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願與不可得願。據大智度論卷叁十載:(一)可得願,指修福可得生于人、天二界,修戒、定、慧叁學,可得阿羅漢果乃至佛果,此稱可得願。(二)不可得願,指人依一己之智力,而欲籌量虛空,盡其邊際,終不可得,此稱不可得願。
[出大智度論] 一可得願謂修福可得人天中生。修戒定慧。可得阿羅漢乃至佛果。是名可得願。(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二不可得願謂人以已智力。而欲壽量虛空。盡其邊際。終不可得。是名不可得願。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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