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鹿苑時。乃天臺五時判教之第二。指佛陀成道後叁七(二十一)日,初住鹿野苑,後往十六大國,對小機宣說小乘教凡十二年。因其間所诠之經爲阿含經,故稱此時期爲阿含時;又因佛陀于此時期最初說法之場所在鹿野苑,故又稱爲鹿苑時。
(術語)教相判釋五時之一。世尊說阿含經之時。又名鹿苑時。以于鹿野苑說此故也。佛成道後十二年間之名。大藏經中四阿含之外,或冠阿含之名,或立別題之小乘經甚多,皆爲阿含之別出及其部類,故一切小乘部之經典,總名阿含經。
五教之一,即佛成道之後十二年間在鹿野苑宣講阿含經的時期。 - 陳義孝編
佛成道之後,十二年間在鹿野苑宣講阿含經的時期。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