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舉行法事前,維那打椎,使僧衆安靜,故稱打靜。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大四○·四一四上):“打椎止爲白告靜衆,不同鍾磬打爲事用也。”或謂“靜”字系指所擊打之物,即指砧;概謂“打砧以靜衆”之意。
(二)禅林用語。指開始入睡或坐禅。與“開靜”相對稱。禅苑清規卷九訓童行(卍續一一一·四六四上):“打靜已後,未開靜已前,除常住事,不得于堂內及近童行堂說話。”(參閱“開靜”5314)
(雜語)打椎曰打靜。靜有南北之異義。南部之義,靜是所打,即指砧。謂打砧靜衆也。北京之義,靜是能打,即指椎。謂打椎靜衆也。行事鈔資持記下四之一曰:“打椎止爲自告靜衆,不同鍾磬打爲事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