只是時間在範限中運動的軌迹。由此觀察便可以得出決定:叁時非有自性,唯有分別。

  這便即是相礙緣起及其超越了。在相礙緣起中成立一切法,說爲相礙有,但若觀察其相礙的範限時,便知此“相礙有”實無自體、無自性,唯依障礙而成分別。

  法界中一切法都可如是成立其有,及認識其爲無。總的來說,法界中一切法可分爲輪回界與涅槃界,此二界即以“法界”爲其成立的範限。所以可以說,法界的自性 (法性)周遍一切法;亦可以說,一切法都以法性爲自性。 (這等于說:叁時周遍一切時;一切時以叁時爲自性),但這說法顯然並非究竟,因爲我們已落在相礙緣起來說了,亦即落在一切法的障礙範限而說。因此,能認識一切法的障礙,才能“無礙”,此即是超越“相礙有”。

  因此龍樹在《七十空性論》的第30頌說——

  由無生住滅 叁種有爲相

  故有爲無爲 一切皆非有

  這即是由超越“有爲法”的相礙有,從而超越“無爲法”的相礙有,如是即可說爲“一切皆非有”。爲甚麼能由“有爲法”推論及“無爲法”呢?因爲二者同爲相礙有故;二者受同一障礙故。

  所以龍樹在上論第31頌即雲——

  有爲與無爲 非多亦非一

  非有無二俱 此攝一切相

  這即是由不一、不異、非亦一亦異來超越“相對有”,而成立其爲“相礙有”。有這成立,才可以有第30頌的結論:有爲與無爲,一切皆非有自性(由不一不異超越相對有,上來已說過了)。

  龍樹說的“有爲與無爲”,即是統攝輪回界與涅槃界,當然亦已統攝一切元次的時空,所以說爲“此攝一切相”。這亦即是,凡法界中一切顯現而似有的事物現象,無非都由相礙而成有(是故彌勒的道名言即名之“似有”、“似顯現”)。此亦即依其障礙範限而成爲“有”。超越這範限,即便證成其無自性而爲非有(無有)。

  這是甚深緣起,在龍樹的時代,實在很難說明何謂相礙,龍樹用“時”來說,然後推論至一切有爲、無爲法的相礙,並非憑空的構思,而是龍樹的止觀境界。我們對佛家經論必須由觀修的立場來認識,才能理解這說法的內義以至究竟義,否則便只能停留在名言概念這層次上,那就即是用虛妄分別來企圖離虛妄分別,這亦即是佛教學人的悲哀。

  所以龍樹在《觀去來品》中的“叁時門”,就即是他自己在修證時的觀察。他的總觀,即由時間的無定性(不住)及相依而觀。論頌說——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前已說過,這裏所說的相依,已非成立時間的相依緣起,實藉此而成立時間爲一元次。

  由“去”這現象(名之爲“去法”),可以成立“叁去” (未去、去時、已去),此即如由時而成立“叁時”(所以這重觀修才稱爲“叁時門”),是故去法爲一元次。這一元次便即是去法的障礙範限。

  但若不理解一元次,便可以認爲叁去之中,既然有一個“去時”,那麼,怎能說“去時亦無去”呢?

  所以龍樹便用四首偈頌來說明這時間一元次性的觀察。初偈雲——

  雲何于去時 而當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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