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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講記》第九冊 第九品 智慧 第一百七十五節課

  第一百七十五節課

  大家在聽法時,一定要調整自己的心態:首先感恩諸佛菩薩和傳承上師,這是頂禮句的內容;然後想到聽法是爲了利益天邊無際的一切衆生,這是第二個重要問題;第叁是以歡喜心來谛聽,我們人身難得,遇到大乘佛法,尤其是宣說空性的法門,千百萬劫也難逢難遇,所以一定要以難得心、渴望心、希求心、歡喜心來傾聽。每次聽法都要如此,不要有精神壓力或者其他情緒,這些都是不清淨的意樂。聽法時必須要調整自己的相續,淨化自心之後,再以歡喜心和恭敬心來聽,這樣一來,諸佛菩薩、尤其是佛法的力量和加持不可思議,每個人一定會得到非常大的利益。

  癸叁、攝義:

  若觸非真有,則受從何生?

  何故逐塵勞,何苦傷何人?

  總結上述內容,如果感受的因——觸 不存在,只是一種分別假立,就不可能産生真實的感受。別人用語言刺傷我的痛苦、贊歎我的快樂,這些統統無法存在,因爲我的心與語言從來沒有接觸過。感受之因既然非真,其果也就不可能真實,《中觀寶鬘論》雲:“虛妄之種子,所生豈能真?”虛妄的種子怎麼可能産生真實的果呢?同樣,受之種子——觸本來就是虛妄假立,那麼由此所生的快樂、痛苦、無記之受怎會真實呢?既然一切感受皆無實,快樂就像夢中皇宮一樣看似美妙,實則無存,那麼爲了尋找快樂而天天追逐又有什麼意義呢?

  有些人可能想:“雖然快樂是得不到的,但痛苦是應該避免的。如果沒有勞累奔波,我就會遭受種種不悅的痛苦。”這種想法也不合理。既然觸虛妄不實,如同龜毛、兔角、芭蕉樹,那觸所生的苦怎麼會真實呢?這樣的苦又如何加害你呢?痛苦的傷害完全是一種錯覺,可是人們不知道,反而將虛妄的東西誤認爲實有,《叁摩地王經》中說:“譬如有童女,夜臥夢産子,生欣死憂戚,諸法亦複然。”童女夢到生了一個可愛的孩子,後來卻不幸夭折了,孩子出生時她特別高興,孩子死亡時她悲傷不已,但快樂和痛苦這兩者只不過是一種幻象而已,真正用智慧來觀察,其本體絲毫也不成立。

  因此,我們要尋找的話,最好是尋找大樂,所謂的大樂,不是分別念的假象,而是法界的究竟實義。然可惜的是,人們在尋找的過程中,往往不明就裏而舍本逐末,將虛假的現象執爲快樂。曾有一則公案說:從前有一長者婦被婆婆責罵,特別傷心,跑到林子裏打算自殺。因爲想不出自殺的方法,她就爬到樹上藏了起來,樹下有一池清水,她的身影倒映在水中。這時一個婢女提著水罐來取水,看見水中的影子,以爲是自己的身影,就說:“我的相貌十分端正啊!”于是打碎了水罐,回到主人家,對主人說:“我長得這樣端正莊嚴,爲什麼讓我幹提水這樣的粗活!”主人比較有智慧,並沒有責怪她,心想:“她是不是糊塗了才出此言?”就又給婢女一個水罐,很委婉地讓她再去提水。

  婢女再次來到水邊,還是看到一個很美貌、衣著光鮮的美女影子,就又把水罐打碎了。這時樹上的長者婦,見婢女兩次打碎水罐,覺得很好笑。婢女突然看到影子在笑,而自己正在生氣,于是悟到不是自己的影子。仰面一看,才發現有一美貌的長者婦躲在樹上。

  這個故事說明了,人們所執著的快樂之源,其實只是一種幻影,真正的快樂之源另在他處。世間上很多人每天竭力去尋找快樂,但是在有漏法中找到快樂,這是根本不現實的。就像《四百論》中所抉擇的,在名言中,輪回的本體唯是苦性,不管你多有錢、多有地位,即便一切欲妙樣樣齊全,痛苦也會此起彼伏、紛至沓來。大多數領導、富翁、社會名流都是如此,從其生活經曆也看得出來,他們在這個輪回中非常痛苦,這說明在名言中輪回皆苦,一切感受都是痛苦的。

  因此,南傳佛教的修行人抉擇受念處時,就是把感受抉擇爲苦性。快樂其實也是一種苦,因爲它刹那刹那變化,不可能永恒不變,故屬于行苦當中。我們依靠諸佛菩薩的加持來修行,在名言中這種快樂最真實,而一旦抉擇究竟勝義時,就要知道所謂的受也是空性,若能通達這一點,便不會去追求海市蜃樓般的快樂了。

  下一個頌詞,有些科判說是“觀察受果”,但這裏包括在“攝義”當中。

  若見無受者,亦無實領受,

  見此實性已,雲何愛不滅?

  前面通過抉擇人無我或者身體不存在,從而徹底明白受者不存在。這一點不僅是佛法,現在很多科學家雖不了解佛教,沒有這樣殊勝的推理方法,但通過自己的智慧來觀察,對自我的判斷還是接近于佛教。所以無論是世間法還是佛教,都不承認有真實的感受者或者能感受的心識,既然感受者不存在,那依之而産生苦樂感受,絕對也不可能有。

  這次學了《智慧品》以後,有智慧的人對萬法的空性應該有深刻認識。哪怕一個頌詞中有這種竅訣,它的價值也是不可估量的。倘若你對此有很大信心,就算聞思的時間比較短,自相續也會有明顯的改變。若能對空性法門有所理解,就會産生穩固而殊勝的定解,這種定解並不是學氣功、練瑜伽所能帶來的,它在你的相續不容易退轉。

  我們一旦徹見了既無有感受者,也不存在感受本身,那麼由受而生的對人事物之貪愛怎會不息滅呢?貪愛建立在感受的基礎上,世間上任何一種愛,都是自私自利地想獲得快樂,而不是說:“這個衆生非常可憐,他會墮落到惡趣中去,所以我愛他!”一般的世間人不會有這種心態。所以愛建立在對樂受的執著上,只有以智慧剖析感受者與感受不存在,才不會被貪愛擾亂自己的心,《正法念處經》雲:“若以正念心,如實觀于色,其人于色愛,不能亂其心。”可是現在許多人不懂這一點,他們的愛就是自私地霸占、擁有,這種人就連名言中的愛也不了解。

  在古代,有些人對愛的判斷也有很大錯誤,如《弟子規》中有一句話:“凡是人,皆須愛,天同覆,地同載。”有人解釋爲,人們應該互相關愛,就像天覆蓋所有萬物、地承載所有萬物一樣;或者說,人與人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愛護,因爲大家都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同一塊土地上。他們還引用一個故事來闡明這個道理:孫叔敖在小的時候,一天在村外玩耍,突然發現了一條兩頭蛇。他聽說兩頭蛇是不祥之物,誰見到就會死去,他剛想躲開,轉念一想:“我看見它就夠倒黴了,要是留著它,別人見了也會倒黴。”于是就把兩頭蛇砸死了。回到家裏,他把遭遇告訴了母親。母親聽後贊道:“孩子,你死不了,因爲爲人們做好事的人是不會輕易死掉的。”其實從因果的角度看,爲了人類而殺害其它衆生,他的行爲非常不好,而且按《弟子規》的要求來衡量,毒蛇畢竟也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同一塊土地上,爲什麼非要砸死它呢?

  現在很多不學佛的人,爲了人類而肆意踐踏其它衆生,有時候看起來非常可憐。他們天天提倡“和諧世界”、“和諧社會”,但若沒有做到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人與動物之間的和諧、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喊再多口號也沒有用。世間人的這種偏執很不合理,但由于受傳統觀念熏陶,一代一代人已模糊了愛的定義。作爲大乘修行人,我們應當對所有衆生都要有愛,盡管勝義中什麼執著都沒有,但名言中還是要大力提倡慈悲心,這是非常重要的!

  在抉擇感受的時候,大家也應該明白,感受的果——貪愛在勝義中並不存在,若對受念處學得比較好,你相續中可怕的貪心很容易對治。很多人學了空性法門之後,雖然有一些前世和今世的惡劣習氣,經常生起男女之間的貪執和惡行,但通過上述正理觀察,就會明白依靠異性而得的快樂是一種迷亂。這種觀察方式是對治貪心的良藥,假如你能了解受者與所受全部爲空性,那受所帶來的貪執怎麼會不滅盡呢?一定會滅盡的。

  以上分析了感受的本體、因、果,那麼下面觀察感受的對境。

  壬叁、受之對境:

  所見或所觸,性皆如夢幻。

  有些人可能懷疑:“感受的本體若不存在,見聞覺知豈不是全都不成立了?”

  這種過失不會有。勝義中雖不成立感受者及感受的苦樂,但在二取未滅的世俗當中,如夢如幻的現相是存在的,眼睛可以見到白、紅、藍等五彩缤紛的外境,身體可以有粗糙、細柔、寒冷、酷熱的感受,耳朵可以聽到聲音,鼻子可以嗅到香氣,嘴巴可以品嘗味道。然而這些感受並非實有,也不是無法遮破、經得起觀察的自性成立,它就像水泡或陽焰一樣,雖然有種種顯現,但是一經觀察,全部都會息滅的。外境與有境都是如此,《金剛經》雲:“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萬法確實如夢幻泡影,只不過衆生特別執著這些無實顯現,大至總統選舉,小至買蘿蔔白菜,都一直去爭鬥,根本不知道蘿蔔表面上是新鮮的、紅色的,但實際上它跟夢中的蘿蔔沒什麼差別。

  世間上的人大多不明白空性道理,所以經常小題大做,把什麼都看得非常重要。禅宗有一個公案說:有天晚上,一個禅師要求四個弟子禁語打坐。開始時四個人默不作聲,但過了一會兒,突然狂風大作,燈被吹得左搖右晃,一個和尚忍不住了,大聲叫道:“糟糕!燈要熄了!”第二個和尚立刻斥責:“你叫什麼!我們在禁語,你怎麼能開口說話呢?”第叁個和尚沖著第二個和尚說:“你不是也說話了嗎?真不像話!”第四個和尚傲視著另外叁個和尚,高興地說:“哈哈!只有我沒說話。”

  其實我們很多人也是這樣,覺得眼前的事情非常重要,卻不知道這些猶如幻化現而不實。若能真正了悟到諸法無有實體,那麼無論聽到什麼樣的聲音,乃至誹謗、挖苦、惡語相罵,也不會在乎,無論遇到多麼恐怖的景象,都可以坦然面對。如果沒有做到這一點,雖然人人都會說“如幻亦如夢,如乾闼婆城”,但真正行持的過程中,自己還是捉襟見肘,有一定的差距。

  當然,一切所見所聞沒有實在意義,一切感受也都是虛假的,這種境界,唯有證得聖者果位才能得到。如同我們在孩童時對玩具非常執著,年紀大了以後,見兩個小孩爲爭玩具而吵架哭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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