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燈比喻佛法。謂佛法能照破迷界癡闇,猶如燈火能照亮暗夜。與法光、法炬同義。心地觀經卷二(大叁·二九九下):“法寶猶如一切明燈。”又燃此燈者爲佛,故指佛爲法燈。弘傳教法即稱傳燈。又教法乃自佛智所出,故又稱智燈、智火、無漏慧燈,與衆生之癡闇相對而稱。[新華嚴經卷二、梁高僧傳卷十八]
(二)宋代法眼宗僧清涼泰欽之谥號。(參閱“泰欽”4147)
(譬喻)正法能照破世之冥阇,譬以燈火。心地觀經二曰:“法寶猶如一切明燈。”華嚴經二曰:“能燃照世妙法燈。”燃此法燈者爲佛祖,故指佛祖雲法燈。傳法者雲傳燈。
(喻)正法如明燈能照破世間的黑暗。 - 陳義孝編
正法如明燈,能照破世間的黑暗。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