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屆】佛教信仰與經濟生活
妙華法師
按營員對佛法的認知水平和我自己的身份來說,我應該給各位講叁皈五戒、四攝六度或者是佛教的十二緣起,但是今天爲什麼選了一個與和尚的身份似乎不大相符的題目去講呢
因爲“生活禅夏令營”的宗旨是要導引我們學習佛法以後,能夠運用佛法正確地面對現實生活,尤其是如何正確處理與我們最爲密切相關的經濟生活這一實際問題。一些人信仰佛法、學習佛法時産生了非常嚴重的錯誤情況,往往不能妥善處理好佛教信仰與經濟生活的關系,使得佛法的內涵和形象在社會上被誤解,似乎佛法與經濟生活勢不兩立。
佛教信仰顯然屬于精神範疇,經濟生活跟我們的物質生活緊密相連,二者表面看來好像是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系,實際上佛教信仰時時刻刻貫穿在經濟生活之中——每一個信仰佛教的人,在自己的經濟生活當中要體現出自己的佛教信仰。信仰佛教者在經濟生活中給自己定好位,落實好自己的信仰,使我們在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兩方面都成爲一個健康的人,過一種高質量的生活方式,使未信佛法的人能夠從我們身上生動形象地看到信仰佛法的好處,所以我超能力地選了這樣一個非常有現實意義的話題。經濟是一個完整、系統的學問,我對經濟問題只有一些感性的認識,還不能上升到一個理性的高度。雖然我自己還沒有把這個問題完全想清楚,但不妨抛磚引玉,利用今天這個機會把它提出來,供大家思考和研究。
我認爲佛教信仰要落實在我們的經濟生活當中,首先就是每一個學佛的人要用我們發達的智慧和勤勞的雙手去創造財富。一個人在社會上生活,如果你不能創造財富的話,客觀上就會成爲一個社會的消費者。我把一個人的一生分爲叁個階段,從出生到20歲屬于消費階段,從20歲走上工作崗位到60歲這40年間,消費的同時還在創造財富;從60歲以後又屬于消費階段,如果在年富力強的40年或者30年間,可能有的人20年都不到,我們不能夠用心智和雙手爲社會創造財富的話,那麼社會總財富就會下降,最後導致貧窮,從而誘發一系列社會同題,危害我們的身心、家庭、社會。
在過去的歲月裏,由于關于宗教的正面宣傳一直比較少,很多人就錯誤地認爲,出家人是寄生蟲,是社會的負擔,是消費者,有的營員也有提出類似問題。他們的誤區就在于沒有真切地認識到出家人也在創造巨大的財富。財富,在社會學裏宏觀地分成兩類,一類爲物質財富,一類爲精神財富。物質財富解決衣食住行。溫飽問題解決以後,人就要滿足精神生活的需要,精神生活的核心部分就是宗教信仰——對佛教徒來說當然就是佛教的信仰。出家人創造的就是精神財富。一個社會離開了精神財富,其發展必然會是畸形的,物質文明也不能長足發展。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之間有一種全方位的交換關系。對于一個修行人來說,他如果能夠把這兩方面巧妙地、合理地體現在自己身上的話,那麼對于佛教的發展將會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我們要用智慧的頭腦和勤勞的雙手去創造財富,使我們不要在客觀上成爲一個社會的消費者;如果一個人不積極創造財富,就剝奪了自己的生存權,那是恥辱的人生。一個民族要依賴于另一個民族或其它國家救濟生存的話,那麼這個民族就有可能被開除球籍。如果我今天對一些社會問題的認識不能夠超前,對佛法的體悟不能夠達到一個高度,那麼我就寸步難行了,因爲這是我的責任和義務。在精神範圍內我必須做出超前的思考和探索,只有這樣在社會生活當中才能體現我的人生價值。生活需要財富,但確實有一些信佛的人未信佛時可以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信佛以後反而對財富的認識産生了偏離,影響了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所以急需了解和樹立正確的佛教財富觀。
佛教徒要有良好的社會風貌,在社會上出現就要有很多的觀念需要擺正。這在佛法當中叫做正見。對財富問題我們也應當有一個正見,使佛法的信仰和經濟生活能夠很好地結合起來,也就是說,在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能夠體現出我們是一個佛教徒,有佛教徒的智慧和慈悲、平等,把所有的教義變成當下的行動,佛教才具有了廣泛的社會意義。如果說這些教義和教理僅僅是在佛學院的書本上,在禅和尚的嘴巴裏頭,在講經的法會上,而不能夠滲透到每一個人的生活當中,不能夠作爲一種普遍的法則在人們生活當中去運用的話,它的意義就不大了。因此,本來佛教是一個大衆的佛教,是平民的佛教,它不是某幾個人的專利産品,從來也沒有貼商標說,佛法僅運用在寺廟當中。在東南亞國家,佛教就是一種文化,它的信仰已作爲全民的一種生活准則,體現在日常生活當中。而在我們廣大的漢族地區,講到佛教就會誤想到寺廟、尼庵、和尚和尼姑,覺得佛教就是這一群人的事情,是“紅塵”之外的事,與社會生活是脫節的,與大部分人的生活毫不相幹。因此,怎樣把佛教的理念化爲一種具體的社會生活,尤其是體現在我們具體的經濟生活當中,我覺得非常重要。
我昨天在宜昌的飛機場和幾位法師在一起,我講到東南沿海經濟非常發達,那裏的法師有電腦、有方向盤、有高等學府的文憑。那麼有的法師就說了,金錢和毒蛇差不多,有了金錢出家人就無法修行了。我就說,科技也好,金錢也好,它只是一種工具,問題不在于擁有多少財富,要看這種工具掌握在誰的手裏。比如說鈾,如果用它來造原子彈,並且掌握在那些沒有慈悲心的人手裏,可能是全世界的災難;但是如果用它來發電,就是造福于人類的。在我們身邊還有很多失學的兒童,乘船坐車的時候經常可以見到,他們在擺小攤做生意,我向他們爲什麼不上學呢,他們說沒有錢。假如說我給他300元,就可以解決一年的上學問題。如果一個人具有菩薩的願力、智慧和慈悲心的話,我希望他能夠掌握高科技,我也希望他能夠擁有財富。像我們現在舉辦這個夏令營,如果沒有那些既信仰佛法又擁有財富的人,如果他們不發心的話,我們大家很可能是天涯海角,不可能聚在一起,因此,金錢、科技只是一種工具,由于信仰主義者和理想主義者往往會從主觀願望出發,回避現實問題,想當然地認爲這些東西有害于我們的修行,那麼我認爲問題的關鍵在于掌握它的主體——人。淡泊名利,放下對財富的執著,並不等于放棄對財富的合理運用。
我常常想:假如佛教徒都以貧窮爲光榮,那今天的社會將不容佛教的存在。佛教徒應當成爲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卓越生産者、創造者和擁有者,只有這樣才會成爲利益大衆、服務社會的榜樣。如果我們對阿含類的經典和大乘佛教的經典、對佛陀的思想、說法、教化進行概括,我們就會發現,佛陀對于財富的論述包含在八正道、四攝六度、六和敬當中。
四攝當中的第一攝就是布施,布施可以說在現實社會當中是佛教徒救度衆生的最快捷方便的快船。布施當中第一個就是財布施,那就要求佛教徒首先要擁有財富,用財物對社會進行布施是我們弘法、利生、救度衆生最方便快捷的方式,是當下的、是直接的。它可以救人于水深火熱之中,可以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一個有佛教信仰的人如果自己都不能解決自己的溫飽問題,又何以給人以財富呢?如果說你只是社會的一個消費者、不擁有財富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具體地把這種慈悲和智慧在社會當中體現出來。
布施是雙向的,長期以來在佛教界造成一種態勢,好像出家人就應該接受別人的供養,那麼隨著佛教的中國化和大乘佛教的弘揚,我們對于布施的雙向性有了更深切的體會。不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時期,佛教曆來就有施醫施藥、救濟貧窮、福利社會的傳統,比如,寺廟積累了十方的淨財,作爲集體共有的財富,在十方的勞苦大衆需要的時候,它就以佛法精神的方式布施于社會,形成一種雙向的交流,良性循環。這本身對社會的貢獻是其它團體所無法代替的。近幾年佛教有很多寺廟搞希望工程,大概這20多年來以中國佛教協會號召中國佛教界向災區捐款的數字有幾千萬。那麼這幾千萬對于那些失學的兒童和受赈的人來講,是當下的實惠。香港和臺灣的佛教徒在安徽赈災的時候,他們直接買了被子,買了日常的生活用品一個個送到那些災民手裏,那些災民都痛哭流涕。他們感謝的不是這些穿著圓領方袍衣服的僧人,他們從中感受到了佛法在他們最困難時候所給予的溫暖。我覺得在社會生活當中體現的這種救濟的行爲,本身就是對佛法最好的弘揚,非常生動形象和具體。一種理論貫穿到實踐當中總會有一個過程,而在財布施的過程當中就忽略去了很多中間環節,是非常直接的。這一切無一不建立在豐厚的物質基礎之上,因此佛教的信仰者和佛教的團體必須對財富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貧窮的佛教不是佛教,貧窮也不應是佛教徒最佳的選擇。
我這樣的結論不是憑空想出來的,是我在和很多的佛教徒接觸當中感受到的。我發現他們以沒有工作、以貧窮爲光榮,因此我感到非常痛苦。當他坐在我面前津津樂道談起:我要辭去工作到山林裏去修行,我認爲錢這個東西很害人,我不想再要錢等等這些話的時候,我就會爲他感到很痛苦。我覺得佛法本是濟世的良藥,結果在他這裏變成了毒藥。因此他的家人看他怪怪的,他的對象覺得他得神經病了,社會感覺到最好不要和這種人交往,他會成爲負擔。當然,對于個人的修行,你盡可以抱定安貧守道的准則,但對于家人和社會,你卻不能夠用安貧守道、饑寒起盜心作爲依據。只有積極地承擔起家庭的責任和義務,擁有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才能夠生動地體現出信仰者的客觀利益。我們身邊的人最會從我們優質的生活目標中獲得信仰的力量和信心。因爲人們對于信仰一類的問題最容易從現實出發去提出問題,尋找答案得出結論。如果一個信仰者在現實生活中沒有生存能力,其結果是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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