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佛凡一體、凡聖不二。乃指凡聖本性同一。即凡夫(指在迷惑中之衆生)所具之本性,與聖者(超越迷惑者)所具之本性同一無異。故不論凡夫、聖者,彼等之生命本質並無區別,僅由于意識活動之迷惑與否而迥異。[注維摩诘經卷四、摩诃止觀卷五上](參閱“凡聖”731)
(術語)又雲凡聖不二。從事相言之,則有六凡四聖之十界差別,由其理性言之,則無差別平等也。寶藏論曰:“凡聖不二,一切圓滿。”大日經義釋五曰:“六趣衆生與毗盧遮那本無二體。”
又名凡聖不二,即凡夫和聖人的體性毫無差別平等的意思。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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