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人生的吗?假法生假法有可能,假法生实法绝不可能。
汝因亦乐等;
第二层、名言中破。
以衣服和乐为例,你们承许衣服所生的果是乐,能生衣服的因也是乐,这样乐既是衣服的因又是衣服的果,怎么可能呢?这就像说有一个女人既是张三的母亲、又是张三的女儿一样。名言中,一个法的因是能生它的法,应当在它前面存在;而这个法的果是它所生的法,应当在它后面存在,这样时间上有先后,就不可能是同一个,不然就成了祖母和孙女是同一个了。按这样抉择,你们说乐等三德产生万物,又说乐等是万物所生,显然无法成立。
彼不生衣等,则衣生乐等,
无衣无乐等。
第三层破:以衣服和乐为例(“等”字表示其它情况),你们说的“乐生衣”和“衣生乐”这两者中,乐不会生衣。比如没看到谁乐时就生出了衣服、小车、房屋等。所以“乐生衣”可以排除,只要观察“衣生乐”是否成立。
首先观察衣服不可得,再由观待理推出乐受不可得,也就是乐观待衣服而生,“衣服无则乐无”,所以说“无衣无乐等”。
也就是对衣服作审察,衣服并没有自体,它只是很多根线聚在一起;每一根线也没有自体,也只是很多微尘聚在一起;每个微尘也没有自体,也只是上、下、左、右等多个部分聚在一起;每个部分也没有自体,也只是上、下、左、右等多个部分聚在一起。像这样一直观察到极微,都得不到任何实法。所以衣服只是无而现的假相,真实中没有衣服。
接下来看到:穿柔软衣服的舒适乐受,并不是不观待因缘、自己就成为这样的乐受,而是由穿了柔软衣服才生起,所以是观待衣服而生。现在观察下来:衣服没有了,观待它生的乐也就没有了。就像用雪堆成的雪人,是观待一粒粒雪而出现的,观察时,一粒粒雪得不到,雪堆成的雪人也就得不到;又像五彩光打在银幕上形成的影像,是观待一束束光而出现的,如果观察时每一束光不可得,由光形成的影像也就不可得。
针对中观师提出的“乐等是观待而生,因此是虚妄的”,数论师挽救说:
乐等为常性,
乐等是常住的体性。意思是:喜、忧、暗三德是法尔本具的,并不是观待衣服等而生,因此不会成为“无衣则无乐”等。
恒见不可得。
中观师破:如果乐等常住,就应当恒时见到,因为乐等是可以鲜明领受到的,又是常住的,因此应当恒时见到。但不可能有“恒时见同一种乐”。比如吃西瓜生起了甘甜的乐受,但见不到这个乐受一直存在。
对方解释:乐等是常住的体性,但不决定能恒时见到,因为它有显、隐两种相,有时它有相状呈现在心前,这是显的状态;有时它隐没在“主”界中,不呈现在心前,这是隐的状态。所以常住的法不等于恒时能见到。像乐等是始终存在的,但显了才领受到,不显了就领受不到,所以就没有恒时见到。
中观师破斥:
若有显乐等,何故不恒受?
乐等不外乎两种情况:要么毕竟不显,要么有时显了。如果是前者,就不存在隐显两种;如果是后者,那么乐等显现时是能领受到的,又是常住的,因此应当恒时领受到它,为什么没恒时领受到呢?
比如吃西瓜的清爽乐受,这是可以鲜明领受到的,如果这种显了的乐是常住的,那就应当一直存在,持续一个下午存在、一个晚上存在,乃至一周、一月、一年、一生、无量生都存在,不想让它出现也不可能,这样就成了永远在享受吃西瓜的乐受,哪里有这样的美事呢!
若谓彼成细,云何有粗细?
对方解释:后来乐已经转成了细相,这无法领受到,因此不是恒时领受到它。(注意,粗细不是指大小或强弱,粗是粗显,指呈现在心前可以领受到,即使是微小、微弱的法,只要呈现在心前,都叫粗相。细是微细,指不呈现在心前,无法领受到。意思是它特别微细,以凡庸的心无法感知。)
中观师反问:你说的乐是常住、独一的,怎么会有粗、细两种相呢?应当永远是同一种相,不会出现粗细两种相。
舍粗为细故,粗细成无常,
如是何不许,一切皆无常?
数论师说:这时乐舍了粗相转为细相,因此有粗细两种相。
中观师破:那这样就是先前是粗相、后来成了细相,在转成细相时已经舍了粗相,因此是无常性。
这样乐等三德都不是常法,三德平衡的“主”也就不是常法(就像家庭的三个成员不是常法,家庭也就不是常法)。再者,三德不是常法,三德所生的二十三法也就不是常法,因为因不断地变,果就会不断地更换(就像声音在不断地变,回响就会不断地变一样)。第三、由受用的境——二十三法在不断地变,受用者神我也就在不断地变,也就是境在不断地变,对于境的了别也就在不断地变。这样就成了一切法都是无常性,连神我和自性也是一刹那就灭尽了。
粗者不异乐,显然乐非常。
数论师救护说:乐等始终就没有灭过,只是相状有粗细的差别。先是粗相,显在心前;后是细相,隐在“主”界中成为功能性。
中观师破斥:以显了的乐为例:显了的乐是粗相,这样的相和显了乐是一体、还是他体呢?如果是他体,那在粗相灭尽时就还有显了乐存在,为什么没见到它存在呢?比如为什么吃西瓜的乐受过后就不见了呢?既然是显了的、又是常住的,就应当一直在心前呈现。
其次,如果这粗相跟显了的乐不是他体,而是一体,那粗相灭了就是显了乐灭了,因此显了乐不是常法。
若许因位无,不生由无故,
对方说:如果承许因上没有乐,那绝不会产生丝毫乐,因为根本没有的法是无法出现的。就像泥里没有兔角,怎么挖也不会出现。
现在呈现了乐,就证明因位时已经有它。因此,所谓的生,就只是先前在主界里存在的功能体性的乐,后来呈现在心前;所谓的灭,也只是呈现在心前的乐隐含在主界里。所以乐实际没有灭。
显者前无生,汝不许亦有。
因上若有果,食成啖不净,
当以买布值,购穿棉花种。
中观师破斥:这样的话,显了的乐就成了前无新生了,即使你不愿承认也有这一点。原因是:如果因位已经有显了的乐,那就不存在显和不显的差别;如果因位没有显了的乐,那一定是后来新生的,这和你所说的“因位没有则不能生”相违。
其次,因上真实有果的话,吃饭就是在吃粪便(因为饭是因,粪便是果,因上有果的话,饭上就有粪便,因此吃饭就是吃粪便)。而且,你应当用买布的钱去买棉花种子,从种子上取布做衣服穿。因为:种子是因,布是果,因上有果的话,种子上就有布;而买布贵、买种子便宜,应当用买布的钱去买几十倍的种子,让衣服增加几十倍。但没有这样的事,所以因上决定没有果。
谓愚故不见,然知真者立,
世人亦有故,云何不见真?
对方回应:事实上因上是有果的,只是世人由于愚蒙,见不到真相。
中观师破斥:你们了知真理的论师安立“世人也有修道见到真实性”,以此为什么不见真实性呢?
意思是:了知真理的人安立的观点应当可以采用。像这样,世人既然有由修道见到真实性,那后来见真实性的心是果,因位的心是因,因上有果的话,因位就已经有了“见真实性的心”,为什么还不见真实性呢?应当见到!
世间若非量,见显亦非真。
对方解释:世间的心并不是认知实相的量,所以以它见不到真实性。
中观师破斥:如果世间的心不是量,那“以世间的心见到有果显了”就不是如实见,因此不能用来成立“因上有果”,也就是你们说的“因上有果,以见到果显了故”并不成立。
能量设非量,量果岂非假?
汝修胜义空,依彼故非理。
对方反驳:你们也存在这个问题,你们能衡量的心只有观待境才生起,因此是虚妄的心;既然是虚妄的心,就不是正量了(也就是:要观待某个境,才有衡量这个境的心。像这样取境的心只是二取虚妄的心,衡量不到无二真如,因此不是认知真如的量);这样,能量的心不是量,以它衡量得到的结果岂不也是虚假的?而你修胜义空性是依据这个结果在修,这样对虚假的法作串习是很不合理的。
未触所观事,不取彼事无,
故事为虚妄,彼无显然妄。
中观师答复:你指责我们衡量胜义的心不是量,所量出的空性也就是虚妄的,再对虚妄的空性串习就只是修虚妄分别。当然,如果承许这样的空性有真实的存在,会被你破除。但我们没说过这样的“空性”是实法。
我们认为,“事物无”这样的空性只是观待其它法假立出来的。也就是:如果不触及或不依赖所观的事物,就没办法单独取“这个事物的无”。比如:只有依赖桌子,并对它抉择,才会生起对桌子的否认;不依赖桌子,就不会有对桌子的否认。像这样,“桌子不存在”是观待桌子而安立的,由于桌子是虚妄的,“桌子不存在”显然也就是虚妄的,或者一无所得的。总之,如果衡量到某事物是虚妄的,那么“这事物无有”的空性也显然是虚妄的。
或者这样问:没有梦中的“花”,会存在一个“无花”的东西吗?显然,“花”是虚妄的,“无花”也是虚妄的,因为“无花”只是观待“花”假立出来的。又比如:得不到梦中的“张三”,会存在一个“无张三”吗?“张三”是虚妄的,“无张三”也是虚妄的,因为“无张三”只是观待“张三”假立出来的。
总之,如果一个法真实存在,就应当能得到它。如果观察时一无所得,就不能说有它存在。“有”都不可得,对“有”否认的“无”怎么可能得到呢?比如:兔角得不到,否认它的“无兔角”会有存在吗?显然毫无存在。或者:高山只是假相,对高山否认的“无高山”会有实法存在吗?也肯定没有,因为这只是观待高山假立出来的;或者眼前的桌子只是假相,微观上只有一堆微尘、没有桌子,这样,对桌子否认的“无桌子”也不会有什么存在,因为这只是观待桌子假立出来的;或者所谓的人,只是色、受、想、行、识五类法的积聚并没有我,这样对我否认的“无我”也没有任何存在,因为这只是观待我假立出来的。像这样,否认事物的单空——所谓的无此、无彼、无人、无法,只是观待事物假立出来的,也就毫无实法存在。既然毫无存在,还执著它有干什么呢?
所以我们很清楚,以心衡量万法后得出的结论——“万法无”这样的单空,只是观待万法假立出来的,不是真实有个“空性”的东西存在。
讲到这里,对方又抓住“单空是虚妄”再次提问:既然“有”是虚妄的、“无”也是虚妄的,你们作意“这是无、那是无”有什么用呢?缘虚妄的相念念叨叨有作用吗?
中观师回答:
是故梦子死,以子无之想,
障于子有想,然彼想亦妄。
中观师说:缘虚妄的相作意确实有作用。比如:一个女人在梦中生了儿子,后来又梦到儿子出车祸身亡,当她想“我的儿子没有了”时,就障碍生起“我儿子存在”的想。像这样就是以“无”的想障碍生起“有”的想,这就是所起的作用。但这梦中作意“儿子没有了”的想也是虚妄的。意思是,梦中想着儿子有了当然是妄想,想着儿子没有了也一样是妄想,因为不论儿子有或没有都不成立。
比喻表达的意思是:以能衡量的心衡量万法,断定了“万法无自性”之后,心就开始执取“万物无有”。这样生起“万物无有”的想法时,就遮止了对万物起实有想。就像经过衡量断定了“有漏皆苦”之后,“有漏法有乐”的想就会被遮止!而且希求世间乐的心也会被遮止。
同样地,以前没有衡量万法的真实性时,对一切人和法都作实有想,见到人就认为真实有一个人,见到身体就认为真实有一具身体,见到山河大地也认为全是实有的。总之,一切所见、所闻、所知的法都认为是真实的存在。《心经》里一连串的“无”,在自己眼里全成了“有”,有色受想行识、有眼耳鼻舌身意、有色声香味触法、有苦集灭道……,像这样,对万法都作实有想,处处是实有的观念。
现在怎么破除这个根本的颠倒心呢?怎么能把心转过来呢?转变的契机就在学习中观。如果能运用观察胜义的正理衡量万法的实相,观察到量时,就能衡量到心前一切现相都毫无自性,从这里会发生观念上根本性的转变。只要衡量到断定无疑的地步,就决定会否决掉“万法实有”的看法。这样观念就会彻底转变。
就好像一捆钞票没有审察时,误以为全部是真钱,时时都作真钱想、起爱惜心。一旦用验钞机检查到都是假钱后,作真钱想就会完全退掉,而转过来全部作“假钱”想。就像这样,衡量万法断定都是空性之后,再对一个个人、一辆辆车、一座座楼、一个个心念,就全部作无自性想、假有想。这样就退掉了对万法作实有想。
原先认为什么都是实有的,就有层出不穷的求取它和舍离它的妄想。认为这些东西是很好的,就千方百计地去求取;认为那些东西是不好的,就想尽量不要;认为“我超过别人了”,心里就非常骄傲;认为“我不如别人”,心情又一落千丈。就像这样,由于执著万法是真实存在的,就会不断生起好坏、美丑、得失等分别,由此就生起贪、嗔、痴、慢等无量无边的烦恼,进而推动身、口、意造无量无边的业,感召无量无边的生死,这一切惑、业、苦的根源就是误认万法实有。现在能在观念上彻底翻身了,以后不论出现什么,就坚定地执持这都是虚妄的,由此就会止息无量无边的烦恼、造业和感苦。
总之要了解三点:第一、对万物作无自性想也只是一种妄想,因为“万物无”只不过是观待万物假立出来的;第二、虽然这是妄想,但有作用,它能帮助初学者制止颠倒的分别、烦恼和造业;第三、破除实有想之后,再抉择到“无实”也只是假立的,毫无存在,执取“诸法无实”的心就会退掉,在远离一切有、无的虚妄分别之后,就是安住在寂灭一切戏论的般若中,这时就是离一切承认的大中观。
《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讲记(四十五)》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