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于“勝義非心境”見如此承許故,不見有何違害。譬如你說“勝義非二現心之境”,于此說“以二現心抉擇勝義定不應理,非彼境故”時,承許加簡別爲“勝義自相非二現心之境”,由此宣說即無過。如是說“勝義非心境”,實際也是說全無境與有境之見而證,不成否認一般所說的“是境”之義故。任爲何說,若不依文而依義,則說所許相同。】
像這樣不加任何簡別而直接說“勝義非心境”,也實際是說沒有任何境和有境的見而親證,這不成否認一般名言上講的“勝義是境”的意義之故。不論采取哪種表述方式,如果不依文字而依法義,那麼前後代論師所承許的法義本來相同。
【因此說“觀察勝義谛是否爲所知時,與觀察勝義中有無時,二者未作區分”亦屬無義,以此處說非境與觀察勝義中是否爲境後說非境,成一關要故。】
所以如果這樣說:“觀察勝義谛是不是所知的這個時候,和觀察勝義中有沒有所取或真如是不是境的時候,這兩者沒有好好區分開來”,這也只是無意義的說法而已,因爲在《入行論》此處說“勝義非境”和觀察“勝義中真如是不是境”之後宣說非境,成了同一關要故。
【此義如何?若以觀察勝義之識而審察,則不成立勝義爲境,如是以觀察勝義的識及親證境之實相全然相應的勝義有境——聖智都不得“見境之相”,因爲勝義中如何抉擇彼,需以現證勝義之智衡量彼故,勝義中若觀察,境無可得,如是以親證勝義之智亦不見境相,二者要點一致故。】
這一點怎麼來理解呢?如果以觀察勝義的心識運用正理對于諸法的真實性作詳審的觀察,那就得出不成立“勝義是境”的結論。就像這樣,以觀察勝義的識見不到有境的相狀可得,以親證境的實相全然相應的勝義有境——聖者的智慧也見不到境的相狀。
也就是說,勝義中運用聖教和正理進行觀察所得到的結論,需要以現證勝義的智慧來證知它。以這個緣故,凡夫觀察勝義中的狀況時會發現“境不可得”,而聖者以親證勝義的智慧同樣見不到有境相可得,凡夫觀察的結果和勝義中的狀況在關要上完全一致。
【因此,若否認“勝義非心境”此一關要所許,則成已許“勝義中真實性有所緣”義。】
因此,如果否認“勝義非心境”這一極關要的承許,那麼就成了已經承許“勝義中諸法的真實性有所緣或所取之境”了,這樣將導致勝義中有自性不空之法等的過失。
【如是抉擇勝義及聖智親見之相,說其關要爲一,對此斥責未分時位,頗顯粗劣。】
像這樣抉擇勝義所得出的結果和聖者智慧親見的狀況,說這兩者在關要上是同一要點,對此指責說沒有分清階段的差別,這就有些粗劣了,意思是沒有深細的認識到。
【如《寶積經·菩薩藏》雲:“勝義中聖者慧及智前,任何法若知、若斷、若修、若當現前之法,任何不住。”具德月稱言“依名言谛說爲知”,亦間接顯示了真實義中超越證及能證名言。】
既然說僅僅依名言谛說成“證知勝義”,那就表明真實義中超越了證和能證的名言。也就是需要有能證的心和所證的境這兩者,才有所謂的“證”和“能證”。真實義中什麼所證的境都沒有,當然就沒有能證知它的心,所以就超越了“證”和“能證”的名言。
【《顯句論》雲:“諸聖者之勝義,是無所說故,不具于何者應理、非理,于彼豈有戲論?”】
有一個所說的東西,才有對它的體性作安立,也才有對所安立的體性判斷是應理或非理等等。但聖者現證的勝義並沒有一個所說的東西,那麼針對什麼說應理、非理呢?本來沒有一個境,就沒有對這個境判定應理或非理等等,對于這樣的勝義哪裏有戲論可得呢?
這也說到勝義中沒有心前的境。
【《入中論自釋》雲:“今當說勝義谛。然勝義谛非言說境故,非分別境故,不能直接顯示,當以聞者自能領解之譬喻明彼體性。”】
這裏明顯講了勝義谛不是言說的境、不是分別的境,所以不能直接顯示。如果說真實義還能顯示,能用語言安立它是怎樣的一種境,那顯然和這裏相違。
也就是既然勝義不是言說的境、分別的境,再說什麼、分別什麼也不是它本身,不但粗略的言說、分別達不到它,細致地加以簡別而作的言說、分別仍然達不到它。
【又雲:“天子!真勝義谛不能顯示。何以故?以一切能說、所說、爲誰說等法,于勝義中皆是無生。諸法無生故,無可宣說。”】
這也講到:有所生的諸法,可以宣說它如何如何;沒有所生的諸法,因此就無可宣說。
【又雲:“是故緣真實義之智,全無有性、無性,自性、他性,實、非實,常、斷,常、無常,苦、樂,淨、不淨,我、無我,空、不空,能相、所相,一性、異性,生、滅等差別,以彼自性不可得故。如是思擇真實義時,唯諸聖者方是正量,異生則非。”】
這是講凡夫有能所的心不是能測量勝義的正量,只有聖者智慧才是正量。
【《入中論自釋》又雲:“由此無欺诳故,是勝義谛。此唯是聖者各別自證。”】
照見勝義谛的自相,唯有聖者各別自證以無有任何境和有境二者的方式而親見。《叁摩地王經》說:“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諸根是量,聖道複益誰?”
【如是所說般,一般凡是有承許,則按二谛隨一承許外,再無其他,然而此處非僅如此粗義,若知有極細精義,則具大義。】
就像以上佛經和月稱菩薩的言教所說,雖然一般凡是有承許,那當然除了按照二谛中的一者承許外,再沒有第叁種谛,但是在《入行論》宣說“勝義非心境”的這裏,不僅僅是這樣很粗的、有承許的義,如果知道這裏有極細精義,那就有大意義了。
所謂粗義,是指僅僅解釋成“無二現之心的行境是勝義”等等,由于還停留在有承許、有言說、有所緣的妄心境界中,沒有徹底超出一切戲論相,因此是粗。“極細精義”,是指按實相、現相是否相同來安立二谛,由此抉擇到勝義遠離一切所緣行境,不是任何心的行境,才徹底超出了一切粗細的戲論相,極爲抉擇了真勝義谛,也真實吻合到了聖者根本慧定中的狀況。
【以上說爲例後,于自他宗尋求真谛的諸人,稍說由饒益心所帶出的話:
初業者依由正理已斷定“法無自性”,及現出“彼無自性與緣起爲一義”後,專于現空雙融狀如水月之殊勝定解策發精進,是爲至要,故應依彼而串習。】
這裏前提要做到兩點:第一點、依靠離一多因等正理把一切顯現抉擇爲空性,對于萬法無自性得到斷定;第二點、現出“萬法無自性和因緣所生”是一義。
這裏首先運用離一多因等正理,對于任何事不見有絲毫能夠堪忍成立,這時就會知道一切現相都無自性。這樣的空和現不是各自分開的兩個,而是“現即是空、空即是現”,在了知現空無二的時候,就叫“現空一義”。之後對于現空雙融串習的時候,不必以心輪番地執取現和執取空,而已經對于現空無別生起了定解。進一步就專門對這一點精進地串習,以串習力遠離現或空等偏于一面的所緣、承認等。
【彼時如何解悟者與諸法實相爲近似,然未超出分別相狀之境——僅同分勝義。對此,不應教導:“唯此即是般若波羅蜜,此外更無究竟。”】
這時通過正理觀察所解悟到的,和諸法實相是近似的。但還沒超出分別相狀的境——僅同分勝義。對于這一點,不能說:“這就是般若波羅蜜多,在這之外再沒有更究竟的了。”這樣就不對了,這是把相似、初步的東西指成真實、究竟。如果這麼教導,使學人認爲我已經到家了!那就錯了!
【若如是作,則于僅爲識之行境、似現之般若持爲了義,爾後于全無分別之智慧——真般若之義不得趣入,且于入彼正道——于無所遮立之義無改而安住修等,以背離之故,乃至于自見愛重未舍,離戲真般若將不予心中生起故。】
如果這樣做的話,學人就會把一個僅僅是分別識行境的、似現的般若持爲是了義,就認爲已經徹底了,修證到家了!其實就修道的曆程來說,這是一個初步的成果,而認爲這已經到家了,就會導致之後對于全無分別的智慧——真般若之義不能趣入。因爲真般若是離開一切虛妄分別的,不但沒有執有的分別,也沒有執空的分別。而且,對于證入真實勝義、真般若的正道——于無所遮立之義無改而安住修等,對于這樣的正道也成了背離,乃至還在愛重自己的見而舍不得丟開之間,離戲的真般若就不會在心中生起!
【是故,以帶有于緣起法無自性定解之相的心識,雖見諸境狀如水月,然僅與聖者後得如幻定解相似,此乃于真實義近似正見。】
所以,對于“一切因緣所生的法都無自性”這一點引生了定解,以帶有這樣無自性定解相狀的分別意識見到任何現相,它的情形就如同水月,就是心前顯現的一切相通通跟水月一樣。達到了這樣的認識,也只是和聖者後得的如幻定解相似,而不是全同。
這裏有兩種:一是以理推斷之後,斷定一切顯現如同水月;二是聖者在根本慧定中,了無一相可得,出定就引發了後得的定解,知道一切現相都如幻如夢。比如之前有山、有水、有身體等,一刹那證入的時候全部沒有了!再出定時,看這些就知道都是虛相,如夢一般。
總之,對凡夫來說,有知道現空雙融猶如水月的定解,這和後得如幻的定解相似。但還沒有吻合上聖者定中如虛空般無緣離戲的勝義。
【然猶需想到:入定行境爲離絕戲論、超越言思的真勝義本面,與親證彼相似,有于離言勝義實相、譬喻難表的各別自證之義,生起知解與覺受。】
進一層,還要想到:除了後得,聖者定中的情況如何呢?入定的行境是遠離一切戲論、超越言思的真勝義本來的面目。聖者定中親證的就是這個,這就是勝義,就是聖者智慧殊勝的行境義。在凡夫位和對它的親證相似,有對于離言勝義實相、難以用譬喻诠表的各別自證之義,生起知解和覺受。
【若念:如此的實相爲聖智內證之境,于凡夫前畢竟不容現。】
如果想:這樣的實相是聖者智慧內證的境。我…
《辯答日光論選要講記(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