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除衆生刀兵劫難之含義。刀兵劫時人壽只有十歲,人們貧窮困苦,以頭發爲衣,稗子爲食,嗔心業感使大地上一切草木等物皆化爲兵器,隨手拾取,相互砍殺,此情此景如同複活地獄無異。刀兵之難在我們這個時代越來越多,人們爲爭奪生存資源在本世紀已發生了兩次世界大戰。在我們講課的此刻,北約飛機仍在轟炸南斯拉夫,印度與巴基斯坦爲爭奪克什米爾土地也在血戰……,爲了苦難的父母衆生,讓我們祈求諸佛菩薩加持,同時也以福德願力回向:願諸資生物品自然地化現于諸有情前,人類生活無任何憂慮,以此而嗔心息滅,停止任何刀兵之難!
回向是修行佛法中非常有力、重要的法門。大成就者枳貢覺巴仁波切說過:“福慧二資如同摩尼寶,回向即爲阿噶如之布,二者相合乃能生資具,如是行者應當重回施。”意思是說:摩尼寶要用阿噶如布擦拭才可滿願出生資具;如是福慧資糧必須要回向,才能利益衆生。大乘法門之根本在于利益衆生,凡想步入菩提正道者,對此望切記!
辛二、(近取因之修心)分四:壬一、真實修心;壬二、彼之應理;壬叁、分說施身;壬四、修心之果回向于利他。
壬一、(真實修心):
爲利有情故,不吝盡施舍:
身及諸受用,叁世一切善。
爲了利益一切有情,我毫不吝惜地施舍身體、財物等諸受用,以及叁世所修的一切善根。
此偈頌與本論其余頌詞一般,詞句極易懂,然其意義非常深奧,而且自己要去真正行持,那就更爲困難。希望大家以強烈信心去祈禱上師叁寶,加持自己通達此中含義並能在日常生活中真實行持。
此偈所闡述的可以說是大乘行門之總持,作者于《學集論》中說:“將自己的身體、財物和叁時所生一切善根功德完全布施給一切有情,並且要加以守護、淨化和增長,這就是菩薩學處的修學要領”(藏文譯本中“集布施學品”)。衆生沈溺在輪回中,根本原因便是我執,如果沒有我執,我們早就證得圓滿菩提了。所以,斷除二種我執——人我執、法我執,是一切修行之核心。以此爲中心,先以直接簡易的道理和方法入手,再逐步深入甚深理論和修法。
我們每個人可以去觀察:與生俱來強烈我執,使我們從生下來就會執著身體;稍長大一點,便開始貪執財産受用;懂一點修善積德的道理後,又強烈貪執福德善根……,正因爲這一連串執著,自己才輪轉于叁界之中。我們要斷除輪回,首先得從根本上著手,將這些貪執最厲害的全部施舍給衆生,一點也不保留,以強力手段直接對治自我執著。如此經長時修習,自然入“理”,便能毫無困難,毫無吝惜地施舍一切。
堪布根霍仁波切說過:“我們遇到任何病魔或其它違緣時,應修習此偈內容來調伏自相續。此偈之加持力非常大,如經常念誦能得到極大利益。”我們在修行過程中常會遇到一些人與非人造違緣,此時應該勵力發起悲心,將身體、受用一切善根,回施給這些衆生,真誠地發願利益滿足他們。這樣,自他雙方都能得到巨大利益,此是大乘菩薩行中極其殊勝竅訣修法。在密宗中,“古薩裏”修法(即“斷法”),其實際上就是這種修心法之方便。
修學菩提道之初業行人,在遇到各種違緣時,切不可去希求一些降魔猛咒。因爲自己尚未生起無二正見與大慈大悲,去修降魔猛咒,不僅對這些造違緣的衆生有巨大傷害,而且自己的菩薩戒和密乘戒會受到很大破損。沒有智慧大悲之攝持,而去修降伏咒,時間久了修法者就會變成惡魔,這樣的公案有不少,諸位當切記!末法時代有些人學密宗,目的就是想去學一些猛咒,愚昧地去以猛烈嗔心降伏怨敵與邪魔,這種人的結果,將會是什麼,諸位應該是很清楚。
以前有許多高僧大德在生病或遇其他違緣時,總是將此偈子反複地念誦,將一切回施給造違緣的衆生,這樣,違緣便會自然消除,我們每一個修學大乘菩薩行的修行人,也應真實學習這個勝妙竅訣!
壬二、(彼之應理):
舍盡則脫苦,吾心成涅槃。
死時既須舍,何若生盡施。
如果能舍盡一切,則能脫離所有痛苦,內心證悟究竟涅槃。于死之時,自己不得不舍棄一切,既然如此,不如在生前將一切布施,這樣方能得到殊勝利益!
前頌闡述了爲利益衆生,施舍自己的身體、受用及叁世一切善根,那麼這種做法有什麼理由呢?此處以兩條理由來說明:第一、舍盡一切,則能脫苦,證悟涅槃。《寶雲經》中如是說:“能圓滿施舍一切,就能證得菩提。”我們如果能將自己的一切——由無明習氣熏習而起的一切虛妄有相法,毫無遺留地次第舍掉,先是外境色法,漸漸至自身等內心諸執著,則顯現如同虛空一般的空寂光明,安住于這種無有執著之大安樂境界,即名涅槃、證悟菩提。第二、無論是誰,都會爲無常吞噬,此時必定舍棄身體、財物受用。身財受用遲早都是要舍棄,而且不主動地施舍,自己會去爲身體、財富受用造作無量罪業,給自己生生世世帶來無邊痛苦;相反,自己主動施舍這一切,一方面使他人得到利益,另一方面自己積累起大福德資糧,能成辦自他暫時、究竟之大安樂。龍樹菩薩亦說過:“菩薩舍一切,福德等虛空,無邊亦無盡。”
這些道理似乎很簡單,我在一兩分鍾內便說完了,你們也似乎聽懂了。而且我們都發過菩提心,于諸佛聖尊前發誓要修習、實踐大乘菩薩行,將一切交付上師叁寶與叁界輪回中所有衆生,可是看看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心態與行爲,是不是按誓言去作了呢?很慚愧,希望諸位一起共同奮進,在不久的將來,能不再像現在一樣愧疚。
壬叁、(分說施身):
吾既將此身,隨順施有情,
一任彼歡喜,恒常打罵殺!
既然我已經將自身布施給一切有情了,那麼只要衆生歡喜,就讓他們恒常打殺、責罵我吧!
在利益衆生求證菩提的修行道上,施身是很重要的修法。在本師釋迦牟尼佛及其他菩薩、高僧大德傳記中,經常可以看到催人淚下的這類公案。在《般若攝頌》、《修心八頌》、《佛子行叁十七頌》等衆多經論中,都特別提及施身能強有力地對治自我貪執,是取證無我智慧之捷徑。有一位觀音菩薩化現的大德,一九九一年在美國耶魯大學發表《愛敵如友》的演講時,他引用了《聖經》中一句話:“如果有人打我左臉,我把右臉也給他”,來說明一切勸人修善斷惡的宗教,都教誡我們應恒時隨順衆生,將自身施舍給他們,藉此我們能迅速斷除煩惱,證悟圓滿智慧,真實獲得利益自他的能力。
每個人于日常生活中都能遇到這樣的修心機會,但是自己能否做到“一任彼歡喜,恒常打罵殺”,這很難說。有些人不要說恒常,別人罵他一句都不能忍受,甚至反唇相譏,有些甚至還要生起嗔心:“哼!你敢罵我、打我,我要……”一個求解脫的人若有這種反應,那證明他離道還很遠很遠!
我們在座道友中,有的在學院住了十幾年,不論別人對他如何,他連一句不好聽的話也沒有說過,充分體現了一個大乘佛子應有的行爲。想真正修行者,何不對照他們反省一番自己的修心程度呢!
縱人戲我身,侵侮並譏諷,
吾身既已施,雲何複珍惜?
即使衆生戲弄或侵侮譏諷我,既然已將自身布施給他們,那又憑什麼護惜此身與他人相爭呢?
修大乘佛法者,在日常修行中,如果遇到其它有情侵害,侮辱譏諷、戲弄等,該如何調馴自心呢?論中提出了最直接而有力的方法,即是時刻牢記自己的誓言:自己在發菩提心時已立誓將身體布施給一切衆生了,已送出去的東西不能再據爲己有,所以對此身體不能再有主宰之心,他人種種侵侮傷害是他人擁有的權利,自己不應該也無權去護惜他人之物,而與他人相爭。有位高僧大德說過:自己布施出去的東西如同已嘔吐的穢物,正常人怎麼能再去收回食用呢?我們不但不能去護惜已布施出去的身財等,而且應該去感謝侮辱譏諷自己的衆生,如同《修心八頌》中所言:應將他們視之如同摩尼寶、善知識,生起難得遭遇之想,感謝他們的助道。
這個道理很簡單,可是“叁歲孩童亦曉得,八十老翁行不得”。在佛的教法中,小乘有沙門四法:他人打我不還手,他人罵我不還口,他人嗔怒于我不惡彼,他人說我過失自己不能論他過失(沙門在此有兩種解釋:一說爲出家二衆,另一種說爲一切入佛門受別解脫戒者,即出家、在家四衆弟子);在大乘教法中有四行:“報怨行、隨緣行、無所求行、稱法行”,其中“報怨行”也強調大乘修行人應慈悲對待怨敵違緣。“沙門四法”、“四行”都不談任何玄理,看上去極平淡,而且是每一個入佛門求解脫者應修持的行徑。然而各自反省一番自己身心言行,是否做到了呢?我們聽習《入行論》不能只是在理論上講辯,本論旨意在于讓諸人反觀自身心,疏導自心障礙,真實地趨入大乘菩薩行。我們學習此偈時,當以此來檢驗自己,將缺點、毛病挑出來,痛加忏悔,然後努力向這個標准看齊。
一些人或有疑惑:在《學集論》與有些經論中說爲了修證菩提應保護身體,此處言應布施身軀,二者是否矛盾呢?關于這點是沒有矛盾的,如果傷害身體沒有任何意義,那麼爲了修持正法成就,應該去保護正法之軀;如果于衆生和自己有真實利益,就不能以貪心執著保護身體。保護身體與布施身體都應以利益衆生爲目的。于本論的後面也雲“未盡大悲心,不輕舍自身”,當自己未生起清淨大悲心時,不能輕率地在形象上舍掉生命,因這樣對自他皆無真實利益。我們首先在自心中鍛煉,逐漸舍掉自我貪執,執著減輕到一定程度時,布施肉身也就毫無困難,這個次第大家務必要清楚。不然你們有些人會認爲:一點我執也沒有斷的凡夫,首先就得將身軀完全布施給衆生。因此,一些人膽怯而退發心,一些人去草莽行事,這些都不是理智之舉。
修行是爲斷盡自心一切貪執,若內心有一點貪執未盡,修行根本無法成就,反而會帶來無量痛苦。印度大成就者薩 哈如是說過:“貪執縱如芝麻許,竟引痛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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