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擬儒《孝經》,發明佛意”,在其《輔教編》“孝論”十二章中,闡述其對“孝”問題的看法,斷言否認有關佛教不孝的各種說法,指出:“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至載,大矣,孝之爲道也夫!”。提出佛教與儒家孝合一說,甚至還認爲佛教的“孝”高于儒家的孝,向世人表明佛教對孝問題的高度重視態度和立場。唐代出現的佛教僞經《父母恩重經》,通過它所樹立的孝的典型,如經蘭、董黯、郭巨等,進一步使佛教言“孝“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大大張力了佛教孝親觀的社會影響力和感染力。由後秦鸠摩羅仕譯出的《梵網經》,西晉竺法護譯出的《盂藍盆經》,都提到了“孝”、“戒”一致問題,在唐代衍化成各種形式廣爲流傳。最具有中國化的佛教宗派—禅宗,不僅倡言孝道,而且還出現了聞名于世的“孝僧”,如人稱陳蒲鞋的僧人,就自言“不敢忘孝”。佛教通過倡孝的努力,不僅廓清了因教義上的:棄世出家,“無父無君”等誤會,也加速了佛教本土化過程。第叁,主張在孝的問題上實行四衆兩別。即出家兩衆(尼姑、和尚),側重于對父母內心孝敬。故佛教認爲“孝之大者在樂親之心”17。佛教認爲精神層面的孝乃是大孝,即“有親在堂,如佛在世”18。出家修行並非舍棄父母,而是將父母當作佛陀一樣敬奉,是舍“小孝”而成就“大孝”行爲,可以收到“一子成道,九族超升”的效果。出家修心念佛“能爲父母作福造經、
燒香請佛、禮拜供養叁寶,或飲食重僧,當知是人能報父母其恩”19。佛教尤其重視超度父母亡靈,“不僅于父母生前而當孝敬,且當度脫父母之靈識,使其永出苦輪,常住正覺”20。在家兩衆(男女居士)則奉行物質與精神孝敬並重。佛教認爲:“人子于父母,服勞奉養以安之,孝也;立身行道以顯之,大孝也;勸以念佛法門,俾得生淨土,大孝之大孝也”21。佛教從“因緣和合”基本原出發,主張慈眉善目看人間,兼顧生死,普度衆生。從救濟今世父母延伸到爲救濟多世父母,“孝的對象不限于此生此世的父母,還包括無量劫來生生世世的父母,即一切衆生。·····視一切衆生而爲父母,爲一切衆生難行能行、難舍能舍,令一切衆生迷得無上菩提,這是真正的大孝”22。將對父母的孝心化作對有情衆生的慈悲心。“目連之孝”即是典型例子。根據《經律異相》和《佛說盂蘭盆經》等記載,佛十大弟子之一摩诃目建連,號稱“神通第一”,據說他以“天眼通”看到他的母親在地獄受苦,便在七月十五日設“盂蘭盆會” ,“盂蘭盆”是梵語ullambana音譯,系“救倒懸之苦”之意。供養十方僧衆,在他們幫助下入地獄救母。此故事在我國民間家喻戶曉,民間(農曆)七月十五“中元節”,就是源于“目連救母”的故事。可見,佛教的孝心即是慈悲心,孝道即是菩薩道。
道教孝道觀
道教是我國土生土長的宗教。紮根于中國傳統文化土壤之中,與儒學佛教一起構成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道教的孝道觀,主要有以下觀點:第一,主張尊道貴德孝當先。將尊老意識融入神仙長生說,認爲修長生首先要修孝道。只有與道同德才能與道同壽。因爲“有德之人孝心高遠,道合天地,故天不殺道,道不能殺地,故地不埋,如理瓊霜終成金寶”23。“人當忠孝而答君親之恩;忠孝,大道之本也”24。《玉真先生語錄外集》指出:“入吾忠孝大道之門者,皆當祝國壽、報親恩爲第一事.....”。《太上靈寶淨明洞神上品經》卷上指出:“願我赤子,孝順常在心。居家奉父母,在朝忠于君”。道教將孝敬父母視爲是做人的根本, 認爲一個人連自己的生身父母都不管不顧,漠不關心,不僅是人性自私的表現,更是社會道德責任的缺乏。這種人于家爲患,于國爲害。對父母作到經濟上贍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這既是情理之中事情,又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第二,提出 “大孝者一體皆愛”25。道教以平等思想爲基礎,主張“和光同塵”,認爲盡了孝道方有生道,才能修得仙道。不但要愛自己的父母,而且要推己及人,關愛天下所有的父母。認爲“孝道慈悲好生,惡殺、食肉、飲酒非孝道也,男女穢慢非孝道也,胎産屍敗非孝道也,樂處穢淺,內外流汙,心型疏懶,毀傷流血非孝道也,偷劫盜竊非孝道也......”26。《元始洞真慈善孝子報恩成道經》曆數孝的社會功能,即“孝治天下,不勞法令,孝治其身,志性堅正,孝治百病,天爲醫治,孝治萬物,衆毒不害,孝治山川,草木不枯,孝營生業,田蠶萬倍”。第叁,提出孝道的個人內心感受標准。“人子事其親,自謂能竭其力者,未也,須是一念之孝能致父母心中印可,則天心亦認可”27。因爲父母心中自有標准。尤如一雙鞋子只有穿在自己的腳上,自己感覺舒服就可以了,別人說鞋子大了小了是沒有用的。不孝之人,“無叁孝則賜十惡罪”28。
二、儒釋道孝道觀比較
相同點與不同點:其一,儒家、佛教、道教叁者都重視孝問題,在孝的對象上是一致的,皆爲人之父母。不同的是“儒家孝道指向的只是自己今生今世的父母”,習慣把孝與仁愛聯系起來,推己及人,人我並重,關心現實人生,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具有很強的現實性、針對性和適用性。“佛教的孝則延及到多世父母”29,注重將建立在衆生平等基礎上的孝與慈悲聯系起來,尋求達到“同體大悲”,“無緣大悲”一視同仁的報恩效果。道教孝道的指向是習慣把孝與修煉成仙,得道成仙聯系起來,追求成爲天仙,地仙、人仙的自由生活維度。其二,儒家、佛教、道教叁者在孝的內容上大體是一致,皆指對父母經濟上的贍養、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敬慰。但叁者之間存在差別:儒家大聲疾呼且身體力行,對父母行孝更多得是側重于經濟上的贍養、生活上的照料,具有偏重于生活“解困”的特征。相比之下,對父母精神層面的敬慰,重視程度遜色于物質層面。中國化了的佛教,出家僧人更多地是注重在精神領域內行孝,精神盡孝的重點在于“解脫”具有明顯的重精神,輕物質特征。道教在對父母行孝問題上,是既說又做,既關心父母現實生活的改善,又關心其精神的修煉,具有既重現實更重超越現實特征。其叁,儒家、佛教、道教叁者均有各
自對孝的價值取向。但在行孝目的上有明顯不同。儒家以“齊家,治國、平天下”爲己任,立足現實,講求實際,注重先做人,後做事,其目的在于通過“立功,立德,立言”叁不朽,來光宗耀祖,顯耀門庭。並以此維護封建社會尊卑等級秩序。不僅具有明顯的世俗性和進去性,而且具有濃厚的社會性,政治性。佛教、道教主張出家,遠離社會,重視修煉,追求成佛、成仙,具有明顯的逃避現實性和虛幻性。其四,儒家、佛教、道教倡導的“孝”,均在社會上産生了一定的影響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不同的是:對“孝”思想的闡述,儒家是由曆代儒學大師擔當此任,以十叁部經書和曆代注疏爲載體,突出“德教”功能,並選擇在德教的語境中談“孝”。情真意切,貼近生活,貼近群衆、貼近實際,加之受到封建統治階級的扶持和倡導,所以被社會廣大人群所接受。其影響之深遠作用之廣大,是佛教、道教無法比擬的。佛教、道教直接參與了我國傳統文化的構築,由于其逃避現實,遠離社會,接受群體和活動範圍有限,所以其影響和作用亦有限。其五,儒學、佛教、道教叁者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孝是個超時空的道德範疇,永遠適用。只是隨著曆史的變化,它的具體要求也要相應變化而已。封建時代“父爲子綱”的原則務須抛棄,孔子“叁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父母在,不遠遊”和孟子“不孝有叁,無後爲大”等觀念亦不適應今日之時代特點了”27,必須加以抛棄。
1、《禮記.中庸》
2、《論語.爲政》
3、梁瑨著《中國傳統倫理思想概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06頁。
4、《論語.裏仁》
5、荀子《荀子.子道》
6、《孝經.谏诤章十五》
7、《孟子.離婁下》
8、《孟子.離婁上》
9、朱熹《孟子集注》
10、《孝經.開宗明義章》
11、《孟子》
12、《禮記·禮運·大同篇》
13、陳堅:儒佛“孝道觀的比較《孔子研究》2008、3、77
14、《心地觀經》,《大正藏》卷159,第297頁上。
15、《中本起經》卷上、《大藏經》第四卷,第153頁上。
16、《心地觀經》,《大正藏》卷3,第297頁中、第301頁下、第302頁上、第301頁中。
17、德清〈〈示容玉居士〉〉石峻等編《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3卷第2冊,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302頁。
18、《蓮宗寶鑒序》,《大正藏》卷85,第1404頁上。
19、《佛說父母恩重經》《大藏經》第四卷,第153頁上。
20、〈〈印光法師文鈔.卷二〉〉。
21、宏《雲棲法彙.竹窗二筆.出世間大孝》,〈〈明嘉興大藏經〉第33冊,第51頁上。
22、淨慧法師《在家佛教徒必讀經典》石家莊,虛雲印經功德藏2001年版,序言,第3頁。
23、26、張振國著《反撲歸真—道教與人生》上海書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227頁、228頁。
24、25、27、張平編著《道教智慧語典》大衆文藝出版社99年版第152頁、第238頁、第262頁。
28、《世界宗教研究》08、1、45,朱岚:論儒佛孝道觀的歧異。
29、康學偉著《先秦孝道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頁。
內容提要:古往今來人皆爲父母所生,父母所養,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既是天經地義的權利與義務,也是社會倫理道德的最基本要求。儒、釋、道叁家不僅有其各自的倫理道德觀,而且有其各自倫理道德觀指導下的社會實踐活動。認真批判總結曆史上的儒、釋、道叁家孝道觀,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對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倫理道德,創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繁榮哲學社會科學不但具有學術理論意義,也具有很強的社會現實借鑒意義。
關鍵詞:儒學、佛教、道教、孝道觀、比較研究
《儒、釋、道的孝道觀比較研究(張樹卿)》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