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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讲记(四十五)

  二、究竟不著有无二边分二:(一)分别有无同为虚妄;(二)不著有无方为究竟。

  (一)分别有无同为虚妄

  【事之有、无二者同为虚妄故,犹如梦中生子,后梦子死而悲痛时,子无之想障于子有之想,然彼想亦是虚妄。】

  “事”指万物。“万物有”是虚妄的,因为万物现而无实;“万物无”也是虚妄的,因为万物不存在,“万物的无”就不会有什么存在。比如空花得不到,也不会存在一个“无空花”的东西。所以不论心缘“事物有”或“事物无”,都只是虚妄分别而已。

  以这个原因,就像一个女人梦见自己生了孩子,就想“我终于有孩子了”,这是虚妄的想。接下来的梦境中这个孩子死了,女人又想:“我的孩子没有了!”虽然以念“孩子没有了”的分别,会障碍生起念“孩子存在”的分别,但这个分别也是虚妄的。(意思是:“孩子没有了”这个想法一定是观待“孩子存在”才出现,不会独立出现。现在“孩子存在”的分别是虚妄的想,“孩子没有了”的分别当然也是虚妄的想。)

  就像这样,比如对瓶子抉择认定了它无自性之后,就开始作“瓶子无有”的想,这个想达到坚固时,就能对治作“瓶子有”的想。或者作“无我”的想得以坚固,就能对治作“有我”的想,或者作“没有属于我的荣耀、属于我的财富”想,就能对治作“有属于我的荣耀、属于我的财富”想。像这样,以“有事无自性”的想能对治“有自性”的想,但这个想也只是虚妄的分别。

  这里一定要认识到:既然实有的人、法毫无存在,观待它安立的“无人”、“无法”哪里会有真实存在呢?比如兔角毫无存在,会有一个“无兔角”的东西存在吗?海市蜃楼毫无存在,会有一个“无海市蜃楼”的法存在吗?当然不会!所以对万物不论作有想、作无想,都只是虚妄的分别。

  (二)不著有无方为究竟

  【因此,如二木摩擦生火尽焚二木般,以观察一切有事无实之妙慧火尽焚一切“有”、“无”安立的所缘稠林后,住于寂灭一切戏论的般若中,尔时即是离一切承认的大中观。】

  就像两根木头摩擦生出了火,火反过来把两根木头烧尽。同样,观察一切有事无实,由此发起的妙慧之火能烧尽一切“有、无”安立的所缘稠林。之后就远离一切所缘,安住在寂灭一切戏论的般若中。这时就是离一切承认的大中观(或出世间初地入定的大般若)。

  “稠林”,就是密密麻麻、特别稠密的树林。表示众生的分别心有各种各样“有”或“无”的所缘。四边当中,以“有”、“无”二边为主要,所以以“有”、“无”表示四边所摄的一切戏论,这些就是分别心的所缘。一旦远离一切所缘,就安住在寂灭一切戏论的般若中。这时不同于分别心所缘的单空影像,不是少分空性,所以称为“大中观”。

  【如经云:“菩萨如是行智明,离欲趣入无贪行,如离罗睺日明住,如火烧尽草木林。诸法性净极清净,菩萨般若波罗蜜,不见作者及一切,此为最上般若行。”】

  “菩萨如是行”是指修行无生等,直接地说,就是能自在安住于寂灭戏论的般若中。“智”指离烦恼障,“明”指离所知障。离欲就是由智明而无染无著,这样就趣入无贪的平等性。三、四两句比喻般若离障清净。就像远离罗睺罗的日轮明朗而住,又像大火烧尽草木树林。日光和大火比喻大般若,黑暗和稠林比喻以虚妄分别为体性的烦恼客尘。

  “性净”指诸法自性清净,“极清净”指远离一切所缘最极清净。菩萨证入这般若波罗蜜多时,不见能观的作者和所观的一切法,这就是最殊胜的般若行。

  “不见作者及一切”,即不见有作者的心(这是无能取),也不见有心所缘的一切(这是无所取)。显示真般若无任何所缘,包括心缘“万法皆空”也一同寂灭,所以说“不著有无才是究竟”。

  【《中论》亦云:“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是故诸智者,不应著有无。”】

  总之,如果承许实有某个法,就著在常这一边上;而承许有无生、无灭、无住等,又著在断这一边上。由于这都是虚妄执著,所以智者不应著有,也不应著无。

  常、断二见有粗、有细。比如:自在天派承许有常、一自在天,是粗品常见;顺世派承许人死如灯灭,是粗品断见;承许“名言中有、胜义中无”和承许“有如来藏和无生空性”,是细品常、断二见。不但是粗品的常断见,包括一切安立为有的有边、观待有而安立为无的无边(像无生、无住等),都不是胜义中诸法的自性。

  “遮非因计因”的内容有两部分:一是遮具心自在天为因;二是遮无心色法为因。凡是宗派都要解释万物的起源问题,除了顺世派承许万物自然生之外,其他派都承许万物由因产生。这个因又有正因和非因两种,非因中又有两类:一类承许具有心的自在天是世间万物之因,这在上面已经破除;另一类承许无心的色法是世间万物之因。这又包括两类:一类承许世间万物是由最小的微尘所生,这个微尘是常存的、实有的;另一类是数论派,承许胜义中有神我和自性两种法,神我只是受用者、不是作者,只有自性是世间万物的作者,所以数论派承许万物的因是自性。

  首先破第一类:

  谓尘世间因,彼亦前已遮。

  这一类外道把根身、器界分析到最后时,见到所有的粗法都是由最小的微尘合成,因此就“认定”世间万物都是从实有的极微产生。

  “彼亦前已遮”,就是这“极微实有”的立宗已经在前面用“六尘围中尘”的正理否认了。意思是:观察下来,得不到实有的极微,因此“由实有的极微产生万物”的立论是不成立的。

  接下来破第二类:

  数论许常主,众生之生因。

  喜忧暗三德,平衡而安住,

  此则名为主,失衡名众生。

  先解释常主(就是常存的主)。很多宗教都建立所谓的造物主(就是万物创造者的意思)。这个主有两类:一是有心识的造物主,比如人格化的上帝、真主等等。还有一类就是承许无心的造物主,比如数论派承许胜义中的自性是生起一切世间现相的主。而且这个“主”是亘古亘今常存不灭的,色声香味、眼耳鼻舌等的森罗万象,都是由它所生,因此称为“主”。

  那么,怎样的法是主呢?又怎样由主生出了众生呢?胜义当中,有三种最基本的体性,就是喜、忧、暗三德。当这三种德的成分达到平衡时,就称为“主”;三种德的成分失去平衡时,就现出各种各样变异的相,这些相叫做“众生”。也就是内在现出了猪、马、牛、羊等的根身,这是众生;外在现出了山河大地、色声香味等的现相,这也是众生。这一切众生都是由三德不平衡而显现出来的。

  独一有三性,非理故无彼,

  如是亦无德,各亦具三故。

  无德有声等,应成极杳然,

  这六句当中前两句是破主,中间两句是破喜、忧、暗三德,后两句是破二十三种变异。

  首先,你们的承许当中有相违之处,就是主的独一性和有三性相违。“独一”,就是没有任何部分的“一”;“有三性”,就是有喜、忧、暗三种不同体性。“非理”,就是指独一的体性没有任何部分,说它有三种属性就不合理,就像说独眼龙有三只眼睛一样。所以没有这样的“主”存在。

  “如是”就是喜、忧、暗三德也和主一样不存在,因为每一种德也具有三德的体性。这样每一种德是独一性,又有三种属性,显然不存在这样的法。

  那么,为什么每一种德也有三种属性呢?因为主是没有任何部分的独一体,一个法要不是它,就是它以外的法,不可能是它上面的部分。而喜等三德是主上面的法,不是主外的法,因此就跟主是同一个法,也就具有喜、忧、暗三种属性,有喜中的喜、喜中的忧、喜中的暗,同时喜又承许是独一的实法,这样“既是独一、又有三性”是不存在的。

  接下来,由于三德是子虚乌有的,由三德变现的声音等二十三种变异也就应成一无所有了,也就是世俗的一切现相都成了毕竟无。意思是,你们认为喜、忧、暗是胜义中的实法,由于这三者就现出了世俗的万相,就像同一团泥可以捏成各种各样的瓶子一样。现在以理抉择到:喜、忧、暗像兔角一样无有,因此就没有由它所生的世俗变异,就像没有泥,就没有由泥变出的瓶子一样。

  这样就以六句颂就把数论派教义里所施设的一切胜义法、世俗法全部摧毁无余。这是彻底的摧毁,等于说你们教义里所说的一切都纯属虚构。不但胜义中的三德和主没有,连名言中有虚妄的变异也不成立。

  再以现量破:

  衣等无心物,不容有乐等。

  对方持唯物论,他认为苦、乐是色法体性或物质性。中观师破斥:衣服等是无心的,不可能存在苦乐等感受。比如:衣柜里挂了很多衣服,这些衣服是冷冰冰的存在,不会有什么乐受;桌子、椅子、花盆、壁画等也是冷冰冰的存在,不会有什么苦受。现量见到物质都是冷冰冰的,哪里有苦、乐感受呢?

  “无心”二字是破物质有苦乐的理由。意思是:有心的法有感受,可以安立苦、乐等;无心的法没有感受,不可能有苦、乐等。

  事谓彼因性。

  对方答复:衣服、饮食等事物是苦乐之因,或者苦乐是由衣服、饮食等物质产生的,因此决定是物质的体性。

  比如:小孩喝了“娃哈哈”就生乐受,这种乐是享受物质而生的,因此是物质性。推广开来,受用好的物质就生乐受,受用不好的物质就生苦受,可见苦乐是由物质生的,因此是物质性。

  下面中观师就分三层破斥。第一层:

  岂非已遮讫;

  “胜义中实有色法”不是已经被否认了吗?

  “遮”就是否认。否认什么呢?否认实有物质,也就是以离一多因否认了粗细色法有实体存在。这样“由虚妄的物质生实有苦乐”是站不住脚的。

  也就是按你的承许,苦、乐、舍(或忧、喜、暗)是胜义中的实法,而你说苦、乐、舍是由物质所生,现在我们破了胜义中有物质,这样物质只是虚妄的相,而苦、乐、舍是实有的法,怎么会是物质所生呢?就像实有一个娃娃,而没有梦中的女人,能说这个娃娃是梦中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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