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論典,不可能有許多大智者去著論、講解。你們如能了解到本論的重要性,對其生起特別的信心與希求,將自全部身心去投入聞思修習此論,以此論不可思議之加持力,相續中會自然地生起菩提心,從此就真正步入了菩提正道,順利地到達成佛彼岸!
第四品 不放逸
丁二、(已生者不退)分叁:戊一、謹慎取舍不放逸品;戊二、觀察自叁門之正念品;戊叁、于菩提心支相違之嗔恚者安忍品。
戊一分二:己一、品名;己二、正論。
己一、(品名):不放逸。
己二分二:庚一、略說;庚二、廣說。
庚一、(略說):
佛子既如是,堅持菩提心,
恒勤勿懈怠,莫違諸學處。
佛子既然如此堅定地受持了願行菩提心,就應該恒常精進而不放逸,切莫違越諸菩薩學處。
我們發過菩提心後,爲了不退失,首先要修持不放逸。不放逸是指謹慎地攝持身口意叁門,不放縱叁門造惡業。在《學集論》中,不放逸定義爲:“身口意恒時謹慎,不背善道。”在《阿毗達磨論》中,不放逸定義爲:“無貪、無嗔、無癡,精進修持善法,斷除有漏、護持自心。”關于不放逸,有一個比喻能很形象, 地讓大家理解其意義,比喻說:國王命令一人端著滿滿一缽油,繞王宮而行,只要灑出一滴油,即處以死刑,那麼此人定極其小心謹慎,這種態度就是不放逸。我們如果違犯誓戒,在即生會受很多痛苦,來世定墮叁惡趣,念及這些痛苦,自己對身語意就會慎加守護,不去違犯學處,如此謹慎的態度,即是不放逸。
不放逸對初發心的菩薩非常重要。在《文殊莊嚴國土經》中本師釋迦佛告訴舍利子:“菩提道根本就是不放逸。舍利子,放逸者,聲聞之道亦不能成就,更況無上菩提正道。”《月燈經》中說:“如我所說諸善法,謂戒聞舍及忍辱,以不放逸爲根本,是名善誓最勝財。”在《如來秘密經》中說:“雲何不放逸,謂能最初調攝諸根,……善能息彼煩惱染愛,此名不放逸。”並闡述了由不放逸而能隨順精進,集淨信功德,由此而能修正知正念,不失去一切菩提分法。在《親友書》中龍樹菩薩也說過:“佛說不放逸甘露,放逸乃爲死亡處,是故汝爲增善法,當恒敬具不放逸。”不放逸在修行中有如是的重要性,因此大家應盡心盡力來學習這一品的內容。
庚二、(廣說)分叁:辛一、思所持學處而謹慎;辛二、思暇滿人身而謹慎;辛叁、思所舍離煩惱而謹慎。
辛一分二:壬一、意樂不壞守持菩提心;壬二、加行不壞守持精進。
壬一、(意樂不壞守持菩提心):
遇事不慎思,率爾未經意,
雖已誓成辦,後宜思取舍。
諸佛及佛子,大慧所觀察,
吾亦屢思擇,雲何舍誓戒。
某件事前如果沒有謹慎的思考,或是毫無考慮,輕率從事,雖然已經答應去作,後時應該去詳加觀察而行取舍。但發心受持菩提心不是這樣,因爲這是諸佛菩薩以大智慧作過觀察,我自己也再叁思維和抉擇過,那麼爲何現在要舍棄此誓戒呢?
如果在做一件事前,我們沒有詳加觀察,或者根本沒有考慮過,就輕率地答應去作,後來自己再去考慮一番:是否值得去作?是否有能力去作?然後加以取舍,這是應該的。因爲你在事前沒有考慮,如果此事對自他都有害處,貿然行之是不應理的。但是我們發菩提心守菩薩戒可不是這樣,因爲諸佛菩薩在多劫中以甚深智慧觀察過:菩提心對衆生有最殊勝的利益。前面我們反複提過:“佛于多劫深思維,見此覺心最饒益。”發菩提心能讓自他獲得究竟、暫時一切安樂,這是叁界中無上善舉,最有意義、最值得去作的事。我們自己經過反複聞思、抉擇後,才決定去受持菩提心,發誓去成辦自他二利之究竟事業。上師如意寶說過:“可能有極少數人不懂多少道理,跟著別人轉,而去受菩薩戒,但大多數人不會盲目聽信他人,他們用智慧詳細觀察後,才決定去守持大乘菩提心。”聖尊們長久抉擇過,我們自己也詳加抉擇過,如果現在還要猶疑,想舍棄,這樣肯定是不應理的。世間人如果毫無理由地違背誓言,答應的事不去幹,很多人定會譏笑他:出爾反爾、不守誓言、無有信用等等,更何況發菩提心這樣的大事呢!
《彌勒獅吼經》中說:“希求菩提誓,恒時當堅固,猶如須彌山,永不可動搖。”《文殊莊嚴國土經》中也如實說過:“守持了清淨的菩薩戒後,即使遇到生命危險也不能舍棄!”我們已經守持了菩薩戒,發誓要完成自他二利之究竟事業,此後永遠也不能舍棄自己的誓戒,也沒有任何理由去舍棄這種能自利利他的誓戒。
若誓利衆生,而不勤踐履,
則爲欺有情,來生何所似!
如果有人發誓要去利益衆生,然而不去精勤地實行。如此則欺騙了所有衆生,這種後果將會使人轉生到何等的惡趣啊!
我們在受菩薩戒時,迎請諸佛、諸大菩薩、所有金剛上師爲我等作證明,發下誓願:要如同往昔諸佛聖尊一般,將衆生安置于大覺安樂位。在密乘的灌頂儀軌中,每個灌頂前面也都有發菩提心誓言。我們發過這樣的誓言後,如果不去如實地付諸實際行動、不去利益衆生,這就像有許多人掉在洪流之中,拼命掙紮,此時一個人在岸上大聲喊:“不要怕,我開大船來救你們!”喊完後,他卻毫無行動,這對溺水者是多麼殘酷啊!而那個只嚷嚷的人多麼不光彩。
我們向輪回中的衆生都發過願,要請他們“宴飨成佛樂”,如果沒有這樣去作,也就欺騙了所有衆生,對輪回中每個衆生都造了大罪,這個惡業無法想象其後果!根索曲紮仁波切說:“這樣不僅是欺騙了所有的衆生,而且也欺騙了諸佛菩薩和金剛上師。”因我們發願時曾祈請過十方諸佛聖尊金剛上師作證明,雖然我們凡夫看不見,但聖尊們的神通智慧對這一切很清楚。我們一點利益衆生的事業也沒有作,不但欺騙了衆生,也欺诳了諸佛菩薩、金剛上師,此罪業真是不可思議,《地藏十輪經》中說過:“如果有人在諸佛菩薩面前發願後,于十善業中任一善法也未做過,最終舍棄菩提心,則已欺騙了所有衆生,此人將來必墮邪道。”
有些人可能有疑問:自己受了菩薩戒,但現在沒有能力去利益一切衆生,這算不算犯戒呢?這當然不算。在本論以下內容中,我們將講述利益衆生有直接與間接的方式。受戒後,並不是要求你立即去像大菩薩那樣直接廣利群生,這種能力一般初發心者肯定不具足,但你必須要盡自己的能力去修持願菩提心,修持間接利益衆生的法門,也要盡自己的一份力量直接利濟他們,能做到這點,也就沒有犯戒。
大家一定要清楚,菩薩戒與別解脫戒不一樣。受別解脫戒者遇到違緣不能繼續持戒時,可于任何知言解意之人前舍棄別解脫戒,但菩薩戒在受持後,生生世世都不能舍棄。若舍棄者,未來必定會受惡趣痛苦!
意若思布施,微少凡常物,
因悭未施與,經說墮餓鬼。
況請衆生赴,無上安樂宴,
後反欺衆生,雲何生善趣?
如果一個人在心裏想過布施一些微少而平常的東西,但因悭吝而沒有施舍,佛經中說這種人將會墮落餓鬼道。更何況發菩提心者曾懇請衆生來享受無上菩提的安樂喜宴,後來卻出爾反爾欺騙了衆生,那麼這種人怎會投生到善趣呢?
上偈敘述了發菩提心而反悔者定會墮入惡趣。此過患的理由,便由這兩頌以教證理證來說明:一些人有時想布施一點微不足道的東西,但因他們悭吝成性,到後來又舍不得,便改變了主意,沒有布施。這種事情在一般人看來似乎沒有多大不對的地方,但在佛陀觀察之下,這種行爲已造下了嚴重罪業。佛在《正法念處經》中說過:“先少思維已,後竟吝不施,墮入餓鬼趣,語已吝不施,墮入地獄趣。”在《分別諸趣經》中也說:“心中發願欲布施,由悭吝故不施予,彼生餓鬼世界中,所生痛苦無窮盡。”僅僅是布施微小物之心念,因悭吝而失毀後,便要墮餓鬼趣。更何況發菩提心者,在發心受戒時,曾在諸佛聖尊前邀請叁界一切衆生,立下誓言要給他們布施從人天安樂到無上成佛大安樂。答應下這麼大的布施,現在如果因煩惱舍棄了菩提心,不去如說利益衆生,這種失毀誓戒、欺騙衆生與諸佛菩薩的惡行,與不布施自己曾想過要施舍微小物的惡行比起來,無論從其心願,施舍物、布施對境等各方面比起來,不知要超過多少倍。因此其惡果也必定會更爲嚴重。
舍棄菩提心者造下了如此嚴重的惡業,難道還有希望生善趣嗎?爲了闡明這點,《學集論》引用了《慧海請問經》中一個比喻:比如某人邀請了國王、大臣與民衆,告訴說要給他們布施很多財物,于是賓客雲集,但那個邀請者什麼也沒拿出來。他這種欺騙國王、大臣以及其他民衆的行爲,後果自是不言而喻。同樣,發菩提心者失毀其誓戒,其行爲後果較之更嚴重無數倍,將墮入更可怕的惡趣中受苦!在律藏中也有這樣的教證:比如某人答應一些人,布施他們食物、衣物、財寶等,根和境所攝的一切財物,後因吝啬沒有布施,這種人將墮餓鬼趣,感受極大痛苦。我們在叁寶前發菩提心,也發願以財物、善根給予衆生,讓其得到暫時與究竟一切安樂。如果現在因煩惱而不如是去行持,難道我們能超越因果規律,還能生善趣嗎?
上師如意寶如是教導說:“大家應該閉目反複思維:自己發起的菩提心願有沒有理由去舍棄?無論從哪方面去觀察,肯定找不到有舍棄此心的正當理由,這一點大家一定能想清楚。而且做到不舍棄菩提心,並無多大困難。”關于舍棄菩提心的界限,堪布根霍仁波切說過:“如果受菩薩戒者生起惡念——從此不修學大乘佛法,不救度衆生,即是舍棄了菩提心。”這個界限很清楚,我們對照自己觀察一下。一些人在碰了釘子後說:“上師,現在的衆生太剛強,太難化了,我現在也沒有度化他們的心願了,我要住到沒有人的地方去……”這些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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