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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遺教經講記(十一)▪P2

  ..續本文上一頁“無貧”——從來沒有貧乏;叫“無滅”——直到多劫之後福報還未滅盡;叫“如意”——一切所求,順心如意。

  他是佛弟子中天眼第一,能觀察到大衆的心理,所以他代表大衆發言說:“月亮可以使它炎熱,太陽可以使它陰冷。而佛所說的四種真谛卻無法改變。”

  月是太陰精,故冷;日是太陽精,故熱。但依報器界的法只是衆生心識所現,是識的相分。所以有神通的人可以使月熱、令日冷。如果日月是心外存在的實法,那當然無法改變,但日月只是衆生同分業習氣所現的同分影像,你有這樣的業習氣變現日月,我也有同分業習氣變現日月,所現的影像相似,就錯覺認爲在人類心外實有日、月存在,就像大家都吃了“商陸”這種迷幻藥,在每個人眼前都呈現金色,就會誤以爲有心外的金色存在。其實金色並不在心外,金色只是心現的幻相而已。日月也只是唯識所現,所以有神通者可以使月炎熱、使日陰冷。但佛說的四谛是衆生心性法爾道理,永無變異。

  佛說苦谛實苦,不可令樂;集真是因,更無異因;苦若滅者,即是因滅,因滅故果滅;滅苦之道,實是真道,更無余道。世尊!是諸比丘,于四谛中,決定無疑。

  首先苦谛:叁界裏,下自阿鼻地獄,上至非想非非想天,雖然苦樂、升沈有極大差別:阿鼻地獄所受的苦極其漫長、劇烈,心識長劫被大苦逼惱;而非想非非想天,多劫安住定中,毫無苦受。看起來上、下二界天地懸殊。其實叁界有漏法無不是叁苦所攝,苦受是苦苦,樂受是壞苦(得到時心裏非常貪著,失去了當然憂苦,所以有漏樂受必定與苦相連),舍受是行苦(雖然暫時處在不苦不樂的狀況中,但苦因——煩惱種子、苦種子一直隨逐不離,所以遇到因緣又發起苦苦、壞苦)。像這樣一直在苦的輪轉當中,無一刻止息。這叁苦自性的法,無法成爲樂的自性。

  叁界一切衆生,以煩惱、苦種子恒時隨逐在身。由于沒有生起空慧照見無我,所以沒辦法斷掉執著我的心;斷不掉執著我的心,就免不了隨著順、逆境生煩惱;由心裏煩惱妄動的力量,就會有種種造作;因爲有造作的業力,就會隨業力生死。所以就不斷地輪轉叁界!像這生死遷流的狀況唯一是苦的體性,只要還不能從根源上止息業力流轉,就一直是苦因的狀況,就像癌症患者身上一直有癌細胞繁衍,無論如何都是苦的體性一樣。

  其次集谛:見、思兩種煩惱(或見和非見兩種煩惱)以及善、惡、不動叁種有漏業,的確是牽生叁界的因,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因。因此說“集真是因,更無異因”。這是顛撲不破的法則。世間的因決定是見、思兩類煩惱,善、惡、不動叁種有漏業。是由種種惑、業的力量牽引著衆生的心識受生叁界,這是世間流轉的定律。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也如此。

  第叁滅谛,也是真實寂滅苦的涅槃。“苦若滅者,即是因滅,因滅故果滅”,這就是寂滅無爲安樂!由于見了無我而退掉了執著我的心,這樣在順逆境裏,不再執著我,就不會再起貪、嗔等煩惱;煩惱息下來了,就沒有那股煩動惱亂的動力來驅使心造作;造作止息了,就不會以業力牽著心去六道裏受生。

  總之,這是從根源上止息了妄動,輪轉的動力漸漸減到零,也就息滅了輪回。要看到:衆生沒有修道,無明沒有破除,就會以此不斷地妄動、造作,以業力就導致生死相續不斷。現在從源頭上破除了無明,就開始止息煩惱和造作。要懂得是按心裏妄動的狀態取名爲煩惱,心一妄動就有一股動力,是以這股動力而發動身、口、意的行爲,這就是由煩惱驅使而造業。有業就會被業力所牽而受生。反轉過來,還滅之路的走法,就是從根源上破除無明,無明破了,就開始止息妄動;妄動停下來了,就會止息造作;沒有造作,就不會牽入生死。像這樣使苦因苦果完全寂滅,就是真實的滅!是真實的寂靜涅槃!

  因此滅谛是真實的涅槃。外道沒有解脫正道,不能從根斷除苦因,沒有涅槃的實證。

  再說道谛。修戒定慧叁無漏學,以無我慧爲核心,決定能根除苦因。剛才說過,苦因就是執著我的心。道的核心就是現見本來無我。以蛇、繩比喻能得解。比如天黑見花繩是蛇,就起了蛇的執著,以這個執著心會讓自己的心煩動惱亂,以煩動惱亂就驅使著自己做出各種行爲。

  明白了這個比喻,對于什麼叫惑、業、苦就會完全清楚!由于錯亂的因緣把繩看成蛇,這表示把蘊看成我;由此心裏一直執著有蛇,就像一直執著有我;以執著有蛇的心讓自己的心起很多妄動,于是就驅使著心做出各種各樣的行爲,因爲恐懼,就會從屋裏跑出去,或者趕緊找刀來殺蛇。剛才講的,心裏已經失去寂靜而妄動了,這個叫煩惱。一妄動了,就會采取行動,或者逃出去,或者找刀殺蛇,這就是造作,表示業。像這樣本來沒有我,但因爲執著有我,就會爲我而求,爲求而行動。比如爲了求現世的享樂,這是爲我而求,想讓我得到,結果發起各種行動,就造出來了各種非福業。覺得生天很好,是爲了讓“我”生天而發生修定的行動,這樣就是造不動業。

  凡此種種,就知道:因爲執著我的心,就會有各種爲“我”而起的妄動,包括貪、嗔、嫉妒、傲慢等等,結果就驅使著心去造作種種,這個生起的過程就是由于執著我而煩惱、由于煩惱而造作、由造作而感召叁界生死。

  當你現見了無我,就好比燈光一照,面前只是繩子而沒有蛇,認爲有蛇的心當下就會消失,而且妄動的心也會逐漸止息下來。眼睛看到只是繩子沒有蛇,比喻在見道的當時就斷掉了遍計執著,再不會認爲有蛇。但心裏亂動的慣性還要逐漸地止息,這好比俱生執著,它還要經過一段時間,逐漸地止息下來。但由于已經見到繩上無蛇,就再不會執取有蛇。也不必多久,心裏的亂動就會平息下來。這樣內心再不會動蕩,再不會由內心的妄動而發起這樣那樣的行爲,先前一切的行爲都很好笑!

  按這樣觀察就會很清楚,唯一見到無我的智慧是真實的滅苦之道,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道。

  由于苦、集、滅、道是這樣真實不虛,因此稱爲“四谛”。佛如實而說,比丘如實而解,因此“決定無疑”。

  叁斷疑流通又叁:初顯示余疑;二爲斷彼彼疑;叁重說有爲無常相勸修。

  今初

  于此衆中,所作未辦者,見佛滅度,當有悲感。若有初入法者,聞佛所說,即皆得度,譬如夜見電光,即得見道。若所作已辦,已度苦海者,但作是念:世尊滅度,一何疾哉!

  這還是阿㝹樓馱的分別語言。包括叁種分別:一是所作未辦的人,指一、二、叁果羅漢,斷了見惑,思惑還沒完全斷,所以見佛說要涅槃會動悲感。比如阿難會起憂愁等;二是初入法的內凡、外凡,由于觀行的力量深,一聽佛說法就速疾見道,所以比喻爲“夜見電光,即得見道”(夜晚一片漆黑,電光一下子閃亮了。表示觀行力量深的人一聽到佛語,心裏一下子就亮了,一刹那就見道了);叁是所作已辦的人,即阿羅漢,他們已經斷盡了煩惱,見佛滅度並不會悲哀。因爲不會起煩惱。

  前面沒有證到無學果,還有煩惱沒斷盡,所以見佛滅度還會悲哀。但是,四果羅漢已經斷盡煩惱,永超叁界苦海,所以不會動情愛悲感。但不了知佛實際不滅,因此說:“世尊滅度怎麼這麼快呢!”他們見佛的五蘊身即將入滅,認爲這是涅槃。實際上,大乘現見法性的人知道“無有佛涅槃,無有涅槃佛”。法性常住不滅,這又另當別論了。

  二爲斷彼彼疑

  阿㝹樓馱雖說此語,衆中皆悉了達四聖谛義,世尊欲令此諸大衆皆得堅固,以大悲心,複爲衆說:汝等比丘,勿懷悲惱。若我住世一劫,會亦當滅;會而不離,終不可得。自利利他,法皆具足,若我久住,更無所益。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自今已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

  阿㝹樓馱雖然說了這番話,大衆也都了達四聖谛的義理。世尊以慈愍心憐惜衆生,爲了使大家都得到堅固信解,以大悲心再次說:“比丘們!你們不要悲傷苦惱,如果我住世一劫,也終究要入寂滅。相聚而不分離,終究不可得(意思是無常的世間,緣聚而會,緣散而離,沒有一法能夠常住。我來世間八十余年,現在因緣已盡,因此入滅。即使我能住世一劫,最終也要分離)。但我來世間,自利利他的法已經說圓滿了。如果我再久住世,也不會有更多利益。應該得度的人,不論天上、人間都已經度脫,還沒度脫的人也都作了得度因緣(就是都種了善根)。從此以後,我教下的弟子們輾轉地修行,把如來聖法繼承下來、修持起來,這就是如來的法身常存不滅!

  雖然四谛是本自如此的真理,但只有聖者才明徹地了知,因此稱爲“聖谛”。以“聖”簡別非凡夫所知。當時大衆已經了達四聖谛,已經明了世間和世出世間的因果,但如來的悲心爲未來一切衆生永斷疑惑,所以再次跟大衆說。這也使得我們未來的佛弟子,聽到佛這樣說,自己的心會堅固信受、遠離懷疑,因此以佛語印定此事真實不虛。

  這段經文有叁方面的斷疑:首先從“勿懷悲惱”到“更無所益”之間,是斷除“所作未辦,見到如來入滅生悲感”的疑慮。一至叁果的阿羅漢認爲佛就要離開我們,所以生起悲哀的心情。世尊爲此安慰說:“我再住世一劫,也還要分離,但自利利他的法已經具足,你們依法修行就能得道。至于相會必有分離,是世間必然規律,而且我久住對你們沒有更多利益,所以你們不必悲傷。”

  其次,從“應可度者”到“得度因緣”之間,是斷除“電光見道”的疑慮。意思是:有佛住世多好!我們來請問佛,一聽佛說法,就像黑暗中刹那電閃一樣疾速見道。佛不在世,怎麼辦?世尊解釋:“一切都是因緣。所應得度的都度脫了,沒得度的也作了得度因緣,在因緣成熟時也一定會見道,所以不必擔憂。”

  第叁,從“自今已後”到“而不滅也”之間,是斷除“滅度何疾”的疑慮。四果羅漢已斷盡煩惱,見佛滅度,不會生悲哀之心。他只會覺得“佛怎麼這麼快就離開了我們”。對此,佛解釋說:“實際上,往後我的弟子們輾轉地行持佛法,就使得因分的住持不壞;法身常住不滅,使得果分的住持也不壞,因果都常在,哪裏是很快入滅呢?”意思是:弟子依法行持,使因上佛法的住持不壞,佛涅槃後弟子常常依法修習,由弟子成爲師父又傳授弟子,弟子又成爲師父,再傳弟子……這樣輾轉傳授而使佛法不斷絕;就果來說,由弟子所行的法不斷絕,就使得如來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這五分法身)常在世間,所以說“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

  叁重說有爲無常相勸修

  是故當知,世皆無常,會必有離,勿懷憂惱,世相如是。當勤精進,早求解脫,以智慧明,滅諸癡暗。

  一切有爲法都是因緣所作,因緣一散就壞滅無余,無一法能常住。所以相會必定有分離,世間相本來如此,要緊的是“當勤精進,早求解脫,以智慧明,滅諸癡暗”。有爲法只是一場夢幻,毫無實義。對無實義的法執著沒任何必要,見世間法的泡沫破滅也不必憂惱,因爲本身就是泡沫。

  像這樣,不是還要在迷夢裏耽著種種幻相,而是要盡早從夢中醒來。對于世間的富貴、榮華、家庭、感情、財富、身體等等,都要看成夢幻泡影,知道會必有離、生必有滅,不能執爲是常存不滅。

  世人都喜歡生,不喜歡滅;都喜歡聚,不喜歡散;都喜歡盛,不喜歡衰。其實,滅是由生來的,散是由聚來的,衰是由盛來的,快樂本來是苦因。所以聚不必喜、散也不必憂,世事本來無常。對無實義的法,見其幻生而歡喜,見其幻滅而憂惱,都是不必要的情執。應當早求解脫,盡快滅掉愚癡的黑暗。

  世實危脆,無堅牢者,我今得滅,如除惡病。此是應舍之身,罪惡之物,假名爲身,沒在老病生死大海;何有智者,得除滅之,如殺怨賊而不歡喜!

  世間器情萬物實際都是危脆的,絲毫不堅牢,如閃電、如泡沫、如草頭露、如空中雲,刹那壞滅。所以我現在已經得到了寂滅,就像除去惡病一樣,這是應舍之身、罪惡之物。五蘊和合,假名爲身。以這身沈溺在老病生死大苦海中,哪有智者能如殺怨賊般除滅這苦的根源而不歡喜呢?

  所謂“罪惡之物”是佛示現同于我們凡夫,讓我們生起警醒。佛徹證法身、無量功德莊嚴顯現,並沒有罪惡之物、有漏之身,也沒有苦的根源,這是爲教導我們而說的!

  我們聽了要歸在自身上來領會。要知道這是說當下的五取蘊是苦的源泉,是出苦、造苦的苦器,是惑業的産物,所以稱爲罪惡之物,稱爲惡病。再具體一點說,長劫以來這有漏五蘊的苦始終連綿不斷,它是苦苦器、是壞苦器、是行苦器。今生所受的一切苦,是由五取蘊而生;來世應受的一切苦,也是由五取蘊造集而起的;由于五取蘊念念相續不斷,就長劫沈溺在老病生死的大苦海中。現在能從根斷除我執,使惑業止息下來,從此不再造業感召未來的苦,等到宿世的業全部報完,有漏五蘊的相續就徹底息滅,這就叫“除滅”。

  “怨賊”,指無數劫來以無量苦加害于我,稱爲“怨敵”;劫奪我心中的功德,稱爲“盜賊”。以往這個苦性的五蘊一直相續,一直落在苦苦、壞苦、行苦當中,所以無量劫來從沒出現過絲毫無漏的安樂和功德。今天得已除滅,這是大歡喜之事,因爲已經滅盡了苦,永享安樂。

  四囑付流通

  汝等比丘,常當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

  比丘們!你們要常常一心精進,尋求出離生死之道!“一心”指依止真實智慧;“求出離”,是因爲叁界不安猶如火宅,不能在裏面耽著享樂,不求出離。我們住在世間要盡一生努力來求解脫,不是還要顛倒夢想,繼續做輪回迷夢。輪回要截斷它,不要發展它,所以要勤求出離。

  這世間動或不動的法,都是敗壞不安之相。“動”指欲界,“不動”指色、無色界。欲界是散亂地,心識動搖不已;上界住在定中,遠離散亂,稱爲不動。叁界萬法都是敗壞不安之相,念念爲業所牽、爲苦所逼,因緣一散就歸于壞滅,所以是敗壞之相;一直有苦因在身,有苦患在身,因此是不安之相。即使長劫住在上界,也只是一次長眠,定力一失又墮落下界,煩惱和業種子重新翻騰起來,仍舊陷入苦海。只有從根除滅煩惱,使執著我的妄動徹底停止下來,才從根息滅了苦,得到了涅槃寂靜。

  汝等且止,勿得複語,時將欲過,我欲滅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汝等且止,勿得複語”,這是勸導弟子止息身口意叁業,成就寂靜無我的法器。“時將欲過”,時間快要過了,表示即將歸于寂滅,不離中道以爲究竟。“最後教誨”,顯示佛的遺訓是住持法中最殊勝、緊要的法。

  世尊來世間四十九年教化衆生,到最後殷勤囑咐,悲心到了極點。我們做佛弟子的,應當把佛的遺教銘刻在心、信受奉行,這才是我們學習《佛遺教經》的目的。

  

《佛遺教經講記(十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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