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共功德。爲“不共法”之對稱。指佛所具有之無量功德中,與其他聖者、異生所共通之功德法,稱爲共法。如佛無量功德中之無诤、願智、四無礙解叁法,阿羅漢等亦可得之;而五通、四靜慮等法,凡夫亦可得之。然此等功德法,雖與其他聖者等所共通,但以佛之功德最爲殊勝自在。此外,一般共通之法則,亦稱共法。[俱舍論卷二十七、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七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九]
(術語)又曰共功德。對于不共法而言。謂佛所具之功德中,與其余聖者及異生共之者。俱舍論二十七曰:“世尊複有無量功德,與余聖者及異生共,謂無诤願智無礙解通靜慮無色等持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隨其所應,謂前叁門唯共余聖,通靜慮等亦共異生。”
又名共功德,即佛與其他聖者以及一切凡夫所共有的功德。 - 陳義孝編
共同的法。 - 莊春江居士編