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起義理名爲“業因緣起” (有時又名之爲“業果緣起”;格魯派則稱之爲“相連緣起”,用“因果相連”之義)。這是最粗的緣起觀。
但即使最粗,亦已足以令人理解一切法無自性(諸法空性)。如前喻,我們不能說開出來的花有種子性、或土壤性、或肥料性、或水性、或陽光性,而若離開這種種性則不能有花,是故只能說花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其生起實無自性(並沒有一種特獨的“花性”可以令花生起)。
以花爲例,蘊、處、界的一切法其實亦同此理,他們都是因緣和合顯現而成爲有,當因緣不具足時則不能生起;于生起以後,若因緣變異時亦可令這事物壞滅。這就叫做“諸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
然而,這層緣起實在可以說是以業爲因,從而産生業果。
業是甚麼?以人類而言,即是他們的思想、語言、以及行爲。
一個想法,可以引生一個結果,譬如科學發明,以至日常生活現象。科學發明不必說,以日常生活爲例,我想說一說自己一段深刻的感受。
我在十叁歲以後才接觸西洋文學,那時候,讀《林肯傳》,當時令我童心深深感動的,是林肯母親的一句話,她對林肯說:“不要踐踏山路上的螞蟻,它們和你一樣,都有一個完整的搖籃。”
這就是一個思想了,由這思想,就可以引生許多事件,如是佛家即稱之爲“意業”。所以林肯的美國會解放黑奴、會尊重生命、會尊重人權;所以林肯的美國一定不會將自己的利益淩駕于一切國家之上。
“強淩弱,衆暴寡”,本身就不是一個由正義思想決定的正義行爲。
以意業爲例,其余語業和身業就可以類推而知了,這即是佛家所說的身語意叁業。
佛家認爲,蘊處界一切法都以業爲因,而一切法都是依于業因,當諸緣具足時隨即生起,大至整個宇宙,小至一粒微塵,一切事物與現象無不如是。
這不只是自然界的事物,即使是人工的造作亦可歸爲業因。
一團泥,可以捏造爲佛像,亦可以放在陶車上造成一個盆,當成爲佛像以後,這團泥受人禮拜、供養,而成爲盆的一團泥卻給人用來盛載不潔的事物。同是一團泥,何以有如此分別,那就有衆多的因緣,譬如商人的訂單、陶師的意樂。
但如果將這業因深一層分析,那就說爲另一層次的緣起,即是“相依緣起”。
一般說相依,說爲“事物相對待”,初學很不容易理解,甚麼叫做“對待”呢?原來說這話的人,以爲事物依業因而生即是“對待”,對待者,即是相對的事物相輔相成,既然“孤因不起”,事物不由一因而生,而是因緣和合而生起,那就叫做對待了。因與緣相對,但二者又相輔相成,如是由“對待”而生起的事物,當然不能說它有自己的體性。
然而這樣說時,相依緣起便跟業因緣起沒有分別,所以唯識家說事物有“依他自性”,倘若以爲“依他”即是“事物相對待”,那實在還不是龍樹所說的相依緣起。
龍樹在《七十空性論》中,說相依譬喻爲父子,有子始有父,那才叫做相依。
一個男人,無論他年紀多大,假如他沒有兒子,他就不能成爲父親。所以子固然要依賴父親而生,但“父”這個名言,實際上亦必須依賴“子”而成立。
我們其實都生長在一個名言的世界裏面,有一個名言,就有一個概念,而人則由概念去理解事物。在現實生活中,這樣做沒有錯,可是若因名言概念就將事物看成爲有自性,那就錯了。業因緣起固然已然否定了這點,但若深一層次來觀察,便知道一切名言其實都由相依而成立。
父與子是一個很明顯的例,而其他事物其實亦莫不如是,那就是——事物的名言概念實在依心識而生起。
這樣說,並非唯心(藏密否定唯心爲究竟),而是客觀事實。《紅樓夢》劉姥姥入大觀園鬧笑話,其實並非笑話,只是因爲劉姥姥的心識不同王鳳姐的心識,所以她沒有王鳳姐的名言概念;掉過來,王鳳姐如果去劉姥姥的鄉下也一定鬧笑話,因爲她沒有劉姥姥的鄉下人心識,自然就對鄉下的事物沒有相同的名言概念。
人的心識,對事物的認知已經有這樣的分別,更不必說一切衆生了。一條小犬跟它的主人看同一事物,一定有不同的名言概念。用塑膠造成香蕉和紅蘿蔔,給小犬咬,取悅小犬的其實只是觸覺與聲音;香蕉和紅蘿蔔的形象,與其說是取悅小犬,毋甯說是取悅它的主人。
所以,並不是說由心識可以造成一切法,而是說,一切法皆依心識而成立其名言與概念,由是根本不必理會一切業因而成立之有,只從一切法由心識相依而始能成立之這一點,就可以說由因緣和合而成的“因緣有”爲“諸法空性”了。因爲一切法的性,其實只是由名言産生出來的概念,譬如說山,我們立刻由“山”這名言,在心識中生起“山”這概念,這就叫做“外境依心識而變現”。
不過反過來,心識亦須依賴外境,如果沒有外境,心識亦不生起(准確點來說,可以說爲“心識亦不起功能”)。例如沒有食物在口,我們的味覺就不産生作用;沒有氣味,我們的嗅覺亦不起功能。這就叫做“心識依外境而起用”。
由是可知,心識與外境實在是彼此相依而成立。心識如父,外境如子,無味道即不能說有舌識,亦如無子即不能說一男子爲父。那時候,這男子並非不存在,只是他還未發揮成爲父親這功能;一如舌識,並非不存在,只是因爲它不發揮分別味道的功能,就等如不存在、不成立。
所以由相依緣起觀察一切法,所見的便不只是業因有的“諸法空性”,還可以“見到無相”這一面——這才叫做“一切法空性無相”。
爲甚麼“無相”呢?因爲“相”其實正是名言概念。藍色的藍,紅色的紅,藍與紅無非都只是概念,一般人將“藍”看成是藍色的特性,將“紅”看成是紅色的特性,其實這所謂特性,不是依人類心識而生起的名言與概念,是甚麼?小犬看出來的藍與紅,一定不同它主人看出來的藍與紅,因爲心識不同,自然就有不同的名言概念。這一點,前面已經說過了。
藍與紅如是,一切法亦如是,由是必須由相依緣起,才可以說“無相”。倘若以爲一切法既然無自性,它的相亦自然無自性,那就只是推理,而不是現證,資糧道上現證“色空四句”,勉強還可以落在業因的層次來現證。但當要現證“空性、無相”時,已非超越業因,悟入相依緣起不可。至加行道,行人要將“空性無相”作爲修學之所依,便即是以“外境與心識相依”這現證爲自己的修證基礎,繼而生起他們的決定。
這一層次的修習,便是唯識了。唯識家倘如不了解龍樹的相依緣起,將《成唯識論》讀到多熟,都不可能作爲加行道上的修證基,因爲一切修證都不能依推理而得現證果。
然而空性、無相,還畢竟只是加行道上的修證基礎,行者依相依緣起現證“一切法空性、無相”(諸法空相)之後,還要作兩重寂止(無分別所緣境事),才可以稱爲加行道上的圓成。這兩重寂止,即是《心經》說的——“不生不滅,不垢不淨”。
要解釋這兩句話,依梵文本解讀比較容易,那即是——“無生無滅、無垢無離垢”(anutpanna aniruddha amalavimala)。
無生無滅,不是說一切法不生起、不壞滅,只是說,一切法的相可以呈現出生滅現象,可是這些現象其實“無相”(並無所謂生滅相)。
所以由決定“無相”來現證“無生無滅”,是加行道上行人的第一重寂止。
何以必須是寂止而不是內觀呢?因爲這時已得“空性無相”的決定,且以此決定爲基礎來作修證,一切法都空性無相,那就不必再加以分別(由分別而決定空性無相,前已說是資糧道上行人的修證)。
具體的修證方法,密乘有“生起法”(skyed tshul,包含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注9],在這裏不必詳談,因爲這須要由有資格的上師教授。怎樣才能稱爲有資格呢?可以說,能教授如何由儀軌修習相依緣起而超越相依緣起的,即堪稱爲有資格的上師,如若不然,只教人如何依儀軌來觀想本尊,又如何念咒,如何放攝光明,那便只是事相,依然落于身語意的業因造作,不但未能超越相依,而且連相依緣起亦未能悟入,那就根本連資糧道上的修習都如夢夢,當然更談不上加行道上的修證了。學者須知,不但推理與認知不是修證,即使持著一個壇城與本尊相亦不是修證。修證的要點是:先依教法抉擇,然後修證,于修證中生起決定。現在加行道上行人,依“空性無相”作抉擇(此已于資糧道上現證,是故抉擇必然無誤),然後修證“無生無滅”這個決定。
加行道上行人的第二重寂止,是修證“無垢無離垢”。
這一重寂止,已經超越相依緣起,進入相對緣起的層次。相對緣起稱爲深緣起法,所以在這裏不打算詳談,只須指出,在唯識學中,相對緣起亦名爲依他(究竟說則爲依他上的遍計,下來當細說此點),因爲凡相對法都有自與他的分別。所以研究唯識的學者,不可將依他只看成是籠統的對待,因爲對待亦有不同的對待,若不知此差別,就很難理解一些經論。
然則,我們怎樣來決定“無垢無離垢”呢?
垢其實亦是相,例如雜染相與障礙相,這些雜染與障礙,相對于事物的本體而言,便可以稱爲垢了。
在相依緣起中,說凡愚的心識起功用時,恒常執持著名言概念,這名言概念便是外加于事物的垢,也可以說是心識的垢。
概念外加于事物之上,這很容易理解,因爲這即是我們日常生活的定義與經驗。然而,卻並非說這些定義和經驗沒有用,或甚至有害,不是的,它對我們的生活十分有用,小孩子知道火會燒手,燒傷就是火的定義,曾經給火燙傷,便是對火的經驗,亦一定要靠這一類定義和經驗,人才可以成長,才可以生存。所以佛並沒有對它們加以否定。佛所否定的,是執持著這外加的概念而把它們當成是物性,由是即不能認知空性無相。
所以,問題只在于是否執著外加于…
《四重緣起深般若 第一章 解說《心經》 4 五道十一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