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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四十五)

  二、究竟不著有無二邊分二:(一)分別有無同爲虛妄;(二)不著有無方爲究竟。

  (一)分別有無同爲虛妄

  【事之有、無二者同爲虛妄故,猶如夢中生子,後夢子死而悲痛時,子無之想障于子有之想,然彼想亦是虛妄。】

  “事”指萬物。“萬物有”是虛妄的,因爲萬物現而無實;“萬物無”也是虛妄的,因爲萬物不存在,“萬物的無”就不會有什麼存在。比如空花得不到,也不會存在一個“無空花”的東西。所以不論心緣“事物有”或“事物無”,都只是虛妄分別而已。

  以這個原因,就像一個女人夢見自己生了孩子,就想“我終于有孩子了”,這是虛妄的想。接下來的夢境中這個孩子死了,女人又想:“我的孩子沒有了!”雖然以念“孩子沒有了”的分別,會障礙生起念“孩子存在”的分別,但這個分別也是虛妄的。(意思是:“孩子沒有了”這個想法一定是觀待“孩子存在”才出現,不會獨立出現。現在“孩子存在”的分別是虛妄的想,“孩子沒有了”的分別當然也是虛妄的想。)

  就像這樣,比如對瓶子抉擇認定了它無自性之後,就開始作“瓶子無有”的想,這個想達到堅固時,就能對治作“瓶子有”的想。或者作“無我”的想得以堅固,就能對治作“有我”的想,或者作“沒有屬于我的榮耀、屬于我的財富”想,就能對治作“有屬于我的榮耀、屬于我的財富”想。像這樣,以“有事無自性”的想能對治“有自性”的想,但這個想也只是虛妄的分別。

  這裏一定要認識到:既然實有的人、法毫無存在,觀待它安立的“無人”、“無法”哪裏會有真實存在呢?比如兔角毫無存在,會有一個“無兔角”的東西存在嗎?海市蜃樓毫無存在,會有一個“無海市蜃樓”的法存在嗎?當然不會!所以對萬物不論作有想、作無想,都只是虛妄的分別。

  (二)不著有無方爲究竟

  【因此,如二木摩擦生火盡焚二木般,以觀察一切有事無實之妙慧火盡焚一切“有”、“無”安立的所緣稠林後,住于寂滅一切戲論的般若中,爾時即是離一切承認的大中觀。】

  就像兩根木頭摩擦生出了火,火反過來把兩根木頭燒盡。同樣,觀察一切有事無實,由此發起的妙慧之火能燒盡一切“有、無”安立的所緣稠林。之後就遠離一切所緣,安住在寂滅一切戲論的般若中。這時就是離一切承認的大中觀(或出世間初地入定的大般若)。

  “稠林”,就是密密麻麻、特別稠密的樹林。表示衆生的分別心有各種各樣“有”或“無”的所緣。四邊當中,以“有”、“無”二邊爲主要,所以以“有”、“無”表示四邊所攝的一切戲論,這些就是分別心的所緣。一旦遠離一切所緣,就安住在寂滅一切戲論的般若中。這時不同于分別心所緣的單空影像,不是少分空性,所以稱爲“大中觀”。

  【如經雲:“菩薩如是行智明,離欲趣入無貪行,如離羅睺日明住,如火燒盡草木林。諸法性淨極清淨,菩薩般若波羅蜜,不見作者及一切,此爲最上般若行。”】

  “菩薩如是行”是指修行無生等,直接地說,就是能自在安住于寂滅戲論的般若中。“智”指離煩惱障,“明”指離所知障。離欲就是由智明而無染無著,這樣就趣入無貪的平等性。叁、四兩句比喻般若離障清淨。就像遠離羅睺羅的日輪明朗而住,又像大火燒盡草木樹林。日光和大火比喻大般若,黑暗和稠林比喻以虛妄分別爲體性的煩惱客塵。

  “性淨”指諸法自性清淨,“極清淨”指遠離一切所緣最極清淨。菩薩證入這般若波羅蜜多時,不見能觀的作者和所觀的一切法,這就是最殊勝的般若行。

  “不見作者及一切”,即不見有作者的心(這是無能取),也不見有心所緣的一切(這是無所取)。顯示真般若無任何所緣,包括心緣“萬法皆空”也一同寂滅,所以說“不著有無才是究竟”。

  【《中論》亦雲:“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諸智者,不應著有無。”】

  總之,如果承許實有某個法,就著在常這一邊上;而承許有無生、無滅、無住等,又著在斷這一邊上。由于這都是虛妄執著,所以智者不應著有,也不應著無。

  常、斷二見有粗、有細。比如:自在天派承許有常、一自在天,是粗品常見;順世派承許人死如燈滅,是粗品斷見;承許“名言中有、勝義中無”和承許“有如來藏和無生空性”,是細品常、斷二見。不但是粗品的常斷見,包括一切安立爲有的有邊、觀待有而安立爲無的無邊(像無生、無住等),都不是勝義中諸法的自性。

  “遮非因計因”的內容有兩部分:一是遮具心自在天爲因;二是遮無心色法爲因。凡是宗派都要解釋萬物的起源問題,除了順世派承許萬物自然生之外,其他派都承許萬物由因産生。這個因又有正因和非因兩種,非因中又有兩類:一類承許具有心的自在天是世間萬物之因,這在上面已經破除;另一類承許無心的色法是世間萬物之因。這又包括兩類:一類承許世間萬物是由最小的微塵所生,這個微塵是常存的、實有的;另一類是數論派,承許勝義中有神我和自性兩種法,神我只是受用者、不是作者,只有自性是世間萬物的作者,所以數論派承許萬物的因是自性。

  首先破第一類:

  謂塵世間因,彼亦前已遮。

  這一類外道把根身、器界分析到最後時,見到所有的粗法都是由最小的微塵合成,因此就“認定”世間萬物都是從實有的極微産生。

  “彼亦前已遮”,就是這“極微實有”的立宗已經在前面用“六塵圍中塵”的正理否認了。意思是:觀察下來,得不到實有的極微,因此“由實有的極微産生萬物”的立論是不成立的。

  接下來破第二類:

  數論許常主,衆生之生因。

  喜憂暗叁德,平衡而安住,

  此則名爲主,失衡名衆生。

  先解釋常主(就是常存的主)。很多宗教都建立所謂的造物主(就是萬物創造者的意思)。這個主有兩類:一是有心識的造物主,比如人格化的上帝、真主等等。還有一類就是承許無心的造物主,比如數論派承許勝義中的自性是生起一切世間現相的主。而且這個“主”是亘古亘今常存不滅的,色聲香味、眼耳鼻舌等的森羅萬象,都是由它所生,因此稱爲“主”。

  那麼,怎樣的法是主呢?又怎樣由主生出了衆生呢?勝義當中,有叁種最基本的體性,就是喜、憂、暗叁德。當這叁種德的成分達到平衡時,就稱爲“主”;叁種德的成分失去平衡時,就現出各種各樣變異的相,這些相叫做“衆生”。也就是內在現出了豬、馬、牛、羊等的根身,這是衆生;外在現出了山河大地、色聲香味等的現相,這也是衆生。這一切衆生都是由叁德不平衡而顯現出來的。

  獨一有叁性,非理故無彼,

  如是亦無德,各亦具叁故。

  無德有聲等,應成極杳然,

  這六句當中前兩句是破主,中間兩句是破喜、憂、暗叁德,後兩句是破二十叁種變異。

  首先,你們的承許當中有相違之處,就是主的獨一性和有叁性相違。“獨一”,就是沒有任何部分的“一”;“有叁性”,就是有喜、憂、暗叁種不同體性。“非理”,就是指獨一的體性沒有任何部分,說它有叁種屬性就不合理,就像說獨眼龍有叁只眼睛一樣。所以沒有這樣的“主”存在。

  “如是”就是喜、憂、暗叁德也和主一樣不存在,因爲每一種德也具有叁德的體性。這樣每一種德是獨一性,又有叁種屬性,顯然不存在這樣的法。

  那麼,爲什麼每一種德也有叁種屬性呢?因爲主是沒有任何部分的獨一體,一個法要不是它,就是它以外的法,不可能是它上面的部分。而喜等叁德是主上面的法,不是主外的法,因此就跟主是同一個法,也就具有喜、憂、暗叁種屬性,有喜中的喜、喜中的憂、喜中的暗,同時喜又承許是獨一的實法,這樣“既是獨一、又有叁性”是不存在的。

  接下來,由于叁德是子虛烏有的,由叁德變現的聲音等二十叁種變異也就應成一無所有了,也就是世俗的一切現相都成了畢竟無。意思是,你們認爲喜、憂、暗是勝義中的實法,由于這叁者就現出了世俗的萬相,就像同一團泥可以捏成各種各樣的瓶子一樣。現在以理抉擇到:喜、憂、暗像兔角一樣無有,因此就沒有由它所生的世俗變異,就像沒有泥,就沒有由泥變出的瓶子一樣。

  這樣就以六句頌就把數論派教義裏所施設的一切勝義法、世俗法全部摧毀無余。這是徹底的摧毀,等于說你們教義裏所說的一切都純屬虛構。不但勝義中的叁德和主沒有,連名言中有虛妄的變異也不成立。

  再以現量破:

  衣等無心物,不容有樂等。

  對方持唯物論,他認爲苦、樂是色法體性或物質性。中觀師破斥:衣服等是無心的,不可能存在苦樂等感受。比如:衣櫃裏挂了很多衣服,這些衣服是冷冰冰的存在,不會有什麼樂受;桌子、椅子、花盆、壁畫等也是冷冰冰的存在,不會有什麼苦受。現量見到物質都是冷冰冰的,哪裏有苦、樂感受呢?

  “無心”二字是破物質有苦樂的理由。意思是:有心的法有感受,可以安立苦、樂等;無心的法沒有感受,不可能有苦、樂等。

  事謂彼因性。

  對方答複:衣服、飲食等事物是苦樂之因,或者苦樂是由衣服、飲食等物質産生的,因此決定是物質的體性。

  比如:小孩喝了“娃哈哈”就生樂受,這種樂是享受物質而生的,因此是物質性。推廣開來,受用好的物質就生樂受,受用不好的物質就生苦受,可見苦樂是由物質生的,因此是物質性。

  下面中觀師就分叁層破斥。第一層:

  豈非已遮訖;

  “勝義中實有色法”不是已經被否認了嗎?

  “遮”就是否認。否認什麼呢?否認實有物質,也就是以離一多因否認了粗細色法有實體存在。這樣“由虛妄的物質生實有苦樂”是站不住腳的。

  也就是按你的承許,苦、樂、舍(或憂、喜、暗)是勝義中的實法,而你說苦、樂、舍是由物質所生,現在我們破了勝義中有物質,這樣物質只是虛妄的相,而苦、樂、舍是實有的法,怎麼會是物質所生呢?就像實有一個娃娃,而沒有夢中的女人,能說這個娃娃是夢中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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