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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孝道觀的發展(業露華)

  中國佛教孝道觀的發展

  業露華

  孝,是一種思想,也是一種行爲,它是中國傳統倫理思想中的重要道德規範,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佛教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孝也是中國佛教必然涉及的一個問題。前玉佛寺方丈真禅法師生前曾多次講解《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並著有《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淺釋》,論述佛教關于孝道的思想。他曾說,父母雙親雖然早已亡故,但他們的養育、教導之恩,卻是永遠牢記在心,時刻不忘。爲報答父母養育之情,特地開講此經,等等。拳拳之心,溢于言表。

  孝的觀念,是隨著父系製社會的産生而産生的。中國古代很早就建立了以血緣維系的氏族宗法社會,所以,孝作爲社會基本的倫理規範,很早就出現了。到了春秋戰國時期,以孔子爲代表的儒家思想,更重視人倫關系,重視倫理和道德的社會作用,進一步提高了關于孝的思想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地位。儒家的思想核心是“仁”,而“仁”作爲一種思想學說,它所包含的內容十分豐富,其在道德方面的具體體現,就是“孝”。《論語》中說:“孝悌也者,其爲仁之本也。”(《學而篇》)“孝”作爲“仁”學思想的基本內容,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重視“孝”道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要特點,因此,也可以說,中國傳統文化就是孝的文化。

  兩漢之際,佛教開始傳入中國。但作爲一種外來的宗教文化,佛教傳入初期,它的教義學說和戒律儀規與中國傳統思想,特別是在倫理觀念方面産生了矛盾,而表現最突出的就是與中國傳統倫理中的孝道觀的矛盾。佛教與中國傳統孝道觀的矛盾,主要表現在這麼幾個方面:首先,是關于剃發問題。佛教出家修行必須剃除須發,而在中國傳統儒家倫理觀點看來,剃發本身就是違背孝道的行爲。中國傳統儒家倫理思想認爲,人的生命來自于父母,人的肉體的一切,包括皮膚和頭發,都來源于父母,是父母的恩賜,不能隨便損壞,不然就違背了孝道。因此,《孝經》第一章開宗明義就講“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但佛教卻正好相反,佛教認爲人的肉體是精神的枷鎖,頭發更是修行的累贅,是“叁千煩惱絲”,所以出家修行必須剃除須發,以表示自己希望“斷絕煩惱”的決心。可見這二種觀念有很大的差別,于是二種不同的倫理觀産生了嚴重的矛盾和沖突。這種矛盾和沖突在佛教傳入中國的初期就已有所反映。如反映早期漢地人士對佛教看法的《牟子理惑論》中記載,當時有人批評出家做僧人,必須剃去須發,這違反了聖人之言,所以不合孝道,等等。第二,佛教出家修行,離別父母妻子,不再奉養父母親長,也不再對家庭承擔責任,這也是違背中國傳統孝行的。中國傳統孝道觀的最基本內容,就是奉養父母。《說文》解釋“孝”字:“孝,善事父母者。”子女幼時,父母養育子女。子女長大後,父母年事已高,作子女的應當瞻養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因此《孝經》中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孝經》還圍繞事親的具體德目作了許多重要說明。由此可見,佛教出家的生活方式和修行實踐,于中國傳統思想頗有不合之處,故佛教傳入中國時,這一點受到當時許多人的強烈反對。

  第叁,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出家棄家,絕了後嗣,使家族血緣斷了香煙,這從儒家倫理觀的角度看來,是非常嚴重的一個問題,是最大的不孝。中國傳統思想說“不孝有叁,無後爲大”,這是從古代祖先崇拜習俗延伸來的。中國傳統孝道的基本內容,除了事養之外,就是定期對祖先的祭祀,也就是“享”。《詩·小雅·天保》有“是用孝享”,說明“享”與“孝”是緊密相連的。如果出家,就會使祖先一脈就此斷絕,祖先的香煙也因此而斷,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這個問題,在佛教傳入中國後一直困繞在人們的心頭。以上我們可以看出,佛教傳入中國後,在印度社會文化背景下發展起來的佛教倫理觀,就孝道這一點而言,與中國傳統倫理思想的孝道觀有很大的不同。這些不同包括對“孝”本身的理解,“孝”的具體內容以及“孝”的行爲實踐等等,兩者之間都存在著矛盾。隨著佛教的傳入和發展,這些矛盾也漸漸發展,有時在一定條件下還演變成激烈的沖突。因此,對佛教來講,如何緩和這些矛盾,怎樣在兩者之間尋找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契合點,使佛教的孝道觀與中國儒家傳統的孝道觀結合起來,這是關系到佛教能否在中國生存下去的關鍵問題。

  從中國佛教發展的曆史現實來看,中國佛教的僧人們在這一問題上的努力,主要在這麼幾個方面:第一是盡力譯出佛教中有關講父母之恩及孝道的經典,力圖以此說明佛教並非是不講孝道的宗教;第二是在必要時不惜托名佛說,假造一些經典,用以調和儒佛之間在孝道觀方面不一致的地方;第叁,融儒入佛,以儒家思想和儒家的詞彙來解釋佛教教義,以此盡力彌合兩者。如以佛教的五戒比附于儒家的五常等。第四,進行正面解說,以世間法和出世間法的區別來說明佛教的孝道與儒家孝道觀並無矛盾,並認爲佛教的出世間之孝比儒家倫理的世間之孝層次更高。

  然而,佛教的教義儀規與中國傳統倫理思想存在矛盾和沖突,並不是說佛教就不講孝道,或者說是印度佛教教義中就沒有孝的觀念。事實上,在佛教經典中,有許多關于孝的論述,而且佛教的孝道觀在許多方面與中國傳統倫理思想中的孝道觀有相似之處。正因它們之間有許多共同之處,所以才有可能互相吸收和融合。

  在數以千計的佛教經典中,談論到孝道內容的經典有很多,大多數是講做子女的應當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如《孝子經》中說,母親孕育子女,十月懷胎,受盡艱辛。將到臨盆之日,備受痛苦,生命也面臨危險,做父親的因擔心母子生命安全,所以也陷入焦慮和恐怖之中,此中心情難以言表。所以作子女的長大後應當體會父母養育子女的艱難,應當孝順父母。又如《中阿含經》卷33《善生子經》中講到,做子女的應當以五事敬奉供養父母。這五事是:一、增益財物;二、備辦衆事;叁、所欲則奉;四、自恣不違;五、所有私物,盡以奉上,等等。

  在有關佛陀前世因緣的本生故事經典中,涉及孝道思想的就更多了。唐代僧人道世編的《法苑珠林》的忠孝篇等有關篇章中,引用了有關孝道思想,講述父母之恩的佛教經典,就有《末羅王經》、《增一阿含經》、《地獄經》、《薩婆多經》、《四十二章經》、《雜寶藏經》等多部。中國佛教爲了適應在中國社會的發展,爲了與中國傳統孝道觀相適應,除了翻譯一部分佛教論述孝道的經典之外,一些佛教學者還依據佛教教義,寫了許多論著來闡述佛教的孝道觀。前面提到的《牟子理惑論》就是其中之一。關于《牟子理惑論》的真僞及此書的作者究竟是誰,學術界有各種不同看法。但不管怎樣,本書仍是反映我國早期佛教思想的重要著述。《理惑論》一書除序、跋之外,下文共37篇。其中第9、第11、第16等篇,都是論述佛教倫理思想的。其中論述孝道觀的,主要集中在這麼幾個問題上:第一、關于沙門剃頭毀發的問題。《理惑論》第9章說,當時反對佛教的人認爲,《孝經》講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曾于臨終時還讓弟子觀察他的手足,表示自己不敢毀傷之意,但現在佛教要求出家者剃除頭發,“何其違聖人之語,不合孝子之道也。”第二、關于出家抛妻絕嗣的問題。《理惑論》第10章中,引了當時反對佛教的人提出的質問:“夫福莫逾于繼嗣,不孝莫過于無後。沙門棄妻子,捐財貨,或終身不娶,何其違福孝之行也

  ”

  第叁、沙門服飾,違背禮製。《理惑論》11章中記,當時有人批評佛教,服飾容貌,是關系到禮製的大問題。孔子認爲“服爲叁德始”。但“今沙門剃頭發,披赤布,見人無跪起之禮,威儀無盤旋之容止,何其違貌服之製,乖晉紳之飾也”。

  第四、舉太子須大拿的故事,批評佛教“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須大拿不孝不仁,而佛家尊之,豈不異哉

  ”(《牟子理惑論》15章)這些問題,實際上是中國儒家傳統倫理思想和佛教倫理一直論爭的問題。所以,解決這些問題對中國佛教的生存和發展來講具有重大意義。那麼,對于這些問題,《理惑論》的作者是怎樣闡述的呢

  首先,《理惑論》作者認爲,行孝必須要符合道。看一個人的行爲孝與不孝,應當看事情的本質,而不能光從表面或形式上看問題。符合道的孝,才是真正的孝行。舉例來說,古代齊國有一個人乘船渡江,其父不幸落水,那個人將父救起後,即將他父親頭腳顛倒放置,使水能從口中流出,從而救了他父親的一條命。如果機械地理解孝道,那麼把父親的頭腳顛倒而置,是很不孝的行爲。但正是這種所謂有孝的行爲救了他父親的一條命。反之,如一味爲了所謂孝行而拱手在一邊,那麼其父就會命喪于水。所以作者引孔子的話說:“可與適道,未可與權。所謂時宜施者也。”即行孝必須符合道,而且要符合時宜。從上述例子來看,當時搶救父親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沙門剃發毀服的問題,牟子引《孝經》中所說泰伯文身斷發的故事加以辯解。泰伯即太伯,本是周太王長子。當他知道周王欲立幼子季曆時,即與另一兄弟仲雍遠避江南,逃到當時所謂“荊蠻”之地,並改從當地習俗,斷發文身。泰伯後來成了江南吳國的始祖。牟子認爲,同樣是斷發毀膚,但孔子認爲他們是爲順從父命而讓位出走,並不認爲他們有違孝道,反而贊其“可謂至德”,就是因爲泰伯的行動符合于“道”。作者因而論述:由此看來,如果是爲了成全大德,就不必拘泥于小節。而出家的僧人“捐家財,棄妻子,不聽音,不視色,可謂讓之至也”,怎麼能說他們是違背了聖人之言而不符合孝道呢

  關于出家抛妻絕嗣的問題。對此,牟子依據老子思想進行了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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