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佛光能破內心無明,所以不是色法體性的光明,而是智慧所現光明,因此說“佛光是智慧相”。
“如”字很關鍵。“如”是說稱念無礙光如來,就能按佛光所具的妙力那樣,破除無明,滿足所願。所以“稱名時即遇光時”,名和義不離,至心稱念“無礙光如來”時,無礙光就現在自心中作加持。
【如彼名義,欲如實修行相應者。彼無礙光如來名號,能破衆生一切無明,能滿衆生一切志願。】
“想按無礙光如來名號的妙義,如實修行得到相應”原因就是“無礙光如來”名號能破衆生一切無明,能滿衆生一切所願。
總之,從佛智慧中隨願而起的光明能除衆生無明,能滿衆生所願,而“無礙光名號”中又含攝了光明妙德,以至心稱念佛名號,就能破一切無明,滿一切所願。這樣對佛光和名號的妙力有了認識,就會生起意願,想如實修行和佛光相應。爲此,修持五念門中的第二門——贊歎門。
下面斷除疑惑。有兩段內容:第一、指出稱名不滿所願的原因;第二、斷除“稱名怎能滿願”的疑惑。
第一、指出稱名不滿所願的原因。
【然有稱名憶念,而無明猶在,而不滿所願者。何者。由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故也。雲何爲不如實修行,與名義不相應。謂不知如來是實相身,是爲物身。】
但很多人念佛,無明仍然存在,而沒有實現心中的所願,這是爲什麼?原因是沒有如實修行,和如來名號的妙義不相應。
怎麼是沒有如實修行,和名號妙義不相應呢?回答有兩重:(一)不了知如來是實相身、是爲物身,因此不相應;(二)以信心不淳、信心不一、信心不相續,因此不相應。
(一)不了知如來是實相身、是爲物身,因此不相應。
“實相身”,是法身。“爲物身”,就是爲利益衆生從法身現起的報化兩種色身。“物”是衆生的意思。分開來說,爲利益清淨衆生一到十地菩薩,就從法身中現起他受用報身;爲利益不清淨衆生凡夫和聲聞,就從法身中現起千百億化身。總之,從如來無生無滅心性中所流現的無量無邊的身相、光明、音聲、神通變化、淨土莊嚴,都是利益衆生的妙相,叫做“爲物身”。在“爲物身”當中,有一種至極方便的法,就是名號。爲什麼說是至極方便呢?就因爲一切衆生都能修持、都能受益。這要知道,無量衆生業障沒有清淨時,見不到佛的身相,這時如來就在衆生前顯現名號,衆生只要持名就得到佛果覺的加持。
行者口稱“無礙光如來”,“如來”是什麼?如來是實相身、是爲物身。看到在一個如來上說兩個“身”,就知道這兩個“身”不二,法、報、化叁身不二,落到名號上,就是名號和實相不二,名號和佛果覺不二。爲什麼不二?因爲:實相身是體,爲物身是用,體是用的體,用是體的用,從沒有離用的體,也沒有離體的用,所以說不二。以這個原因,蕅益大師說:“一聲阿彌陀佛,即釋迦本師于五濁惡世,所得之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今以此果覺全體,授與濁惡衆生。乃諸佛所行境界。”(這一聲“阿彌陀佛”就是釋迦本師在五濁惡世所證的無上果覺,現在以這果覺全體傳給濁惡衆生,這是諸佛所行境界。)又說:“光則橫遍十方,壽則豎窮叁際,橫豎交徹,即法界體。舉此體作彌陀身土,亦即舉此體作彌陀名號。”(意思是,論光明是橫著遍照十方,論壽量是豎著窮盡叁際,橫豎交徹,是法界體。就是以這無量光壽的法界體作彌陀色身和刹土,也是以這無量光壽的法界體作彌陀名號。)
行者不了知這個甚深義,雖然口裏稱“無礙光如來”,心中並沒有信受名號即是佛的果覺,因此不肯全身靠倒,一心執持,導致沒有相應。
(二)以信心不淳、信心不一、信心不相續,因此不相應。
【又有叁種不相應。一者信心不淳,若存若亡故。二者信心不一,無決定故。叁者信心不相續,余念間故。】
這叁種不相應,用一句話說,就是由信心不足,和佛的果覺不相應。
信心不足有叁種相:一是不淳厚,好像有一點、又好像沒有,這樣的信心很輕薄,不是深厚的信心;二是不專一,就是並沒有決定的信受,心裏夾有懷疑,還處在左顧右盼、搖擺不定的狀態中,不是堅貞不二的信心;叁是不相續,就是會被其它念頭間斷。
像這樣信心不淳、不一、不相續,就不能和佛果覺完全相應。因此沒有得到名號妙力應有的加持,即使有時起一些作用,也比較微弱。
【此叁句,展轉相成。以信心不淳,故無決定。無決定,故念不相續。亦可念不相續,故不得決定信。不得決定信,故心不淳。】
“展轉相成”,是指這叁句既可以由前前成立後後,也可以由後後成立前前。順著說:以信心不淳厚,因此心就不決定;以心不決定,因此念就不相續。反著說,以念不相續,因此沒得到決定的信;以沒得到決定的信,因此信心不淳厚。
轉過來,如果能念念相續,那就是一心堅貞不二。如果能一心堅貞不二,那就是淳厚的心。
對此有不同的解釋,都是因人而異,沒有什麼矛盾。一種是讓念佛的心念念相續,這樣能輾轉相續,逐漸就沒有了別的心,只剩下這一念念佛的心,這就是專一的心。如果只是專一念佛的心,其它什麼都不念,這個心就是淳厚的心。這樣二六時中,唯佛是念,念得全心是佛,就一定和佛相應,志願就能實現。
或者這樣解釋:首先對淨土的經論廣學深思,以這樣的途徑不斷使信心深化,而達到念念相續。比如長期堅持聞思淨土教義,認識會逐漸加深。如果能一段時間專門用功,在心力集中投入、思維得充分時,信心會變得更深更大。關鍵是長期護持住相續,不使它減弱、失壞,就像燒開水,要不停地燒,一直燒到沸點,就自然沸騰。信心也是修習到量,就發起決定的信;起了決定的信,信心就淳厚;有了淳厚的信,就跟佛相應;跟佛相應,就得佛力加持!
【與此相違,名與實修行相應,是故論主建言我一心。】
“與此相違”,就是了知如來是實相身、是爲物身,以及具有淳厚的信心、專一的信心、相續的信心,這樣持念佛名,就是“如實修行相應”,也就能破無明、滿足所願,因此論主立言:我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
這是具有深義的。淨土法門是仗佛果覺加持得生淨土,而加持融入又憑“一心”,所以“一心”是修行淨土的要點。天親菩薩深明此道,所以一開始就提出“一心”二字,指明稱名的關要是一心。
第二、斷除“稱名怎能滿願”的疑惑。
【問曰,名爲法指,如指指月。若稱佛名號,便得滿願者。指月之指,應能破暗。若指月之指,不能破暗。稱佛名號,亦何能滿願耶。】
有人發問:名字是指示法的符號,就像手指指示月亮。如果只稱念佛名號就能滿願,那指月的手指也應當能破黑暗。如果指月的手指不能破黑暗,念佛的名字又怎麼能滿願?
這是不承認只稱名號就能滿願。理由是:名字是隨意安立的,比如對一個人可以叫他柱子、叫他大山、叫他大樹,只是用一個代號表示他,好稱呼他。而你說稱名字就能破無明,乃至能滿衆生一切志願,說得也太誇張!好像名字是萬能的,什麼都能做!你的手指指示月亮,手指會放光嗎?會破暗嗎?你口裏說“火”字,能冒出紅色的火焰嗎?絕對不可能!所以名字不但沒有無量的作用,連基本的作用也沒有。你卻說名字不但有作用,而且有無量的作用,這不是神話嗎?
【答曰,諸法萬差,不可一概。有名即法,有名異法。】
答:諸法千差萬別,不可一概而論。名字有兩種情況,一是名字即法,二是名字異法。“名字即法”,就是名字起到法的作用;“名字異法”,就是名字起不到法的作用。所以不能因爲有“名字異法”的現象,就判定一切名字都不起法的作用,這樣會犯“以偏概全”的錯誤。
【名即法者,諸佛菩薩名號,般若波羅蜜,及陀羅尼章句,禁咒音辭等是也。】
“名字即法”,就是諸佛菩薩的名號、“般若波羅蜜”這五個字、密咒、禁咒音辭等,不僅是名字,而且名字本身就是法。這些名號、密咒、經文等有不可思議的功能,能免難除障、增福開慧,得到種種暫時、究竟的利益,乃至成佛!這些在顯密佛經裏有很廣的闡述。
【如禁腫辭雲,日出東方,乍赤乍黃等句。假使酉亥行禁,不關日出,而腫得差。】
這是首先成立世間法中有“名字即法”。以淺比深,就知道佛名號更是“名字即法”了!
比如世間有一種禁腫辭,就是口裏念“日出東方、乍赤乍黃”等句子(就是“太陽從東方出來,有時現紅色,有時現黃色”等)。假使得腫病的人,在下午5到7點、晚上9到11點念這些句子,腫病就會好。這兩個時辰本沒有日出東方,這樣的相在外界沒有出現,但念“日出東方、乍赤乍黃”就起作用,就使得身上的腫消除。
【亦如行師對陣,但一切齒中誦臨兵鬥者皆陳列在前。行誦此九字,五兵之所不中。抱樸子謂之要道者也。】
又比如兩軍對陣時,只要軍兵口裏都念“臨兵鬥者皆陳列在前”這樣九個字,五種兵器——矛、戟、弓、箭、戈就不會傷身,這是晉朝葛洪所著《抱樸子》裏說到的用兵要道。
【又苦轉筋者,以木瓜對火熨之則愈。複有人但呼木瓜名亦愈。吾身得其效也。】
又有人脖子或腳扭了筋,就用木瓜對著火烤熱,然後放在扭筋的地方燙,就會好。如果沒有木瓜,就用手對著火烤熱,然後放在扭傷的地方按摩,口裏說“木瓜、木瓜”也會好。昙公說:“我親自試過,是有效果。”
《安樂集》裏還講了一例:有人被狗咬傷,把虎骨弄熱按在被咬的地方,就會治好。如果當時沒有虎骨,就把手弄熱按在被咬的地方按摩,口裏說:“老虎來!老虎來!”患者也會好。
【如斯近事,世間共知。況不可思議境界者乎。】
像這些很近的事世間都知道,既然世間名字都能起法的作用,何況萬德洪名是不可思議的境界,哪裏有“名非法”的道理呢!
【滅除藥塗鼓之喻,複是一事。此喻已彰于前,故不重引。】
滅除藥塗鼓的比喻也是一個例子。滅除是藥的名字,打仗時把這種藥塗在鼓上一擂鼓,鼓聲傳到的地方,身上的箭就被拔出,毒就消除。這就是“聲音即法”。藥沒有塗在傷員身上,但聽到“滅除藥鼓”的聲音就起作用。
【有名異法者,如指指月等名也。】
此外也有“名字異法”。就像以手指指著月亮,這是在指示“月亮”,但手指指著月亮時,手上並沒有發光破除黑暗,這就是“名字異法”。雖然它表示月亮,但上面沒有出現月亮的作用。
《往生論注講記(十四)》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