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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四十六)

  辛二、說真義

  以上外道主張的萬物無因而生,或者由自在天、微塵、主等常因而生,都不符合二谛的真理,不但不符合勝義谛的真理,也不符合世俗谛的緣起律。破了上述無因生和非因計因的邪見後,下面再來顯明緣起生的真實義,也就是顯明世俗中的萬法是怎麼生出來的?勝義中的“因無相”又怎樣來認識?

  下面分兩段闡述:一、闡明世俗萬法由因緣生;二、闡明勝義中因無相。

  一、闡明世俗萬法由因緣生

  【是故,由如是觀察,萬物絲毫不是無因而生或常因所生。即諸外法如由種子生芽等,是依各自因緣而生;內法諸生處從無明至老死間,相續不斷依緣起而生。】

  “是故,由如是觀察”是承上啓下的文句。也就是通過上面這樣觀察,就認識到萬物絲毫不是自然而生,也不是由自在天、微塵、主等常因所生。原因是:如果自然而生,那當然恒時都産生,因爲無條件就能生,但這和萬物間或生的事實相違;其次,如果由常因所生,但常因永遠不變,不起任何作用,不成立能生萬物。

  那麼,萬物是怎樣生出來的呢?“即”以下就道出了真相:萬法分內外兩種,外法是指山河大地、花草樹木等無情法,這些是依靠能生它的因緣和合而生起,比如芽是以種子爲主因,以水、土、陽光、肥料等爲助緣,依靠因緣和合而産生的;煙是由火和木柴和合而生出的;氣是由水和加熱聚合而産生的。內法就是六道等有情,諸生處指眼、耳、鼻、舌、身、意等生處,有情各類根身,像豬身、人身、鬼身等,這些是怎麼生出來的呢?都是依靠十二有支以前前爲因産生後後,從而出現有情的五蘊相續。也就是以“無明”爲因緣生起“行”,以“行”爲因緣生起“識”……,乃至以“愛”爲因緣出現“取”,以“取”爲因緣産生“有”,以“有”爲因緣出現“生”,以“生”爲因緣出現“老、死”,這樣環環相扣、相續不斷地産生有情的相續。

  二、闡明勝義中因無相

  【如是,果不住于有事諸因別別單個上,也不住于諸緣合集上,一一各自無能生果,合集也除諸因外別無其他故。】

  這一句的意思是:諸多的因緣當中,單個的一種因或一種緣生不了果,諸因緣的合集也生不了果。比如單個種子不能生果,單個水、單個土等也不能生果;內法上,根、境、識叁法和合勝義中不能生識,單個根不能生識、單個境或識也不能生識。既然單個因緣生不了果,衆多的因緣合起來也除了這些因緣外,再沒有別的,因此也不能生果。就像每一粒沙子中生不出油,衆多沙子合起來也生不出油。

  這樣就知道,不是實有一個果住在單個因緣上,而從單個因緣中生出了它;也不是實有一個果住在因緣的合集當中,而從合集中生出了它。

  那會不會是從因緣外的其它處生出了它呢?下面再解釋:

  【顯現果時,彼果不是從彼等因緣外的余處來此處,也不是以因外性爲異體的果依于因後,已成之果住于此處,又不是滅時從此處去于他處。是故諸法本來以因空。】(“性爲異體”就是自性上和因是不同的兩個體,而不是假立的他體。比如童年時的你和現在的你是假立的他體,不是像東山和西山那樣同時存在的兩個不同的體。而這裏說的是勝義中的果,那就是實有的果,它和因緣的關系是真實的他體關系。)

  顯現果時,這個果不是從因緣外的其它處來到此處。也就是說,凡是果都是先前沒有、後來新生出來的,所以不是以前在某處存在,現在來到這裏。再說這也不是和因自性爲他體的一個果,依靠因緣而讓這個已有的果安住在這裏。而且這個果也不是滅時從這裏去了其他地方。

  這樣就觀察到果不是實有的,以果不是實有的緣故,因就不成立是實有,或者本來就不成立因。

  【此處,有注釋以“別別”遮自生及他生,以“合集”遮共生,如是遮四邊生。】

  故由如是觀,知非無因生,

  “故”是總結詞。就是由前面這樣觀察無因生和非因生都不合理,就知道萬法既不是無因而生,也不是常因所生。

  如果萬物是無因生或無條件就産生,那應當一切時處都産生,因爲無條件就能生;反過來說,如果有一時一處沒産生,也應當任何時處都不産生,原因是:假如某時某處有産生,那其它時處沒有理由不産生,也就是如果有産生,就應當任何時處都産生。所以承許無因生就一定要承認萬物恒有或恒無,而這和萬物間或生的事實相違。

  否認萬物無因生也就成立了萬物由因生。這個因如何呢?是外道承許的自在天、微塵、自性等嗎?外道說的這些因都是常法,永無變動,怎麼有生果的作業呢?像這樣就否認了這些非因是萬物的因。

  這樣破除邪見之後,再顯真理,就是顯示名言中的萬法是由能生它的因緣和合而生的。外法像草木等是由種子和水、土等因緣和合而成,內法像六道有情是由十二緣起以前前爲因緣産生後後,輾轉而生。這樣就認識到名言中的萬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

  接下來,再觀察勝義中有沒有因的相?這個“相”是指生果的相狀或方式。因以能生爲義,只有真實生了果,才安立爲因,如果實際沒有生什麼果,就不成立是因了。所以觀待生了果才安立是因,不是自己就成立爲因。

  比如一個女人生了孩子,才安立是母親,不是自己不觀待其他法就成立爲“母親”。如果她自己就成立爲母親,有母親的自體,那不論她生沒生孩子,或者來世轉成什麼身,都一直是母親,但這顯然不成立。又比如一堆米,只有觀待它生了什麼,才安立是什麼因,此外,不是它自身成立爲因。比如這堆米做成稀飯,就安立是稀飯的因;做成年糕,就安立是年糕的因;做成米粉,又安立是米粉的因;喂給雞吃,又成了雞得到營養的因。所以這堆米不是自己就成立爲因,而是觀待生了什麼果,就安立是什麼因。

  知道了“因是觀待果而立的”之後,再來觀察真實中的狀況。如果真實中得不到果,那就是沒有生什麼果,也就不成立爲因。比如夢中的女人生了孩子,不觀察時認爲她是這個孩子的母親,仔細觀察,她沒生什麼孩子,就不成立是孩子的母親。下面偈頌開始觀察:

  非住于別別,非住于合集,

  非從余處來,非住亦非去。

  這是首先觀察果是不是實有的果,再轉過來推斷有沒有因。

  首先:果如果是實有的,那應當有它産生的方式,它是住在因緣別別單個上生出的?還是住在因緣的合集中生出來?或者從因緣外的其它處來到此處?或者以因緣的力量讓它安住此處?或者滅後去了其它處。實際上這些出生或存在的方式都不成立,除了這些再沒有其他方式,這樣就否認了果是實有的法。果既然不是實有的,就不成立有因。

  比如種子和水、土、陽光等和合時,開了一朵花。這朵花如果是實有的,安住在哪裏呢?是住在單個的因緣裏嗎?比如是住在種子裏嗎?或者是住在水裏嗎?土壤裏嗎?陽光裏嗎?……實際上種子裏不存在花,水裏不存在花,泥土裏不存在花,陽光裏也不存在花……,每一分因緣裏都不存在花,因緣的合集裏會有花存在嗎?每一分裏不存在,合集當中也不存在,就像大樓的每一間房裏不存在老虎,合起來整座大樓裏也不會有老虎。

  這樣因緣的每一分上沒有果安住,因此不是從每一分因緣上生出這個果。合起來也只是這些因緣擺在一起,裏面沒有實有的果存在,所以也不是從合集當中生出了這朵花。那是不是從種子、水、土等因緣外的其它處來到此處呢?這也不是。沒見到這朵花前面存在于因緣外的地方,現在來到此處。那是不是已有的花依靠他體的因緣起作用而安住在此處呢?這也不是!再看,這朵花是不是滅後去了其它處呢?也沒見到它滅後去了其它處。這樣觀察,就認識到花不是實有的,如果花是實有的,應當有來龍去脈和存在的方式,但是觀察時不成立。

  可見花是虛妄的相,不能說是真實生了什麼花,就像夢中開的花一樣。夢中似乎開了花,不審察也認爲真的開了花。仔細審察:如果有産生,就是生了一個真實的法,才叫“生”。如果夢中的花真實存在,這花是從哪裏來的?又住在哪裏?滅後去了哪裏?這樣觀察,會發現夢中的花根本得不到,夢中的花只是虛妄的相。既是虛妄的,就不是真實生了什麼東西,也就不成立真實有因。又比如夢中房屋上升起了炊煙,這炊煙實際沒有,不能說生了炊煙。又比如夢中生了小孩,這小孩也是子虛烏有的,不能說生了小孩。這世間的事完全跟夢一樣,只是如夢的因緣和合而現如夢的果,不是實有什麼因緣和合生了實有的果。世間産生的萬法只是虛妄的相,以虛妄的緣故,不成立有因。

  庚二、抉擇體爲空性

  分二:一、審觀諸法悉如幻事;二、以幻化八喻等相了知緣生法離一切邊之自性。

  一、審觀諸法悉如幻事

  【以癡心計執的谛實內外諸法,均與幻事無異。意即:于幻師所幻的象、馬等,及由諸因所現的萬物,應審觀彼等從何處來,複去何處。由此決定將見二者相同。】

  “癡心”指計無生爲有生、無我爲有我等的愚癡心。以癡心計執的谛實內外諸法,都和幻變的事物無有差異。也就是說,在顯現萬法的當處,得不到絲毫實法,所謂的“實有”只是凡夫以愚癡的心計執的戲論。比如在人的五蘊上本來沒有我,愚癡的心卻認定真實有一個我;色、受、想、行、識都如夢如幻、空無自性,愚癡的心卻認爲這些法實有存在。林林總總的物質也都是無而現的假相,愚癡的心卻認爲是實實在在的東西。

  總之,不論內有情的五蘊、或者外境色、聲、香、味、觸五塵,都毫無實體存在,只是衆生以愚癡的心計執它實有。像這樣,癡心計執的谛實五蘊、五塵等內外諸法,和幻師幻變的象、馬等毫無差異。

  怎麼來認識內外諸法和幻變的事物毫無差異呢?方法就是:對幻師所變的象、馬等,和由無明、行等因緣所顯現的根身、器界等,同樣地觀察這些是從哪裏來的,又去了哪裏。結果會發現這兩種法在“現而無自性”上完全相同。

  比如觀察:幻師幻變的象、馬從哪裏來的?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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