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內心暗,良言具多奇妙相。
擅長言辭之君主,光芒勝日照世間,
遣除衆生意黑暗,開啓喜宴大蓮園。
第五品 觀察眷屬
作爲一地之君主,爲使境民得安樂,
對于品行高尚者,應當予以合理位。
若封正士爲高官,則更慈愛自眷民,
依此國政得穩固,此君猶如衆敬王。
若將卑者置高位,則更殘害自屬下,
猶如藍皮之狐狸,最終甚至毀自己。
心胸寬廣有遠見,善察如理取舍事,
私欲鮮少愛民衆,如是之人當大臣。
知漸有愧種姓高,舉止文雅行善法,
合意行爲優良者,理應迎娶作王妃。
依教奉行品行好,尊敬君主閑言少,
語言真實諸士夫,當作身邊之侍者。
知曉文法諸論典,了達詩韻等學問,
極爲擅長書法者,此人適合作秘書。
如理布施不吝啬,不令財物空損耗,
審時度勢具智慧,應作掌和財物者。
精通法律不偏袒,公正不阿慎審察,
注重因果取舍理,此人適宜作法官。
毅志堅強具魄力,了知伏敵之技巧,
心情移固無變化,適任軍隊之首領。
智慧廣大心善良,運氣亨通福德廣,
本尊護法加持者,堪爲協商之友伴。
具戒多聞瑜伽士,專心致志行佛法,
從不參與政治事,此士理當爲國師。
精通曆算天文學,醫術精湛名醫等,
通達一切論典者,時常安置皇宮中。
門衛以及諸宦官,信使仆人執事等,
依照各自之能力,將其置于相應位。
一切因果不錯亂,對人具有平等心,
若將此人封爲官,一切城邑均安甯。
若與上述皆相反,任意封官賜地位,
不能成辦各自事,將成國政腐敗因。
是故賢明之君主,依照能力之層次,
分別予以適宜位,切莫隨意賜官位。
猶如對症而下藥,若具各自之特長,
則可成辦所欲事,成諸事者實罕見。
濁世一世諸君主,于諸相合己意者,
一切所作隨其轉,最終自他生悔心。
具有智慧諸君主,恒時令已有主權,
雖不將權施他人,亦能善巧令他喜。
身上飾品佩適宜,恰當安排仆人衆,
派遣信使用工具,皆當相稱適宜事。
凡爲君主做事者,不可草率而任命,
如從石中挑選金,具有功德當重用。
成百上千人之中,具大功德僅少數,
如同井蛙不見海,庸人不知此道理。
好壞事或賢劣人,顯露之時人皆知,
猶如種子之能力,事先若知爲智者。
駿馬以及殊勝士,不能一般來對待,
卑劣之徒羅刹女,不能視爲希有處。
具有智慧通經論,福德廣大品行高,
此土國境之莊嚴,是故君主當喜之。
正士喜愛具德者,劣者喜獵愛盜詐,
好色之徒愛娼妓,吝啬之人愛財食。
濁世君主大多數,于行善者不贊評,
于作惡者不懲罰,善良之人皆失望。
一切賢明之君主,倘若慈愛行善者,
善良之人心歡喜,作惡之人亦變善。
一切昏庸之君主,倘若仁慈作惡者,
惡劣之輩心喜悅,行善之人亦變劣。
業力所感諸君王,縱然慈愛某些人。
亦當合理令生喜,切莫授予非理權。
內部一切眷屬衆,即使行事不如理,
亦莫嚴厲懲罰之,以和緩式驅遠處。
于諸親近之眷屬,勿因小事而發怒,
若愛眷屬如愛子,則衆亦視君如父。
于諸大臣做事者,當以慈心恒愛護,
因爲君主諸苦樂,皆掌握于眷手中。
君主于諸作事者,合理所得之薪資,
成辦善事之喜宴,此等一切莫遮止。
切切莫忘諸恩德,感恩圖報並稱贊,
若普平等慈眷屬,眷衆雲集成諸事。
一切眷屬亦應當,擁戴君主如獨子,
眷屬享有之幸福,皆源君主之福德。
縱是粗暴之君主,眷屬亦應盡力護,
倘若眼中出現病,不應挖眼當醫治。
一切大臣及法官,應當合法辨善惡,
若看情面受賄賂,則將摧毀全國家。
不顧國王重大事,私欲強者若爲臣,
盜賊獵人及娼妓,豈不亦可作大臣?
一心爲國無私心,平等待人即大臣,
想方設法令國安,私利自然便圓滿。
一切如理大臣寶,即使僅僅有一個,
亦利君主事業故,于彼國家尤爲重。
形形色色賢劣人,盡管口中言種種,
然從行動可確知,內在所具功與過。
是故君主選大臣,應看此人適合否,
全面觀察再抉擇,草率任用損國政。
欲使國泰民安樂,君主如是了知後,
應當授權與善士,切莫予權與劣者。
一切上等諸君主,主要虔信行佛法,
亦勤治國安幫策,令國政如上弦月。
一切中等諸君主,著重興盛福祿法,
善護自己之眷民,依此國政久穩固。
一切下等諸君主,貪財不思民衆利,
猶如爛根之樹木,依此國政速毀滅。
暴力懲治諸民衆,所獲之財供君主,
昏君依此而歡悅,濁世之人誠可悲!
人類佛法極重要,正法利益現後世,
其次權勢名重要,依此今生享安樂。
于此二者不注重,看重財富亂王法,
不適合任衆生主,勿置高位授大權。
無論國王或大臣,抑或地方之長官,
只應接受合理財,切莫貪圖非法財。
人中顯赫之高位,縱以黃金亦難買,
任何身居顯位者,皆是君主所恩賜。
于饑餓者食爲重,于富裕人寶爲重,
于高尚士地位重,故當維護彼地位。
獲得職位當思維,如何方能利他衆,
應當生起布施心,切莫産生掠奪意。
一切處于高位者,倘若如理護他人,
不攏食財自然集,即使無財位亦穩。
是故地位顯赫者,應于如理如法中,
全心全意唯考慮,利國以及君主事。
如法而行君主前,彼之一切親屬眷,
勿以種種偏執心,進行非理說情也。
縱是上師或父母,若提非理之要求,
君主向彼解釋清,切莫開許違法事。
不違法律與法規,應當盡己之所能,
饒益親戚及眷屬,滿足彼等一切願。
凡與君主協商者,莫言私心偏袒語,
如理呈禀自所知,好壞取舍諸事宜。
君主奉爲國師者,應深思維慎考慮,
令彼君王現後世,獲得安樂之方法。
君主若持非法行,應當告之此非理,
于諸一切合法事,盡力而爲令彼行。
除非死刑懲罰等,少數不違正規外,
一切世間法律等,上師切莫托情也。
上師嚴厲對境故,違其教言不應理。
彼若多次提要求,亦成君主爲難處。
是故上師護君主,君主亦能敬上師,
今生和諧又吉祥,來世亦將享安樂。
君主所慈任何人, 彼亦一心爲君主,
成辦一切有益事,且言君主慈憫我。
提出種種己私事,致使君主行非理,
此人無有慚愧故,君主知後應舍棄。
相續清淨如純金,君主及其眷屬衆,
應爲護佑諸衆生,詳閱正教法規論。
如是具福之君主,以智觀察諸人士,
具德眷屬妙莊嚴,如芸香樹高聳立。
倘若具有賢眷屬,縱是卑者等勝主,
君主眷屬若皆善,則能肩負廣大地。
君主一人難抉擇,世界人民之賢劣。
若攝賢者爲眷屬,則諸眷民皆成善。
君主善護眷屬衆,眷屬擁戴彼君主,
同時可使全國家,充滿幸福與安甯。
第六品 觀察作法
宣說方便幻化經,明曰主尊大菩薩,
示現調伏外道相。真實語者佛陀前,
猛光國王詢問言:一切國王諸君主,
應當如何護衆生?此經所說諸意義,
于此論中明宣說,諸君主當敬谛聽!
所謂衆生即五蘊,四生所攝諸有情,
五大所攝器世界,護衆方法有二種:
各自業力而護持,君主保護諸衆生。
初如北俱盧洲者,以及初劫之人衆,
具足受用無貧窮,相互無爭無損害;
賢劫之時人類衆,孝敬父母行善法,
雖未安立諸國王,然靠各自業享樂。
除此二種護持外,稱爲君主護衆生。
此又分爲轉輪王,大國王及一國主,
小國君王四種也。其中主尊金輪王,
人壽八萬時出現,賜予諸衆勝灌頂,
勝伏邊境四大洲,自處十善法道中,
是故奉行諸正法,令他行善即法王。
彼具七種輪王寶:能勝諸方之輪寶,
勝騎希有白象寶,殊勝嬉樂玉女寶,
照明資具勝珠寶,具足受用施主寶,
智勇雙全大臣寶,順利行程绀馬寶。
諸轉輪王所統轄,一切地方如何護?
既無外來侵略者,亦無與之抗衡者,
既無嚴重損害者,亦無兵害懲罰迫,
無叁非理以正法,不墮偏袒平等護。
所有居于四大洲,大國小國之君主,
于轉輪王前呈禀:請您納受我財富,
遍滿民衆我國境,敬請輪王護吾等,
我等希望跟隨您。隨即恭敬作頂禮。
轉輪王亦告諸王:各自統轄國土者,
依法治國止非法,切莫喜愛非法行,
平等護持諸眷屬,汝等皆爲吾隨從。
除此之外諸國王,有因繼承自種姓,
或以福力得王位,成爲統治彼境主。
諸位國王依何法,護持國境諸衆生?
除去轉輪王之外,君王當依諸論典,
如理護持諸衆生。如此而行何以故?
諸轉輪王出世時,無有叁種非理故。
何謂叁種非理耶?極其喜歡十惡業,
此乃非法之貪心;于自財富不知足,
此乃非理大貪欲;依止顛倒邪論典,
即是所謂行邪法。如是彼時未曾有,
行叁非理之衆生。因爲一切轉輪王,
本身地位威望高,是故衆生亦未有,
違其心意法令者。輪王所行無勤中,
相合衆生心願故,無需觀待諸論典。
次後一切諸衆生,具有非法貪等時,
具足智悲之佛陀,爲利一切諸君主,
令知合理與非理,並且銘記心中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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