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數)于前十身中第七如來身上而立十身也,此十身經中叁處說之,而名字稍異。舊經二十六曰:“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如意身,福德身,智身,法身。”同叁十七曰:“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化佛,法界佛,心佛,叁昧佛,性佛,如意佛。”同四十二曰:“無著佛,願佛,業報佛,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叁昧佛,性佛如意佛。”一菩提身,後雲正覺佛,但梵漢相異,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也。又雲無著佛,安住于世間故,不著于涅槃;成正覺故,不著于生死;示乘無著之道而成正覺,故雲無著,與正覺佛同意。二願身,後雲願佛,願生于兜率天之佛身也。叁化身,即化佛,涅槃佛,生于王宮之化身也。化者必示滅,故雲涅槃佛。四住持身,即住持佛,持佛,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也。五相好莊嚴身,即業報佛,以無邊之相好莊嚴之佛身也。是爲酬報萬行業因之功德,故雲業報佛。六勢力身,即心佛,以佛之慈心攝伏一切,故雲勢力身,亦雲心佛。七如意身(新經謂之意生身),即如意佛,對于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也。八福德身,即叁昧佛,常住于叁昧之身也。叁昧爲福之最,故雲福德。九智身,即性佛,大圓鏡智等之四智也。是爲本有之性德,故雲性佛。十法身,即法界佛,智身所了之本性也。配之于通途之叁身,則從菩提心至住持身之四身爲應身,從相好身至智身之五身爲報身,最後之法身,即法身也。此十身者,對于解境之十身而謂之行境之十身,以其爲行可感得之佛身也。見探玄記十四,同十七,大疏鈔叁十八上,同五十叁,同五十八。
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如意身、福德身、智身、法身。 - 陳義孝編
佛具十身者:
一、菩提身 或雲正覺佛,示現八相成道正覺之佛身也。又雲無著佛,安住于世間故,不著于涅槃,成正覺故,不著于生死,示乘無著之道而成正覺故,雲無著佛。
二、願身 或雲願佛,願生于兜率天之佛身也。
叁、化身 即化佛,涅槃佛,生于王宮之化身也。化者必示滅,故雲涅槃佛。
四、住持身 即住持佛,或持佛,滅後止自身舍利,而住持佛法之身也。
五、相好莊嚴身 即業報佛,以無邊之相好莊嚴之佛身也。是爲酬報萬行業因之功德,故雲業報佛。
六、勢力身 亦雲心佛。
七、如意身 或謂意生身,或謂如意佛,對于地前地上菩薩,而現生如意之佛身也。
八、福德身 即叁昧佛,常住于叁昧之身也。叁昧爲福之最,故雲福德。
九、智身 即性佛,大圓鏡智等之四智也。是爲本有之性德,故雲性佛。
十、法身 即法界佛,智身所了之本性也。 - 明·楊卓
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如意身、福德身、智身、法身。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